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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管理] 法務部: 構成背信罪的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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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5-23 13:13:43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後
本文章最後由 Dailybread 於 2018-5-23 16:51 編輯
3 C2 [7 c- z9 k/ K. o0 h
  f0 K/ e  X+ t+ g" E9 K+ h依據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條第一項的規定,構成背信罪的要件有下列四點:
4 t7 s8 F! j- s  k% A+ @7 \4 r8 I9 u/ D+ R3 j3 \  v9 b
第一.行為人是替他人處理事務:所謂替他人處理事務,是指行為人受到他人的委託或者委任來處理事務,像店員受老板僱用替他看店、公司僱用職員為公司辦事、當事人委任律師為自己處理事務等等,這些被僱用的店員或職員,受當事人委任的律師,都是為他人處理事務的人。
0 n) T4 m! \; ?" `' A5 }0 x# I  |+ F" h, C
第二. 要有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的利益或損害本人的利益的意圖所謂意圖,是指犯罪的行為人在實施犯罪的時候有這種犯罪的目的或期望而言。
- @( N# y1 h& }1 t+ c9 q+ n4 J; q( {  E% }2 \! u
第三. 要有作出違背任務的行為。也就是說犯罪行為人沒有盡到受人所託,忠人之事的原則,在處理事務的時候,違反誠信為人處理事務的義務,這些違背任務的行為除了積極的行為以外,還包括消極的不作為在內。
# J, D5 a! j4 M, W% g: Q/ \# W/ x  d' D4 N
第四. 致生損害於本人的財產或其他利益。
% S5 W2 o- a7 c2 q* p" C* u' B1 ]- ]+ J  B
行為合於以上四種要件,便構成背信罪,要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銀元一萬元以下罰金(折合新台幣三萬元)。另外背信罪依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條第二項的規定,也處罰未遂犯,就是已經著手犯罪的實施,本人的財產或利益還未受到實際的損害,這時候就成立未遂犯,可以減輕法定的刑罰到二分之一。  q7 [7 i( t4 E/ a5 N1 D

6 [& z: Z  O7 k  @
! l0 ^  t7 P  z( lhttps://www.moj.gov.tw/fp-296-63133-0e69d-0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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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5-25 11:03:32 |只看該作者
違反誠信為人處理事務的義務,這些違背任務的行為除了積極的行為以外,$ d, Z! B. W: W
還包括消極的不作為在內。
: D8 a  Q/ J5 R( e

$ [- d) V6 A) V% Y' ?* u這三句話很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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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5-26 13:06:20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Dailybread 於 2018-5-26 13:07 編輯 : |' s, g8 ~  r6 ]/ z- g

* B& L! o- d$ a8 w: x5 x背信罪的追訴期間為多久?& m3 Z& Y+ K( U. B

! n) ]' j; W( \9 }; l追訴期係指,犯罪發生後,基於法律規定,因一定期間之經過,不提起公訴或自訴,則對於該犯罪行為人不可以開吞偵查程序,亦即檢察官已經不得提起公訴,被害人也不可以提起自訴,犯罪行為人將免於受到追訴處罰之風險。% F7 P  t5 K& `4 p
* e0 b4 A2 l# }
按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條第一項背信罪之法律效果為「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再按刑法第八十條第一項規定「一、犯最重本刑為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三十年。二、犯最重本刑為三年以上十年未滿有期徒刑之罪者,二十年。三、犯最重本刑為一年以上三年未滿有期徒刑之罪者,十年。四、犯最重本刑為一年未滿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罪者,五年。」,故背信罪之追訴權時效為二十年
7 I1 ^3 d! h* c! f: L/ a; ?9 ~1 b3 e4 {% {# P
追訴期間應從何時為起算點?依刑法第八十條第二項規定,自犯罪成立之日開始起算,但犯罪行為有連續或是繼續之狀態,就從行為終了之日起算。
9 E9 T$ A$ K! O8 R$ U
  e( x' R7 s" p. ahttp://www.rclaw.com.tw/post-239-2882
0 A0 g7 q( P# x; T* I  y
; w) O3 }$ g: {2 _7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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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5-26 14:45:27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yljimmy 於 2018-5-26 14:47 編輯
: X: _$ ~' k( Q7 m1 t: Y2 U  h
Dailybread 發表於 2018-5-26 13:06
0 H7 p4 r% G7 n! i, C' K背信罪的追訴期間為多久?
$ g6 Z. B- l5 A; N# i+ ~. q7 f, U  m7 ]4 G4 r$ `$ m
追訴期係指,犯罪發生後,基於法律規定,因一定期間之經過,不提起公訴或自訴, ...

, X6 y+ @" \% M) w8 J: a
) y0 {7 r  A9 I% h& S& H4 {$ c  _麵包兄可否明示您的意圖 ?& q8 U  q# `, U  f

: d0 T, t' Y0 `' J比方說, 到底是誰幹了啥人神共憤的事, 但是又不好意思指名道姓說三道四% T, j6 L) W7 H" ~& Q
只好在這邊貼些警世法律條文, 期待那些渾蛋傢伙自我覺醒之類的
4 r* K8 r3 ?& Q2 M% x, L; ~0 c3 Y- w7 P8 v" |: S
不然, 一直轉貼一些法律常識放在討論區, 似乎低估了大家運用google大神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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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我是個 C 咖 所以就不必太在意我的胡說八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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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ljimmy 發表於 2018-5-26 14:45 + }; }6 [* b2 I: F. A! M; |4 m
麵包兄可否明示您的意圖 ?
, y3 w6 P1 N9 o7 F# y) i
. x# f8 L2 I1 S5 A- F比方說, 到底是誰幹了啥人神共憤的事, 但是又不好意思指名道姓說三道四
: x) W: R( Y2 J0 e3 {6 T4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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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5-26 17:23:19 |只看該作者
麵包兄用轉貼來解釋轉貼的保守用心, 我可以理解2 m" m% C6 s1 \+ @" \5 o. C

4 P. N) ?+ t% b) ?# c/ f但是, 都是轉貼, 嚴格來說不算「討論」啊
5 L5 N9 W9 ], v& C
7 N4 I4 f- e) _4 b: k比較像是幫長官做剪報(不是簡報喔)
9 r) o9 k( L  x或者, 像是在暗示某些不守規矩的壞蛋可得小心一點了之類的...
5 p4 f$ {( p! n5 v' Z% Q7 w8 n普羅大眾看戲的如我, 是比較想看這些有劇情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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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ilybread + 1 感謝你加入討論,不想看可以忽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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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5-26 20:24:05 來自手機 |只看該作者
議題討論,本來就是了釐清一些概念,否則討論了老半天,竟不知背信罪為何物,那樣只能流於噴口水,爰此,Dailybread之君,做法並沒有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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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ilybread + 3 多數住戶不了解法規,旨在提醒.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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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5-27 09:49:11 |只看該作者
拙見: 一定要有實際錢財利益損害才會構成此罪名 , 非文字片面釋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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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5-27 10:00:24 |只看該作者
俠客 發表於 2018-5-27 09:49 $ U7 H5 f7 B$ @& r, s$ B1 g/ X
拙見: 一定要有實際錢財利益損害才會構成此罪名 , 非文字片面釋之.

! B! }% r( Y4 i也處罰未遂犯,就是已經著手犯罪的實施,本人的財產或利益還未受到實際的損害,這時候就成立未遂犯,可以減輕法定的刑罰到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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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ljimmy 發表於 2018-5-26 17:23 & U9 C9 Z8 U, ]6 O5 H/ r* v
麵包兄用轉貼來解釋轉貼的保守用心, 我可以理解" |. }  b* B0 h- F

& f) Y1 W3 ^: Q2 i但是, 都是轉貼, 嚴格來說不算「討論」啊

2 x! O& A. P( uyljimmy大大是愛北大網的意見領袖,何不聲援一下prince88呢?- }4 u6 R* h# v8 y4 g" A3 [. N
) r* h0 ~1 G/ P9 d
https://forum.ibeta.tw/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13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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