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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管理] 請問社區管理費提撥公積金有沒有法定下限,規定出自哪 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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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發表於 2011-12-3 22:12:25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後
請問社區管理費提撥公積金有沒有法定下限,規定出自哪
( @+ f4 t! C* P3 x# j9 R1 J6 y  h$ _# k  l9 `+ m0 n
也就是 每月最低至少要提撥多少,可以規定超過多少就不用提撥嗎?
6 Q/ j5 w# H( @! {; d# _
& G7 y9 h7 r7 ?5 ~2 P 謝謝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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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發
發表於 2011-12-3 23:19:54 |只看該作者
回復 張同學 的帖子
: b2 v& d- h& Z% C' R: `& V2 r* k" Y8 T. I% l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僅規定"應"設立公共基金,而無上限或下限的規定
% @8 }) a- Q, }! |9 L" ^特區部分社區有些作法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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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2-4 00:57:27 |只看該作者
回復 張同學 的帖子* ^& E2 q! K6 s% h3 F1 ]" A

- e0 l0 ]# g+ ?# W% E7 I+ J* Y" ^5 n4 X1 [" Q) O
  我記得沒有法規規定,有的只有營建署訂的社區規約參考範本,裡面有提到每個月提撥管理費20%的文字,因為很多社區都是參考營建署範本訂立規約,所以20%的規定也跟著抄錄進去,實際上20%的提撥比率應該是沒有法規明文規定的,各社區都可以依照自己社區的規模、需求、設施使用情形來做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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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2-4 00:58:07 |只看該作者
回復 白色月亮 的帖子
1 X" x' o- l+ v1 p
剛好 萬寶隆社區也在針對此問題 找答案.. 社區熱心住戶提供此法條...0 z! k* V$ ^! q  T2 b$ |
不知是否可以當成解答

! b% f- R8 l1 G
1 T. e4 |$ n+ F3 P  這不是法條,你引述的文章第一段有寫到,這是給社區參考用的,並非法律上的強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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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2-4 14:04:57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寧靜海 於 2011-12-4 14:09 編輯
( I- y7 t, _2 ~( @
0 X* A6 r  H) O. u: L回復 白色月亮 的帖子! _' [& [6 ^& m, y( m

2 K4 q' x+ A) |1 G# d  r
/ B4 h8 j& S( e, P! j$ ]) W  我確實沒看過提撥比率有法規規定,昨天有熱心住戶提供營建署訂立的規約範本,我才知道原來許多社區遵循的20%比例,其實只是套用營建署的範本而已,並非法規明文數字。
0 H" ?. t8 `! q# i* V( S, Z+ x2 m$ Q: o& y: b( q* N
  我不懂你舉證了什麼?而且你前面說錯了,說這是法條,這樣可能會誤導,建議你修正說法,以免誤導更多人。
4 {; N/ O0 D. `8 y; H4 N, E: K* Z# e% N& ~
  提撥比率既然不是法規上的明文規定,各社區其實可以依自己需要進行調整,只要經過區分所有權人大會決議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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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2-5 01:39:09 |只看該作者
回復 寧靜海 的帖子* ^! k7 ?" u+ ^+ ~7 R$ e

' g- y! H* q( C; `0 c寧大是對的,月亮姊姊是錯的.....
7 F$ l# A! D- L: \
9 a. P$ Y# s; g# @的確那是給社區訂立規約"參考"用的) ]: o# E, E# R. p% D5 @$ K
本社區也一直都乖乖的提撥進去~~& D/ k# I( ]( U. S

) H2 ?1 V& o" M+ S7 i6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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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2-6 17:48:18 |只看該作者
我覺得這一建議也不是不好! 只是應該要因地因事制宜! 做適時的調配呀! 2 i; }* O, R5 \0 n0 ~' L; E

) G2 v7 N$ \) {! b5 c因為每一個人對錢都有不同的見解:
# g/ h1 K! e! g; M* O   有人認為錢存的愈多愈好,避免未來要錢時,發現錢不夠用
5 o' K; N+ P2 q/ n: O   有人認為錢可以儘量花費,搞的愈華麗愈好
8 j6 g% ]- {2 N! ]# @. M! q   也有人認為錢留有一定的金額,足夠使用就好!不用把生活搞的非常困頓。2 R' [7 ~% R0 b6 }/ {
' m0 A# c+ T) F9 q/ J1 L
這範本原意應該是要各社區至少有一定的準備金,來防止突如其來的意外發生卻沒有經費可以來提供維謢等情況! 但若是準備金夠了,是否一定要繼續這樣提撥呢? 這個就是見仁見智了! ! Z! D+ P& B1 |( W
6 U; O# }6 j  h& @. ]' A
只是如何適當的調配!這個真的是可以好好的讓各管委想想的! ) g1 T+ e5 T/ Y3 a
==========================================' V0 ~4 ^+ }' {: y& X- {* I" }
若是以一般生活為例! 一人他一個月就賺 3w 元! 他為了存錢,他強迫自已每個月一定要存 2w 下來! 剩下的 1w 做為日常所支。- t+ M) M; ?5 ?5 _7 n
! F6 q  t9 r0 D* N- Z& Q
結果他在家中儘量不開燈! 洗冷水澡!吃就隨便吃最便宜的東西! 也儘量無娛樂生活。就這樣困頓了好一陣子,他存到了他既定的目標了! 1 E, R$ f) W0 f6 n
& h# K  O* h( G# H  b
若是你是他要如何選擇之後的日子呢? 繼續這樣困頓下去,反正之前的日子都這樣過下去了,有何不可?還是可以調整存錢的方式,將 2w 變  1w  或 1.5w 。把多出的錢來改善自已的生活呢? & z; \3 C" w( o0 Y7 x: u3 w
1 @: m1 l1 `! W
熱泵+空調 新一代的選擇 ...http://ibeta.tw/forum.php?mod=viewthread&tid=3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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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2-6 18:09:56 |只看該作者
有點好奇樓主的用意
- D' W( f" U1 o! o1 x* J* m
/ q1 [; V( l8 a1 C' V2 M是希望多提基金嗎?. i" d0 {" Z7 L/ i, c0 p( n
還是希望少提基金?1 P. V5 J) [2 ^" U
. M, P  b  c4 e+ b1 l& r
如果每個月繳交的管理費不變
! Q- A- j. U& ^' Q多餘的管理費收入' i) Q( Y- }+ q6 }+ z  h
放在基金中或放在其他會計科目有什麼差別?
索忍尼辛: 我們知道他們在說謊。 他們也知道他們在說謊。 他們也知道我們知道他們在說謊。 我們也知道他們知道我們知道他們在說謊。 但是他們依然在說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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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遊民 的帖子
) j0 l7 T1 j; s% ^. j9 b4 k- z$ `' b1 O  ]
公基金有特定用提,除重大事件外事不可以動用的。因此不能拿來增加生活品質用。! ~5 J7 ~9 }% z" I' v
7 }$ |& \, c# x7 p/ B
本社區公基金已經快到兩年的上限,此時管委會卻提出管理費調升案,這樣一來公基金的上限就會跟著提升。
/ W4 [( H) j- n& h0 M+ H" c, k; n; w. F- |+ N3 c
我是希望在不調高公基金上限的狀況下,讓管委會有更充裕的金錢可以進行各項專案,因此降低公基金的提撥
! |- T6 T3 J3 y可以達到雙贏的效果,希望大家可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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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2-6 22:33:35 |只看該作者
回復 張同學 的帖子: w$ t1 _& p/ x7 S
, H2 V" ]& S# v
了解
' }3 y# r* |4 p7 f) q謝謝- R/ h1 _6 f; b1 r9 T7 T1 \; x

& v1 l4 S4 N; K- e9 V- T# l不過
8 y+ Q& l# `0 K0 ]8 W% @& J2 l  l) d您說的"管委會專案"3 F% g( x, ]3 J8 O, M) Z
應該跟公設有關吧; j( e# c7 C( ]8 |' w( ^% M
如果是這樣; g& e& J2 O6 x) ^/ b( K
那參照條例第9條or第10條
  K2 P# n% L( q" M$ f/ j5 ^! ]/ E本來就可以用基金支出6 r  W+ H5 i% x" Q% E
也不用改提列基金的比例吧
1 G( A0 E& k! C; T$ ?+ B
索忍尼辛: 我們知道他們在說謊。 他們也知道他們在說謊。 他們也知道我們知道他們在說謊。 我們也知道他們知道我們知道他們在說謊。 但是他們依然在說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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