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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管理] 請問社區管理費提撥公積金有沒有法定下限,規定出自哪 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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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發表於 2011-12-3 22:12:25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後
請問社區管理費提撥公積金有沒有法定下限,規定出自哪
4 J9 E6 D' J7 L, L! N
/ r8 i5 e2 K  S5 \% S3 Q) r也就是 每月最低至少要提撥多少,可以規定超過多少就不用提撥嗎?, T- L, _2 b6 p3 F
, h: @& n; C# ?
謝謝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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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發
發表於 2011-12-3 23:19:54 |只看該作者
回復 張同學 的帖子
! ?/ ^7 }, P, X" c+ G; m
& M" J* m* W7 s% U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僅規定"應"設立公共基金,而無上限或下限的規定" N, Z$ }) A/ F) y! S1 ~
特區部分社區有些作法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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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2-4 00:57:27 |只看該作者
回復 張同學 的帖子
! Y! m8 s6 H% |" _9 ]3 K) w$ \/ x8 b  S0 }! J

/ Z* ^3 B! @' o/ P/ B2 V4 v% Z  我記得沒有法規規定,有的只有營建署訂的社區規約參考範本,裡面有提到每個月提撥管理費20%的文字,因為很多社區都是參考營建署範本訂立規約,所以20%的規定也跟著抄錄進去,實際上20%的提撥比率應該是沒有法規明文規定的,各社區都可以依照自己社區的規模、需求、設施使用情形來做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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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2-4 00:58:07 |只看該作者
回復 白色月亮 的帖子0 D8 e6 v# f& `5 S% l- n
剛好 萬寶隆社區也在針對此問題 找答案.. 社區熱心住戶提供此法條...( `. Y6 L( X. w2 f- g; y" L& Z( ~' |
不知是否可以當成解答

' l; a* J* o, |# J& ^- h1 ^/ O: S1 L8 z7 u
  這不是法條,你引述的文章第一段有寫到,這是給社區參考用的,並非法律上的強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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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2-4 14:04:57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寧靜海 於 2011-12-4 14:09 編輯 * |* E0 H4 t" ?- I+ Z/ E& {
- y; B( _' D( w4 [$ h& D  D! w
回復 白色月亮 的帖子  Y+ r1 i& H* p" N: x' N) S$ j

; k$ Y4 l" W# l! ^9 r7 R& n4 e/ f+ u; c3 b1 f  z% j# P0 U
  我確實沒看過提撥比率有法規規定,昨天有熱心住戶提供營建署訂立的規約範本,我才知道原來許多社區遵循的20%比例,其實只是套用營建署的範本而已,並非法規明文數字。
8 O( G, U4 y/ Q( y$ D( m: \) R* C' ?; ]" c$ n+ H
  我不懂你舉證了什麼?而且你前面說錯了,說這是法條,這樣可能會誤導,建議你修正說法,以免誤導更多人。
1 b7 }: J) L( B  z3 B; k: B4 e8 A- Y/ N3 g& q/ k. H: P+ f0 E
  提撥比率既然不是法規上的明文規定,各社區其實可以依自己需要進行調整,只要經過區分所有權人大會決議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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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2-5 01:39:09 |只看該作者
回復 寧靜海 的帖子
; l, r0 P, U# q8 _  {
% {/ o% f: S8 r! {3 h寧大是對的,月亮姊姊是錯的.....
! F) z7 C. R' f  J: ~! Y
& `8 }# @7 @/ J& L的確那是給社區訂立規約"參考"用的& ^5 s: {5 d. {7 J2 O  s
本社區也一直都乖乖的提撥進去~~
/ @2 P& }( Y) I# C0 F
3 Z; r4 V& Z3 K% _7 }8 T! y! j$ t"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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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2-6 17:48:18 |只看該作者
我覺得這一建議也不是不好! 只是應該要因地因事制宜! 做適時的調配呀! # c% P' n8 x" U% p

* x* h7 s. t) E% I( m" {因為每一個人對錢都有不同的見解:
& Q, b) q# ?! v   有人認為錢存的愈多愈好,避免未來要錢時,發現錢不夠用
$ V* c& S8 S0 S5 Y! @& M   有人認為錢可以儘量花費,搞的愈華麗愈好/ \; v, P# Z: Q$ q
   也有人認為錢留有一定的金額,足夠使用就好!不用把生活搞的非常困頓。9 h# Z1 P7 v7 `) p
$ D" g' X5 `( q; {* Z
這範本原意應該是要各社區至少有一定的準備金,來防止突如其來的意外發生卻沒有經費可以來提供維謢等情況! 但若是準備金夠了,是否一定要繼續這樣提撥呢? 這個就是見仁見智了!
9 \: K5 J( @( ]5 f1 I+ ]- N0 x
5 x8 [! I1 B6 X% m4 v6 k( ~7 Q4 M只是如何適當的調配!這個真的是可以好好的讓各管委想想的!
; ?9 Y7 R: K9 x7 D8 h) D==========================================4 p. v  g" ?2 w/ t! [+ a* Q- }) M2 L
若是以一般生活為例! 一人他一個月就賺 3w 元! 他為了存錢,他強迫自已每個月一定要存 2w 下來! 剩下的 1w 做為日常所支。# F1 L  f; s! m4 e5 ]

, C: S1 O. u! I9 U9 B* S% T結果他在家中儘量不開燈! 洗冷水澡!吃就隨便吃最便宜的東西! 也儘量無娛樂生活。就這樣困頓了好一陣子,他存到了他既定的目標了!   }+ V) d/ c' v- k4 o* Y# ^
; W/ h  X" T2 T$ j
若是你是他要如何選擇之後的日子呢? 繼續這樣困頓下去,反正之前的日子都這樣過下去了,有何不可?還是可以調整存錢的方式,將 2w 變  1w  或 1.5w 。把多出的錢來改善自已的生活呢?
7 R9 e0 [2 ^& ^9 F: ~' q5 [& L! b% y# U- T/ L
熱泵+空調 新一代的選擇 ...http://ibeta.tw/forum.php?mod=viewthread&tid=3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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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2-6 18:09:56 |只看該作者
有點好奇樓主的用意
6 d6 U+ i; l( X. y1 I% E7 ~; w& g+ B  r9 M( t) C- p
是希望多提基金嗎?1 x; s3 M$ y: d1 C
還是希望少提基金?2 H7 e8 q( H8 q/ {  _" U

2 |  ~: J# n* x/ J( S如果每個月繳交的管理費不變1 ?4 }# h# O: W6 F* f
多餘的管理費收入
1 I# [# J; J- M) `, p: j放在基金中或放在其他會計科目有什麼差別?
索忍尼辛: 我們知道他們在說謊。 他們也知道他們在說謊。 他們也知道我們知道他們在說謊。 我們也知道他們知道我們知道他們在說謊。 但是他們依然在說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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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2-6 22:06:01 |只看該作者
回復 遊民 的帖子% @7 w, t; h7 U, o% _: E4 A
  c% ^2 w( ~2 p' g9 H& S( w
公基金有特定用提,除重大事件外事不可以動用的。因此不能拿來增加生活品質用。2 s; r+ {! i" Q

: Y( X$ Z2 e& A* O- W0 m& Z9 ^本社區公基金已經快到兩年的上限,此時管委會卻提出管理費調升案,這樣一來公基金的上限就會跟著提升。
* J$ E! V" I' c6 h( U( f8 Y5 z* V8 ~' W+ a# y9 O* f! y
我是希望在不調高公基金上限的狀況下,讓管委會有更充裕的金錢可以進行各項專案,因此降低公基金的提撥- U: }/ Y0 E3 H( K
可以達到雙贏的效果,希望大家可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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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2-6 22:33:35 |只看該作者
回復 張同學 的帖子% U1 q" s* g1 [$ K) @7 M1 T& n6 w
" M4 p! |4 @1 b6 z; R8 x4 P
了解
6 Q5 h' q2 N; `* g7 e: ?謝謝
: G& C, h9 P9 @. P  s6 u2 K# V% o3 @- j0 c# z  Z
不過9 g5 z3 ^" X+ y' ]# s6 V6 n( B, f
您說的"管委會專案"
4 p  R. Y% ^" Y. P應該跟公設有關吧
5 _6 B. g& B! s如果是這樣4 v& W1 Q; }: b1 w, c
那參照條例第9條or第10條" f3 H  h, K" D2 _9 P7 N! ]
本來就可以用基金支出& t2 n, U5 N7 `6 J$ Z/ E
也不用改提列基金的比例吧
! J9 z6 {- N3 x
索忍尼辛: 我們知道他們在說謊。 他們也知道他們在說謊。 他們也知道我們知道他們在說謊。 我們也知道他們知道我們知道他們在說謊。 但是他們依然在說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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