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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寧靜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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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殯葬] 新北市政府民政局拒絕調閱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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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8-31 18:11:30 |只看該作者
kris0902 發表於 2011-8-31 17:39
得 怎麼不說是念成  ㄉㄟˇ
應該、必須。如:「這件事總得讓大家知道。」、「時間不早了,我得走了。」
...

若依照您說的意思,立法技術上會使用「應」,亦即「但對公益有必要者,應公開或提供之」。
這裡的「得」和洪阿民說的意思差不多,是指公開與否乃政府機關的裁量權,而非義務。

我附議小柚子所提的行政救濟一途,希望王議員可以就民政局不同以調閱及公開生命園區的決議提起訴願。
同時,這件事也給他鬧上媒體,讓大家知道民政局的顢頇與罔顧民意,連議員去要個資料都不肯給,這擺明了有靠山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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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8-31 18:15:05 |只看該作者
回復 anthonychen 的帖子

哀,民政局的官,連議員都沒在怕的,侯副市長曾說,台灣是法治國家,要依法行政,攏系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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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8-31 18:20:37 |只看該作者
聽說民政局要求業者10月前再開一次說明會耶!大家有消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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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8-31 18:40:34 |只看該作者
回復 windheart 的帖子

當民政局要逃避採購法的壓力改使用促參條例要由民間提案時
對我們說明殯葬設施因"具有公共利益性質  屬社福設施"

當我們依照政府公開資訊法申請資料時
民政局對"公益性質"四個字    看不到就是看不到

標準不一 邏輯不通  欺瞞百姓  這些特點   民政局還真是始終如一
To see with the eyes of another, to hear with the ears of another, to feel with the heart of anot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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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8-31 20:07:51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evalee 於 2011-8-31 20:09 編輯

拒絕資訊公開,等同侵害王明麗議員的資訊公開請求權,這種侵益的行政處分,藐視三峽的議員,忽略三峽民意,王議員要在訴願期間內提起訴願,要求撤銷不利處分,另為適法公開資訊之處分,如果民政局還是拒絕,直接打行政訴訟,還三峽居民公道,太超過了。
而且本案到底進行根本是黑箱,到底有沒有發生什麼有對外法律效果的行政行為,地目變更沒?河川地有沒有經過水利局許可賣掉?昌溢是否為許可之殯葬業者?為何農業局准許變更農牧用地為墳墓用地?也要公開以後才知道,等到全部都進行完畢,根本沒轉圜餘地,還談什麼民主?乾脆廢除資訊公開法,以後行政機關都蠻幹算了。

公益之法律意義,並非抽象的屬於統治團體或其中某一群人之利益,更非執政者、立法者或官僚體系本身之利益,亦非政治社會中各個成員利益之總和。而係社會各個成員之事實上利益,經由複雜交互影響過程所形成的理想整合之狀態。
本件牽涉甚廣,根本是典型公益事件,民政局真是牛到不可理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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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8-31 20:21:07 |只看該作者
anthonychen 發表於 2011-8-31 18:11
若依照您說的意思,立法技術上會使用「應」,亦即「但對公益有必要者,應公開或提供之」。
這裡的「得」 ...

即使有裁量權,裁量還是有判斷餘地,已經不是獨裁時代,行政機關不可能一直玩黑箱
而且要遵守很多原則
民政局根本怠為裁量,這種應行使而不行使的裁量權,是違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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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8-31 23:01:14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evalee 於 2011-8-31 23:14 編輯

王議員選民服務網留言
壹.資訊公開請求權受侵害:
    民政局回文拒絕資訊公開,該回文為侵益行政處分,侵害議員您的資訊公開請求權,議員代表三峽民意,新北市府竟然視為無物,未予尊重,相信三峽民眾和您一樣不滿,侵害議員的權利,等同侵害三峽人權利。依照訴願法第十四條第一項規定,訴願之提起,應自行政處分達到或公告期滿之次日起三十日內為之;請議員遵守法定期間,自收到拒絕行政處分次日起30日內,向原處分機關民政局提起訴願。由於有法定期間之限制,請議員多多注意,切勿遲誤了,拜託。

貳.大致訴願內容:
   1.請民政局撤銷拒絕公開之行政處分,另為公開相關資訊之適法處分。
   2.依照資訊公開法第十八條第一項第三款,政府機關作成意思決定前,內部單位之擬稿或其他準備作業。但對公益有必要者,得公開或提供之。原則內部單位擬稿不公開,但事涉公益者得公開。
何謂公益,公益之法律上意義,並非抽象的屬於統治團體或其中某一群人之利益,更非執政者、立法者或官僚體系本身之利益,亦非政治社會中各個成員利益之總和。而係社會各個成員之事實上利益,經由複雜交互影響過程所形成的理想整合之狀態。
而這件事牽涉整個新北市的殯葬規劃,板橋殯移館的遷移,河川用地 農牧用地變更 國有財產局賣地 新北市地政局 經發局 農業局 水利局 民政局都牽涉其中,而永續發展的環境品質 三峽地方自治權 三峽土城民眾的環境權 生存權也受害,交通是否壅塞?噪音污染?上萬民眾的心靈恐懼,房價的抑制,地方發展的侷限等等,由於一二期加總規模龐大,和地方自治權無法脫鉤,根本是公益事件。
民政局即便有裁量權,也已萎縮到零,必須做出公開資訊的裁量。

參 請民政局依照陳情召開公聽會
    査行政程序法有陳情相關規範,既然民政局拒絕資訊公開,請議員另陳情項民政局要求召開公聽會,直接面對面民眾,答覆民眾疑問。並說明昌溢是否為許可之殯葬業者,依殯葬管理條例,設立殯葬設施應為有許可之殯葬業者,請問昌溢是否取得許可?又是否加入殯葬工會?另外,為何昌溢不在新北市合格殯葬業者名單之列,竟可參與BOO案?

最後,感謝王議員為大家的付出,請勇於質詢,民眾挺您,祝您順利,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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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8-31 23:04:16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November 於 2011-8-31 23:05 編輯
柴媽媽 發表於 2011-8-31 17:50
回復 寧靜海 的帖子

贊成  !!!!!!!!!!!!!!!!!  公開公益之用




柴媽媽, 妳的狗狗貼圖好可愛喔

因為這主題實在令人太氣了, 所以只好找些讓自己開心的事, 那就是可愛的狗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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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8-31 23:43:16 |只看該作者
多半是之前的資料都是亂謅的,說不定出現甚麼預估新北市未來需要火葬的人數有好幾億(包含家中寵物 小強通通一起算進去),之前已經被大家抓包一次,現在趕緊藏起來   不然多難為情啊
蝦毀  川普當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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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9-1 00:12:32 |只看該作者
不給看...
擺明有問題....
所謂此地無銀三百兩...新北市府正是最佳寫照...

自食惡果...讓人相信沒有弊案都很難.....
不因理想遠大,步履維艱而放棄
Keep forward till democracy comple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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