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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rainbow 於 2011-8-17 17:29 編輯
我也不想把筆誤放大來製造對立
我想探討的是報告與民政局答詢內容怎麼會出現各種疑點
疑點1.民政局依據98年報告答覆質詢時說本報告內容分的生活圈從7個變6個最後又變5個
疑點2.民政局依據98年報告答覆質詢時說七個點其中一點為三峽火化場現在報告內容是三峽砂石場
疑點3.民政局依據98年評估報告回答說報告中已充分考量交通現況以捷運接駁等等,現在報告內容此段全無
疑點4.審查意見內審查委員提出的意見可見到報告至少有十章,現在只剩九章,消失的ㄧ章到哪去
疑點5.此份報告與之前網站可查到案件內容都包含政府土地 (名稱 : 新北市三峽生命園區興建營運BOO投資計畫案 規劃方式 :民間自規政府土地) 但現在民政局已經說全部為民間土地 所以不需招商
疑點6.民政局之前說依據此份報告地方意見初步同意,但現今三峽屬於地方意見部分缺乏說明,只有地主意見
疑點7.審查意見中要求補充的結論明明標示已經補入報告內 ,但現在找不到
疑點8.土城慈祐宮在土地取得成本一項先是說都是鐵皮屋所以取得土地成本低,給分時給低分又補充一句因為土地取得成本高所以給低分,這種明顯顛倒與結論的筆誤審查委員可能沒看見嗎?
疑點9.土樹地區明明就有火化場, 表格內卻都沒出現,這種明顯疏漏審查委員可能都沒發現嗎?
諸如此類疑點非常多
這些應該叫筆誤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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