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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市] 北大夜市違法遭罰 竟然還發佈公告模糊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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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7-11 10:03:42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後

  違法的「北大幸福美食廣場」夜市,因為遭到市府開罰且斷水斷電,因而準備遷移,但業者不僅沒有檢討自己的違法與缺失,甚至還在自己的臉書刻意發布模糊焦點的公告,令人氣憤,也令人遺憾!

  業者在公告中,特別將「龍恩里林富子里長」的名字搬出來,點名因為林富子里長要求遷移,所以夜市暫停營業...

  但大家都知道,這次北大特區一連串反對違法夜市的行動,其實是由各社區組成的「聯合自救會」所主導,沒有熱心的自救會會長與成員,積極跟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經濟發展局、工務局、樹林區公所,以及中華電信公司等單位積極溝通,並且運作社區連署、製作宣傳單,甚至發函給上述單位跟地方民意代表陳情,只怕夜市到今天還在違法經營,甚至擴大規模。

  但業者為什麼刻意把矛頭指向特定里長?

  我想業者是企圖用「政治手段」模糊焦點,一來得以繼續瞞天過海,隱藏自己「嚴重違法」的事實,二來製造居民內部矛盾與對立,謀取重回北大特區經營的生機。

  另外,過去林里長參與過許多對抗三峽瀝青廠、三峽殯葬特區的社會運動,恐怕已經擋了不少人的財路,所以業者才會大喇喇地把她的名字寫出來,讓里長成為
代罪羔羊。業者使用這種政治手段,讓人看了直搖頭,原來這就是說要「促進北大特區發展」的業者的「格調」...

  違法業者這種將一切歸因於特定里長的說詞,不僅忽略自身違法的事實,也抹煞了每週辛苦開會的自救會成員以及所有社區熱心居民的努力。

  不過業者的公告,也吐露兩個事實:

  1. 違法的北大夜市確定搬遷
  2. 業者已經慌了手腳,只好發布這種公告企圖脫罪。  


  所以真的非常感謝自救會的積極與努力,過去參與相關社會運動,我了解自救會願意冒著風險,站出來對抗背後具有龐大勢力與利益業者的危險性,但這些社區管委會跟住戶仍然願意挺身而出,為了自己的居住權益來奮鬥,真的很不簡單,感謝你們的努力與付出!!!

  同時也呼籲業者,如果再不能認清違法的事實,堅持在法律邊緣汲汲營營,賺取暴利,卻將外部成本全數轉嫁社區與居民,這種經營手段是不可能長久的。你們該做的不是抹黑或批鬥,而是應該思考合法經營的可能性,儘快尋找適合的用地並向政府提出申請,或改變露天夜市的經營型態,避免噪音與油煙汙染等公害問題,這樣才是長久的經營之道。


北大幸福美食廣場公告
http://0rz.tw/XmYnk

北大幸福美食廣場自開幕以來,因為實施各項管理措施,注意維護環境清潔、並且從事噪音管制,為北大特區的居民提供良好的休閒去處,受到大家的肯定,持續造訪,照顧我們良多,在此先致上最忱摯的謝意。

由於龍恩里林富子里長認為本美食廣場應即刻遷移,本廣場管委會為避免造成支持本廣場的主管機關和廣大支持群眾的困擾,不得已決定忍痛決定自即日起暫時停止營業,並同時積極和政府相關單位進行磋商,協調輔導作為。一旦解決因法令灰色地帶所引起的不必要誤解,將即刻擇期重行恢復營業,繼續服務舊雨新知,敬請期待。

對於美食廣場暫時停止營業期間,所帶來的不便,也順道在此致歉。敬請各位愛護本美食廣場的廣大民眾,稍候片刻,若本廣場有幸得到政府的輔導作為,必定另擇黃道吉日,重行開張服務各位。

北大幸福美食廣場 管理委員會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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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7-11 10:09:39 |只看該作者
低級+沒水準的人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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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7-11 10:18:04 |只看該作者
令人氣憤遺憾+1
業者別再往自己臉上貼金
引來一堆違停,警察常來站崗,油煙噪音一大堆,招來複雜人士,食品衛生無法管...種種亂象,為何不反省?
房東中華電信也到法院提起訴訟,告業者違約,這證明業者的行徑連房東都無法接受
要合法解套的方式太多了,要做不做而已,例如
美食廣場要蓋可以進去凱旋門。何必讓攤商餐風露宿?讓民眾食品安全和消防問題出現危機。
捨合法的管道不做,用種種偏頗言論模糊違法事實,給社會最不良的示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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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7-11 10:20:12 |只看該作者
nike646 發表於 2012-7-11 10:09
低級+沒水準的人類

何止低級跟沒水準...
我覺得已經過頭了...

把社區管委會跟居民成立的自救會刻意忽略不提,
偏偏扯出一個里長的名字,
用意很明顯嘛!

原本還以為業者或許可以溝通,
但現在他們已經無法得到我任何的尊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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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wbaseball2002 + 1 別跟不同等級的人吵架
evalee + 1 請法院尊重他吧,我們不用,行徑太超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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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7-11 10:23:51 |只看該作者
evalee 發表於 2012-7-11 10:18
美食廣場要蓋可以進去凱旋門。何必讓攤商餐風露宿?讓民眾食品安全和消防問題出現危機。
捨合法的管道不做,用種種偏頗言論模糊違法事實,給社會最不良的示範。


  我明明就直接透過E-mail跟業者建議了合法經營的管道,就是透過中華電信申請變更成為「電信專用區」後,興建電信設施合併美食廣場來經營,這是原址唯一合法的經營管道,雖然會多花些時間跟投資成本,但絕對合法,而且也絕對不會引發北大特區居民的抗爭與反彈。

  結果呢?業者還是只想炒短線,寧可違法也要開幕!

  現在因為開罰跟斷水斷電而走人,還要把特定人拖下水,繼續無視違法跟製造汙染的事實!對照先前業者種種行徑,這種小動作讓人「不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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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alee + 1 ridiculo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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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7-11 10:27:08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evalee 於 2012-7-11 10:28 編輯

建議中華電信,即便要和業者達成上和解撤回起訴,至少開出以下條件:
1.將營業地周圍路磚 路樹 包括但不限於上揭兩種公共設施,修復完成,違者向地檢署提起刑事告訴,並賠償一切損失。
2.針對北大特區與特定人士的污名化,登報道歉,並承認違法事實。
3.至鄰近受影響社區致歉,並詢問有何損失?有無民眾受物質上或精神上損害?若有願承擔一切法律上道義上責任。

和解條件至少如上,讓北大特區回復原狀,不要輕易讓這種業者轉換陣地,到處如螞蝗肆虐,肆虐完還說我們是在幫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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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靜海 發表於 2012-7-11 10:23
  我明明就直接透過E-mail跟業者建議了合法經營的管道,就是透過中華電信申請變更成為「電信專用區」後 ...

原本很單純的事,可以很簡單明快解決,沒想到執迷不悟,毫無悔意。
雖然表面道歉,實際上甩里長耳光,並且拒絕承認違法。說帶給民眾閒去處?認知有問題。
已經自我感覺良好到,恍若北大休閒救世主。
市府不用最強制的手段,這種業者是不會反省的,只會一再複製自我良好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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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7-11 10:34:57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sigma19 於 2012-7-11 10:37 編輯

我如果是林里長....應該會提告耶


哼哈二將 前面那一位 在該公告連結也是在耍白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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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y826 + 2 就是要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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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太 + 3 難怪會被踢出愛北大不是沒原因的.
rainbow + 1 如果是我會告疊字哥
evalee + 1 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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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靜海 發表於 2012-7-11 10:23
  我明明就直接透過E-mail跟業者建議了合法經營的管道,就是透過中華電信申請變更成為「電信專用區」後 ...

跟業者建議"合法經營的管道"只是緣木求魚

像這種以社會成本來替代自己的經營成本的業者
合不合法大概不會是他們考慮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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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alee + 1 恩恩,業者的陳述令人遺憾,令人討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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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忍尼辛: 我們知道他們在說謊。 他們也知道他們在說謊。 他們也知道我們知道他們在說謊。 我們也知道他們知道我們知道他們在說謊。 但是他們依然在說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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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民 發表於 2012-7-11 10:45
跟業者建議"合法經營的管道"只是緣木求魚

像這種以社會成本來替代自己的經營成本的業者


  跟業者溝通的過程中,他們有詢問到居民的想法跟合法經營的途徑,所以我有提供給他們個人建議,但確實如你所說,是「緣木求魚」,業者打從一開始就沒有真正想要融入社區或合法經營,只是把這些話當作口號而已,令人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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