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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麥克 於 2012-4-20 15:25 編輯
洪阿民 發表於 2012-4-20 10:42
個人深深以為中華電信也難辭其咎 .....
如樓主所標,「承租業者曾表示會取得夜市的合法資格,所以中華電 ...
說明會當天, 那位中華電信的副處長, 被民眾指責逼急了, 一直搖手說, 我們也是不知道變成這樣ㄚ....是環境保護聯盟的人來講, 他們才知道....就立刻發函給業者了.
然後, 另一民眾再指責他為何不立刻提出法院訴訟, 這位副處長一直緊張的解釋說, 我們也是要相信業者說會申請到合法ㄚ, 沒理由不相信它ㄚ, 也是要相信業者嗎... 等到業者後來證明做不到合法, 我們也要提告了ㄚ... 講的很理直氣壯的樣子... Orz...
我聽著聽著....突然想到, 前面城鄉局的代表說, 申請程序, 要有地主同意函才能進行申請.......
中華電信說: 知道當時, 必然要相信業者正在申請ㄚ, 要相信人家嗎.......但回答洪議員的質問時說 : 絕對沒給業者同意函...... 這...是把民眾當笨蛋耍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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