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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phantom 於 2012-6-5 21:36 編輯 8 J! u$ g' A; q& Y3 W# S: \
prolaw 發表於 2012-6-5 10:42 & \& ]7 r9 g; ]) N4 e
像樓主這種發言 實在是一點意義也沒有
, h, v' r& [( [7 D您雖有抱怨的權利 但內容欲套用到某些特定群體 6 z# h' Q- \( R+ a" m, Q z8 e
藉由其他人的群起圍 ... ; c$ K' h9 l+ Q6 {$ N
2 W0 R% F- e; I7 c% A
很有意思的回覆,但不知道如何認同。
. A3 P4 v5 u9 Y7 h7 v! I$ F其一、既然你認為樓主的意見沒有意義,那回覆沒有意義的意見有意義嗎?如果沒意義。為何你要回覆?如果有意義,為何別人的意見沒意義,你的意見就有意義?; E/ ?) X8 i0 I# d: G, D
其二、抱怨總要有個對象,今天造成問題的是北大學生,難不成樓主要把對象對準全國?這樣就不會涉及特定族群。你當律師要告人,要不要針對特定對象?6 x9 k$ R1 _& K$ c- H
其三、網路社群跟現實生活各有不良的問題,現實生活有更多的問題無法解決。
8 E4 O6 g* d& v+ U/ [1 j其四、「個人認為這是你本身見識略有不足之處」,很有意思,攻擊火味更甚於樓主,但樓主是苦主,情有可原,你受什麼委曲呢?
& o' @, _% k- c& E* X其五、「打麻將製造噪音情事 舉世皆然」,所以你認為可以打麻將吵人,因為打麻將的人不見得會變壞,就像你就當了律師。可是誰說律師就是好人?法律有規定嗎?
& V% q( f( R5 W+ O其六、「您卻啥都不做 僅來ibeta打嘴砲」,當起老師來了嗎?你又經過查證,證明樓主什麼都沒做?或是你自行假設,想當然耳?你沒有根據亂轟一通,算不算打嘴砲?如果是,為何要說別人。如果不是,為何別人是,你卻不是?4 a: y% g: o% m! j) d( g W
其七、「北大學生住宿問題乃歷史共業」,這點跟樓主的訴求有何關係?我是學工程的,學邏輯的,我搞不懂。$ k/ m8 s, F$ x& h7 R% {
其八、「若不習慣住在大學學區 請搬到您理想之處所」我也學過倫理學,這一點我更不懂。; R7 D+ O. d2 E0 d: w
其九,「最後,話語尖銳」這一點當然舉雙手贊成。
1 T4 q( w! ~+ o% x* m* r/ _6 V5 C其十,「小弟為執業律師,樓主若真有困擾,我可提供免費諮詢」Pa!Pa!Pa!希望全國的律師都這麼好。
, P0 i# ?( ^2 S9 Y最後,建議全國法學院與律師公會,加強律師的語言邏輯訓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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