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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despero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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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管理] 愛罵人的住戶,小心挨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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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4-14 14:12:16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ICH 於 2017-4-14 14:16 編輯 + W$ y, @3 A1 R! q' U0 J* Z
jibei 發表於 2017-4-14 12:16 7 d' ^4 K$ e. {7 L% V- a
這點不需要去爭啦
9 d( ^9 D( C2 n4 a& ~一句話是不是毀謗, 法官通常換依據"客觀的ˊ情境"與"主觀的犯意"來衡量是否構成誹謗
% W, o" S) E% b$ s也 ...
( ^/ N  ]" b# Z7 w

% O3 ~  F" x8 h. g同意。
; l7 u4 v  {5 s- u) s. L1 e( F
2 N- K* q* F  x1 Y問過朋友之後,得到的結論應該是在於「公然」。至於「侮辱」的部分,「沒讀書」雖然不是髒話,但有侮辱之意,「公然」及「侮辱」的事實合乎公然侮辱罪的定義。  |) o4 P5 M' \% v8 g! h
3 n( v  L3 p2 T7 _" U) j& z7 r
縱使我希望將來廢除公然侮辱做為刑法罪,應使用民法來權利救濟,也只能尊重現行法律。0 {, ?1 u. b. \

, [" ~# e. p# ]- e---! E. l. i* S5 V2 D, K
% c+ e1 S- n* p6 W
以下部份,很抱歉會離這個討論串的主題有點遠。整理了一下我的想法之後,寫出來供參考:4 h; P( W- c+ [) A5 v$ x
! d. p2 @* u9 ^8 G0 y# _: C
lesterwu 後來貼出來有關言語暴力的轉貼內容,我可以理解,我也同意你說言語暴力應被限制。但你一開始的評論發言說「很好的判例, 言語暴力跟肢體暴力一樣, 都是要被限制的」。/ y3 {: P! O7 h0 L: d6 C

/ e/ [) p. _3 j3 M9 a這句話,我之所以特別反彈,是因為你提到「言語暴力跟肢體暴力一樣」。這句話雖然說兩者都應該被限制,但也暗示了兩者程度相當。也就是說當某人受到所謂的言語暴力 (定義不明,也許只是聽了不爽的話也算) 時而施予肢體暴力的反擊,照這個邏輯是可以合理化的 (雖然你並沒有直接這樣說)。
+ Y/ x) j- U6 P
$ `2 |6 O' M# @+ Q' L1 S0 }不知你以及其他芳鄰是否聽過或經歷過這樣的場景:夫妻吵架,丈夫對妻子家暴。當丈夫被責問怎麼能打老婆的時候,反擊說「因為她嘴巴壞,對我言語暴力,她一樣壞。如果我不能肢體暴力,她也不能言語暴力」。某種程度上就是否定了「打人就是不對」這個命題,因為「言語暴力跟肢體暴力一樣」這個命題賦予了肢體暴力反擊的合理性。這部分是我不能接受的。
( g( S- t2 r5 a& s6 }/ G+ w- o) R* H9 V' s( T
若有誤會,請見諒。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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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onming54 + 2 你不要這麼專業好不好!
Luke + 1 拗得好像不是很輪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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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4-14 14:15:57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gtr26740061 於 2017-4-14 15:05 編輯   l5 U" g' S4 {

5 k# A7 a* t  m很多人的問候方式都是以 髒話 代表問候' F) k) A. Q1 m2 y/ y
4 Z" }: z1 {$ \- H. [- N
這種方式 在鄉下 非常滴常見!
9 `* l. T- h" B" [- [8 Q! A# S$ s
6 Q0 H' }5 P* M+ I# e7 s' s9 S) k7 Z女性很少辣,多以男性為主!* B- z6 s, K! R% _8 j) v5 t. I# b

) i- z2 I- w( g( M. l# _難道大家都要抓去關? 抓不完吧!
' @2 {/ P3 i8 p, H  Y
8 h* t9 S" ^7 v- D1 x/ O* `+ Y' [我的好朋友每次遇到我 都說你怎還沒死 我都會回他 你沒死我怎敢死9 b  {7 @5 y3 m3 R; k, s  k

9 i9 k3 R# v, @3 a4 R+ a( V3 o這只是一種問候方式呀!$ c/ @" D6 n# w- F+ c* m* {1 C# g

# w; _2 w$ G6 k3 t2 z連輕微的酸人 也要提告! 那人跟人要如何相處呢? 一不小心說錯話,就被告!
& a9 R" ^2 }' o$ Z5 C: M: ]& C" {& [. n. z) m/ l  }$ B6 d* m6 i7 j4 `, `6 i
整天告來告去 浪費時間 金錢 何必呢!
4 v, a: e) x" v
2 d, j/ S% ?. [$ c% B  y" U互相討論 希望大大別跟另一個人一樣太激動!
已有 1 人評分金幣 收起 理由
desperoda + 1 提告 是因為有些人素質低落 品性太差 亂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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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4-14 17:22:46 |只看該作者
我的好朋友每次遇到我 都說你怎還沒死 我都會回他 你沒死我怎敢死
6 E& \' Y. D8 Q6 s. {) f! T4 x. v* u0 P! B- h1 G3 i* Q
拜託! 你已經先定義是"好朋友"了,和新聞中被罵"沒讀書"和言語施暴者的關係,是不一樣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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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4-16 08:40:56 |只看該作者
ICH 發表於 2017-4-14 14:12
3 W1 C' d" z5 n7 I; n同意。
! T2 d3 ~: W, v" W0 e2 d- r9 k* {  k
問過朋友之後,得到的結論應該是在於「公然」。至於「侮辱」的部分,「沒讀書」雖然不是髒話,但 ...
6 U% w! u  l1 J9 @
/ v, X) u8 b/ y, s
不知你以及其他芳鄰是否聽過或經歷過這樣的場景:夫妻吵架,丈夫對妻子家暴。當丈夫被責問怎麼能打老婆的時候,反擊說「因為她嘴巴壞,對我言語暴力,她一樣壞。如果我不能肢體暴力,她也不能言語暴力」。某種程度上就是否定了「打人就是不對」這個命題,因為「言語暴力跟肢體暴力一樣」這個命題賦予了肢體暴力反擊的合理性。這部分是我不能接受的。

* j8 x+ I* v# A  e+ u
$ ^, x: A0 P+ Y# s" m2 f* e0 Z不同意"語言暴力和肢體暴力"畫上等號 甚至意欲將打人都合法化和合理化,問題滿嚴重的
0 M/ R- F5 h7 b3 P) _6 Y# E4 ^  e4 P4 F! P
現在開車上路危機處處 逼車 辱罵 砸車 毆打等傷害事件 天天上演,其來有自4 A' W; ~3 n2 X3 M7 Y% \3 x
: |& h3 Q0 f1 n1 U7 r0 R9 {
台灣 豈止是經濟倒退嚕 1 x# [6 \/ L" V* p
; N. H) F% B, F0 O1 N

7 c3 H, d6 {0 l4 w: {: \' Q2 r6 e/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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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7-17 05:46:34 |只看該作者
罵高鐵女站員「神經病」婦人被罰3萬
. i+ k( g" [. F* Y
; `1 D6 H9 n! N/ {3 T- shttps://udn.com/news/story/7321/2586485
2 Z* m3 S- Y. ^+ ?% u* T: I- H+ ~: `- |; l' J0 y7 v. X0 }& b' A
林姓婦人去年底持悠遊聯名卡要搭高鐵,在高鐵台中站已刷卡進入站區內,未料她又向黃姓女站員表示,要暫時外出拿外套,因悠遊聯名卡要暫出,需要進入系統驗票,引起林不滿,高聲辱罵黃「神經病」,被告妨害名譽;一審認定林觸犯公然侮辱罪,判她拘役30日,得易科3萬元罰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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