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要反夜市,必須先克服自己潛意識喜歡便利和吃喝快樂的感受。
仔細想想,一個違法的夜市在北大中心,他的影響會亞於空污和殯葬問題嗎? 他帶來吃喝玩樂的便利,長期下來到底好不好?
治安 衛生 油污 停車 黑幫入侵 噪音 火災...等等,承受的還是當地居民。
很多人沒想那麼多,短暫的幸福就好,快樂就在一瞬間,但有的人想得比較深,因為站在不一樣思考點。
到底哪種想法對地方的長治久安有幫助,可以再想一想。"
正是如此, 我們處於最鄰近位置的受害住戶, 要呼籲的是, 受害者並不是要您抵制傳統夜市, 而是請您抵制一個"非法夜市", 在機關用地, 在純住宅區內, 真的不適合設置規模龐大的高污染市集, 在都市計畫法中, 為何要明文註明這些區域內不得設置攤商聚集處, 正是因為在學理上而言, 它就是會造成鄰接住宅區的住戶生活品質的嚴重損害, 純住宅區內不宜設置高污染的開放式市集, 這是大家都能明白的道理阿.
不斷的有人因為難忍愛逛傳統夜市, 所以提出質疑有沒有"雙贏"的辦法, 各位, 在法治社會中, 正本清源之道, 一定要先合法合理了之後, 才能再講雙贏, 這是有處理順序的. 例如高雄的傳統夜市, 是於商業區內取得合法之後, 業者接受政府管制, 若市府發現週邊鄰居控訴有明顯鄰損問題時, 政府才能以核准權來要求業者做出耗費大量成本的明顯改進.
但是, 一個惡質非法業者, 可想而知, 政府的要求, 當參考參考就好, 要我花大錢改進? 做夢比較快吧, 我就是要弄在純住宅區正中央, ㄟ...住宅區耶, 要我改進? 怎麼改, 那不是要我花大錢蓋棟建築, 加裝油煙過濾設備, 加裝污水處理設備, 加裝垃圾處理設備, 租地做停車區間, 那我還賺什麼阿? 就是要把這些省下來, 我的荷包才會賺飽飽, 要我改進? 去做夢吧.....
這樣淺顯的道理, 希望喚起逛"非法夜市"者的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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