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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管理] 請問社區管理費提撥公積金有沒有法定下限,規定出自哪 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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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發表於 2011-12-3 22:12:25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後
請問社區管理費提撥公積金有沒有法定下限,規定出自哪 0 `5 k5 U. ~: W% \7 [

4 o; D) s! T9 [8 O4 }也就是 每月最低至少要提撥多少,可以規定超過多少就不用提撥嗎?$ w  e  e1 o3 A3 D2 W

. q- B; b- u  L) J6 f 謝謝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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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2-3 23:19:54 |只看該作者
回復 張同學 的帖子( I, n. o" o, ]8 R; f& L! X6 O

/ r& l; J" I! f' v1 K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僅規定"應"設立公共基金,而無上限或下限的規定* |6 C( c  L, |) b" ~& J- G- K: t
特區部分社區有些作法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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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2-4 00:57:27 |只看該作者
回復 張同學 的帖子0 @7 Q. A! n( F
2 E5 Z3 ^& F; l- P# H, ?& F% F5 Z

# \1 D& g: |  G4 a3 _  我記得沒有法規規定,有的只有營建署訂的社區規約參考範本,裡面有提到每個月提撥管理費20%的文字,因為很多社區都是參考營建署範本訂立規約,所以20%的規定也跟著抄錄進去,實際上20%的提撥比率應該是沒有法規明文規定的,各社區都可以依照自己社區的規模、需求、設施使用情形來做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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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2-4 00:58:07 |只看該作者
回復 白色月亮 的帖子- G- s% W: x! y: C
剛好 萬寶隆社區也在針對此問題 找答案.. 社區熱心住戶提供此法條...
8 [# G: Q4 a8 @; |# `不知是否可以當成解答
. ~: |6 k; v, I5 X' D

( S  T. r4 H5 U! v# x" X& B7 ^  這不是法條,你引述的文章第一段有寫到,這是給社區參考用的,並非法律上的強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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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2-4 14:04:57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寧靜海 於 2011-12-4 14:09 編輯   h9 [! k2 L* Y  l- L) c( w$ l
& r6 C6 R- X" n5 `4 W, U0 E
回復 白色月亮 的帖子
- P! g8 @+ a1 E8 c; \6 [; _: R
' w7 P! x9 e& {0 z9 z
1 S% d/ `/ }- A8 F) u4 a, y  我確實沒看過提撥比率有法規規定,昨天有熱心住戶提供營建署訂立的規約範本,我才知道原來許多社區遵循的20%比例,其實只是套用營建署的範本而已,並非法規明文數字。
: L  z" n6 s3 w% ?4 q( R* t3 `4 X
$ D- i! o0 G  Q2 G  我不懂你舉證了什麼?而且你前面說錯了,說這是法條,這樣可能會誤導,建議你修正說法,以免誤導更多人。" ~. q7 V7 B1 K
$ B5 `6 Q9 S5 V* A* n+ _9 _
  提撥比率既然不是法規上的明文規定,各社區其實可以依自己需要進行調整,只要經過區分所有權人大會決議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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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2-5 01:39:09 |只看該作者
回復 寧靜海 的帖子4 w" s6 ^0 `. K8 ^+ J# p5 B& X
" m* E" y( G4 G# }! E
寧大是對的,月亮姊姊是錯的.....4 s0 `5 z* Z& s( T
) g6 t0 w! N6 e* M
的確那是給社區訂立規約"參考"用的
5 T2 [( q6 x5 C) X本社區也一直都乖乖的提撥進去~~
5 T" D3 w5 C4 A$ Q- Y: S/ r2 v# P4 }: {7 `2 B& k3 P,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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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2-6 17:48:18 |只看該作者
我覺得這一建議也不是不好! 只是應該要因地因事制宜! 做適時的調配呀! 0 l; ~' ?; B* I2 R3 M

' r" y1 g# ~" J因為每一個人對錢都有不同的見解:
0 v- P) e! h; ]! i1 b   有人認為錢存的愈多愈好,避免未來要錢時,發現錢不夠用4 k3 p6 s2 R5 c1 O
   有人認為錢可以儘量花費,搞的愈華麗愈好/ B3 ?0 v5 }7 ~# d6 w6 \) F! h
   也有人認為錢留有一定的金額,足夠使用就好!不用把生活搞的非常困頓。
8 O) N  K9 G9 h/ e3 M0 b: P6 D2 `
這範本原意應該是要各社區至少有一定的準備金,來防止突如其來的意外發生卻沒有經費可以來提供維謢等情況! 但若是準備金夠了,是否一定要繼續這樣提撥呢? 這個就是見仁見智了! * I# ^$ B& e6 q2 a. ~0 G$ Z" |
* M3 l$ n3 W6 |- m2 C& k  w7 D: E
只是如何適當的調配!這個真的是可以好好的讓各管委想想的!
; ~% H) K* n- S, d% Q! G( M+ w9 }# O==========================================/ Q6 [* P2 W' @  e/ E8 E: j
若是以一般生活為例! 一人他一個月就賺 3w 元! 他為了存錢,他強迫自已每個月一定要存 2w 下來! 剩下的 1w 做為日常所支。- E0 G& B3 p1 \

9 \7 q/ `+ m2 l" o5 X9 A% i' T) r$ ^- e結果他在家中儘量不開燈! 洗冷水澡!吃就隨便吃最便宜的東西! 也儘量無娛樂生活。就這樣困頓了好一陣子,他存到了他既定的目標了!
- v8 ~# G; U  v: \2 n4 L, x: B
+ ~, R0 n2 w' v若是你是他要如何選擇之後的日子呢? 繼續這樣困頓下去,反正之前的日子都這樣過下去了,有何不可?還是可以調整存錢的方式,將 2w 變  1w  或 1.5w 。把多出的錢來改善自已的生活呢? 0 i8 J6 a: ^( f4 i; N4 d' U. S
' u4 ~' ?' p1 a( k! d
熱泵+空調 新一代的選擇 ...http://ibeta.tw/forum.php?mod=viewthread&tid=3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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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2-6 18:09:56 |只看該作者
有點好奇樓主的用意
9 f& _5 ^# Y; {/ |' q+ P9 }3 n
$ N2 j) f* n! \* c是希望多提基金嗎?
* h/ p% T# t( v' Y還是希望少提基金?
0 V5 N8 z% q) l. |* F
5 t5 V. u8 @- P9 C% ~如果每個月繳交的管理費不變
4 d4 Q; A5 y  ~" a多餘的管理費收入
5 \0 U0 U/ P+ j2 i& v6 ?: P0 z放在基金中或放在其他會計科目有什麼差別?
索忍尼辛: 我們知道他們在說謊。 他們也知道他們在說謊。 他們也知道我們知道他們在說謊。 我們也知道他們知道我們知道他們在說謊。 但是他們依然在說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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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遊民 的帖子* Y" j5 i6 X; j4 M
* u* p! ^$ n) O+ u$ X
公基金有特定用提,除重大事件外事不可以動用的。因此不能拿來增加生活品質用。
, A* k* S" ]2 A! l0 M
4 O& ^- S2 Q  E本社區公基金已經快到兩年的上限,此時管委會卻提出管理費調升案,這樣一來公基金的上限就會跟著提升。
+ ~8 }5 [1 q/ R3 b# ]. D3 g" j1 ^9 m! {$ b! g, t, V3 N
我是希望在不調高公基金上限的狀況下,讓管委會有更充裕的金錢可以進行各項專案,因此降低公基金的提撥
9 v+ `* r6 Z; T; s* v/ \- d& s可以達到雙贏的效果,希望大家可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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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張同學 的帖子
% f" P5 S, Q7 K- R. X9 O" A1 Z& y2 o, S* {
了解( @( M1 i0 x- J1 @- x/ x. M+ H
謝謝5 o* M7 A) j+ j3 G* R0 m
; m& L1 r0 `. \: Q* S7 j
不過7 M1 N2 f* f8 }! N9 p& e9 e
您說的"管委會專案"4 l# ?; J0 p" ?
應該跟公設有關吧
8 \) T5 o8 ^2 @如果是這樣# O6 y3 V" {* Y6 D+ G1 }- U
那參照條例第9條or第10條
2 @( v8 e! n% g1 K, M1 {本來就可以用基金支出
: Z. F9 C3 {! o6 O" X也不用改提列基金的比例吧! \" z* Q$ S) V1 S0 Q
索忍尼辛: 我們知道他們在說謊。 他們也知道他們在說謊。 他們也知道我們知道他們在說謊。 我們也知道他們知道我們知道他們在說謊。 但是他們依然在說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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