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早到大成路佳園路口的7-11買東西出來後, 看到這台車就很"帥氣" 的停這樣, 車主則是大搖大擺的進去7-11.
看到這個畫面, 我傻了.....頓時怒血充腦, 過去拍了幾張照片, 順便想跟車主"聊聊天"
車主出來走到車旁時, 我叫了他三聲: 先生! 先生!先生!
但他完全不鳥我, 看來他有自知之明, 知道我要說什麼.
以下是再來的對話:
我: 先生, 你車子可以停這樣嗎?
車主: 關你什麼事? 你在機機歪歪什麼?
我: 你車子可以停這樣嗎?
車主: 你在機機歪歪什麼啦?
我: 我已經拍照了, 你準備收罰單了.
車主: 你去叫警察來抓我阿! 你去叫警察來抓我阿!
於是車主很帥氣的把車開走了....
我很不明白, 明明7-11前有三個空停車格, 為什麼不停??
就算你認為會被開停車單, 你付不起....
就算你認為買個東西就走, 還要停停車格很麻煩....
OK! 那你把車靠邊停很難嗎?
還是你不會路邊停車?????????????????
(說真的, 要我把車停成這樣, 我還真不知道怎麼停)
我在版上看過有些人反對將車牌公佈, 但我覺的, 當一個人自己都不要X的時候,
你還要替他留面子嗎?
還有, 我今天會親自將照片送到警察局去檢舉, 並直到確定他們已開罰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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