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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despero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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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管理] 愛罵人的住戶,小心挨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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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4-14 14:12:16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ICH 於 2017-4-14 14:16 編輯
8 ~, y; I2 r: j0 }6 I
jibei 發表於 2017-4-14 12:16
. m$ }) X3 C7 k7 a這點不需要去爭啦
' ~5 T. X6 K, }一句話是不是毀謗, 法官通常換依據"客觀的ˊ情境"與"主觀的犯意"來衡量是否構成誹謗
& V" f! L: O) o$ l! p4 P/ _也 ...
" \( e; Y1 f1 J& e' X# q2 s" ?

* l' j! K% v$ r4 L同意。
8 C+ j& s4 ^- Q# u5 ]3 }! `: t+ T* R4 s7 U, b' ], G
問過朋友之後,得到的結論應該是在於「公然」。至於「侮辱」的部分,「沒讀書」雖然不是髒話,但有侮辱之意,「公然」及「侮辱」的事實合乎公然侮辱罪的定義。
! X3 b1 Z5 l0 y+ t/ b4 P
  e6 W' m9 u8 Z" A! m& J8 |% G縱使我希望將來廢除公然侮辱做為刑法罪,應使用民法來權利救濟,也只能尊重現行法律。) ], K+ g* p# j" @# H# ^8 J" Q8 a

8 ]$ V6 Y8 w- ^& v8 r% @' R/ k---4 c2 t! w0 f  w
! [9 h) L/ Y! {7 R) Y
以下部份,很抱歉會離這個討論串的主題有點遠。整理了一下我的想法之後,寫出來供參考:
, g: f# a4 W' D' _0 q
7 ?$ O9 H. D; s3 h1 o4 wlesterwu 後來貼出來有關言語暴力的轉貼內容,我可以理解,我也同意你說言語暴力應被限制。但你一開始的評論發言說「很好的判例, 言語暴力跟肢體暴力一樣, 都是要被限制的」。+ `* M* K0 U" Q& S
3 L# S, K* |; u" E, e
這句話,我之所以特別反彈,是因為你提到「言語暴力跟肢體暴力一樣」。這句話雖然說兩者都應該被限制,但也暗示了兩者程度相當。也就是說當某人受到所謂的言語暴力 (定義不明,也許只是聽了不爽的話也算) 時而施予肢體暴力的反擊,照這個邏輯是可以合理化的 (雖然你並沒有直接這樣說)。1 ^' e4 N0 F. v7 j, r+ Y$ u* H% w

" n7 v( i/ X- G$ [1 x不知你以及其他芳鄰是否聽過或經歷過這樣的場景:夫妻吵架,丈夫對妻子家暴。當丈夫被責問怎麼能打老婆的時候,反擊說「因為她嘴巴壞,對我言語暴力,她一樣壞。如果我不能肢體暴力,她也不能言語暴力」。某種程度上就是否定了「打人就是不對」這個命題,因為「言語暴力跟肢體暴力一樣」這個命題賦予了肢體暴力反擊的合理性。這部分是我不能接受的。
. p+ \+ |. \4 B! ~# t' N* |! ?. R
  E. i0 P% `2 j! F' P6 w, d, |! y5 n若有誤會,請見諒。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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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onming54 + 2 你不要這麼專業好不好!
Luke + 1 拗得好像不是很輪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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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4-14 14:15:57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gtr26740061 於 2017-4-14 15:05 編輯 & a) d' o6 Y* q) \% C, A: V" z
2 e0 M; i+ P( U( B. q% \' z" K1 `
很多人的問候方式都是以 髒話 代表問候
# l4 \7 ]6 j) D. V7 z+ k
' j  C, Q: o0 ]5 P; A: h: T) g這種方式 在鄉下 非常滴常見!
" s+ ?9 K( Z( p" }8 `2 e3 c7 ]
0 F" l2 ^, I/ {* M女性很少辣,多以男性為主!$ n) c; y" u% R) H" j# Q
5 K0 k4 W/ J3 M2 \0 w8 l
難道大家都要抓去關? 抓不完吧!
- U, C, b0 ^) q, [. ]5 c: k1 ~1 F; N) Q2 J! M
我的好朋友每次遇到我 都說你怎還沒死 我都會回他 你沒死我怎敢死  m0 o) |6 r% p" `6 l5 e, R

% U' G; l* j" n$ c2 A這只是一種問候方式呀!' M( n* W5 A/ W8 I' ~1 @

9 G: \- e4 ~2 f' P: U, t連輕微的酸人 也要提告! 那人跟人要如何相處呢? 一不小心說錯話,就被告!% O+ h. R2 Y( ]3 S8 @

8 _- A  o" G1 |# @. k整天告來告去 浪費時間 金錢 何必呢!
, W* D2 D6 g$ h9 {. f$ n0 P" l
+ {3 g$ L: _+ N互相討論 希望大大別跟另一個人一樣太激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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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peroda + 1 提告 是因為有些人素質低落 品性太差 亂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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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4-14 17:22:46 |只看該作者
我的好朋友每次遇到我 都說你怎還沒死 我都會回他 你沒死我怎敢死
# u2 B! A, u  M" _  I& F% Z/ e3 h. l. z6 ^5 p  T5 M7 `
拜託! 你已經先定義是"好朋友"了,和新聞中被罵"沒讀書"和言語施暴者的關係,是不一樣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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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4-16 08:40:56 |只看該作者
ICH 發表於 2017-4-14 14:12 . k2 }; h7 d  B
同意。
5 v% C" \) t; O5 d- g0 `& w2 m& A, P* F
問過朋友之後,得到的結論應該是在於「公然」。至於「侮辱」的部分,「沒讀書」雖然不是髒話,但 ...

/ e5 H5 y! v7 v$ Y/ z* j! e' F4 b2 D- [' m2 S$ M
不知你以及其他芳鄰是否聽過或經歷過這樣的場景:夫妻吵架,丈夫對妻子家暴。當丈夫被責問怎麼能打老婆的時候,反擊說「因為她嘴巴壞,對我言語暴力,她一樣壞。如果我不能肢體暴力,她也不能言語暴力」。某種程度上就是否定了「打人就是不對」這個命題,因為「言語暴力跟肢體暴力一樣」這個命題賦予了肢體暴力反擊的合理性。這部分是我不能接受的。

# n+ @; H8 ?2 k2 b+ j1 r4 u6 Y2 U1 g
不同意"語言暴力和肢體暴力"畫上等號 甚至意欲將打人都合法化和合理化,問題滿嚴重的6 K6 M) B/ a* R4 K; P  b
; E6 @! F( u' ?) o& z: [
現在開車上路危機處處 逼車 辱罵 砸車 毆打等傷害事件 天天上演,其來有自
9 O/ ~  {/ r+ l* c9 Y
# t. Z# }) |3 T1 m$ X/ d台灣 豈止是經濟倒退嚕 ' v4 A& {7 B" i. v5 w

* m% J+ ^$ `' d4 ^2 R4 y2 E/ c3 n  K8 \-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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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7-17 05:46:34 |只看該作者
罵高鐵女站員「神經病」婦人被罰3萬
0 f& @& q! Z) b
; F+ d" M, [/ G0 ?! ]" L! rhttps://udn.com/news/story/7321/2586485
/ f) j, ~/ @" |: v; }# `" ^
9 L& t* V+ l! A1 Q0 W/ Y6 r  H林姓婦人去年底持悠遊聯名卡要搭高鐵,在高鐵台中站已刷卡進入站區內,未料她又向黃姓女站員表示,要暫時外出拿外套,因悠遊聯名卡要暫出,需要進入系統驗票,引起林不滿,高聲辱罵黃「神經病」,被告妨害名譽;一審認定林觸犯公然侮辱罪,判她拘役30日,得易科3萬元罰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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