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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怪叔叔和小孩性交,父母不能告他,這樣大家可以接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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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發表於 2015-11-9 09:15:03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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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22461 + 2 歐耶!
michaelc_twk + 3 你不要這麼專業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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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發
發表於 2015-11-9 09:36:44 |只看該作者
這就是偷渡,綠民貫用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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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9 09:39:59 |只看該作者
anson9419 發表於 2015-11-9 09:36
這就是偷渡,綠民貫用手法!

重點是這件事本身啊,管他政治什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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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9 09:44:17 |只看該作者
重點是哪些政治人物支持這個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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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9 10:15:20 |只看該作者
anson9419 發表於 2015-11-9 09:44
重點是哪些政治人物支持這個修法

我一直覺得好奇,為何同志遊行都要搞得肉慾四溢,訴求也"語不驚人死不休"!! 現在連兒少法都想要廢止,還有一堆政客參加遊行....不論同性異性共同生活,應該都是因為"愛"吧!! 只有性沒有愛的結合,怎會有幸福?? 不幸福又怎會得到他人的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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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9 11:11:42 |只看該作者
原來參加遊行的人,都可以接受家中有人是同性戀...
哇...真希望他們是出自真心...
別到時真的家中出現同性戀時,心裏不開心...

還有這不是針對同性戀議題的遊行嗎?...怎麼會扯到性交年齡問題...
根本就亂入...

Just do I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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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9 11:20:50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陳小白 於 2015-11-9 11:27 編輯

哀哀,如果真的想要了解,就用自己的眼睛去看去研究去了解,不要別人貼的影片旁白就相信

對於我們所看到的所聽到的一定要自己思考反覆查驗過,不要片面聽人家說什麼,

或是看到布條的字樣 就開始批判

在現實生活中 對於別人說的話我們都會再三檢驗是否真如他說的那樣

這個影片針對同志遊行的論述 我們也不應該就這樣傻傻就相信他說的,

老實說我看他的影片還有旁白,一開始也是覺得驚世駭俗

但是當我深入去了解,我發現影片的旁白幾乎都是偏見還有對於法條的不認識

也不知道遊行的人到底是要反對什麼

這樣沒有經過思考驗證的論述 是不負責任的 只是在製造衝突跟對立,

就算平日燒香拜佛再多也不會被保佑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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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北針 + 1 看新聞跟看歷史一樣~要多面向!!現在的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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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9 11:55:12 |只看該作者
亂七八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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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9 12:01:19 |只看該作者
斷章取義的標題
基本上我是個 C 咖 所以就不必太在意我的胡說八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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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9 12:51:55 |只看該作者
[北大特區出現陌生年輕男子向放學時的小朋友搭訕]
是不是說...刑法227如果廢掉後,這名[陌生年輕男子]就可以大膽的小朋友搭訕了~!
這樣算是[斷章取義]嗎?
那這條法律是在規範什麼?遊行的人又再反對什麼呢?有人可以解釋一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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