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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管理] 請問社區管理費提撥公積金有沒有法定下限,規定出自哪 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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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發表於 2011-12-3 22:12:25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後
請問社區管理費提撥公積金有沒有法定下限,規定出自哪
( M1 u2 m/ W& R
2 ]8 U, Z6 x4 x也就是 每月最低至少要提撥多少,可以規定超過多少就不用提撥嗎?
+ Q4 [( N9 {0 l' [0 R: z6 p- ~2 p4 S$ {' z" x* P
謝謝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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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發
發表於 2011-12-3 23:19:54 |只看該作者
回復 張同學 的帖子/ d/ e6 O! S. @7 o

( x" s: o! t5 B3 b7 U7 u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僅規定"應"設立公共基金,而無上限或下限的規定! o1 K  r# G, \& q# _
特區部分社區有些作法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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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2-4 00:57:27 |只看該作者
回復 張同學 的帖子
; Z$ C& L/ E. Q6 M' q  i! k2 z- d: s7 i& o

" u6 N# c2 |( A0 C  c  我記得沒有法規規定,有的只有營建署訂的社區規約參考範本,裡面有提到每個月提撥管理費20%的文字,因為很多社區都是參考營建署範本訂立規約,所以20%的規定也跟著抄錄進去,實際上20%的提撥比率應該是沒有法規明文規定的,各社區都可以依照自己社區的規模、需求、設施使用情形來做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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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2-4 00:58:07 |只看該作者
回復 白色月亮 的帖子
3 p& T0 O; x- @: e- A3 N
剛好 萬寶隆社區也在針對此問題 找答案.. 社區熱心住戶提供此法條...
7 M! Q9 P5 @! K  z6 w+ k不知是否可以當成解答
0 q6 g8 x5 \3 C# E7 ^8 P4 ^
* [6 Z: x' u2 p& r! Z; E  K/ e
  這不是法條,你引述的文章第一段有寫到,這是給社區參考用的,並非法律上的強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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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2-4 14:04:57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寧靜海 於 2011-12-4 14:09 編輯 ) x# n# N: O4 v) }

; s3 |: L9 E5 O3 F. a回復 白色月亮 的帖子
  I# F7 q& w& t" A5 `/ ~  Y4 r
% B1 @' r! l: g$ z# i. T
- M* s/ N1 g  A$ w* v: H( l" Z5 [* ~  我確實沒看過提撥比率有法規規定,昨天有熱心住戶提供營建署訂立的規約範本,我才知道原來許多社區遵循的20%比例,其實只是套用營建署的範本而已,並非法規明文數字。+ Q8 y' ^9 `! |- n" Z% l

" N$ v4 J# ?  R/ k  我不懂你舉證了什麼?而且你前面說錯了,說這是法條,這樣可能會誤導,建議你修正說法,以免誤導更多人。, J% P5 v0 t) O/ s6 B  |9 B' K& `

0 e1 B( j3 [/ \  提撥比率既然不是法規上的明文規定,各社區其實可以依自己需要進行調整,只要經過區分所有權人大會決議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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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2-5 01:39:09 |只看該作者
回復 寧靜海 的帖子' ^* d# S, d% h6 S1 w

3 H8 y/ o2 d4 [" f# @+ ?寧大是對的,月亮姊姊是錯的.....- G6 Y5 l$ ~$ t" c6 J  W: d" G. J% D

3 b7 [2 b+ ]6 K1 c' |的確那是給社區訂立規約"參考"用的
$ i* {+ E/ n' a1 Q9 K本社區也一直都乖乖的提撥進去~~
0 g. i  E) c8 x  e2 h# m! g, k! J( a; D6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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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2-6 17:48:18 |只看該作者
我覺得這一建議也不是不好! 只是應該要因地因事制宜! 做適時的調配呀!
6 }) s7 |0 Y  S; M
. S( k6 `( Q3 k* n6 d6 ?* K: ~因為每一個人對錢都有不同的見解:- u% N0 v- a5 s' \7 {, n1 Y/ X
   有人認為錢存的愈多愈好,避免未來要錢時,發現錢不夠用0 z4 `" j  M( p
   有人認為錢可以儘量花費,搞的愈華麗愈好
2 r" `; {: x/ A   也有人認為錢留有一定的金額,足夠使用就好!不用把生活搞的非常困頓。
4 `0 O* X" {% \7 p  ?; p
* N2 o+ @& P  |' A+ C這範本原意應該是要各社區至少有一定的準備金,來防止突如其來的意外發生卻沒有經費可以來提供維謢等情況! 但若是準備金夠了,是否一定要繼續這樣提撥呢? 這個就是見仁見智了!
0 m6 T& t. a' ^( |9 _) `% |( l& b0 Q+ L6 |1 b3 w( W
只是如何適當的調配!這個真的是可以好好的讓各管委想想的! 4 d- T# C; ?: W
==========================================7 V" C* ?! K, U& h; [% y6 c5 x' T
若是以一般生活為例! 一人他一個月就賺 3w 元! 他為了存錢,他強迫自已每個月一定要存 2w 下來! 剩下的 1w 做為日常所支。9 V: ^( r; f% j! c; E2 G- G9 T* w
- m" P% R+ P/ i
結果他在家中儘量不開燈! 洗冷水澡!吃就隨便吃最便宜的東西! 也儘量無娛樂生活。就這樣困頓了好一陣子,他存到了他既定的目標了!
  `# K0 y& ]1 m+ S) O6 R9 a# K6 m! m; h5 T
若是你是他要如何選擇之後的日子呢? 繼續這樣困頓下去,反正之前的日子都這樣過下去了,有何不可?還是可以調整存錢的方式,將 2w 變  1w  或 1.5w 。把多出的錢來改善自已的生活呢? 6 l& w4 `4 y4 _
, T' I! B* T2 j# q: U1 j5 s1 H1 t
熱泵+空調 新一代的選擇 ...http://ibeta.tw/forum.php?mod=viewthread&tid=3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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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2-6 18:09:56 |只看該作者
有點好奇樓主的用意
6 J! j' s$ F4 y8 f
" j" F* ?0 ~- Z. h, k: a是希望多提基金嗎?
; X: Z& ~3 h. g% h7 C還是希望少提基金?0 t7 H" C" {: u. C1 d

! c. J8 m& W" Z4 u如果每個月繳交的管理費不變' x: d* S  {! Z$ M: J0 w
多餘的管理費收入- p; a1 E' w' r8 u( h$ m
放在基金中或放在其他會計科目有什麼差別?
索忍尼辛: 我們知道他們在說謊。 他們也知道他們在說謊。 他們也知道我們知道他們在說謊。 我們也知道他們知道我們知道他們在說謊。 但是他們依然在說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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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遊民 的帖子% N: ?0 P5 A' ^# y6 t
( m! G3 S- H$ {. Q8 C( L5 r
公基金有特定用提,除重大事件外事不可以動用的。因此不能拿來增加生活品質用。: i" H$ F; R4 w* M( n8 B& u

. A/ B- Z) B* p: j; N8 f& @本社區公基金已經快到兩年的上限,此時管委會卻提出管理費調升案,這樣一來公基金的上限就會跟著提升。$ [& C" O! u; {. U8 G2 E: x0 @, F

7 |' T5 T* e! K3 p, C我是希望在不調高公基金上限的狀況下,讓管委會有更充裕的金錢可以進行各項專案,因此降低公基金的提撥
8 V' i( A% @/ [: k$ l/ ^6 E8 M可以達到雙贏的效果,希望大家可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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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張同學 的帖子5 [7 H( X  d" m3 p& p
# ?4 o. S- u0 M% R. w' O$ m
了解+ \0 ^+ f& q* ~
謝謝
/ F- L( J8 X# l/ A( j8 ]- H. T% C2 K6 e) \9 i! S) `$ b* A
不過
  }, _5 _0 v, E+ u* Y( ^4 y您說的"管委會專案"3 q# R" K3 f% @, D# @# C/ d6 f; F
應該跟公設有關吧  v7 f  _5 }' D( W
如果是這樣( \. {: |) F4 Z. g% Q
那參照條例第9條or第10條6 x8 u5 d9 p, A3 f2 b. g5 i- a. D0 |
本來就可以用基金支出  l9 ?6 a( X/ R$ @5 H
也不用改提列基金的比例吧
$ Y- q2 N! X0 S
索忍尼辛: 我們知道他們在說謊。 他們也知道他們在說謊。 他們也知道我們知道他們在說謊。 我們也知道他們知道我們知道他們在說謊。 但是他們依然在說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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