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Beta 愛北大論壇

 找回密碼
 註冊
搜索
查看: 4438|回覆: 10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社區管理] 請問社區管理費提撥公積金有沒有法定下限,規定出自哪 謝

[複製鏈接]

46

主題

13

好友

2242

積分

大學生

Rank: 6Rank: 6

文章
186
在線時間
431 小時
回到到指定樓層
樓主
發表於 2011-12-3 22:12:25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後
請問社區管理費提撥公積金有沒有法定下限,規定出自哪 # h% i- U- o+ O6 L4 y) t
) `; E# P+ g0 r) v: `0 }0 f
也就是 每月最低至少要提撥多少,可以規定超過多少就不用提撥嗎?' J% E. u& l6 t7 f
# Q1 N; e  e8 d1 x, F. E
謝謝回答

191

主題

45

好友

2672

積分

大學生

Rank: 6Rank: 6

文章
1624
在線時間
724 小時
沙發
發表於 2011-12-3 23:19:54 |只看該作者
回復 張同學 的帖子/ w9 P  k' m: b$ E% a4 y: c

( V2 A0 |# C) G8 [/ p+ e2 n* I6 w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僅規定"應"設立公共基金,而無上限或下限的規定
1 v2 s* m, M/ x" s% d特區部分社區有些作法請參考

1331

主題

316

好友

1萬

積分

校友

Rank: 9Rank: 9Rank: 9

文章
14668
在線時間
2248 小時
3
發表於 2011-12-4 00:57:27 |只看該作者
回復 張同學 的帖子* a6 x) L" t1 m7 {+ Q

, \  }2 p8 O  G% r& l8 I% \5 W4 F, T& i
  我記得沒有法規規定,有的只有營建署訂的社區規約參考範本,裡面有提到每個月提撥管理費20%的文字,因為很多社區都是參考營建署範本訂立規約,所以20%的規定也跟著抄錄進去,實際上20%的提撥比率應該是沒有法規明文規定的,各社區都可以依照自己社區的規模、需求、設施使用情形來做調整。

1331

主題

316

好友

1萬

積分

校友

Rank: 9Rank: 9Rank: 9

文章
14668
在線時間
2248 小時
4
發表於 2011-12-4 00:58:07 |只看該作者
回復 白色月亮 的帖子% j% ~  ~0 W9 o+ d
剛好 萬寶隆社區也在針對此問題 找答案.. 社區熱心住戶提供此法條...# ^9 w# C- O9 V+ Z6 l1 T
不知是否可以當成解答

& `& S6 Y# P; [2 `/ Q, T. U+ q. B' F: {5 R0 d
  這不是法條,你引述的文章第一段有寫到,這是給社區參考用的,並非法律上的強制規定。

1331

主題

316

好友

1萬

積分

校友

Rank: 9Rank: 9Rank: 9

文章
14668
在線時間
2248 小時
5
發表於 2011-12-4 14:04:57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寧靜海 於 2011-12-4 14:09 編輯 2 t5 e0 [1 z6 q2 D* K9 i
" ^4 z. X+ F* I7 Q
回復 白色月亮 的帖子$ p, g% X( ~+ M* u% t3 b

, }2 C7 l$ y) `* H" n8 ^4 x3 }! l. q
: J4 V3 o# `: j7 D% [( }" |3 l  我確實沒看過提撥比率有法規規定,昨天有熱心住戶提供營建署訂立的規約範本,我才知道原來許多社區遵循的20%比例,其實只是套用營建署的範本而已,並非法規明文數字。% M* ]- L- ?8 H* v) ?6 Q+ N. E( f
0 O# x& s6 N( t+ h3 c2 u0 b  Y( Y( W# F
  我不懂你舉證了什麼?而且你前面說錯了,說這是法條,這樣可能會誤導,建議你修正說法,以免誤導更多人。* D1 k# x) W8 q) n

- n% m8 g4 D( [  提撥比率既然不是法規上的明文規定,各社區其實可以依自己需要進行調整,只要經過區分所有權人大會決議即可。

191

主題

45

好友

2672

積分

大學生

Rank: 6Rank: 6

文章
1624
在線時間
724 小時
6
發表於 2011-12-5 01:39:09 |只看該作者
回復 寧靜海 的帖子9 g  v3 e5 o" G4 Q5 ?) i
+ y0 |0 V2 t- W) p3 @! q
寧大是對的,月亮姊姊是錯的.....: d3 T, B, Z. h  J, n( q
2 ~' E- J; J5 I+ w
的確那是給社區訂立規約"參考"用的
" @5 ^6 l# {) u' ]' u2 Y本社區也一直都乖乖的提撥進去~~
! M- X; R( D4 e4 f1 @$ M2 r6 e+ _3 K! z

167

主題

56

好友

3813

積分

碩士班

Rank: 7Rank: 7Rank: 7

文章
2107
在線時間
711 小時
7
發表於 2011-12-6 17:48:18 |只看該作者
我覺得這一建議也不是不好! 只是應該要因地因事制宜! 做適時的調配呀! * Z2 S. J" a/ F: M: R  S. ~7 ?
9 S* M9 F0 j6 `+ V* H1 s8 K+ c# G1 E
因為每一個人對錢都有不同的見解:
; B; j+ P9 r4 G+ x! B6 B7 k3 l; w   有人認為錢存的愈多愈好,避免未來要錢時,發現錢不夠用
) T- G) b" c; q   有人認為錢可以儘量花費,搞的愈華麗愈好4 L+ `9 d+ S5 E
   也有人認為錢留有一定的金額,足夠使用就好!不用把生活搞的非常困頓。* s8 T2 }/ w! F+ @8 _- y; f

+ f+ H& w$ K5 L8 b3 g; i% F這範本原意應該是要各社區至少有一定的準備金,來防止突如其來的意外發生卻沒有經費可以來提供維謢等情況! 但若是準備金夠了,是否一定要繼續這樣提撥呢? 這個就是見仁見智了! & X- q; j- c! z

, S! G4 I& Y$ _$ E5 X只是如何適當的調配!這個真的是可以好好的讓各管委想想的!
( g9 s: M4 q' b9 r==========================================; O8 Y8 N% w$ E4 O- T
若是以一般生活為例! 一人他一個月就賺 3w 元! 他為了存錢,他強迫自已每個月一定要存 2w 下來! 剩下的 1w 做為日常所支。6 C1 A3 g; \, e. _

6 G" y+ S" ^9 X, m) P7 q3 P結果他在家中儘量不開燈! 洗冷水澡!吃就隨便吃最便宜的東西! 也儘量無娛樂生活。就這樣困頓了好一陣子,他存到了他既定的目標了! 8 D! u2 L# x2 _: ]( R2 E1 X  L+ t
( S( ^: }) J7 c" p- r1 b
若是你是他要如何選擇之後的日子呢? 繼續這樣困頓下去,反正之前的日子都這樣過下去了,有何不可?還是可以調整存錢的方式,將 2w 變  1w  或 1.5w 。把多出的錢來改善自已的生活呢?
$ U. Z) G, k* `, I- f: }4 E: e6 e! ?! @  {* ]0 \+ S% l
熱泵+空調 新一代的選擇 ...http://ibeta.tw/forum.php?mod=viewthread&tid=3443

32

主題

18

好友

5353

積分

碩士班

Rank: 7Rank: 7Rank: 7

文章
787
在線時間
2700 小時
8
發表於 2011-12-6 18:09:56 |只看該作者
有點好奇樓主的用意) n3 j- W* \+ K( s7 _
: q- z+ K! ~5 \* \- _
是希望多提基金嗎?
% P8 t" U7 I+ l, U: o- I還是希望少提基金?6 J; ^- I" L9 {+ A
4 t2 K9 c, \/ ?$ N: O% L* z2 I8 b1 x" s
如果每個月繳交的管理費不變
( T+ u3 I' x" d' j2 F. y% |5 D  `多餘的管理費收入3 w7 ^# O9 j* V- j3 B4 c
放在基金中或放在其他會計科目有什麼差別?
索忍尼辛: 我們知道他們在說謊。 他們也知道他們在說謊。 他們也知道我們知道他們在說謊。 我們也知道他們知道我們知道他們在說謊。 但是他們依然在說謊。 ... ...

46

主題

13

好友

2242

積分

大學生

Rank: 6Rank: 6

文章
186
在線時間
431 小時
9
發表於 2011-12-6 22:06:01 |只看該作者
回復 遊民 的帖子) X0 A$ E* ~+ L  z  m% u
5 }% i, s. b8 b1 D/ z
公基金有特定用提,除重大事件外事不可以動用的。因此不能拿來增加生活品質用。5 k& C! ^3 G* p0 d. q' j4 v
: ~9 y- i/ s+ j8 m8 K/ G
本社區公基金已經快到兩年的上限,此時管委會卻提出管理費調升案,這樣一來公基金的上限就會跟著提升。
3 m2 u" J* [9 C6 s2 R/ ?/ O/ S  s2 B) d3 Q3 u# K* u7 D/ Q- ^$ g
我是希望在不調高公基金上限的狀況下,讓管委會有更充裕的金錢可以進行各項專案,因此降低公基金的提撥
. O' Y3 }$ A+ j. B& s) n0 `& S可以達到雙贏的效果,希望大家可以支持。

32

主題

18

好友

5353

積分

碩士班

Rank: 7Rank: 7Rank: 7

文章
787
在線時間
2700 小時
10
發表於 2011-12-6 22:33:35 |只看該作者
回復 張同學 的帖子9 c$ T- l' i4 Z$ R% ]1 `: `

" Q7 ^; `* ^; A0 N* J2 C0 A, S了解
4 P* i% p% e# |謝謝
$ A% _+ }$ M1 v' H6 u
; N; e- \  r0 L+ P. e2 z不過
' O. `5 O0 g0 S- B$ L" p9 R您說的"管委會專案"
1 T, U6 w% o0 E# T* o( r1 |應該跟公設有關吧
8 `& }: T; I6 F% C如果是這樣- f& y5 Q/ I# w/ F5 o
那參照條例第9條or第10條
7 C$ A: K8 l" X本來就可以用基金支出
% ^6 q1 D* y! y2 C- \1 L2 O也不用改提列基金的比例吧
* w5 E3 O; n( Y& {, j' H
索忍尼辛: 我們知道他們在說謊。 他們也知道他們在說謊。 他們也知道我們知道他們在說謊。 我們也知道他們知道我們知道他們在說謊。 但是他們依然在說謊。 ... ...
您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文 登入 | 註冊

本論壇是以即時上傳留言的方式運作,一切留言內容只代表發言者個人意見,非本論壇之立場,本論壇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由於本論壇是以「即時留言」運作方式,所以無法完全監察所有留言內容,若您發現有某篇留言可能有問題,請通知本站管理員處理。

Copyright © 2009~2020 iBeta 愛北大. 保留一切權利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