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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管理] 請問社區管理費提撥公積金有沒有法定下限,規定出自哪 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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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發表於 2011-12-3 22:12:25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後
請問社區管理費提撥公積金有沒有法定下限,規定出自哪
( B0 `! `" p* b: N- U% Q% T: T1 t5 [* v
也就是 每月最低至少要提撥多少,可以規定超過多少就不用提撥嗎?
& |( |( A0 s) E( w5 d; c- ~  G/ [8 O; A3 g
謝謝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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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發
發表於 2011-12-3 23:19:54 |只看該作者
回復 張同學 的帖子
' Q5 R5 S  S# X( e6 P( P6 D0 t4 q" Q! b7 D$ M; {' B& C7 R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僅規定"應"設立公共基金,而無上限或下限的規定* J6 b. D& \6 ^& A
特區部分社區有些作法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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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2-4 00:57:27 |只看該作者
回復 張同學 的帖子
% `; ]6 N# V  y7 ?8 S/ s/ N  z5 ~( }3 n) U# Q

) G) S+ v" H( W  我記得沒有法規規定,有的只有營建署訂的社區規約參考範本,裡面有提到每個月提撥管理費20%的文字,因為很多社區都是參考營建署範本訂立規約,所以20%的規定也跟著抄錄進去,實際上20%的提撥比率應該是沒有法規明文規定的,各社區都可以依照自己社區的規模、需求、設施使用情形來做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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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2-4 00:58:07 |只看該作者
回復 白色月亮 的帖子
8 v- n6 \2 c* U! x: `3 H
剛好 萬寶隆社區也在針對此問題 找答案.. 社區熱心住戶提供此法條...1 B, z- [1 j+ o; g; k
不知是否可以當成解答
0 D. Z: E5 d- L& X2 U9 U0 @5 f, e
* m9 ^8 {7 H' {: {: ]2 ^
  這不是法條,你引述的文章第一段有寫到,這是給社區參考用的,並非法律上的強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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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2-4 14:04:57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寧靜海 於 2011-12-4 14:09 編輯 8 Z' H7 B+ M9 T1 h) [' R
9 e7 n  v+ w! R5 q
回復 白色月亮 的帖子, f* A  f4 h5 B  M1 N
' f% W: L) y4 e7 |. S
1 `6 j. @6 w+ h. ?5 ~  ]) h
  我確實沒看過提撥比率有法規規定,昨天有熱心住戶提供營建署訂立的規約範本,我才知道原來許多社區遵循的20%比例,其實只是套用營建署的範本而已,並非法規明文數字。2 k: e( o8 C5 w1 q: }+ P

' N$ `9 K7 N$ D- a+ `  我不懂你舉證了什麼?而且你前面說錯了,說這是法條,這樣可能會誤導,建議你修正說法,以免誤導更多人。
& H" k) c0 {: F* ~" u
3 q1 b9 ?4 K/ T8 o, z0 \$ R  提撥比率既然不是法規上的明文規定,各社區其實可以依自己需要進行調整,只要經過區分所有權人大會決議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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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2-5 01:39:09 |只看該作者
回復 寧靜海 的帖子
: U7 q; S+ ~& G9 H$ ~. P
' B! I8 {/ {2 S5 l寧大是對的,月亮姊姊是錯的.....0 n/ H9 {! {1 J3 X( s8 Z) x
* q9 u0 ?& _% |2 Y% L* Q- h
的確那是給社區訂立規約"參考"用的
. q1 B) o6 y  ~3 ?本社區也一直都乖乖的提撥進去~~
" [7 P1 ]* L6 |% e& b# ]% t' Z3 X% Z( q. T4 E& O9 a"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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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2-6 17:48:18 |只看該作者
我覺得這一建議也不是不好! 只是應該要因地因事制宜! 做適時的調配呀! # m: Y6 t, J" C( ~: r

* |" P/ [! h$ x3 A因為每一個人對錢都有不同的見解:
* e2 x8 _# s$ `. f# X5 [( y; f   有人認為錢存的愈多愈好,避免未來要錢時,發現錢不夠用' `' X9 @, J( [
   有人認為錢可以儘量花費,搞的愈華麗愈好) o# U2 x* g, n7 s$ r
   也有人認為錢留有一定的金額,足夠使用就好!不用把生活搞的非常困頓。
) N. L$ @  y* F/ J: X' D0 x" A
% q' s; Q! d1 i8 \0 z- O這範本原意應該是要各社區至少有一定的準備金,來防止突如其來的意外發生卻沒有經費可以來提供維謢等情況! 但若是準備金夠了,是否一定要繼續這樣提撥呢? 這個就是見仁見智了! $ {- n9 M4 F" S! A% ?; ]+ y
, r7 [0 Z1 Q2 W2 J% a
只是如何適當的調配!這個真的是可以好好的讓各管委想想的! & K& u! f  ^7 k+ h+ d- [
==========================================
% B* P' G! g8 Y3 F$ w& o1 C1 j若是以一般生活為例! 一人他一個月就賺 3w 元! 他為了存錢,他強迫自已每個月一定要存 2w 下來! 剩下的 1w 做為日常所支。, n  f5 Y) ~2 ~( s
5 a+ `$ L' R3 g  t3 b
結果他在家中儘量不開燈! 洗冷水澡!吃就隨便吃最便宜的東西! 也儘量無娛樂生活。就這樣困頓了好一陣子,他存到了他既定的目標了! - @8 T( w5 V3 ?' J, L" }: p& N" W
" u* K8 u* ?, i# {# X) N' k( f
若是你是他要如何選擇之後的日子呢? 繼續這樣困頓下去,反正之前的日子都這樣過下去了,有何不可?還是可以調整存錢的方式,將 2w 變  1w  或 1.5w 。把多出的錢來改善自已的生活呢? & t$ H$ F5 X, ^' f# ^

( A2 `( |' e6 c7 G2 @
熱泵+空調 新一代的選擇 ...http://ibeta.tw/forum.php?mod=viewthread&tid=3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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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2-6 18:09:56 |只看該作者
有點好奇樓主的用意
' X9 Z5 B. o+ e& z
6 p9 X& K4 A9 J: J" R6 P0 p/ {5 P2 y是希望多提基金嗎?, E% v( C( v+ w3 o+ b
還是希望少提基金?1 _" T* H" R& E0 _2 d  Q
! _; d" O. u( ]8 F
如果每個月繳交的管理費不變+ L7 g! q' Z9 y
多餘的管理費收入
; v# I% Q! z) A5 `2 {' Z, K放在基金中或放在其他會計科目有什麼差別?
索忍尼辛: 我們知道他們在說謊。 他們也知道他們在說謊。 他們也知道我們知道他們在說謊。 我們也知道他們知道我們知道他們在說謊。 但是他們依然在說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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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遊民 的帖子
1 p" _: D2 D) ?: e  _/ q& W# d( N9 o0 k- Q6 f- X1 p$ v
公基金有特定用提,除重大事件外事不可以動用的。因此不能拿來增加生活品質用。& c# M0 B/ V  t. C3 Y( L* G  H
( S8 \; ]2 f. {) Y' z9 j+ j
本社區公基金已經快到兩年的上限,此時管委會卻提出管理費調升案,這樣一來公基金的上限就會跟著提升。
, F( B9 v* w" B( [, ?4 o+ X, \% o0 p! {1 q$ d
我是希望在不調高公基金上限的狀況下,讓管委會有更充裕的金錢可以進行各項專案,因此降低公基金的提撥
6 I7 W2 Y5 E7 D0 d6 M可以達到雙贏的效果,希望大家可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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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張同學 的帖子
9 O* S! Z8 Z  ^. E& B6 \
! Y4 j6 W! Q1 Z. m6 s  t了解
! ?! s, M6 k  y& y! @. r8 i0 U謝謝( ?; k, E7 S; W: }) f  {, G1 U% T

& U% R. {2 A) q; l' q不過
; o& u+ ^! A( E" E) q* ~/ `您說的"管委會專案"
* q+ j, T3 R- m! u* _. }應該跟公設有關吧
: c( }% K  p' s& l! x" d+ S% P$ d如果是這樣' {0 j2 K* y. C" ~2 C* d  p' u
那參照條例第9條or第10條
: r1 l6 J. u# X本來就可以用基金支出+ }5 ~0 ^' X( I) j% h5 s
也不用改提列基金的比例吧
, L$ d% `2 x/ u1 \# d; z: u) N! C
索忍尼辛: 我們知道他們在說謊。 他們也知道他們在說謊。 他們也知道我們知道他們在說謊。 我們也知道他們知道我們知道他們在說謊。 但是他們依然在說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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