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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管理] 法務部: 構成背信罪的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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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5-23 13:13:43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後
本文章最後由 Dailybread 於 2018-5-23 16:51 編輯
. H7 j/ H* f; G" V* x, w, q' _  j* M8 v# y6 P. J$ ^
依據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條第一項的規定,構成背信罪的要件有下列四點:
7 ?) U0 A! C6 q- {6 |4 ]! G3 a, Z6 y+ T  V5 [0 m7 Y& i8 O( u
第一.行為人是替他人處理事務:所謂替他人處理事務,是指行為人受到他人的委託或者委任來處理事務,像店員受老板僱用替他看店、公司僱用職員為公司辦事、當事人委任律師為自己處理事務等等,這些被僱用的店員或職員,受當事人委任的律師,都是為他人處理事務的人。
. A5 ?9 S3 U5 @' T4 y, l, B- U8 M. J: ^/ Y1 y. L: K
第二. 要有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的利益或損害本人的利益的意圖所謂意圖,是指犯罪的行為人在實施犯罪的時候有這種犯罪的目的或期望而言。
" l' G& b7 W) i0 U! r" ]* I" L1 E9 e! g; {
第三. 要有作出違背任務的行為。也就是說犯罪行為人沒有盡到受人所託,忠人之事的原則,在處理事務的時候,違反誠信為人處理事務的義務,這些違背任務的行為除了積極的行為以外,還包括消極的不作為在內。
2 B5 B- m! e3 v/ h; b$ S/ i' k2 o5 c/ y. R
第四. 致生損害於本人的財產或其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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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為合於以上四種要件,便構成背信罪,要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銀元一萬元以下罰金(折合新台幣三萬元)。另外背信罪依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條第二項的規定,也處罰未遂犯,就是已經著手犯罪的實施,本人的財產或利益還未受到實際的損害,這時候就成立未遂犯,可以減輕法定的刑罰到二分之一。5 {6 J" Q6 H: p% I
2 l6 E0 P$ D% b. y$ \, Z) o
: s! s' Y) l& {: y2 x
https://www.moj.gov.tw/fp-296-63133-0e69d-0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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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5-25 11:03:32 |只看該作者
違反誠信為人處理事務的義務,這些違背任務的行為除了積極的行為以外,  e0 E6 ]/ K+ E/ n
還包括消極的不作為在內。
9 s2 K7 `) ?% K
6 a: f2 p2 k/ w) B
這三句話很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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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5-26 13:06:20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Dailybread 於 2018-5-26 13:07 編輯 6 d9 V( A9 }2 K: y; ?3 v6 {# j( A
  b: x1 r* v" y; J; U% h& V) h/ W
背信罪的追訴期間為多久?
8 y5 Y2 I3 o8 @4 ]; z
9 a6 {# I+ }+ {) w- q3 d( i! @追訴期係指,犯罪發生後,基於法律規定,因一定期間之經過,不提起公訴或自訴,則對於該犯罪行為人不可以開吞偵查程序,亦即檢察官已經不得提起公訴,被害人也不可以提起自訴,犯罪行為人將免於受到追訴處罰之風險。
7 r; T- _- a- l
! l, z+ o( I* [; _) T按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條第一項背信罪之法律效果為「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再按刑法第八十條第一項規定「一、犯最重本刑為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三十年。二、犯最重本刑為三年以上十年未滿有期徒刑之罪者,二十年。三、犯最重本刑為一年以上三年未滿有期徒刑之罪者,十年。四、犯最重本刑為一年未滿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罪者,五年。」,故背信罪之追訴權時效為二十年& }  b1 F% W3 N. I: I* f

( v& N; i8 K% u$ }( M追訴期間應從何時為起算點?依刑法第八十條第二項規定,自犯罪成立之日開始起算,但犯罪行為有連續或是繼續之狀態,就從行為終了之日起算。1 D4 u! \0 Z. R0 Y: F' |% T( p- a% h

1 N) A5 i! @, e: B2 M, ^- `http://www.rclaw.com.tw/post-239-2882- i! [3 Z% @% V8 v3 F$ F6 m"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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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5-26 14:45:27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yljimmy 於 2018-5-26 14:47 編輯 4 F0 `0 U7 Z! \- u4 I  z
Dailybread 發表於 2018-5-26 13:06 - W) g0 f/ H! g% o' m8 _+ j
背信罪的追訴期間為多久?
+ h4 D( D5 M* m' j# G. d4 _1 E: O( p# A
追訴期係指,犯罪發生後,基於法律規定,因一定期間之經過,不提起公訴或自訴, ...

$ s  f3 p6 R9 T5 J4 _
& P  ~4 M* \3 u; c' p+ Y6 r  `* |( W麵包兄可否明示您的意圖 ?
( O' O5 k- \% M2 |( O' T! C7 ?' {, F% q% u# c; Q
比方說, 到底是誰幹了啥人神共憤的事, 但是又不好意思指名道姓說三道四
+ @  e; b6 O# L, G$ k1 q/ {9 z$ e( E/ u只好在這邊貼些警世法律條文, 期待那些渾蛋傢伙自我覺醒之類的
9 S! C0 m7 s& V1 K  [* m  k- R, e, x( v
不然, 一直轉貼一些法律常識放在討論區, 似乎低估了大家運用google大神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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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ilybread + 1 不必太在意我的法規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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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我是個 C 咖 所以就不必太在意我的胡說八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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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5-26 15:00:50 |只看該作者
yljimmy 發表於 2018-5-26 14:45 2 [8 |7 r' R- L" f! H- w
麵包兄可否明示您的意圖 ?) ^- c6 I. a" ~4 B9 J" e& T
4 ~3 H6 {- s" \1 Y7 s# ?* G' h& B
比方說, 到底是誰幹了啥人神共憤的事, 但是又不好意思指名道姓說三道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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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v3 ]. d0 ?& I; F% W'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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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5-26 17:23:19 |只看該作者
麵包兄用轉貼來解釋轉貼的保守用心, 我可以理解
+ d* r7 Z; e7 p6 s! d4 V+ s) b  `  X: ?. I; r3 m0 r" d
但是, 都是轉貼, 嚴格來說不算「討論」啊
2 d" M, Q/ F- v( \& p7 Z6 d! G6 [0 d
6 w! q: a0 I4 f5 N8 S比較像是幫長官做剪報(不是簡報喔)/ M8 g. ~: [, H
或者, 像是在暗示某些不守規矩的壞蛋可得小心一點了之類的...' N6 @' Q4 d7 R2 F  ?- i0 _" I
普羅大眾看戲的如我, 是比較想看這些有劇情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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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ilybread + 1 感謝你加入討論,不想看可以忽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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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5-26 20:24:05 來自手機 |只看該作者
議題討論,本來就是了釐清一些概念,否則討論了老半天,竟不知背信罪為何物,那樣只能流於噴口水,爰此,Dailybread之君,做法並沒有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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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ilybread + 3 多數住戶不了解法規,旨在提醒.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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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5-27 09:49:11 |只看該作者
拙見: 一定要有實際錢財利益損害才會構成此罪名 , 非文字片面釋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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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5-27 10:00:24 |只看該作者
俠客 發表於 2018-5-27 09:49 " H  B! e: w; U/ ]! {
拙見: 一定要有實際錢財利益損害才會構成此罪名 , 非文字片面釋之.

  s( x( o1 K8 B( r" T5 Q: N/ |也處罰未遂犯,就是已經著手犯罪的實施,本人的財產或利益還未受到實際的損害,這時候就成立未遂犯,可以減輕法定的刑罰到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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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5-28 11:17:08 |只看該作者
yljimmy 發表於 2018-5-26 17:23
9 [% |4 h9 @4 c) m6 k5 I麵包兄用轉貼來解釋轉貼的保守用心, 我可以理解0 l6 P+ Q' x, [: I$ j. _. C9 _  E

" p7 k4 Q/ X. ?1 t但是, 都是轉貼, 嚴格來說不算「討論」啊

" k7 B7 B  R& m3 n! J, T% F! Tyljimmy大大是愛北大網的意見領袖,何不聲援一下prince88呢?+ s4 |; }! q9 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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