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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運建設計畫新審議機制
(文圖/顏志偉 英譯/何美英)
捷運計畫籌措財源機制概念示意圖
新舊審議機制重點比較表
新審議機制緣起 交通部面對地方政府
之捷運建設需求,及考量捷 運永續經營,於100 年4 月 11 日訂頒「大眾捷運系統 建設及周邊土地開發計畫申 請與審查作業要點」,目的 為鼓勵地方政府從都市發展 角度研提捷運建設需求,並 給予適當預算補助,期能藉 由捷運沿線土地開發效益挹 注建設經費或營運成本,提 高捷運計畫財務自償率,以 帶動地方都市發展,減輕中 央財政負擔。(捷運計畫籌 措財源機制概念詳如右圖) 新審議機制內涵
為評估大眾捷運系統及周邊土地開發構想, 該要點審查程序於可行性評估後分為「可行性研 究」、「綜合規劃」及「施工前置作業」三階段, 且該要點施行前,尚未奉行政院核定之可行性研 究及綜合規劃,應由地方主管機關依該要點規定 補充資料後,再函報交通部辦理審查作業: (一)第一階段前(可行性評估):地方主管機關 有新建或延伸建設大眾捷運系統之需求者, 應先完成都市發展計畫、綜合運輸規劃(含 公共運輸發展計畫及大眾捷運系統整體路網 評估計畫)作業程序後,選擇大眾捷運系統 整體路網評估計畫中最優先路線辦理本計 畫。
(二)第一階段(可行性研究):地方主管機關完 成可行性研究後,陳報交通部交予「大眾捷 運系統建設及周邊土地開發計畫審查會」召 開會議審查,經三分之二以上之委員出席, 及出席委員過半數同意決議通過之可行性研 究,由交通部陳報行政院審核,經行政院核 定後,始能辦理綜合規劃作業。
(三)第二階段(綜合規劃):地方主管機關完成 綜合規劃後,陳報交通部召開會議審查。經 審查會三分之二以上之委員出席,及出席委 員過半數同意決議通過之綜合規劃,由交通 部陳報行政院審核,且綜合規劃報告書陳報 行政院核定前,變更都市計畫案至少應送請 地方政府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另環境影響 說明書或評估報告書,應經行政院環保署審 議通過。
(四)第三階段(施工前置作業):綜合規劃奉行 政院核定後,地方主管機關應完成都市計畫 變更內政部核定程序,及成立捷運建設基金 或專戶,提撥一定經費至建設基金或專戶 內,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報請交通部審查,經 審查通過始得逐年編列工程經費辦理施工事 宜。
新審議機制特別明訂捷運建設計畫之自 償率門檻值, 著重將TOD(Transit-Oriented Development)及TIF(Tax Increment Financing) 納入計畫以提升自償率,TOD 即大眾運輸導向發 展,其倡導都市發展過程之土地使用強度應依據 大眾運輸系統所在地做彈性規劃運用,如臺北車 站周邊為交通運輸樞紐,可賦予其較高的容積; 而TIF 係透過於場站周邊劃設租稅增額融資特區 收取未來價值,以稅基擴大及稅收增額部分作為 償還捷運建設經費之擔保。簡言之,地方政府透 過土地開發及稅收增額之收益納入計畫的自償率 愈高,中央政府出資愈少,該計畫核准機率將愈 高,故目前捷運建設計畫推動與以往只須符合大 眾捷運法及環評法相關規定的時代已然不同。 本局對於新審議機制之因應
新審議機制發布實施後,第三階段捷運建設 計畫中已辦理但未奉行政院核定之可行性研究及 綜合規劃案如民汐線、三鶯線、安坑線、南北線、 環狀線南環段及北環段、社子區域輕軌路網,必 須依該要點規定辦理後續作業;而已奉行政院核 定並執行在案之計畫如信義線、松山線、新莊線、 環狀線第一階段、臺中捷運綠線、萬大線、信義 線東延段,嗣後因故辦理修正計畫時,得準用要 點規定辦理。另該要點規定地方主管機關推動個 案計畫於可行性研究與綜合規劃時,皆應成立推 動小組整合地方政府跨局處(含交通、都計、財 政、工務)業務,故本府業已與新北市政府協商 於100 年6 月8 日發布成立「臺北都會區大眾捷 運系統建設計畫及周邊土地整體開發研議委員會」 推動平台,捷運計畫獲該平台審核同意後,始得 陳報交通部核轉行政院核定。
綜上所述,該要點內容涉及都市發展規劃、 都市計畫變更、公共運輸發展計畫、租稅增額融 資、成立基金或專戶之經費來源及運用方式等作 業,事涉本府都市發展局、交通局、財政局、地 政處、臺北大眾捷運公司等相關單位權責,故未 來須各單位共同協助, 方能順利推動捷運建設。
New Evaluation Mechanism for MRT Projects
In line with local government demand for MRT construction and sustainable MRT management, the “Regulations on Application and Review of MRT Construction and Development of the Land Adjacent to or Contiguous with Taipei Rapid Transit Systems” was enacted by the Ministry of Transportation and Communications on April 11, 2011. The enactment is aimed at urging local governments to draw up plans for MRT construction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urban development, after which adequate budget subsidization will be offered accordingly. The incentive strategy is expected to help increase land development along MRT routes and boost local growth. In addition, the benefits created can be reinvested in MRT construction and cover operating costs so as to increase the self-liquidation ratio (SLR) of MRT projec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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