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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管理] 法務部: 構成背信罪的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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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5-23 13:13:43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後
本文章最後由 Dailybread 於 2018-5-23 16:51 編輯
) E0 v% F! H# V7 |% n; I5 e& J! }1 S( X- ?( {& o/ N/ c
依據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條第一項的規定,構成背信罪的要件有下列四點:* s+ ^. |8 W- X1 Z0 i4 Y1 `7 T$ Y

% G  ]0 p' T' b5 k, [) c7 E/ i第一.行為人是替他人處理事務:所謂替他人處理事務,是指行為人受到他人的委託或者委任來處理事務,像店員受老板僱用替他看店、公司僱用職員為公司辦事、當事人委任律師為自己處理事務等等,這些被僱用的店員或職員,受當事人委任的律師,都是為他人處理事務的人。
/ K: @4 O! `3 D4 O7 d* L! L2 h) i. X
第二. 要有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的利益或損害本人的利益的意圖所謂意圖,是指犯罪的行為人在實施犯罪的時候有這種犯罪的目的或期望而言。
/ H6 M# P" `" S. P/ y. s/ D
/ `+ W: I7 u# Q  M3 _第三. 要有作出違背任務的行為。也就是說犯罪行為人沒有盡到受人所託,忠人之事的原則,在處理事務的時候,違反誠信為人處理事務的義務,這些違背任務的行為除了積極的行為以外,還包括消極的不作為在內。" P' n! C4 Z% G: P/ T% M1 N5 Z
7 f4 i  u/ u8 A
第四. 致生損害於本人的財產或其他利益。
5 g: y  F$ u! _3 j- b! v: P/ p( \* U) C# T# ?: u
行為合於以上四種要件,便構成背信罪,要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銀元一萬元以下罰金(折合新台幣三萬元)。另外背信罪依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條第二項的規定,也處罰未遂犯,就是已經著手犯罪的實施,本人的財產或利益還未受到實際的損害,這時候就成立未遂犯,可以減輕法定的刑罰到二分之一。1 X8 _% C' y: y6 m) |. N* |7 Q

' p  K8 C0 Z3 |& F5 a+ [3 x+ ?" o
- s. E( I+ L! s# e# F6 xhttps://www.moj.gov.tw/fp-296-63133-0e69d-0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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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5-25 11:03:32 |只看該作者
違反誠信為人處理事務的義務,這些違背任務的行為除了積極的行為以外,
. V" {' N4 K) I( I$ P* _$ d* a還包括消極的不作為在內。
& m# M- @& O; ?( H/ ^2 w% Q( v7 ?
6 S5 v0 [- W* B6 ^& q  H
這三句話很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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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5-26 13:06:20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Dailybread 於 2018-5-26 13:07 編輯
1 ]6 i; m* R) B* a2 l+ o4 a% O/ ^1 D: a4 p: `' h) {& w; O) S
背信罪的追訴期間為多久?, t4 {  L# ]/ q- n; n% w

- i3 [" m# @3 h" d: W, @追訴期係指,犯罪發生後,基於法律規定,因一定期間之經過,不提起公訴或自訴,則對於該犯罪行為人不可以開吞偵查程序,亦即檢察官已經不得提起公訴,被害人也不可以提起自訴,犯罪行為人將免於受到追訴處罰之風險。
' h4 b" V  E  `" R2 N( @9 i9 B* f2 Y* W4 J) P
按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條第一項背信罪之法律效果為「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再按刑法第八十條第一項規定「一、犯最重本刑為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三十年。二、犯最重本刑為三年以上十年未滿有期徒刑之罪者,二十年。三、犯最重本刑為一年以上三年未滿有期徒刑之罪者,十年。四、犯最重本刑為一年未滿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罪者,五年。」,故背信罪之追訴權時效為二十年
7 G( j4 M' H5 g! Y; m& t
8 t( o" ]! t+ z( W6 C  g追訴期間應從何時為起算點?依刑法第八十條第二項規定,自犯罪成立之日開始起算,但犯罪行為有連續或是繼續之狀態,就從行為終了之日起算。, J. L; j. z2 B5 e7 n
; P$ u9 p% M; ]: l1 _3 b6 f& z
http://www.rclaw.com.tw/post-239-2882  {1 s0 O8 z( j0 N% Y
2 x8 t& u  Q8 X! Q7 `7 d: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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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5-26 14:45:27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yljimmy 於 2018-5-26 14:47 編輯
4 V$ }* r1 Y# `( i% ?
Dailybread 發表於 2018-5-26 13:06
+ D$ [  h) E7 g# i6 \7 C: b背信罪的追訴期間為多久?
/ V0 O! W: m! i. r) Q% {
" O/ h- o. q) L. B9 D# n3 i: y: ]追訴期係指,犯罪發生後,基於法律規定,因一定期間之經過,不提起公訴或自訴, ...
- L8 c3 a! k) V0 G2 z  K6 E
$ I* {5 O, J) k# q3 V+ V$ B/ T
麵包兄可否明示您的意圖 ?
, }5 @1 c# F% \/ w. M$ C
1 _* {% I+ x& w2 C7 O* _& B8 j( r比方說, 到底是誰幹了啥人神共憤的事, 但是又不好意思指名道姓說三道四* G% [9 q+ x" h4 }! d# \% K7 s
只好在這邊貼些警世法律條文, 期待那些渾蛋傢伙自我覺醒之類的% B% t6 {# _+ t; n3 _4 H

0 `: G6 z7 n9 B. b不然, 一直轉貼一些法律常識放在討論區, 似乎低估了大家運用google大神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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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ilybread + 1 不必太在意我的法規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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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我是個 C 咖 所以就不必太在意我的胡說八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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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5-26 15:00:50 |只看該作者
yljimmy 發表於 2018-5-26 14:45
- x3 R  M; J$ f- n8 c麵包兄可否明示您的意圖 ?$ T( O/ i) B5 t" S$ O

! v+ n3 T4 x* g3 I比方說, 到底是誰幹了啥人神共憤的事, 但是又不好意思指名道姓說三道四

% m0 Y9 u, P$ ^+ r4 {[公告] 愛北大社群版規 v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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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5-26 17:23:19 |只看該作者
麵包兄用轉貼來解釋轉貼的保守用心, 我可以理解
( Q2 j7 }0 u% M& n
, u0 _9 N7 X3 i# K/ |9 T但是, 都是轉貼, 嚴格來說不算「討論」啊
7 [9 @5 c/ T. T) a, ~1 m
9 l2 n' }+ Z, ~5 i- C比較像是幫長官做剪報(不是簡報喔). l4 W" Q8 n5 o) n7 I2 g
或者, 像是在暗示某些不守規矩的壞蛋可得小心一點了之類的...6 n+ q9 |; G4 z1 Q$ R5 W3 s
普羅大眾看戲的如我, 是比較想看這些有劇情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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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ilybread + 1 感謝你加入討論,不想看可以忽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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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我是個 C 咖 所以就不必太在意我的胡說八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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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5-26 20:24:05 來自手機 |只看該作者
議題討論,本來就是了釐清一些概念,否則討論了老半天,竟不知背信罪為何物,那樣只能流於噴口水,爰此,Dailybread之君,做法並沒有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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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ilybread + 3 多數住戶不了解法規,旨在提醒.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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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5-27 09:49:11 |只看該作者
拙見: 一定要有實際錢財利益損害才會構成此罪名 , 非文字片面釋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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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5-27 10:00:24 |只看該作者
俠客 發表於 2018-5-27 09:49
# e/ q8 h2 I. C. G4 B( f8 _+ d拙見: 一定要有實際錢財利益損害才會構成此罪名 , 非文字片面釋之.

$ t- c9 O3 H4 O5 B也處罰未遂犯,就是已經著手犯罪的實施,本人的財產或利益還未受到實際的損害,這時候就成立未遂犯,可以減輕法定的刑罰到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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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5-28 11:17:08 |只看該作者
yljimmy 發表於 2018-5-26 17:23
0 t6 a0 x9 }+ T+ |" o1 g4 R& o9 w麵包兄用轉貼來解釋轉貼的保守用心, 我可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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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n7 e8 t2 b, k% v; ^6 _但是, 都是轉貼, 嚴格來說不算「討論」啊
9 O. @( v. @6 [/ ^7 U) X, w
yljimmy大大是愛北大網的意見領袖,何不聲援一下prince88呢?( P, n) Z) r! ?1 ?" j*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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