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Beta 愛北大論壇

 找回密碼
 註冊
搜索
查看: 715|回覆: 0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綜合新聞] 新版兒少法 保母改為登記制

[複製鏈接]

120

主題

96

好友

2970

積分

大學生

Rank: 6Rank: 6

文章
808
在線時間
555 小時
回到到指定樓層
樓主
發表於 2011-11-12 07:33:41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後
( \3 U! d2 T: X4 F6 G2 i* v& }2 M
自由時報 – 2011年11月12日 上午4:36相關內容放大照片新版兒少法 保母改為登記制
8 i" \* \& E5 g$ m3 H$ L6 W相關證照或科系畢
& c3 n+ u5 l. n: p! R( \
" g5 N8 A- x3 n$ H〔自由時報記者施曉光、曾韋禎/台北報導〕立法院院會昨三讀通過將現行「兒童及少年福利法」修正為「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未來想當保母,須有相關證照或相關科系畢業,並向主管機關辦理登記;但對目前已實際執業的無照保母,給予3年過渡期限,以使有充分時間取得資格。% p, ^( m% a" S; t) _  b

0 a% ?) P- @4 h" ^( R內政部兒童局長張秀鴛表示,全國目前有8、9萬人取得保母證照,只有1萬餘人有加入托育系統,未來擔任保母者,應取得保母人員技術士證,或高中以上幼保、家政、護理相關科系畢業者,或修畢126小時的保母專業訓練課程,只要符合一種條件即可。
: \4 j6 j1 }5 ]6 ^+ y; b, H( C
無照須受訓 3年緩衝) k: C; g* ]. m1 T" _' j
) o5 o( f% K  A9 a# c9 b
內政部規劃,目前的無照保母,只要通過訓練課程並領有結業證書,就能取得保母資格,3年過渡期限後,在職家長凡是僱用這些資格的保母,都可申請1500元的托育補助費。4 g1 |. h! _* g. g- I

" e8 z9 I* P* f! j" |鑑於社會頻傳「人球」兒童無法獲得保障,修正法條明定,主管機關應會同戶政、移民主管機關,協助未辦理戶籍登記、無國籍或未取得居留定居許可的兒童、少年,依法辦理相關事宜,以保障其權益。 # f6 }! y- q3 C0 G' z
% A# C% x2 n; K6 ]0 U
民進黨籍立法委員劉建國表示,近年來發生無證照保母疏失 ,導致幼兒夭折事件,電影「不能沒有你」無身分兒童就學事件,都是促成這次立法的原因。
- A, w9 p7 t' S: @8 Q- T! l
5 e' h. q$ I- n' r, ?  X嚴格規範收出養4 E4 n* H- `" L$ ~0 Z
# c; a' c1 G, @" a" S
而國人收出養子女,都是雙方私下合意後,再聲請法院認可收養,經常發生販嬰事件;新修正的法條規定,收出養子女將改為強制委託媒合,凡未經主管機關許可者,都會觸法。這項規定將從修法公布6個月後施行。
7 m& J$ c& d% [) J9 o5 c! k; e
1 D: H4 \' {  S& l修正案規定,除旁系血親六親等以內及旁系姻親五親等內,以及夫妻之一方收養他方子女,出養事件都「應」委託經許可的收出養媒合服務者代覓收養人。
2 I( U0 M" t& {2 G1 {8 j" h. v
* L6 J  M+ S* U3 @& q1 I而且以國內收養人優先;違法媒合服務者,將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公布其姓名或名稱。' c* z* f# h3 ?6 o
, G5 e" J5 l( l* P
媒體不得過度腥羶色: v2 W1 E  Q; F! A' ^, t# j" [! |

1 u4 X' G) m% @+ s' O針對媒體強化自律規範,保護兒少免受不當報導傷害,未來新聞紙刊載內容,將不得「過度」描述(繪)血腥、色情、強制性交等細節文字或圖片,有關認定方式,將依報業公會自律規範及審議機制辦理。
. z9 c+ |2 E2 @0 ]
* W$ p2 C6 t1 ~/ y/ _9 K+ h
您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文 登入 | 註冊

本論壇是以即時上傳留言的方式運作,一切留言內容只代表發言者個人意見,非本論壇之立場,本論壇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由於本論壇是以「即時留言」運作方式,所以無法完全監察所有留言內容,若您發現有某篇留言可能有問題,請通知本站管理員處理。

Copyright © 2009~2020 iBeta 愛北大. 保留一切權利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