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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管理] 請問社區管理費提撥公積金有沒有法定下限,規定出自哪 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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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發表於 2011-12-3 22:12:25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後
請問社區管理費提撥公積金有沒有法定下限,規定出自哪
: X1 G. h) W1 O1 i3 d% N5 X/ c  I+ x. a8 E$ M
也就是 每月最低至少要提撥多少,可以規定超過多少就不用提撥嗎?8 }, x  ^; N& ^  n1 Y* m

- C2 T( i* h' C, D 謝謝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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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2-3 23:19:54 |只看該作者
回復 張同學 的帖子' v# q& C( n  V3 v
8 x( Q9 `. U7 |1 r; B- z- E5 q' O2 U5 w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僅規定"應"設立公共基金,而無上限或下限的規定1 W% N) Z# k7 V, F. j  A
特區部分社區有些作法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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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2-4 00:57:27 |只看該作者
回復 張同學 的帖子: m" W9 W' ?7 A$ d$ E
7 v; {$ P3 F9 F; ~

; U& F! c) O# N, h6 y( v3 q  我記得沒有法規規定,有的只有營建署訂的社區規約參考範本,裡面有提到每個月提撥管理費20%的文字,因為很多社區都是參考營建署範本訂立規約,所以20%的規定也跟著抄錄進去,實際上20%的提撥比率應該是沒有法規明文規定的,各社區都可以依照自己社區的規模、需求、設施使用情形來做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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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2-4 00:58:07 |只看該作者
回復 白色月亮 的帖子
* x6 R6 ~1 H$ q4 j; Z. t, ~" _& E
剛好 萬寶隆社區也在針對此問題 找答案.. 社區熱心住戶提供此法條...
; d5 z% m1 V+ W0 j+ a% T9 M. k不知是否可以當成解答

5 G1 Y7 i- T. t+ y# m4 P, H8 D# c9 N1 T$ @6 k( _
  這不是法條,你引述的文章第一段有寫到,這是給社區參考用的,並非法律上的強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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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2-4 14:04:57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寧靜海 於 2011-12-4 14:09 編輯 0 {0 T- k+ G5 R! ~; @

* m9 n, Q7 k+ I2 x) y7 B回復 白色月亮 的帖子
/ \& U4 Q4 k* }8 \3 p$ \$ {9 p! s2 ~  X* Q

6 f5 o) R( S8 H. I8 |% c  我確實沒看過提撥比率有法規規定,昨天有熱心住戶提供營建署訂立的規約範本,我才知道原來許多社區遵循的20%比例,其實只是套用營建署的範本而已,並非法規明文數字。1 h; R) Z" w6 C4 q
  K# g: `+ f3 ]
  我不懂你舉證了什麼?而且你前面說錯了,說這是法條,這樣可能會誤導,建議你修正說法,以免誤導更多人。0 Y, U0 |) U( ?6 A+ b0 {& @$ c

; g3 a5 A( u5 ~! H- B1 X  提撥比率既然不是法規上的明文規定,各社區其實可以依自己需要進行調整,只要經過區分所有權人大會決議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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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2-5 01:39:09 |只看該作者
回復 寧靜海 的帖子+ w# r  w+ v+ t# ?
( _% W1 i8 k' U" T
寧大是對的,月亮姊姊是錯的.....
6 {. h! G9 a4 v: l( _- w. d
( y3 E( t7 [1 D8 c的確那是給社區訂立規約"參考"用的- R0 J0 p/ [5 A/ W' b+ }
本社區也一直都乖乖的提撥進去~~
' r, I6 J7 z4 N# X
0 @' a9 c3 q! A# _1 c4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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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2-6 17:48:18 |只看該作者
我覺得這一建議也不是不好! 只是應該要因地因事制宜! 做適時的調配呀!
3 W) c3 z9 M' Z) }% h, J
$ \' M9 m' N! f& e因為每一個人對錢都有不同的見解:
2 @$ k' T4 l4 R+ v# z, Z5 [   有人認為錢存的愈多愈好,避免未來要錢時,發現錢不夠用8 ^" }8 M! p7 I4 {* O
   有人認為錢可以儘量花費,搞的愈華麗愈好
  [: D- ^' s8 {6 l2 H7 r# E   也有人認為錢留有一定的金額,足夠使用就好!不用把生活搞的非常困頓。
+ o' C1 [2 N8 N- V/ u  |# K  z" c4 a0 U7 T6 _1 C! w7 E4 m! I  u9 v
這範本原意應該是要各社區至少有一定的準備金,來防止突如其來的意外發生卻沒有經費可以來提供維謢等情況! 但若是準備金夠了,是否一定要繼續這樣提撥呢? 這個就是見仁見智了!
8 G6 c( `9 C3 d  B! x0 j/ o9 k3 E7 g" D+ M% f
只是如何適當的調配!這個真的是可以好好的讓各管委想想的! 6 z" e% L* N2 ?$ o) b
==========================================
7 z2 ^7 P2 U6 O2 o1 C- J若是以一般生活為例! 一人他一個月就賺 3w 元! 他為了存錢,他強迫自已每個月一定要存 2w 下來! 剩下的 1w 做為日常所支。: y# f- S) J6 p7 W" x/ h+ F

3 n% q2 k8 M- j3 x結果他在家中儘量不開燈! 洗冷水澡!吃就隨便吃最便宜的東西! 也儘量無娛樂生活。就這樣困頓了好一陣子,他存到了他既定的目標了!
% X9 Y7 o4 g* e3 h) t6 V$ d- O5 B6 h7 B
若是你是他要如何選擇之後的日子呢? 繼續這樣困頓下去,反正之前的日子都這樣過下去了,有何不可?還是可以調整存錢的方式,將 2w 變  1w  或 1.5w 。把多出的錢來改善自已的生活呢?
7 f6 q& k. A. C& H6 Z8 b& o3 u3 F5 j2 t1 O2 Q/ b
熱泵+空調 新一代的選擇 ...http://ibeta.tw/forum.php?mod=viewthread&tid=3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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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2-6 18:09:56 |只看該作者
有點好奇樓主的用意9 F8 J; j9 F; K8 A( C, ^+ M
  u# f1 C7 A& i  ~
是希望多提基金嗎?* i$ n0 D. T7 N" m+ O* p* o4 s. R
還是希望少提基金?
+ w0 o  a* j9 _# `& e3 \
0 b+ n+ `7 w  d, V' c( y如果每個月繳交的管理費不變
7 L& U# ~- X2 u0 ~. Q多餘的管理費收入- C. E4 e9 o. L- ^
放在基金中或放在其他會計科目有什麼差別?
索忍尼辛: 我們知道他們在說謊。 他們也知道他們在說謊。 他們也知道我們知道他們在說謊。 我們也知道他們知道我們知道他們在說謊。 但是他們依然在說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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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遊民 的帖子7 C/ ^& J5 d1 c9 A- a( t9 x
+ \# @! [! n' q) E) V0 j, C
公基金有特定用提,除重大事件外事不可以動用的。因此不能拿來增加生活品質用。$ S9 p5 Q: z/ S3 ^! L% B

' T1 Q: B+ c0 U6 r! m4 L本社區公基金已經快到兩年的上限,此時管委會卻提出管理費調升案,這樣一來公基金的上限就會跟著提升。: c. m7 g/ X: p' \4 C. l
, F5 S$ H* U; J2 f4 h
我是希望在不調高公基金上限的狀況下,讓管委會有更充裕的金錢可以進行各項專案,因此降低公基金的提撥' G: I6 v6 a4 x- B; z) r6 S1 c6 j# _
可以達到雙贏的效果,希望大家可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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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張同學 的帖子
0 n9 N# r5 i% L9 |& K4 f  n4 O/ s: V9 `
了解
' A+ F+ j5 A8 E2 I7 X/ Y謝謝/ X! f3 g! g! p" B2 y$ y/ l  Y
7 a9 g7 _5 v6 S3 N" y
不過5 T0 a/ x/ e' m4 h
您說的"管委會專案"& U/ ]: W  B/ |
應該跟公設有關吧! S: k7 q# a7 D* _  ]( b$ C
如果是這樣% Z2 o# `- d; z' T8 ]# ?4 W1 Z; J
那參照條例第9條or第10條
/ a( @" ~: O8 h" u& Z* }3 B2 ?4 d本來就可以用基金支出$ T( v1 G: i+ l
也不用改提列基金的比例吧4 D6 @% M) v, D+ T( n# N
索忍尼辛: 我們知道他們在說謊。 他們也知道他們在說謊。 他們也知道我們知道他們在說謊。 我們也知道他們知道我們知道他們在說謊。 但是他們依然在說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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