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Beta 愛北大論壇

 找回密碼
 註冊
搜索
查看: 3521|回覆: 10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社區管理] 請問社區管理費提撥公積金有沒有法定下限,規定出自哪 謝

[複製鏈接]

46

主題

13

好友

2242

積分

大學生

Rank: 6Rank: 6

文章
186
在線時間
431 小時
回到到指定樓層
樓主
發表於 2011-12-3 22:12:25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後
請問社區管理費提撥公積金有沒有法定下限,規定出自哪
  _+ H; H$ }3 |7 M" b
# a. d. y3 z8 n2 g" {4 x也就是 每月最低至少要提撥多少,可以規定超過多少就不用提撥嗎?+ P3 i  ^$ q- S/ }4 C- |3 p  o" n2 F

( u, n: y& u$ f% C+ R6 v 謝謝回答

191

主題

45

好友

2672

積分

大學生

Rank: 6Rank: 6

文章
1624
在線時間
724 小時
沙發
發表於 2011-12-3 23:19:54 |只看該作者
回復 張同學 的帖子+ [1 }0 w! l& C/ }. z
- r& U4 K# Q& L5 R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僅規定"應"設立公共基金,而無上限或下限的規定0 Q* b( \/ K- e( w- ?2 s
特區部分社區有些作法請參考

1331

主題

316

好友

1萬

積分

校友

Rank: 9Rank: 9Rank: 9

文章
14668
在線時間
2248 小時
3
發表於 2011-12-4 00:57:27 |只看該作者
回復 張同學 的帖子6 \6 D) N6 e. W( h$ ]5 K+ H9 a

' X7 W# _, f) _. g" N2 M7 z6 l
0 M6 E4 n& F1 ^; V  我記得沒有法規規定,有的只有營建署訂的社區規約參考範本,裡面有提到每個月提撥管理費20%的文字,因為很多社區都是參考營建署範本訂立規約,所以20%的規定也跟著抄錄進去,實際上20%的提撥比率應該是沒有法規明文規定的,各社區都可以依照自己社區的規模、需求、設施使用情形來做調整。

1331

主題

316

好友

1萬

積分

校友

Rank: 9Rank: 9Rank: 9

文章
14668
在線時間
2248 小時
4
發表於 2011-12-4 00:58:07 |只看該作者
回復 白色月亮 的帖子9 m* n* E3 Z. b( \
剛好 萬寶隆社區也在針對此問題 找答案.. 社區熱心住戶提供此法條...
$ r/ ~# Y0 i/ N4 r; F不知是否可以當成解答
( _/ M0 N( T" Z& X( K# \
1 Y$ P$ V- F+ ]4 h; x
  這不是法條,你引述的文章第一段有寫到,這是給社區參考用的,並非法律上的強制規定。

1331

主題

316

好友

1萬

積分

校友

Rank: 9Rank: 9Rank: 9

文章
14668
在線時間
2248 小時
5
發表於 2011-12-4 14:04:57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寧靜海 於 2011-12-4 14:09 編輯 ' n& L9 Z; O; x- h+ \' `. h7 P
2 {" f- |8 S3 N0 Z3 L- C7 u# u
回復 白色月亮 的帖子$ I" c3 M; x" b4 d  N6 x4 @6 O

2 R! D" L- K4 v/ Z: q1 g" n
% ?6 N+ s$ n( P4 v8 K  我確實沒看過提撥比率有法規規定,昨天有熱心住戶提供營建署訂立的規約範本,我才知道原來許多社區遵循的20%比例,其實只是套用營建署的範本而已,並非法規明文數字。
2 G# S# z  u" R$ g4 k: a2 V4 V/ k9 ^7 V+ ?* H" b; D2 ~7 K/ R. c
  我不懂你舉證了什麼?而且你前面說錯了,說這是法條,這樣可能會誤導,建議你修正說法,以免誤導更多人。
7 r+ f* P# K" R3 g+ f2 a3 l* d$ V) i$ z3 P7 Q9 }
  提撥比率既然不是法規上的明文規定,各社區其實可以依自己需要進行調整,只要經過區分所有權人大會決議即可。

191

主題

45

好友

2672

積分

大學生

Rank: 6Rank: 6

文章
1624
在線時間
724 小時
6
發表於 2011-12-5 01:39:09 |只看該作者
回復 寧靜海 的帖子
1 F2 Z6 F  W. R9 R1 r' ?, B! I1 Q" M; k5 v0 p( J, Q
寧大是對的,月亮姊姊是錯的.....% Y4 Y4 c: u$ Z+ T# `

# k; D* l# I" H9 Q5 A的確那是給社區訂立規約"參考"用的
* g3 _7 J/ S3 V( ?- V本社區也一直都乖乖的提撥進去~~
7 K" x! I5 _6 N* s% f# A1 S
2 H5 I: l. E: I

167

主題

56

好友

3801

積分

碩士班

Rank: 7Rank: 7Rank: 7

文章
2107
在線時間
709 小時
7
發表於 2011-12-6 17:48:18 |只看該作者
我覺得這一建議也不是不好! 只是應該要因地因事制宜! 做適時的調配呀!
+ q, W* R8 h: e6 w: a
1 M: m2 n4 U3 y% z因為每一個人對錢都有不同的見解:; ~9 T% D! Q* V9 a8 M- l
   有人認為錢存的愈多愈好,避免未來要錢時,發現錢不夠用6 n& R1 E% t( ?& k: Z/ z) A
   有人認為錢可以儘量花費,搞的愈華麗愈好  G& L% a: M" v4 e3 ^: L/ \
   也有人認為錢留有一定的金額,足夠使用就好!不用把生活搞的非常困頓。
0 f: p! r2 r; I- L% Y) U, M5 b0 v0 |, x) Z7 i6 h
這範本原意應該是要各社區至少有一定的準備金,來防止突如其來的意外發生卻沒有經費可以來提供維謢等情況! 但若是準備金夠了,是否一定要繼續這樣提撥呢? 這個就是見仁見智了!
/ A' ^/ }/ p; F% Y* p8 h( |+ |
$ n% y6 G9 ~0 e只是如何適當的調配!這個真的是可以好好的讓各管委想想的! . ]/ E4 t: ~$ v% l  Q# m( `3 }
==========================================
; P) y* c* Y% y+ q5 t若是以一般生活為例! 一人他一個月就賺 3w 元! 他為了存錢,他強迫自已每個月一定要存 2w 下來! 剩下的 1w 做為日常所支。
! ?* ~2 R0 b" \3 v( C* a4 h$ R# j1 o
結果他在家中儘量不開燈! 洗冷水澡!吃就隨便吃最便宜的東西! 也儘量無娛樂生活。就這樣困頓了好一陣子,他存到了他既定的目標了! / g( ^4 k' ]! E" z
% W. b# N0 m! M' k1 _, v
若是你是他要如何選擇之後的日子呢? 繼續這樣困頓下去,反正之前的日子都這樣過下去了,有何不可?還是可以調整存錢的方式,將 2w 變  1w  或 1.5w 。把多出的錢來改善自已的生活呢? : Q8 Y+ [5 w- H2 l; H5 e; R

4 E4 L2 ~0 M4 `3 G) C
熱泵+空調 新一代的選擇 ...http://ibeta.tw/forum.php?mod=viewthread&tid=3443

32

主題

18

好友

5336

積分

碩士班

Rank: 7Rank: 7Rank: 7

文章
787
在線時間
2694 小時
8
發表於 2011-12-6 18:09:56 |只看該作者
有點好奇樓主的用意
2 c8 c: W2 `0 P& \! i) V) B- r0 w- n& Y# V
是希望多提基金嗎?
/ m  |; S7 W( a, P1 ?/ F- _還是希望少提基金?
3 W, u9 a: j' E5 p4 u/ G8 {/ o  r" Q8 k8 |3 r+ Y7 O
如果每個月繳交的管理費不變+ y7 f  p7 z  V3 O( T; S1 o
多餘的管理費收入. Z' _3 [$ ]# g3 W6 ?" K0 C
放在基金中或放在其他會計科目有什麼差別?
索忍尼辛: 我們知道他們在說謊。 他們也知道他們在說謊。 他們也知道我們知道他們在說謊。 我們也知道他們知道我們知道他們在說謊。 但是他們依然在說謊。 ... ...

46

主題

13

好友

2242

積分

大學生

Rank: 6Rank: 6

文章
186
在線時間
431 小時
9
發表於 2011-12-6 22:06:01 |只看該作者
回復 遊民 的帖子
# n8 S- t! F3 O
+ w  I5 l0 [+ c* t. j) \' R, o公基金有特定用提,除重大事件外事不可以動用的。因此不能拿來增加生活品質用。" T% g  ^  I* ?6 j" }5 Y, K
) N" D( A" @% B
本社區公基金已經快到兩年的上限,此時管委會卻提出管理費調升案,這樣一來公基金的上限就會跟著提升。
9 j5 k. L& z2 [4 s1 A- k! i2 d, D0 K! V5 ]) ~
我是希望在不調高公基金上限的狀況下,讓管委會有更充裕的金錢可以進行各項專案,因此降低公基金的提撥
% D) C$ t, D: D4 [  g可以達到雙贏的效果,希望大家可以支持。

32

主題

18

好友

5336

積分

碩士班

Rank: 7Rank: 7Rank: 7

文章
787
在線時間
2694 小時
10
發表於 2011-12-6 22:33:35 |只看該作者
回復 張同學 的帖子
0 R  N' }: _8 g$ |; |& G! W
1 x8 Y8 R! x0 N: A, V了解, q9 i/ s1 B0 n# k# j9 p2 a! j
謝謝
1 T' A- b3 R/ D' A2 {
0 i1 _/ U# I; U5 w8 I不過5 }% Q& C( r: w3 E* Q
您說的"管委會專案"
1 S# v5 z% A; q$ v0 Z: b應該跟公設有關吧0 S+ L, H7 R% D& U7 V% ]
如果是這樣
) D+ ], }4 j6 O9 q2 ^7 }7 }- [那參照條例第9條or第10條0 u" ~9 W9 N+ v2 m  h+ Z, t
本來就可以用基金支出) m, \- R! h- H2 ~* D! r
也不用改提列基金的比例吧
9 q* E- P" C) T: E  h
索忍尼辛: 我們知道他們在說謊。 他們也知道他們在說謊。 他們也知道我們知道他們在說謊。 我們也知道他們知道我們知道他們在說謊。 但是他們依然在說謊。 ... ...
您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文 登入 | 註冊

本論壇是以即時上傳留言的方式運作,一切留言內容只代表發言者個人意見,非本論壇之立場,本論壇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由於本論壇是以「即時留言」運作方式,所以無法完全監察所有留言內容,若您發現有某篇留言可能有問題,請通知本站管理員處理。

Copyright © 2009~2020 iBeta 愛北大. 保留一切權利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