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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管理] 法務部: 構成背信罪的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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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5-23 13:13:43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後
本文章最後由 Dailybread 於 2018-5-23 16:51 編輯 / H- {/ _7 L6 N# V" U# Q
  o4 b% u: G2 f, ]' |
依據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條第一項的規定,構成背信罪的要件有下列四點:, }4 ]7 n0 B6 b: M! s

, W) q9 Z. ^; `( U( y第一.行為人是替他人處理事務:所謂替他人處理事務,是指行為人受到他人的委託或者委任來處理事務,像店員受老板僱用替他看店、公司僱用職員為公司辦事、當事人委任律師為自己處理事務等等,這些被僱用的店員或職員,受當事人委任的律師,都是為他人處理事務的人。
# w9 ?5 ]5 r8 a' v/ D' v* ~7 Q
2 B9 |; t: J2 C( p6 R第二. 要有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的利益或損害本人的利益的意圖所謂意圖,是指犯罪的行為人在實施犯罪的時候有這種犯罪的目的或期望而言。1 U% ^) Q0 O3 T7 Q, H

$ U( {0 N8 z, r& U/ H! L$ D4 z第三. 要有作出違背任務的行為。也就是說犯罪行為人沒有盡到受人所託,忠人之事的原則,在處理事務的時候,違反誠信為人處理事務的義務,這些違背任務的行為除了積極的行為以外,還包括消極的不作為在內。
) v/ _2 r5 I. E  k$ z( A; e! W  U( _, t! R( f
第四. 致生損害於本人的財產或其他利益。
  b$ \4 h# D# T" G+ l: V/ _  d# d, M# f* n" }5 E* G6 F
行為合於以上四種要件,便構成背信罪,要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銀元一萬元以下罰金(折合新台幣三萬元)。另外背信罪依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條第二項的規定,也處罰未遂犯,就是已經著手犯罪的實施,本人的財產或利益還未受到實際的損害,這時候就成立未遂犯,可以減輕法定的刑罰到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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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6 B* G& j6 h) y* P5 Y: g% G% u+ c9 a
https://www.moj.gov.tw/fp-296-63133-0e69d-0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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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5-25 11:03:32 |只看該作者
違反誠信為人處理事務的義務,這些違背任務的行為除了積極的行為以外,& e# L2 J" I. c: P8 C2 w. A
還包括消極的不作為在內。

0 d; N" V4 S3 I+ p  c& }
  J) y, d; |( b. u這三句話很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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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5-26 13:06:20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Dailybread 於 2018-5-26 13:07 編輯 % c! J! T( Q1 o  x9 |

  ?3 w$ I" K- l" ^) F背信罪的追訴期間為多久?
$ l0 w5 r6 |0 K$ K- k& d& ^2 s) {3 e; A8 e8 z
追訴期係指,犯罪發生後,基於法律規定,因一定期間之經過,不提起公訴或自訴,則對於該犯罪行為人不可以開吞偵查程序,亦即檢察官已經不得提起公訴,被害人也不可以提起自訴,犯罪行為人將免於受到追訴處罰之風險。, F/ H, i; @/ i7 @% H; p. ]% H8 S

1 Q% i( z8 h- @5 x' q# k1 j. b按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條第一項背信罪之法律效果為「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再按刑法第八十條第一項規定「一、犯最重本刑為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三十年。二、犯最重本刑為三年以上十年未滿有期徒刑之罪者,二十年。三、犯最重本刑為一年以上三年未滿有期徒刑之罪者,十年。四、犯最重本刑為一年未滿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罪者,五年。」,故背信罪之追訴權時效為二十年1 S& M, u" Z6 c& g3 a
: A2 e+ r# m1 y
追訴期間應從何時為起算點?依刑法第八十條第二項規定,自犯罪成立之日開始起算,但犯罪行為有連續或是繼續之狀態,就從行為終了之日起算。
9 |) h; q2 Y9 m. d6 Q! b3 \
6 \- x2 r+ x3 m) Whttp://www.rclaw.com.tw/post-239-2882
8 o# S$ t; J3 [0 ]  D% B( A# ?% z1 p& o' o" B0 V2 Z3 e% }; x' Z1 v: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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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5-26 14:45:27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yljimmy 於 2018-5-26 14:47 編輯 $ B# x; d, T0 p$ `
Dailybread 發表於 2018-5-26 13:06 " t6 B$ G# [4 U5 E6 g
背信罪的追訴期間為多久?
/ W' ]/ g4 J: F5 R2 Y+ u0 n! ]0 f0 r# ^/ P6 l! @
追訴期係指,犯罪發生後,基於法律規定,因一定期間之經過,不提起公訴或自訴, ...
. [" q  n, t; z- l! p' H
/ C. i8 Y+ ~" [8 f3 H
麵包兄可否明示您的意圖 ?
" D' E! q: g9 w- l4 t1 x4 B- i2 T1 Q$ }* c4 u; q( q
比方說, 到底是誰幹了啥人神共憤的事, 但是又不好意思指名道姓說三道四; `5 j& t, V( l5 Y! u
只好在這邊貼些警世法律條文, 期待那些渾蛋傢伙自我覺醒之類的. J; w6 t  M4 \( Z6 d* B+ W# q
' m& d5 p  u) z+ T6 M& Y
不然, 一直轉貼一些法律常識放在討論區, 似乎低估了大家運用google大神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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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ilybread + 1 不必太在意我的法規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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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5-26 15:00:50 |只看該作者
yljimmy 發表於 2018-5-26 14:45 + w0 c9 `7 j, s6 V0 T6 \
麵包兄可否明示您的意圖 ?- N% _% h1 j  T: m; G$ ]; H# J
8 P- D% v9 t4 e& T4 s) r8 S, h
比方說, 到底是誰幹了啥人神共憤的事, 但是又不好意思指名道姓說三道四

% Z' k  k: l! F  \2 Q- O: }4 p0 }[公告] 愛北大社群版規 v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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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5-26 17:23:19 |只看該作者
麵包兄用轉貼來解釋轉貼的保守用心, 我可以理解: N: Y' v7 v9 ^& I. b
3 C! _2 t7 |$ J
但是, 都是轉貼, 嚴格來說不算「討論」啊
8 Z* n+ x& o% h. d% X" w4 [7 P! l# r
比較像是幫長官做剪報(不是簡報喔)6 {0 L7 W1 }: Y
或者, 像是在暗示某些不守規矩的壞蛋可得小心一點了之類的...
" T( x: u) l  x* m* t普羅大眾看戲的如我, 是比較想看這些有劇情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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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ilybread + 1 感謝你加入討論,不想看可以忽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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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5-26 20:24:05 來自手機 |只看該作者
議題討論,本來就是了釐清一些概念,否則討論了老半天,竟不知背信罪為何物,那樣只能流於噴口水,爰此,Dailybread之君,做法並沒有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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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ilybread + 3 多數住戶不了解法規,旨在提醒.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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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5-27 09:49:11 |只看該作者
拙見: 一定要有實際錢財利益損害才會構成此罪名 , 非文字片面釋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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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5-27 10:00:24 |只看該作者
俠客 發表於 2018-5-27 09:49
8 y7 D' h9 L6 Y: V/ [* G; N拙見: 一定要有實際錢財利益損害才會構成此罪名 , 非文字片面釋之.

- C; C9 N) f: L9 H/ N- b也處罰未遂犯,就是已經著手犯罪的實施,本人的財產或利益還未受到實際的損害,這時候就成立未遂犯,可以減輕法定的刑罰到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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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5-28 11:17:08 |只看該作者
yljimmy 發表於 2018-5-26 17:23
3 W: T$ B+ h, q$ |4 ]" X4 W麵包兄用轉貼來解釋轉貼的保守用心, 我可以理解
6 j  K( o  |' d& u* P6 e% A2 ?3 B9 p% V- b) C4 k* _: R- Y! o0 s9 ?* l4 o
但是, 都是轉貼, 嚴格來說不算「討論」啊

7 d9 a( v) w" W  [' }yljimmy大大是愛北大網的意見領袖,何不聲援一下prince88呢?5 m: a4 y2 q$ T8 m) j

6 L& {- U# F; M- h2 O$ C+ Ihttps://forum.ibeta.tw/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13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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