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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寧靜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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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市] 中華電信回覆北大幸福觀光夜市設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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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3-22 13:01:03 |只看該作者
我只想知道中華電信現在把地租給誰??
作出決策的是誰??
一個月租多少錢??
當中有沒有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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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3-22 13:07:26 |只看該作者
回復 小豬媽媽 的帖子

您說的一點都沒有錯, 問題就出在這個"擬"上面.....

這顯示了中華電信對此事的心態.....我從第一篇就強調這一點, 不管現場大興土木管線都埋好了, FB上面廣告打的超大, 地方政府在新聞採訪上警告再三.........中華電信的法務只要一個"擬", 就表示他的態度是我可以說"我不是很確定ㄚ...", 也許, 在其法務的眼中, 在法律上是站的住腳的....但是在民眾的眼中, 這叫做 "睜眼說瞎話" ㄚ....可惜...可惜......

"事實"如果是這樣認定的, 那就隨地主高興吧.....您又不是地主, 這樣認真又何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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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3-22 13:19:24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小豬媽媽 於 2012-3-22 13:26 編輯

回復 麥克 的帖子

我只是單純就地主和法律的立場,可以了解與體諒中華電信現階段還不能解約的難處,
我相信每個人遇到這種千夫所指又有口難言的情況時,都需要別人的諒解,不是嗎?
畢竟,法律的目的並不是要把人定罪或置於死地,而是求一個社會最基本的安定,
並希望犯錯的人知錯及改邪規正,
所以,我認為法律人更應該有能為他人著想的氣度,你說是嗎?
愛,不是用來控制,也不是用來犧牲,而是成全子女走上自己的路,幫助孩子找到綻放的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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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3-22 13:25:27 |只看該作者
回復 小豬媽媽 的帖子

呵呵, 我能理解啦.....不過我身為一個反對這個夜市的人, 您也要幫我想一想我的立場不是嗎?

我也懂法律ㄚ....我會取對我所爭取之事有利的法律角度來做說明, 指出對造(中華電信)見解的不合理之處....

至於"事實", 就是大家都看的見的....... 我們該向地主提出的抗議, 還是要提的, 地主下一步要怎麼做, 由其自己決定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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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3-22 15:00:07 |只看該作者
愛,不是用來控制,也不是用來犧牲,而是成全子女走上自己的路,幫助孩子找到綻放的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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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3-22 21:00:32 |只看該作者
麥克 發表於 2012-3-22 13:25
回復 小豬媽媽 的帖子

呵呵, 我能理解啦.....不過我身為一個反對這個夜市的人, 您也要幫我想一想我的立場 ...

恩恩 同意麥克大哥說的

中華電信一定有法務,也有資產管理部門,現在的狀況,對於出租土地的管理確實有疏失。

承租人再轉租,施作夜市工程,直到北大居民詢問才知道,作為一個''非常大的企業'',背後不論有再多理由,都不值得同情體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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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3-22 21:05:48 |只看該作者
savard 發表於 2012-3-22 12:46
你查到的都應該是未民營化前的租約
我覺得還是可以從這個方向去查
"一個民營企業為什麼可以有國家"機關用 ...

一個民營企業為什麼可以有國家"機關用地"的使用權?"

這個問題很重要,私人企業<即便實質上不是>如何使用公物?

假如把公物出租給私人,訂定私法契約,再由業者轉租給攤商,可能產生中華電信和業者間;業者和攤商間租賃契約無效的問題。

感謝您寫信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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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3-23 09:03:38 |只看該作者
我繼續寫信幫忙問吧!
也希望大家持續寫信給中華電信或新北市政府,表達我們對這件事情的關注與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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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4-12 09:36:09 |只看該作者
小豬媽媽 發表於 2012-3-22 12:54
回復 麥克 的帖子

中華電信回覆:「該地確屬本公司所有業於100年6月1日出租,經查得知承租廠商【擬】經營 ...

現在已經確有供觀光夜市使用情事囉!
社區事找樂爸,加我賴learnning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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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4-12 09:41:49 |只看該作者
回復 寧靜海 的帖子

他應該已經違反了自己的行為準則了吧?
有需要專案稽核
請加入詢問
社區事找樂爸,加我賴learnning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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