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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反應] 學林路和大成路路口,行人安全堪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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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9-20 10:46:35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後
本帖最後由 Dailybread 於 2012-9-20 10:48 編輯

每逢上學期間,許多家長和小朋友會行經學林路和大成路的路口,在通過斑馬線時,
相當多機車和汽車駕駛不但不禮讓,甚至加速通過,以至於險象環生.

請問:
1.可否協調交通局,在大成路路口二端,增設"禮讓行人"的警示牌?
2.在國外,學校周邊的道路一致限速在40lm/hr以下,桃子腳國民中小學周邊可否比照辦理?
3.周一至周五(假日除外)清晨07:00-0800,可否申請警力支援巡邏或站崗?

學府與學勤路口固然設有紅綠燈,但學林路和大成路的路口也畫了斑馬線,居民就必須遵守交通規則.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針對車輛的部分:
第103條: 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遇有行人穿越時,無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
停讓行人先行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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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9-20 16:01:20 |只看該作者
大成路上有校門嗎?為什麼大家不利用有紅綠燈地方過馬路呢?

不然就建議由學校會同里長去爭取設置紅綠燈,平時閃燈,上、下課時間由導護老師手控。
一般人無不生活在喜怒哀樂之中,從未與中道實相碰過頭、見過面,故稱為凡夫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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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9-24 12:59:36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Dailybread 於 2012-9-24 13:00 編輯

陸以正:禮讓行人是國民道德問題                                        聯合報/記者曾懿晴/台北報導




公路正義/陸以正回想過馬路被撞 心有餘悸 /

「全世界沒有任何一個國家像台灣的交通一樣,一上路,三魂七魄立刻少了兩魂。」足跡踏遍全球多達一百四十個國家的南非前大使陸以正呼籲:「禮讓行人,已成為國民道德問題!」

現齡八十八歲的陸以正,前年四月在台北市忠孝東路四段過馬路時,遭一輛疾駛左轉的計程車撞倒在地,引發關注,聯合報曾大幅報導,新加坡海峽時報也刊出「台灣,車不讓人」專文,讓台灣很沒面子。交通部將當年七至九月訂為「禮讓行人月」,可惜熱潮過後,駕駛依舊故態復萌。

陸以正回憶,車禍當時右肩胛骨粉碎性骨折,在床上躺了兩個月,後遺症卻延續至今。三年來,陸以正除了睡覺時間以外,幾乎全日需全身穿戴堅硬的支撐架,生活持續忍受煎熬。

曾有四十五年國外駕車經驗的陸以正,每回坐上台灣的計程車在車陣中穿梭,以及與大小車驚險交會的景象,仍令他緊張地閉上眼睛,才能避免神經衰弱。走在路上也不得不「眼觀四面、耳聽八方」,就算規矩走在路上,也難保不會有 意外從天而降。

陸以正並未追究當時撞擊他的計程車駕駛,但他認為,台灣車輛政策過度開放,才是肇事元凶;早期不管制的結果,造成如今「想管也管不了」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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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9-24 13:03:09 |只看該作者
行人、行車安全 新北市民最不滿

聯合報/記者王長鼎/新北市報導

馬路交通亂象多,是新北市民每天司空見慣的「正常景象」。「行人過馬路像是隱形人」,新莊區中正路和新泰路口車多人擠,六十九歲的婦人陳雪嬌說,最氣汽、機車不肯禮讓行人,常被「車卡住」,讓她站在馬路中央,進退兩難。

據本報民調,新北市民對於行人安全感受和行車安全感受,幾乎都敬陪末座。尤其行車駕駛安全感受上,僅四成四感覺安全,四成八覺得不安全,是全國廿二縣市中唯 一負面評價高於好評的縣市。新北市設籍人口最多,機動車輛也多,是居全國之冠的「超大」直轄市。

根據警政署統計,去年新北市交通事故死亡人數一百七十二人,居個別縣市的第四名,較前年多出七人,增加率近百分之五。不過,學者也說,從警政署資料來看,新北市交通事故比例並不高,民眾不安全感反而提升安全意識。

「少年仔,恁嘛騎卡慢,是你違規在先吶。」國小五年級學生張志和說,上學途中,機車騎士違規右轉,差一點撞上,還被罵「走路不長眼睛」。幸好有正義阿伯出手擋 住機車,出聲教訓機車騎士,讓他委屈的弱小心靈,感到溫暖。 「最怕遇上汽車或小貨車駕駛右

轉不打方向燈,」電子公司作業員劉宜欣說,去年在景平路因汽車不打方向燈突然右轉,嚇得她全身汗毛全豎起,連忙緊急煞車。接著「碰」一聲,她連人帶車倒地,眼睜睜看著汽車快速從眼前消失。劉宜欣才發現原來自己沒撞上汽車,而 是被後方機車「親了機車屁股」遭追撞倒地。

「有沒有搞錯,我是綠燈耶,」保險業務員林琦豐說,開車送兒子上學,在景安捷運站前,最先碰上靠站公車擋路還阻礙行車視線,一過捷運站,又被一整群違規強行穿 越馬路,趕搭公車或捷運的民眾和學生擋住去路,他感歎「新北市真不是個禮貌城市,」明明路口號誌是車輛通行的綠燈,整群人還「慢條斯理」地闖紅燈,常常開得一肚子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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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9-24 13:09:41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Dailybread 於 2012-9-24 14:06 編輯

今天有許多人受害,我們漠不關心,也許有一天,我們也會遭受到不幸,就來不及發聲了.


車不讓人 美日對台發交通警報             聯合報/記者蔡惠萍/報導


斑馬線上行人最大,但常見轉彎車輛不讓人的景象。 記者胡經周/攝影



任何時候在台北捷運,搭電扶梯、候車、車廂裡,都可感受到禮讓文化,成為陸客津津樂道、台北人
引以為豪的「台北驕傲」。但這樣的城市文明,僅限於捷運站內,一出站,禮讓似乎也跟著「下車」,
立刻讓人「回到現實」。

坐捷運會讓 坐上駕駛座不讓

「為什麼台灣人坐捷運會讓、坐公車會讓,但唯獨坐上駕駛座就不讓?」這是一位新加坡人在媒體
上對台灣交通提出的質疑,也道出許多人的疑惑。台灣公路上,大欺小、強壓弱,公路霸凌無處不在
,公路正義被輾壓得奄奄一息。 去年全台有二千一百十七人死於A1類交通事故(廿四小時內死亡者)
,行人有二百五十二人,十年來的比例都沒有明顯下降。

政府不作為 行人死在斑馬線

加拿大、日本與美國官方今年紛紛對台灣交通發出「旅遊警報」,提醒來台旅遊的國人
,要特別注意台灣交通狀況。一時間,台灣交通似乎成了「全民公敵」。這些國家分別
提到不同的交通亂象,但都共同提到一點:台灣駕駛人不尊重行人路權。


「行人死在斑馬線上,這個政府是做什麼用的!」發出這驚天一怒的,是擔任台北市長時的馬總統,
那是二○○四年四月,台北市也從那時開始取締車不讓人。



文明如北市 每年廿行人喪命

八年過去了,台北市每年依舊有廿多位行人倒在血泊中,回不了家,其中七成都是六十五歲以上的老
人,很多人就是在行人「帝王條款」、擁有絕對路權的行人穿越道上被車輛撞死,成了邁入高齡化社
會的最大諷刺。

今年三月,台北市七十六歲老翁清晨過馬路時,被公車輾死,家屬哭嚎「為什麼走在斑馬線上也會被撞
?」七月廿七日,台中一名卅二歲日籍婦人走在行人穿越道,被左轉貨車在毫無減速情況下從後方追撞
輾過,當時五個人經過,沒有人伸出援手。

台北市長郝龍斌期許「汽機車禮讓行人」成為台北重要交通文化,但數字會說話,台北市近三年行人傷
亡年年攀升,從二○○九年的一九○八人,前年增為二二四四人,去年更增至二三二五人。

把路還給人 不要再以車為本「台灣的交通思維還是停留在以車為本,」曾在法國高鐵任職的成大副教授
鄭永祥說,在歐洲步行很舒服,因為「路是給人走的」。在工程面 的設計上就是「路還給人」,就是以
人為本,台灣的交通管理者必須改變過去習慣的「以車為本」思維。他認為,台北市捷運文化已形成,
「是該時候upgrade到駕駛文化了」,尤其台北大眾路網成熟,具有這樣的條件。

駕駛禮讓文化還必須靠警方的執法來建立。台北市二○○九年聽奧舉辦期間,警方在路口強力取締汽機車
不禮讓行人,成功降低行人死傷事故;但隨著聽奧落幕,數字又年年上升。

駕駛的禮讓文化不會憑空出現,一如台灣早期透過強力宣導與教育才能養成排隊文化;但不排隊,頂多
引起紛爭,但駕駛不禮讓,卻可能奪人性命。

台灣亟需公路正義,不要公路霸凌,這須靠三E—教育(Education)、交通工程(Engineering)及執法(Enforcement)同步落實。人命關天,實現公路正義,台灣刻不容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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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9-24 14:15:32 |只看該作者
擔任市長時沖天一怒,也許真的是良心使然.
但現在是總統了,擁有至高執政的權力,卻無力整治酒駕和交通亂象.
經濟,短期內好不了;廉政,積弊已久,難有作為.
若能化育人民,改善社會風氣,治理好交通沉疴,也是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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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9-25 08:44:35 |只看該作者
公民素質才是關鍵吧!先進國家不用罰,駕駛主動禮讓行人.台灣是見到測速相機和警察就減速,即使沒有超速
,因為平常違規太頻繁,心中有鬼.


執法不力 交通永遠不會安全

聯合報/記者蔡惠萍/台北報導

在捷運車站,經常可發現寫著「從『心』讓起」的宣導標語,捷運的禮讓文化,已成為台北令人驕傲的
城市文明。但要如何讓這樣的禮讓文化走出捷運,進一步延伸成為普遍的駕駛習慣,教育(Education )
、工程(Engineering)與執法 (Enforcement),三者缺一(E)不可。

台大土木系教授張學孔表示,在形塑禮讓的交通文明,首先大家都必須認知到,所有的人都會是行人,
即使是以車代步者,車子九成以上的時間都是處在靜態,不管使用任何交通工具,「禮讓行人就是禮讓自己」。

曾任台北市交通局長的淡大運輸管理學系副教授羅孝賢觀察,台灣人都是「會走路就開始騎腳踏車、會
騎腳踏車就開始騎摩托車、會騎摩托車就開始開車」,於是「汽車當成摩托車開、把摩托車當腳踏車騎
、腳踏車把自己當行人,」造成了交通的混亂,「關鍵是,每個人只有『自己』,都很自私」。

第一,台灣駕駛習慣差、普遍欠缺禮讓精神,一大關鍵就是出在過於寬鬆且脫離現實的考照制度

羅孝賢說,台灣考照只管倒車入庫、路邊停車,「只管技術不管駕駛道德」;台灣採取場地考,但國外
先進國家幾乎都是實際上路考試,像在美國無號誌路口,考官會觀察,考生看到「停讓」標誌,有沒有
全停?有沒有注意左右兩邊、有沒有禮讓行人?非常重視路況。

他說,考試引導教學,在這樣的訓練之下,自然慢慢成為汽車文化,但「台灣頂多只在筆試時會考,
沒有意義」。在台灣,如果駕駛人看到「停」的標誌,真的停下來,「不但會被後面罵,甚至還會被
追撞」。

張學孔說,過去台灣監理一國多制,現在都已回歸中央,正是改革考照制度契機,從源頭管制,讓駕駛
人在考照過程中體驗「人本交通」的觀念。

第二,透過交通工程設計可以讓車子不得不讓或方便禮讓。

羅孝賢說,在英國,行人穿越道會做成Z字型,讓行人面向來車,提升安全;日本把一些行穿道設計在
馬路中間,減少左轉右轉燈的衝突,包括將行人起步延滯,透過時間差,保障行人的安全。

張學孔說,台灣缺乏工程手段,交通號誌設計不太好,明明廿秒號誌,偏要設定成一分鐘,造成駕駛人
不耐煩、不遵守。他指出,為何很多人說中南部的紅綠燈是「參考用的」,第一因設計不好,再來就是
動態執法不嚴。

張學孔進一步分析說,路口就是時間與空間的分配,透過行人與車輛號誌的時間差、標線、槽化線等設
計,在有限的空間將時間分配到最好,兼顧人流與車流;但台灣交通號誌缺乏細膩的設計,只想到簡單
的左轉、右轉,即使在首善之區台北市也一樣,「台灣的交通控制還停留在十年前」。

台北市長交通局長林志盈表示,這幾年來,台北市對於行人路權愈來愈重視,以前行人要走天橋、地下道
,把地面空間留給車輛,現在他們「反過來」在地面畫上了行穿道,「車子反而應該走地下」。

但林志盈也承認,台北市部分路口針對行人與車輛設計不同時相,「但仍屬少數」,將來會陸續增加。

第三,台北市車禍鑑定委員會委員、警大交通系教授郭守穗說,行人走在斑馬線,不 管
是不是紅燈,「絕對都要讓」,這是行人在行穿道上受到絕對保護的「帝王條款」。


羅孝賢說,「執法是最好的社會教育」,問題就出在執法的寬嚴。執法「三分鐘熱度」像打擺子似的
,是禮讓習慣遲遲無法建立的原因。


張學孔說,國外執法是routine(例行公事),會維持一定的強度,以塑造駕駛文明,再透過教育等方式
,使違規變成不是普遍行為,而是例外,我們剛好「反過來」。

透過三E的對策,捷運的禮讓文明,才能延伸到各種交通工具,讓「禮讓」成為每個駕駛人心中共同的
語言與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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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了再請議員立委銷單
選民服務嘛...
嚴法及確實執行而不是情理法
新加坡公園內騎腳踏車罰鍰1000新幣,等同25000台幣!你想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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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粉圓 於 2012-9-25 10:50 編輯

讚!!!!!
感同身受,因我也是行人一族
駕駛者當紅綠燈是參考用的,在十字路口不顧行人安全,直飛過去, 衝!!!!!
尤其是學成路與大成路,大雅路....等十字路口,車子多不讓行人的
建議十字路口架設攝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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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響/交通部:路權導向以人為本

記者曾懿晴、陳金松╱台北報導

聯合報昨起推出公路正義願景專題,引發交通部回響。交通部長毛治國表示,國人禮讓風氣確實有待改善,交通部願意全面檢視,並作為發起單位,將台灣公路過去「以車為本」的普遍思維,逐漸導向為「以人為本」的禮讓觀念。
警政署也表示,將加強宣導,將行人穿越道「車不讓人」列為專案執法重點取締項目,警方會立即規劃宣導和執法作為,導正駕駛人正確路權觀念。

內政部警政署統計,近五年行人A1類交通事故(廿四小時內死亡)死亡人數,由民國九十五年的三百六十二人,呈現逐年下降趨勢,去年減至兩百五十二人,相當於五年來挽救上百人性命。

交通部指出,A1類行人交通事故死亡人數連年降,但車輛不依規定禮讓行人及行人違規穿越道路的習慣,牽涉文化、習慣及觀念等轉變,難以一蹴可幾,近年車輛依規定禮讓行人風氣漸成型。

交通部過去研究發現,A1類行人交通事故,高達五成七為六十五歲以上高齡長者,引發交通部重視,並將「行人安全」訂為交通事故防制重點。交通部過去推動禮讓行人宣導月,宣導行人過馬路舉手手勢及國小學童舉旗過馬路等,提醒車輛重視禮讓觀念。執法方面則協調警方加強宣導、勸導、糾正及取締。

交通部指出,未來將持續透過教育、宣導、執法、工程等面向,系統化建構友善的行人通行環境,盼望尊重行人的觀念能在駕駛人心中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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