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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despero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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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管理] 愛罵人的住戶,小心挨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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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4-14 14:12:16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ICH 於 2017-4-14 14:16 編輯 , ?$ t7 @/ }/ O3 E  r4 L
jibei 發表於 2017-4-14 12:16
, s" F* X7 b& _5 M/ N# y這點不需要去爭啦& V0 V5 r6 x- b0 F- V2 p
一句話是不是毀謗, 法官通常換依據"客觀的ˊ情境"與"主觀的犯意"來衡量是否構成誹謗
1 Q, n9 U: R5 d: {% D也 ...

% T% i8 B+ f8 k1 E# c0 W
. a0 R! h' o% Q4 i1 p; t同意。
* n$ j' f# g# M. R/ k
) w1 H$ P9 H6 k; Y- L; G問過朋友之後,得到的結論應該是在於「公然」。至於「侮辱」的部分,「沒讀書」雖然不是髒話,但有侮辱之意,「公然」及「侮辱」的事實合乎公然侮辱罪的定義。
  ]9 M" Y1 Z0 [* F7 o. ?, b; o/ m( d! S: z& i6 {& Z
縱使我希望將來廢除公然侮辱做為刑法罪,應使用民法來權利救濟,也只能尊重現行法律。+ F' o- e/ H# Q$ `0 t$ Q3 N5 U

8 k$ }8 C7 \& `0 L( a, |0 d---/ L& M. X' r3 r; A1 M9 j( h9 d: \

$ e7 \1 g1 T1 j; f以下部份,很抱歉會離這個討論串的主題有點遠。整理了一下我的想法之後,寫出來供參考:1 ^4 ]4 i) \2 k. I' t. _

9 \" ?, w4 r7 H6 N/ glesterwu 後來貼出來有關言語暴力的轉貼內容,我可以理解,我也同意你說言語暴力應被限制。但你一開始的評論發言說「很好的判例, 言語暴力跟肢體暴力一樣, 都是要被限制的」。
& B8 |9 A  C; |" C4 [; K* O/ N, G
8 t3 G# e9 R# P  U+ |' b  c這句話,我之所以特別反彈,是因為你提到「言語暴力跟肢體暴力一樣」。這句話雖然說兩者都應該被限制,但也暗示了兩者程度相當。也就是說當某人受到所謂的言語暴力 (定義不明,也許只是聽了不爽的話也算) 時而施予肢體暴力的反擊,照這個邏輯是可以合理化的 (雖然你並沒有直接這樣說)。
1 {+ O4 X3 s; n. A
4 F5 [8 w/ Y* y4 f# Q$ Q5 d不知你以及其他芳鄰是否聽過或經歷過這樣的場景:夫妻吵架,丈夫對妻子家暴。當丈夫被責問怎麼能打老婆的時候,反擊說「因為她嘴巴壞,對我言語暴力,她一樣壞。如果我不能肢體暴力,她也不能言語暴力」。某種程度上就是否定了「打人就是不對」這個命題,因為「言語暴力跟肢體暴力一樣」這個命題賦予了肢體暴力反擊的合理性。這部分是我不能接受的。, B. w8 P; {, M$ h: t

5 G, X  z/ U. j. y  w* A+ y& |8 b若有誤會,請見諒。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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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onming54 + 2 你不要這麼專業好不好!
Luke + 1 拗得好像不是很輪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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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4-14 14:15:57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gtr26740061 於 2017-4-14 15:05 編輯 0 x7 o3 z8 d/ c6 L: o% y

: J5 K9 v( [$ |- |9 T6 i很多人的問候方式都是以 髒話 代表問候
8 |+ a, o: w, g' b* t' }0 H" C7 M$ @3 @& a9 W2 p% B
這種方式 在鄉下 非常滴常見!
  l4 ?* v9 l* S
9 O0 b4 v0 v, B5 B  J2 H# o女性很少辣,多以男性為主!
$ \6 U; J" g( Y, z! P  J9 [& f2 Q4 V; \7 C! n  s  a1 H7 c7 Z
難道大家都要抓去關? 抓不完吧!
7 A( k1 @+ |( X
, w0 {" b/ r" Y) P& q我的好朋友每次遇到我 都說你怎還沒死 我都會回他 你沒死我怎敢死
: |( a( `5 R. f( y) U
. {( x) X8 r% J這只是一種問候方式呀!( s( I5 @7 o* v: h
- A3 k* y7 V; M4 R# Z
連輕微的酸人 也要提告! 那人跟人要如何相處呢? 一不小心說錯話,就被告!# A  N( M) `. F+ C- R

! l3 E+ L# ~/ [/ @整天告來告去 浪費時間 金錢 何必呢!. G  S9 c6 _# W

+ {0 Y4 P7 h4 N/ C; ^; |互相討論 希望大大別跟另一個人一樣太激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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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peroda + 1 提告 是因為有些人素質低落 品性太差 亂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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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4-14 17:22:46 |只看該作者
我的好朋友每次遇到我 都說你怎還沒死 我都會回他 你沒死我怎敢死' o6 h! q' b3 @
8 E: i+ j9 s3 j9 X3 Z: x' r
拜託! 你已經先定義是"好朋友"了,和新聞中被罵"沒讀書"和言語施暴者的關係,是不一樣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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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4-16 08:40:56 |只看該作者
ICH 發表於 2017-4-14 14:12 : c, W* g" c/ X2 K2 C
同意。
) |' X/ V" F+ n: f( ]1 N% f# C( @/ p0 I
問過朋友之後,得到的結論應該是在於「公然」。至於「侮辱」的部分,「沒讀書」雖然不是髒話,但 ...

+ S3 D" ~; t7 A" B2 ?
  B, F6 C0 V2 t3 ?
不知你以及其他芳鄰是否聽過或經歷過這樣的場景:夫妻吵架,丈夫對妻子家暴。當丈夫被責問怎麼能打老婆的時候,反擊說「因為她嘴巴壞,對我言語暴力,她一樣壞。如果我不能肢體暴力,她也不能言語暴力」。某種程度上就是否定了「打人就是不對」這個命題,因為「言語暴力跟肢體暴力一樣」這個命題賦予了肢體暴力反擊的合理性。這部分是我不能接受的。
, |5 x7 ]; H& M6 w; }$ l$ v* r

" m! B+ ^# r. R$ L% K# m- F不同意"語言暴力和肢體暴力"畫上等號 甚至意欲將打人都合法化和合理化,問題滿嚴重的$ R% [1 i# i% P7 Y/ s8 [

- v3 T% y" Z" g現在開車上路危機處處 逼車 辱罵 砸車 毆打等傷害事件 天天上演,其來有自
) w0 O. @; J7 c  X1 F9 U( w5 E5 b
台灣 豈止是經濟倒退嚕 7 D0 b7 Q' S, U; L, L* a+ F( l
  b- y' U! G7 F3 J( Q) ?2 G: n. T, G

) A0 k7 h7 c7 m. x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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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7-17 05:46:34 |只看該作者
罵高鐵女站員「神經病」婦人被罰3萬
" E  j- D2 T& @* X: [: u# U/ l
# \7 [; w; F) V# r/ Ahttps://udn.com/news/story/7321/2586485% ]2 p3 }) \& N0 Y" Z5 Y& A. v% N" Y
1 h# E. P0 O! }8 X: [( }# T
林姓婦人去年底持悠遊聯名卡要搭高鐵,在高鐵台中站已刷卡進入站區內,未料她又向黃姓女站員表示,要暫時外出拿外套,因悠遊聯名卡要暫出,需要進入系統驗票,引起林不滿,高聲辱罵黃「神經病」,被告妨害名譽;一審認定林觸犯公然侮辱罪,判她拘役30日,得易科3萬元罰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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