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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despero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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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管理] 愛罵人的住戶,小心挨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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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4-14 14:12:16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ICH 於 2017-4-14 14:16 編輯
  o% |  U8 |6 M" {5 i
jibei 發表於 2017-4-14 12:16 ( }: ^4 ]3 m4 d
這點不需要去爭啦
1 ^# A8 Y' L; K* h一句話是不是毀謗, 法官通常換依據"客觀的ˊ情境"與"主觀的犯意"來衡量是否構成誹謗9 Q- |: x7 @, J" E8 k
也 ...

6 h' P) u" J+ X$ @& ?  x' M
# C5 @( a# b4 n% S$ x. R同意。
0 B. ?( x3 ~- v3 M. L+ U! l& H- M  L6 o- |3 B& j; s
問過朋友之後,得到的結論應該是在於「公然」。至於「侮辱」的部分,「沒讀書」雖然不是髒話,但有侮辱之意,「公然」及「侮辱」的事實合乎公然侮辱罪的定義。0 W/ }% a; h8 u; }6 u! e( @
, ?# Z1 `/ T, ^: w
縱使我希望將來廢除公然侮辱做為刑法罪,應使用民法來權利救濟,也只能尊重現行法律。* U( B5 ?( X9 D: p; k
, M/ f5 l0 E2 n. y- M) z4 q1 Z* ?
---
8 T8 T3 n% t& W) N" Y& W& [6 d
! u# s& g8 F2 H2 s# \以下部份,很抱歉會離這個討論串的主題有點遠。整理了一下我的想法之後,寫出來供參考:9 O  @  s* W- ^* x  d0 N8 _$ ~

  N0 c; ^- D' flesterwu 後來貼出來有關言語暴力的轉貼內容,我可以理解,我也同意你說言語暴力應被限制。但你一開始的評論發言說「很好的判例, 言語暴力跟肢體暴力一樣, 都是要被限制的」。
) s7 k' m9 K( F/ N) d
7 d1 }* {9 v" B這句話,我之所以特別反彈,是因為你提到「言語暴力跟肢體暴力一樣」。這句話雖然說兩者都應該被限制,但也暗示了兩者程度相當。也就是說當某人受到所謂的言語暴力 (定義不明,也許只是聽了不爽的話也算) 時而施予肢體暴力的反擊,照這個邏輯是可以合理化的 (雖然你並沒有直接這樣說)。, V4 n; E' h* N. z: E) T+ B
! u7 r/ J" _- `
不知你以及其他芳鄰是否聽過或經歷過這樣的場景:夫妻吵架,丈夫對妻子家暴。當丈夫被責問怎麼能打老婆的時候,反擊說「因為她嘴巴壞,對我言語暴力,她一樣壞。如果我不能肢體暴力,她也不能言語暴力」。某種程度上就是否定了「打人就是不對」這個命題,因為「言語暴力跟肢體暴力一樣」這個命題賦予了肢體暴力反擊的合理性。這部分是我不能接受的。
2 I3 e5 z' ]$ z/ ^( H- W; [6 e8 }
若有誤會,請見諒。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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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onming54 + 2 你不要這麼專業好不好!
Luke + 1 拗得好像不是很輪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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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4-14 14:15:57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gtr26740061 於 2017-4-14 15:05 編輯
/ l/ F! X3 j& e) O9 A5 s6 J; p
2 r' _! L6 x( c很多人的問候方式都是以 髒話 代表問候* O" N/ Y+ u: A& L

: K4 K! L; P  v* M$ P1 }這種方式 在鄉下 非常滴常見!2 w- q0 i/ F9 v
# R8 p: a' N% M2 z9 h
女性很少辣,多以男性為主!
. H" V$ }: z( c) N( L4 D. X) P0 {+ z% \6 e
難道大家都要抓去關? 抓不完吧!! `0 a1 k/ c0 c, Q* F4 i
# {' Q7 u; g' D- m5 Z
我的好朋友每次遇到我 都說你怎還沒死 我都會回他 你沒死我怎敢死
/ k& U  h8 {* x5 M6 @6 s8 N. ?! N( {" E4 ]
這只是一種問候方式呀!# P( j+ R6 W/ M
( t. _/ i% V8 M7 l0 x! }) |; U
連輕微的酸人 也要提告! 那人跟人要如何相處呢? 一不小心說錯話,就被告!
- C) H4 X( H, n, w/ g) A' g* t7 P5 o+ P1 `% V
整天告來告去 浪費時間 金錢 何必呢!
+ I8 s9 Q2 E  w, u' ^0 W
7 s0 C* A0 v  s  Q. E  H互相討論 希望大大別跟另一個人一樣太激動!
已有 1 人評分金幣 收起 理由
desperoda + 1 提告 是因為有些人素質低落 品性太差 亂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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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4-14 17:22:46 |只看該作者
我的好朋友每次遇到我 都說你怎還沒死 我都會回他 你沒死我怎敢死
3 i& E1 A/ A4 X3 W/ ~
8 s3 \/ Z' w2 n9 p! E拜託! 你已經先定義是"好朋友"了,和新聞中被罵"沒讀書"和言語施暴者的關係,是不一樣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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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H 發表於 2017-4-14 14:12 6 O5 O: Y2 J7 N) z; t! `, @* ]
同意。
6 W" ?7 e, P5 D6 J
3 G9 i7 @  D, l9 m# F4 D問過朋友之後,得到的結論應該是在於「公然」。至於「侮辱」的部分,「沒讀書」雖然不是髒話,但 ...

" b5 D" i. X3 H+ ~* H8 x. g2 C/ p
1 e$ J4 F8 d9 m7 v! I2 v0 m
不知你以及其他芳鄰是否聽過或經歷過這樣的場景:夫妻吵架,丈夫對妻子家暴。當丈夫被責問怎麼能打老婆的時候,反擊說「因為她嘴巴壞,對我言語暴力,她一樣壞。如果我不能肢體暴力,她也不能言語暴力」。某種程度上就是否定了「打人就是不對」這個命題,因為「言語暴力跟肢體暴力一樣」這個命題賦予了肢體暴力反擊的合理性。這部分是我不能接受的。

$ n4 L+ ~! Y1 m: c
, l1 k: }9 H' C$ }% G: Z) W不同意"語言暴力和肢體暴力"畫上等號 甚至意欲將打人都合法化和合理化,問題滿嚴重的: x' Z4 X/ C5 o8 K
# f  d$ C; d  }9 M, _. S) U: A
現在開車上路危機處處 逼車 辱罵 砸車 毆打等傷害事件 天天上演,其來有自5 q3 k/ m7 h5 P  ?/ r+ \- ~
2 I$ p( T- X( u( J& `" [
台灣 豈止是經濟倒退嚕 7 f( \2 J1 f5 n# Q. @5 ~! d3 K' c+ ~

: e* l* q# G3 g3 k( I& e
" ?9 t8 ~3 Q: e(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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罵高鐵女站員「神經病」婦人被罰3萬1 A4 o/ M* Q8 F1 x6 j9 J6 s( }! r

6 X/ f$ b% [* Thttps://udn.com/news/story/7321/2586485
6 C) }, j2 Q$ q, u
9 a4 d: A4 O- e3 |! U, h9 x- A林姓婦人去年底持悠遊聯名卡要搭高鐵,在高鐵台中站已刷卡進入站區內,未料她又向黃姓女站員表示,要暫時外出拿外套,因悠遊聯名卡要暫出,需要進入系統驗票,引起林不滿,高聲辱罵黃「神經病」,被告妨害名譽;一審認定林觸犯公然侮辱罪,判她拘役30日,得易科3萬元罰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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