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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Ming 於 2017-7-18 23:42 編輯
asd9516541 發表於 2017-7-18 18:54
哀這這事能感動成這樣平常都沒有人守法阿.....
要開車上路讓路人先行是基本要遵守的,不能做到麻煩就走路好 ...
1.)我是擁有台灣及加拿大駕照者,現在仍然往返兩地開車,我年近70,擁有台灣職業駕照,
從18歲就擁有中華民國駕照,無不良紀錄,故目前在加拿大仍擁有43%最高折扣的汽車保險優惠,
1997年移民加拿大,一報到後我就先至其交通單位通過交通規則筆試,
回台繼續於台銀上班三個月左右達退休條件後辦理退休,
來到加拿大定居就考取路考拿到加拿大駕照.
(早期台灣駕照是不被加拿大承認的,前幾年起基於互惠雙方,已互相承認對方駕照並可互換駕照)
有加拿大駕照,世界各地都是承認的.
2.)我要說明的是:在國外開車越弱勢的越受到保護與優先,遵守這個原則就對了,
因此,其交通規則當然是行人優先(不管有沒有斑馬線),
但其交通規則不是紅燈不能右轉(早期台灣的交通規則允許紅燈右轉的,因隨著人車變多才修改為紅燈不可以右轉),
而是遇到紅燈必須要停車,停妥車後先朝左再朝右看,確認前方橫向綠燈車道無車,
在安全無虞情況下,是允許紅燈右轉的(若前方為向右單行的車道亦同)
且若前方車道是唯一向左單行的車道時,此方紅燈車輛停妥後,確認安全無虞情況下尚允許紅燈左轉的
(這些規則目前在台灣都是禁止的).
3.)最重要的是:人人要懂得守法,彼此尊重,就會減少很多不必要的紛爭及減少交通事故,
在國外考交通規則筆試時一定會考一條 : 路是[讓]出來的,必須互相禮讓,
因此,開車時,常常會遇到彼此互相讓路的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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