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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despero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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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管理] 愛罵人的住戶,小心挨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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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4-14 14:12:16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ICH 於 2017-4-14 14:16 編輯
9 N8 x' @4 N, L$ K" Y# X7 C8 z0 n
jibei 發表於 2017-4-14 12:16 # L( A% ^$ H6 o/ |1 }% r
這點不需要去爭啦
8 O. l+ N' b8 ?# X1 F一句話是不是毀謗, 法官通常換依據"客觀的ˊ情境"與"主觀的犯意"來衡量是否構成誹謗
  Q0 w2 O3 X5 y) U也 ...

7 Q0 X; u8 F% P9 t( D( c- e  G& L7 D- u$ g5 e0 ^1 y9 h
同意。0 R) ~9 T; n$ V& H: Z8 m& M
9 ^2 |7 T; R1 B  Z/ b& {! ^7 A% ]9 t
問過朋友之後,得到的結論應該是在於「公然」。至於「侮辱」的部分,「沒讀書」雖然不是髒話,但有侮辱之意,「公然」及「侮辱」的事實合乎公然侮辱罪的定義。( s' j: n8 z8 e9 a  E
+ H# V( k" p: ]% o& p2 v
縱使我希望將來廢除公然侮辱做為刑法罪,應使用民法來權利救濟,也只能尊重現行法律。
7 R7 ~6 N0 J4 Q8 {& Q$ J, b
4 h/ l) k. |' l. |---8 s& E2 ^1 Q. s# @6 c9 ?, R
5 n  F+ O6 I( [8 ]1 |7 J' g- t
以下部份,很抱歉會離這個討論串的主題有點遠。整理了一下我的想法之後,寫出來供參考:% [9 O$ i! z, D% l$ d- |* D
5 ^8 j$ _1 W6 p; S- j2 m: ~
lesterwu 後來貼出來有關言語暴力的轉貼內容,我可以理解,我也同意你說言語暴力應被限制。但你一開始的評論發言說「很好的判例, 言語暴力跟肢體暴力一樣, 都是要被限制的」。$ P$ v+ K8 i+ r+ k/ q' r

# B! \4 Q" Z9 I9 l$ O0 a這句話,我之所以特別反彈,是因為你提到「言語暴力跟肢體暴力一樣」。這句話雖然說兩者都應該被限制,但也暗示了兩者程度相當。也就是說當某人受到所謂的言語暴力 (定義不明,也許只是聽了不爽的話也算) 時而施予肢體暴力的反擊,照這個邏輯是可以合理化的 (雖然你並沒有直接這樣說)。% }) h" O9 H0 r0 {5 w

5 Z/ C( X& R( A" ]+ ^) ~不知你以及其他芳鄰是否聽過或經歷過這樣的場景:夫妻吵架,丈夫對妻子家暴。當丈夫被責問怎麼能打老婆的時候,反擊說「因為她嘴巴壞,對我言語暴力,她一樣壞。如果我不能肢體暴力,她也不能言語暴力」。某種程度上就是否定了「打人就是不對」這個命題,因為「言語暴力跟肢體暴力一樣」這個命題賦予了肢體暴力反擊的合理性。這部分是我不能接受的。
- B" L. [# a8 h4 C% \, f
" }' ?. p$ b. L- \3 a" J若有誤會,請見諒。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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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onming54 + 2 你不要這麼專業好不好!
Luke + 1 拗得好像不是很輪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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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4-14 14:15:57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gtr26740061 於 2017-4-14 15:05 編輯 8 D- U5 J* Z) V( L2 ^5 M2 q% T1 N
* ~  s0 U9 }% x# \# p& U* v2 V
很多人的問候方式都是以 髒話 代表問候
6 T) u  q* H7 z
$ g& E! g+ ]% H& n" R9 ?3 E這種方式 在鄉下 非常滴常見!; l+ ~6 s4 C, q4 }1 R+ K( t
5 k( B5 `' c% o% o
女性很少辣,多以男性為主!. U5 y4 G$ T. ?( @: v
3 I+ f6 |5 g7 w
難道大家都要抓去關? 抓不完吧!
$ C6 |* c% F5 y" K6 d3 a% L( K# W+ R) T( P: R# g/ F
我的好朋友每次遇到我 都說你怎還沒死 我都會回他 你沒死我怎敢死
0 y# e# Y, \# l' F4 p5 M8 G* l9 S& \0 q8 L" q. C7 r; {
這只是一種問候方式呀!
6 |, y4 F$ d, z" ?  j; Z) {; J1 o
連輕微的酸人 也要提告! 那人跟人要如何相處呢? 一不小心說錯話,就被告!
# F, ?; G( o. R; T, P& [7 b+ N! H+ R( |; j/ v2 I. K9 y  A
整天告來告去 浪費時間 金錢 何必呢!* s' }$ l2 e' p6 G) e; E

5 K1 Q! ]6 f+ ~) _. z. X互相討論 希望大大別跟另一個人一樣太激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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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peroda + 1 提告 是因為有些人素質低落 品性太差 亂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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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4-14 17:22:46 |只看該作者
我的好朋友每次遇到我 都說你怎還沒死 我都會回他 你沒死我怎敢死
( I9 Q0 N/ A5 l) L; G$ h/ z8 L# K  F
拜託! 你已經先定義是"好朋友"了,和新聞中被罵"沒讀書"和言語施暴者的關係,是不一樣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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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4-16 08:40:56 |只看該作者
ICH 發表於 2017-4-14 14:12 2 ?8 v+ {. p4 m2 c7 C9 ~- ]  k/ F
同意。; x2 W" T  _) o0 ~7 z. m0 V

  [1 C+ @; X  ^; @' H  r% \8 e1 v  Q問過朋友之後,得到的結論應該是在於「公然」。至於「侮辱」的部分,「沒讀書」雖然不是髒話,但 ...

& E9 R) [1 g# F. K* L$ X7 \! C' u& @9 z0 s. P
不知你以及其他芳鄰是否聽過或經歷過這樣的場景:夫妻吵架,丈夫對妻子家暴。當丈夫被責問怎麼能打老婆的時候,反擊說「因為她嘴巴壞,對我言語暴力,她一樣壞。如果我不能肢體暴力,她也不能言語暴力」。某種程度上就是否定了「打人就是不對」這個命題,因為「言語暴力跟肢體暴力一樣」這個命題賦予了肢體暴力反擊的合理性。這部分是我不能接受的。

% K' O0 _+ x" d' e2 i
0 E% q3 D7 G; a3 i8 a: ]不同意"語言暴力和肢體暴力"畫上等號 甚至意欲將打人都合法化和合理化,問題滿嚴重的
/ o5 ^  `) I9 [" P8 ~- P
: h' p( i  s8 |4 l' n7 F/ k現在開車上路危機處處 逼車 辱罵 砸車 毆打等傷害事件 天天上演,其來有自# h/ i9 u. M" \! ~) n7 o

2 p1 {3 h0 _( H% _: |* }台灣 豈止是經濟倒退嚕
5 q+ h9 i( }6 i4 z- ^" u) Z9 i! a  p( i: v2 P
3 q. S( s# T7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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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7-17 05:46:34 |只看該作者
罵高鐵女站員「神經病」婦人被罰3萬) ?9 y, \( h- s" R8 H' O& o( Q$ K

; k2 U! J+ ~/ l8 v$ `( Ihttps://udn.com/news/story/7321/2586485) K' B7 v5 Q5 F3 f
& |" K( P% ]9 B% V; o- h" C& p8 @  ?
林姓婦人去年底持悠遊聯名卡要搭高鐵,在高鐵台中站已刷卡進入站區內,未料她又向黃姓女站員表示,要暫時外出拿外套,因悠遊聯名卡要暫出,需要進入系統驗票,引起林不滿,高聲辱罵黃「神經病」,被告妨害名譽;一審認定林觸犯公然侮辱罪,判她拘役30日,得易科3萬元罰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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