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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莉 發表於 2013-11-6 16:54
一輩子辛苦難得有好景好地方的北大社區,但呼吸及水都不OK。公務單位的人員還要我們這些受害者當 ...
以下就是市政府的回復
希望大家一起要求市政府依規定建立各項空污資料
陳情主題: 空氣污染
陳情內容: 本人居住在樹林區大有路附近,最近每天都聞到不同的怪味,昨天甚至有想嘔吐的感覺,我查了一下,附近鄰居也有相同的感覺,可見空氣污染的嚴重,另外看到網路上也有跟我一樣聞到味道的人向貴府反映,結果通常不了了之,這一區的空氣污染已經演變為常態性,希望貴府能拿出辦法徹底解決
依照行政院環保署頒定空氣污染事件應變處理標準作業
貴府平時應持續建置下列資料,以備不時之需:
(一)建立工廠及工業區背景資料
1.定期清查及更新工廠固定污染源許可證等資料:針對工廠使用原(物)料、燃料及產品之種類及用量,建置完整資料,並建立轄區工業區污染源背景空氣品質。
2.建立轄區「固定污染源污染排放指紋資料庫」,詳列轄區固定污染源排放污染物之成分及排放特性,俾利空氣污染事件發生時,追查不明空氣污染排放源。
3.轄區地圖
(1) 電子地圖:具搜尋功能之軟體,如PaPaGo、Google map等等。
(2) 紙本地圖:解析度至少1/25000以上。
4.轄區工業區配置圖。
5.常見物質安全資料表(MSDS)
如貴府確依上述規定執行調查,民眾於反應空污事件時,貴府應可立即查出污染源,而非要求檢舉民眾提供地址或污染源,要知道我們只是聞到污染覺得身體不適,無法知道污染從何而來,希望貴府能按規定執行相關調查並公佈調查結果,以利後續加強稽核相關污染源
權責機關回復內容:
親愛的市民你好:有關您陳情本市樹林區大有路附近,最近每天都聞到不同的怪味一案,本局相當重視,經瞭解說明如下:有關臺端反映事項,本局於102年10月24日10時40分派員前往旨述地區察查,經查該區為本市樹林區大有路,於周界附近巡查未發現有明顯污染空氣情事,後擴大搜尋範圍於本市樹林區柑園路二段空地發現有燃燒雜草,致煙霧瀰漫,然現場搜尋不到行為人,是以稽查人員先行撲滅,本局也將不定期派員前往巡查,如查獲污染行為,將依法查處。[空氣污染事件應變處理標準作業]係敘明空污事件達應變條件時,所需執行之變流程,並在平時建置相關資料,作為事件發生時之應變工具;平時案件雖未達應變條件,本局仍會參考相關內部資料,作為陳情案件辦理參考,惟不明異味問題,因為涉及氣流擴散傳輸效應,屬於不確定性較高且具時效性之類型,本局受理後會儘速派員,並參考平時建置資料進行調查,惟若陳情人可提供較詳細線索,例如風向風速、異味描述、周遭可疑目標等,則可節省查核人員搜索比對範圍,較有利案件處理效率。故仍請於發現異常時,不吝撥打本局陳情專線,俾利於時效內查處。爾後臺端若發現上述環境污染之情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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