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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市] 您,今天檢舉了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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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5-28 16:59:52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後
本帖最後由 evalee 於 2012-5-28 17:02 編輯

師大夜市違法業者,經過民眾218次檢舉,終於被扣攤
這表示檢舉有用,但檢舉幾十次沒用,要幾百次才有用。
看到這則新聞,覺得可悲...公權力不彰,竟然拖了好幾年,加上民眾盲目同情,聲援違法業者,才讓這些人越來越囂張。
可喜的是,民眾的團結檢舉下,業者終究被扣攤。

北大違法夜市,在還沒有動員抗議前,能做的就是持續檢舉,以自救會連署狀況來看,400多人加上社區連署,為數不少,希望連署的人繼續此動作。加油。

師大夜市擺攤夫婦 住透天厝


自由時報╱自由時報 2011-05-13 06:03  討論 (+11)  調整字級:     〔自由時報記者邱俊福、蔡偉祺/台北報導〕
賣麻糬的7旬老夫妻,多年來在台北市知名的師大夜市違規設攤,前晚警方屢勸不聽,扣攤告發,引發逛街民眾圍觀聲援,甚至掏錢資助,老婦人林鄭美玉苦著臉說「沒飯吃了!」警方說,其實,老夫婦住的是自家透天厝,家中經濟情況還好。

但林鄭美玉無奈的說,10多年來,女兒家境不好,患有脊椎、心臟病痛,開刀多次,每次看病都回家跟她拿錢,兒子們也都困苦,小兒子積欠百萬卡債,「手心手背都是肉!」怎能不幫忙還?她和丈夫靠擺攤賺錢,都是為了小孩。

6年來被開單78件

據記者訪查了解,老夫婦有3子1女,都已成家,大兒子在新莊開寵物店,小兒子平時打零工,女兒亡故,兩老現住在當廚師的次子北市三水街的兩層樓透天厝,媳婦說「還有3、40萬元的房貸,但房子應有千萬價值吧!」

警方說,林婦94年違規擺攤至今,共被取締開單78件,僅繳納3件,積欠罰鍰11萬7300元,依裁罰程序執行裁決及移送行政執行,從今年1月至今,僅開出7張罰單,前晚才首次扣攤,扣攤前有先勸導兩次,林婦仍不願離去,只好依法告發扣攤。

首次扣攤 民眾同情

前晚11時,台北市警大安分局和平東路派出所員警,到師大路39巷口前取締林婦違規擺攤,民眾認為林婦處境堪憐,要求開單、不要扣攤,並在現場聲援喊話,「好好講嘛,老人家以這個為生!」還拿手機拍下整個過程,投訴電視台,並掏腰包買了全部麻糬;林婦說,兩個不願具名女子,見她攤子沒了,竟漏夜給了一個報廢舊攤,讓她繼續擺攤,很感動民眾幫忙。

警方說,師大商圈夜市周遭違規擺攤過度擴張,屢遭市民檢舉、里長反映,今年1月至5月10日,申訴與檢舉攤販違規占用道路營業高達218件,才會編排勤務加強取締
師大夜市所在的龍泉里居民表示,夜市攤販真的越來越多,真的希望有人管一管,警察取締攤販違法擺攤,本來就是應該,違規攤販不只老夫婦,如果不能一視同仁,也會引來其他人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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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5-28 17:04:22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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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榮耀獻給父母,把榜樣留給孩子,把希望送給朋友,把約束留給自己,少一點慾望,多一點努力,快樂別人,幸福自己。奉獻一片愛,收穫心中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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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5-28 17:07:09 |只看該作者
最快的方法就是,

請電子媒體記者來報導此事;

再同時以平衡報導方式,

訪問相關單位的官員,

這樣才會快又有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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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5-28 17:18:56 |只看該作者
真想知道周美青或高婉倩在家叫自己的老公換個燈泡或是通個水管是不是也要講200次以上~~~

麻木不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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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5-28 17:32:32 |只看該作者
nelsonshi 發表於 2012-5-28 17:07
最快的方法就是,

請電子媒體記者來報導此事;

我認為媒體已經沒有良知了~~
沒有足夠的腥羶色是不會理的~~

改變~~從自己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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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5-28 22:24:15 |只看該作者
  其實除了跟業者抗爭之外,也必須從承租的攤位著手,相信必定有很多攤位沒有合法登記,根據目前營業稅法規定,有營業行為都必須向稅捐單位申請營業登記設籍課稅,除每月銷售額未達營業稅法第二十六條規定起徵點(現行規定為每月新台幣6萬元)之攤販及合於同法第八條第一項第十八款規定肩挑負販沿街叫賣者免徵外,營業人在中華民國境內銷售貨物或勞務,均應依法6繳納1%的營業稅.
  所以這些夜市攤販如果是未依照規定辦理登記,那就是逃漏稅,不僅對合法店家不公平,也對現行訴求的公平正義是一大諷刺,應該可以利用營業的時後進行稽查,未符合規定就開罰單,只要確實執法(每次營業都稽查),相信會有些攤販會退出,慢慢的夜市也就開不起來了.
  補充說明:有次下午經過夜市,警察人員有到現場,感覺上是在善意提醒業者作好管制交通,環境清潔等問題,免得又收到檢舉,徒增工作困擾之類的話....,其實我的想法是要跟催這些公務部門處理進度,如果處理態度不積極,就以職務怠惰角度提出質疑,如果有民意代表願意用議會質詢的態度去質疑公務部門(持續跟催),應該很快就會有效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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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5-29 00:24:49 |只看該作者
跳跳男 發表於 2012-5-28 22:24
其實除了跟業者抗爭之外,也必須從承租的攤位著手,相信必定有很多攤位沒有合法登記,根據目前營業稅法規定 ...

我反對稅籍登記

攤販本身就在違法的地點上營業,你還讓他完成合法的稅籍登記,這不合邏輯

個人認為,不能要求政府輔導他攤商合法化

要讓夜市歇業、滾出去

私接管線,讓湯湯水水未經處理,就排到水溝,這部份去檢舉,要求開罰並恢復原狀

晚上10點過後,太吵,去電檢舉要求開罰

油煙味太重,去電檢舉要求開罰並且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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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5-29 00:50:35 |只看該作者
魚一隻 發表於 2012-5-29 00:24
我反對稅籍登記

攤販本身就在違法的地點上營業,你還讓他完成合法的稅籍登記,這不合邏輯
攤販本身就在違法的地點上營業,你還讓他完成合法的稅籍登記,這不合邏輯個人認為,不能要求政府輔導他攤商合法化要讓夜市歇業、滾出去

全台有多少夜市該滾出去,滾去哪??政府還強力推銷台灣夜市文化哩!


私接管線,讓湯湯水水未經處理,就排到水溝,這部份去檢舉,要求開罰並恢復原狀

看不見的政績,不提也罷!主要河川自古至今吸取日月精華(江海納百川...),盡在不言中.....
新北市公共污水下水道系統接管概況
新北市公共下水道接管率與其他六都比較,90年超過20%以上者為改制前北高二市,其他皆不超過6%;至99年11月時,新五都都會區皆已超過20%,其中以臺北市成長幅度47.5%最高,新北市為34.6%,排第三,若以改制後來看新北市則排名第二,接管普及率與高雄市不相上下,近年公共污水下水道建設已成全民共識,其成長有目皆睹;此外,大漢溪的源頭桃園縣,其人口有200萬人,亦為工業大縣,然其公共污水下水道接管率僅為2.9%。
至99年11月底,新北市各區公共下水道接管率以蘆洲區最早到100%,其次是三重83.5%,再其次八里區80.6%,值得注意的是,改制前10個縣轄市仍有7區未達40%,其中永和、板橋、樹林、中和、土城低於平均值35.96%水準。再觀察近4年公共下水道接管普及率成長幅度,以八里區80.5%最高,其次是三重區60.0%,新莊區52.7%再次之,除前揭三區,再加上蘆洲區成為新北市接管率最高、成長最快都會區。

晚上10點過後,太吵,去電檢舉要求開罰

油煙味太重,去電檢舉要求開罰並且改善


環保稽查員鼻子耳朵眼睛,可能生的與你我不一樣!
江海納百川~所以成其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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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5-29 10:30:08 |只看該作者
魚一隻 發表於 2012-5-29 00:24
我反對稅籍登記

攤販本身就在違法的地點上營業,你還讓他完成合法的稅籍登記,這不合邏輯

稅籍登記針對的是業者確實有營業行為這件事,與是否合乎其他管理法規無關,
就像房屋違建一樣,違建部分搭多久課多久,但是會不會被建管處拆除與稅捐處無關,
業者不能以他有被課稅就主張他是合法的,稅捐單位在行文時也會告知業主這個觀念,
不過,困難不在這裡,國稅局雖可查稅,但是除非會同警察,強制要求業者出示身分證,
否則就會出現上次新聞報的「受文者:xx滷味、oo雞排」等等情形,
這實在不是國稅局不為,而是無權力可為,
因為業者知道,國稅局人員是沒有強制要求業者出示身分證件的權力的,
他跟國稅局耍皮,國稅局是一點辦法都沒有,所以我認為找他們沒用,
國稅局的人每天加班好幾個小時是常事,做到流產的也很多,實在不建議找這個沒有效益的事給他們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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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不是用來控制,也不是用來犧牲,而是成全子女走上自己的路,幫助孩子找到綻放的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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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5-29 10:38:38 |只看該作者
小豬媽媽 發表於 2012-5-29 10:30
稅籍登記針對的是業者確實有營業行為這件事,與是否合乎其他管理法規無關,
就像房屋違建一樣,違建部分 ...

感謝補充...

會提醒國稅局會同警察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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