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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rainbow 於 2011-8-6 01:11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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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號: 1000806015 呼籲公開民政局98年之研究報告書內容
案號:1000806017
三峽區民眾對三峽生命園區BOO一案透過各種方法向新北市府陳情,市府從未正面回應,未曾舉辦過說明會,當地居民8000多份的連署書被置若罔聞,民意不當成民意, 寫陳情信到信箱,被民政局當成特定網友串聯活動所以草草以單一新聞稿回覆,我想請問新北市府:
1.倘若民眾不是憤怒難當,會紛紛自動花費時間響應網友的陳情信活動嗎?
2.每一位民眾陳情信函內容都不相同,許多陳情信函都是針對市府政策反應,承辦單拖延許久不予以回覆沒有怠惰職責之嫌?不同陳情內容卻以相同空話回應,是真的有閱讀民眾陳情信函,有把民意當成民意嗎?
4.針對市府政策提出的質疑市府不回答, 卻將說明職責推給民間業者市府沒有失職嫌疑嗎?
5.倘若網路陳情信功能虛設,那麼又何必矯情的設立市長信箱???直接告訴民眾市長信箱無能力處理民意,不是更快嗎?
6.政風單位沒有關心承辦單位對民意與陳情信的忽視,不用負起助長拖延塞責的責任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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