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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管理] 請問社區管理費提撥公積金有沒有法定下限,規定出自哪 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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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2-3 22:12:25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後
請問社區管理費提撥公積金有沒有法定下限,規定出自哪 # X9 N" S" o2 _- T4 V. F% [+ e

- f9 {5 p( L5 U# i6 ]# U也就是 每月最低至少要提撥多少,可以規定超過多少就不用提撥嗎?
7 A* E6 d* z+ _
7 `0 m. I5 n: ]: R 謝謝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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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2-3 23:19:54 |只看該作者
回復 張同學 的帖子) |6 J$ M3 C: e3 R8 O
# b6 V5 f! I4 L* d$ e, `- W& A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僅規定"應"設立公共基金,而無上限或下限的規定
- ~, |$ i4 J7 u9 R特區部分社區有些作法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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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2-4 00:57:27 |只看該作者
回復 張同學 的帖子+ G, Y- }  [' y1 O9 b- r. H* Y

, U: i8 C/ h8 u  Z, x
+ \% b* B; k9 K) y( i# Z  我記得沒有法規規定,有的只有營建署訂的社區規約參考範本,裡面有提到每個月提撥管理費20%的文字,因為很多社區都是參考營建署範本訂立規約,所以20%的規定也跟著抄錄進去,實際上20%的提撥比率應該是沒有法規明文規定的,各社區都可以依照自己社區的規模、需求、設施使用情形來做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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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2-4 00:58:07 |只看該作者
回復 白色月亮 的帖子$ X* |* a% u  f/ x; K, k  F
剛好 萬寶隆社區也在針對此問題 找答案.. 社區熱心住戶提供此法條...; ]0 F* _6 P+ J; a- U4 h+ w
不知是否可以當成解答
5 U2 C% G" f- H! J9 }
( ]( b: h2 Y3 c7 K* ]$ q0 d
  這不是法條,你引述的文章第一段有寫到,這是給社區參考用的,並非法律上的強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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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2-4 14:04:57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寧靜海 於 2011-12-4 14:09 編輯 ! W/ F. o( e+ [, R1 R9 j

( j+ u. B1 O4 e$ [+ Y5 }回復 白色月亮 的帖子1 K7 k3 V0 D' \- u

0 O5 v/ A8 y$ j3 y
7 V% @& e& l" r  H% [2 n  我確實沒看過提撥比率有法規規定,昨天有熱心住戶提供營建署訂立的規約範本,我才知道原來許多社區遵循的20%比例,其實只是套用營建署的範本而已,並非法規明文數字。
, y4 Y8 A8 M. m  R3 J' [3 d0 o. {; P9 S7 l
  我不懂你舉證了什麼?而且你前面說錯了,說這是法條,這樣可能會誤導,建議你修正說法,以免誤導更多人。8 U& o2 p; N1 i

" M: t- c$ e; c4 l+ p# g- x2 x  提撥比率既然不是法規上的明文規定,各社區其實可以依自己需要進行調整,只要經過區分所有權人大會決議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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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2-5 01:39:09 |只看該作者
回復 寧靜海 的帖子! J. ?9 c! y/ ?" g4 O% B3 H( M
6 Y9 D/ M# N7 ?8 D0 i# J0 P
寧大是對的,月亮姊姊是錯的.....0 Y5 }; w  z; {$ T4 B
( O, R" |1 G0 q4 Y
的確那是給社區訂立規約"參考"用的' N1 k/ ?) Z, ?! u- H0 L7 t
本社區也一直都乖乖的提撥進去~~7 E3 o9 ]; D, U6 f$ ~; S

+ ?& f" w0 P8 E! M! i/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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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2-6 17:48:18 |只看該作者
我覺得這一建議也不是不好! 只是應該要因地因事制宜! 做適時的調配呀!
8 J/ h- W- o3 ?( ?2 v9 Z& O% @  b3 C% A/ O- H' R; A6 w
因為每一個人對錢都有不同的見解:, ]/ c& s- T- n
   有人認為錢存的愈多愈好,避免未來要錢時,發現錢不夠用( f2 \% r5 O4 h5 r8 a1 M
   有人認為錢可以儘量花費,搞的愈華麗愈好3 i' L& i) @% l4 r( }! X' v( ^
   也有人認為錢留有一定的金額,足夠使用就好!不用把生活搞的非常困頓。
1 k$ @8 m, n4 D, G& |  d5 T6 ~
* B$ O5 [! Z. f. X1 I這範本原意應該是要各社區至少有一定的準備金,來防止突如其來的意外發生卻沒有經費可以來提供維謢等情況! 但若是準備金夠了,是否一定要繼續這樣提撥呢? 這個就是見仁見智了!
& v8 R9 x/ V) x  g* m6 P" U% h! e2 I' P4 I1 h% K1 R$ P9 L
只是如何適當的調配!這個真的是可以好好的讓各管委想想的!
# H5 w$ s; Y; T& t9 p. Y( n==========================================
+ ]$ q5 v. I3 L若是以一般生活為例! 一人他一個月就賺 3w 元! 他為了存錢,他強迫自已每個月一定要存 2w 下來! 剩下的 1w 做為日常所支。' e" _) ?: M. F, ?6 r
# [( Q1 }! c8 h* _/ ]9 B
結果他在家中儘量不開燈! 洗冷水澡!吃就隨便吃最便宜的東西! 也儘量無娛樂生活。就這樣困頓了好一陣子,他存到了他既定的目標了!
& A3 L2 ^. t8 T7 u5 h/ I) `( f
* ?" r' _6 D, T2 e若是你是他要如何選擇之後的日子呢? 繼續這樣困頓下去,反正之前的日子都這樣過下去了,有何不可?還是可以調整存錢的方式,將 2w 變  1w  或 1.5w 。把多出的錢來改善自已的生活呢?
! Z5 m  i, F' u6 A& O% v1 f* V; S) k; C7 Y* t
熱泵+空調 新一代的選擇 ...http://ibeta.tw/forum.php?mod=viewthread&tid=3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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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點好奇樓主的用意% C+ `- F( b" Q8 V* c

; ]  H- v/ ^) w是希望多提基金嗎?7 Z3 J9 Q* \+ D! y& z2 m
還是希望少提基金?
5 C) c' O' u* F* E& E
/ [1 R- V. S* o' ^如果每個月繳交的管理費不變
3 N' j  m2 s1 G9 i1 L多餘的管理費收入
6 M6 S7 X) t6 I放在基金中或放在其他會計科目有什麼差別?
索忍尼辛: 我們知道他們在說謊。 他們也知道他們在說謊。 他們也知道我們知道他們在說謊。 我們也知道他們知道我們知道他們在說謊。 但是他們依然在說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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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遊民 的帖子
& }; R) `6 o- v1 _2 r5 N6 K
/ |( J5 _0 |" R公基金有特定用提,除重大事件外事不可以動用的。因此不能拿來增加生活品質用。
; l$ j/ [+ P: p2 n% K* i' t1 G! D/ x) [
: a4 A% x5 d2 P& H' J" O本社區公基金已經快到兩年的上限,此時管委會卻提出管理費調升案,這樣一來公基金的上限就會跟著提升。( W, F: }6 r1 i/ J

- l! d' j( s# U% w/ v$ ~我是希望在不調高公基金上限的狀況下,讓管委會有更充裕的金錢可以進行各項專案,因此降低公基金的提撥
- \/ S! u" L- ~3 {1 a, q可以達到雙贏的效果,希望大家可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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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2-6 22:33:35 |只看該作者
回復 張同學 的帖子
9 V, `5 @8 Z2 W/ w& R, ~: _+ j3 d' M5 }* Y
了解  Y) y3 q# i. C; J- a1 s" W
謝謝
, u8 |7 y3 J  N! C# ?: N
3 [, s! `, V3 x' }; {+ T' R% J不過" K8 J  R# U" n' F0 I/ v
您說的"管委會專案"% W* i( e# A  ?1 [8 h! U& ^. V+ H
應該跟公設有關吧2 L. t' [% d1 R3 o6 T. ]
如果是這樣  _2 n1 y5 [2 d  I$ ?) r
那參照條例第9條or第10條
8 M9 @3 j% b( c! i本來就可以用基金支出1 }+ M3 k' }, r& I/ y1 g
也不用改提列基金的比例吧
7 m9 j! U, z! z9 p7 F
索忍尼辛: 我們知道他們在說謊。 他們也知道他們在說謊。 他們也知道我們知道他們在說謊。 我們也知道他們知道我們知道他們在說謊。 但是他們依然在說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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