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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管理] 愛罵人的住戶,小心挨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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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4-14 14:12:16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ICH 於 2017-4-14 14:16 編輯
+ T" r, l4 r4 S
jibei 發表於 2017-4-14 12:16
0 E: i: `: M# A! S' W$ V這點不需要去爭啦9 N, L2 c" N1 |4 c3 U% W$ x8 a
一句話是不是毀謗, 法官通常換依據"客觀的ˊ情境"與"主觀的犯意"來衡量是否構成誹謗/ i6 N; O3 \/ v6 y& t
也 ...

9 C; s: d. Y0 w$ \' o" P! s7 P0 `( H* Y4 P: k3 w2 a' O% ~
同意。
  Z" Y( P, {3 v. S# I; y6 c
* s9 X9 S/ o6 V7 V問過朋友之後,得到的結論應該是在於「公然」。至於「侮辱」的部分,「沒讀書」雖然不是髒話,但有侮辱之意,「公然」及「侮辱」的事實合乎公然侮辱罪的定義。: w! t+ h/ q2 B. y6 c; g6 q6 W' {

9 _1 x) t: m& T+ \1 Y3 o6 J縱使我希望將來廢除公然侮辱做為刑法罪,應使用民法來權利救濟,也只能尊重現行法律。6 V2 m* `. P7 a, y& q% J
: D9 T0 V$ O9 h/ s
---+ U7 g; O* M* B6 ?) p

' R( d( ^, q% i. ^) _. r+ |以下部份,很抱歉會離這個討論串的主題有點遠。整理了一下我的想法之後,寫出來供參考:' H4 Y  j' G1 [# _
- d2 x+ e- u$ E  L* f
lesterwu 後來貼出來有關言語暴力的轉貼內容,我可以理解,我也同意你說言語暴力應被限制。但你一開始的評論發言說「很好的判例, 言語暴力跟肢體暴力一樣, 都是要被限制的」。7 H/ w7 f8 E7 r2 E% }

2 w- U  A  n1 ?; C0 i這句話,我之所以特別反彈,是因為你提到「言語暴力跟肢體暴力一樣」。這句話雖然說兩者都應該被限制,但也暗示了兩者程度相當。也就是說當某人受到所謂的言語暴力 (定義不明,也許只是聽了不爽的話也算) 時而施予肢體暴力的反擊,照這個邏輯是可以合理化的 (雖然你並沒有直接這樣說)。
! d3 h+ l6 H, m# f  y9 l# Z2 s7 i+ Z  h
不知你以及其他芳鄰是否聽過或經歷過這樣的場景:夫妻吵架,丈夫對妻子家暴。當丈夫被責問怎麼能打老婆的時候,反擊說「因為她嘴巴壞,對我言語暴力,她一樣壞。如果我不能肢體暴力,她也不能言語暴力」。某種程度上就是否定了「打人就是不對」這個命題,因為「言語暴力跟肢體暴力一樣」這個命題賦予了肢體暴力反擊的合理性。這部分是我不能接受的。( \- ]0 Q% F! p- z! `
3 [# L6 Z: O( X# A
若有誤會,請見諒。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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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onming54 + 2 你不要這麼專業好不好!
Luke + 1 拗得好像不是很輪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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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4-14 14:15:57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gtr26740061 於 2017-4-14 15:05 編輯 % T9 }$ n0 Z7 _6 {+ z: j( r/ ]4 R
+ c& f* g7 L* N1 a* K& i. N1 s
很多人的問候方式都是以 髒話 代表問候# B& L2 e! q% p4 k

. v9 i0 n. F0 T* z5 G; c這種方式 在鄉下 非常滴常見!
* M* N7 ~3 \& y# x% ?! A% Z
5 y+ x3 o8 F. c" G+ I女性很少辣,多以男性為主!; z9 Y. |5 Q% T2 f, H" H
, p/ a# f* \: }5 L( x
難道大家都要抓去關? 抓不完吧!; Q3 x8 U; r( t5 b- V3 S: p: x# s) Y& l
( h% O: V8 P# D0 j1 ^8 e
我的好朋友每次遇到我 都說你怎還沒死 我都會回他 你沒死我怎敢死: P1 ~( @0 @( E* ?
' g: w5 A8 T! h
這只是一種問候方式呀!* q! }! x8 e6 d8 ?

0 B: Q& C# Y( @( f6 w1 U連輕微的酸人 也要提告! 那人跟人要如何相處呢? 一不小心說錯話,就被告!
9 s7 f/ w5 h  W
: Q/ Y7 V2 ~' O7 S6 n整天告來告去 浪費時間 金錢 何必呢!8 Y$ h7 z# f/ N- i% F

( P: F1 }: P0 r/ r& n互相討論 希望大大別跟另一個人一樣太激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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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peroda + 1 提告 是因為有些人素質低落 品性太差 亂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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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4-14 17:22:46 |只看該作者
我的好朋友每次遇到我 都說你怎還沒死 我都會回他 你沒死我怎敢死5 E* M1 m' b4 w4 N

/ n8 P* [" I! q3 m# R' ]( V拜託! 你已經先定義是"好朋友"了,和新聞中被罵"沒讀書"和言語施暴者的關係,是不一樣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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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4-16 08:40:56 |只看該作者
ICH 發表於 2017-4-14 14:12
7 I2 _% q) L- F* v9 x0 N5 p3 _9 }同意。
0 L" ?/ J* Z0 m. i' @+ T; J' v6 ~4 Z- E% {+ @8 m& ^
問過朋友之後,得到的結論應該是在於「公然」。至於「侮辱」的部分,「沒讀書」雖然不是髒話,但 ...

/ L) d: x; J. b- Z2 B* u
$ s: v. `5 k3 [3 q  r, w6 |5 z
不知你以及其他芳鄰是否聽過或經歷過這樣的場景:夫妻吵架,丈夫對妻子家暴。當丈夫被責問怎麼能打老婆的時候,反擊說「因為她嘴巴壞,對我言語暴力,她一樣壞。如果我不能肢體暴力,她也不能言語暴力」。某種程度上就是否定了「打人就是不對」這個命題,因為「言語暴力跟肢體暴力一樣」這個命題賦予了肢體暴力反擊的合理性。這部分是我不能接受的。

3 c* `. O6 W9 a+ H' H' u& V0 z( W8 s. `/ N" p; U# d
不同意"語言暴力和肢體暴力"畫上等號 甚至意欲將打人都合法化和合理化,問題滿嚴重的9 |. O* O# h* d5 {  R' x; ~5 m
; t% B- j  X  _. P4 i% ^
現在開車上路危機處處 逼車 辱罵 砸車 毆打等傷害事件 天天上演,其來有自- i( J. v% q1 G4 r

- y4 L. D5 ?' i6 d. M& E. ?台灣 豈止是經濟倒退嚕 1 x. m+ `* g( H/ D  ^; o$ Z
( O, w0 J" V6 R. q& M' r$ y
' ^5 H! Z! S. X, {,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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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7-17 05:46:34 |只看該作者
罵高鐵女站員「神經病」婦人被罰3萬* R! V( j& s# y( ]

' M/ N) H4 m*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2586485! N+ j- o7 ^* q2 n% ^1 A$ V- x' b+ }$ ^
1 Y  O; q* r1 R  ]0 `
林姓婦人去年底持悠遊聯名卡要搭高鐵,在高鐵台中站已刷卡進入站區內,未料她又向黃姓女站員表示,要暫時外出拿外套,因悠遊聯名卡要暫出,需要進入系統驗票,引起林不滿,高聲辱罵黃「神經病」,被告妨害名譽;一審認定林觸犯公然侮辱罪,判她拘役30日,得易科3萬元罰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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