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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寧靜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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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市] 夜市擴張變停車場一樣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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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5-23 14:48:27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阿正爸爸 於 2012-5-23 14:51 編輯

遊行抗議+1
台灣政府的行政效率真是差到不行
韓寒說我們這是華人最好的地方
我覺得新加坡才是
光政府效率差十萬八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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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5-23 14:49:40 |只看該作者
霸川 發表於 2012-5-23 14:41
該是北大鄰居第三次團結的時候了

但因為意見不一致,有人反對,也有人支持,很難團結逼退它們,所以,大家再努力努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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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5-23 15:24:39 |只看該作者
Divided we fall, united we stand, hands across Be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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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5-23 15:30:12 |只看該作者
剛剛查了一下

臨時路外停車場設置


應備證件:
1.新北市政府辦理「利用空地申請設置臨時路外停車場」申請書
2.土地權利證明文件(土地登記謄本簡化免附)。
3.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文件。
4.建築線指示(定)圖。
5.設置計畫。
6.無土石方挖填行為切結書。
7.排水設施規劃圖(含水溝尺寸、排水流向)。
8.水土保持計畫書(僅涉及山坡地開發時需檢附)。
9.無任何建築行為且未來不得要求拆遷補償切結書(僅涉及市地重劃或區段徵收開發地區或公共設施保留地時需檢附)。
10.核准之建造執照影本(僅領有建照案件需檢附)。
11.建照實際動工前停止營業切結書(僅領有建照案件需檢附)。

我想業者應該都沒有吧,昨天的行為可以告發他們違法施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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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5-23 15:39:01 |只看該作者
真的很誇張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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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5-23 15:52:17 |只看該作者
以前在外面施工的時候都要有施工證明

我想業者他們應該沒有 還是有人有看到他們的施工告示牌

如果甚麼都沒有 下次看到直接打電話給警察叫他們以現行犯逮捕工人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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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5-23 16:03:15 |只看該作者
法律
是寫給我們這種中規中矩的人看的

至於這業者...
應該是壓根就從來也沒想過有法律規範這件事吧

來模擬一下他們的思維...

--(我是分隔線, 以下為設計心靈對話)-----------

用講的法律喔... 會綁手嗎? 不會
用寫的法律喔... 會綁腳嗎? 也不會

那, 手也沒綁腳也沒綁, 幹嘛不能灌水泥咧?
基本上我是個 C 咖 所以就不必太在意我的胡說八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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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5-23 16:03:19 |只看該作者
我想在附近的社區架設網路攝影機 有誰家可以提供場地(面夜市的兩塊地 並可以架設在室內 家中有網路環境) 這樣方便大家監控業者有無胡亂施工 也可以記錄 請私下PM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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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5-23 16:23:47 |只看該作者
政府有無作為不予置評,但看樣子...
業者玩法卻玩出了心得...
和敬平安、合境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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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5-23 16:42:48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andy826 於 2012-5-23 16:45 編輯

我已經預想到, 假設這是機關用地的避風港, 遷過來後我們再仍以違法來揪舉, 無效率的政府又要再拖半年. 然後呢?! 下次又再找另一塊地比如桃子腳隔壁. 一直循環, 飽的還是業者. 罰金根本像指尖一樣. 也根本無法對業者有效開罰. 如果政府沒效率, 不能因為累犯而立即拆除, 苦的還是民眾

女王同事的朋友有想創業, 也看上北大夜市. 來詢問後, 我們說是違法. 仍無明顯感覺他會打消念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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