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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flan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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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反應] 違規停車VS.路口咆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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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10-14 00:33:15 |只看該作者

通常現代人也不會好管閒事,一看違規就跑去罵人
這句話不太適合用於北大
雖然我知道你的意思,但我還是想說,您已經幫我預約下一次我會違規嗎?
沒什麼特別的,只是隨便問問,這個條例是去年還是前年才加進去的,所以我沒有注意到
所以我回來就查了(我講很多次了),所以我從頭到尾也沒說我自己對,也沒說啥撥亂反正的
就這樣,反正頁數太多,意見太多,原本的意思就會被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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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10-14 01:19:45 |只看該作者
坦白說我看不太出哪邊被曲解.....

我看到的就是某人自認逆向違規一分鐘這點芝麻蒜皮的小事就被罵
就心中憤恨不平
因此在這發文尋求安慰與支持....
但是卻拿北大特區的人文素養這個大帽子灌下去
偏偏造成了一堆反效果.....

說真的,目前我看到的就是這麼簡單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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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10-14 01:24:59 |只看該作者
如果...
你今天是先認違規的錯,跟大家說聲抱歉...
再來討論那位婦人口語上是否可以溫和一些
讓這邊居民素養能提升
相信大家會認同你的
也會支持你~

可是...
偏偏你一開始就把你自己的錯輕描淡寫
著重點在於那個婦人罵你
然後又很自以為是認為北大特區的居民素養應該要提升

說一句不客氣一點的請多包涵...
OOXX勒~
難不成我們還要聽一個違規還自以為是的人在那邊說教嗎?

以上純屬個人淺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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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10-14 01:33:11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Claire 於 2010-10-14 01:38 編輯

回覆 flanker 的文章

不能逆向停車好像是很早以前就有規定囉~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56條   汽車駕駛人停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
              六、不依順行方向,或不緊靠道路右側,或併排停車,或單行道不緊靠路邊停車。


中華民國 94 年 1 月 21 日 修正第56條
中華民國 94 年 2 月 5 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400017731 號令修正公布第 56 條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


如果網路上的資料沒錯的話,第56條的最後修正日為94 年 1 月 21 日 ,施行日期為94年9月1日。


以上供您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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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10-14 03:18:55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Tony 於 2010-10-14 03:25 編輯
flanker 發表於 2010-10-13 17:41
回覆 小龍星 的文章

逆向行車跟逆向停車~不是一定可以畫上等號的吧
-----------------------------------------------------
版主,我很好奇的請教您一下----純屬技術性討論,無意得罪
大雅路是沒有分隔島,但是有雙黃線,
估計您應該是停圖中銀色廂型車的位置(這是辜狗去年的舊照,當時頂好商場尚未建)

那~~~~如何不逆向行車,可以做到逆向停車?這種難度有點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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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10-14 04:37:47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Tony 於 2010-10-14 04:57 編輯
亨亨 發表於 2010-10-14 03:47
果然~錯事還是不要曝光....
以免被砲轟~


其實我想所有人都會認為~~雙方都有錯,板大也是如此認為吧!
對方錯在~~謾罵!~~~理直,氣壯
版大錯在~~違停!~~~理不直,氣不順
其實也有板有提出,現代人~~理直,氣要順
況且板大,我想您到現在都還認為您不應該被謾罵,頂多只是被罰,所以上網來求個安慰
而在您心中到現在應該都認為,那位太太的過錯大於您,所以您才會將開板的這串字在後來又故意放大字體
----------------------------------------------
麻煩你,如果真的要叫警察了請他們順便把北大四周違規處理處理
                                  我想人文水平也是維護環境的一部分吧   
-----------------------------------------------   
平心靜氣的其實看完這串字,您與大家應該也會理解,為何後來會出您意料外吧
第一,類比理論 : 因為別人違規,所以我也違規,大家都這樣,為何單找我?
第二,因為別人後來的錯(謾罵),合理化自己先前的錯
第三,人文水平的定義為何? 行為/舉止/言談,缺一不可吧。

樓上也有朋友建議您
面對它、接受它、處理它、放下它
希望這是大家最後一篇回應,事情就讓它過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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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10-14 07:51:23 |只看該作者
Tony 發表於 2010-10-14 03:18
逆向行車跟逆向停車~不是一定可以畫上等號的吧
-----------------------------------------------------
...

大大專業~
我也是想了半天想不出來如何造成這個結果
不先逆向行車就可以造成逆向停車
好深澳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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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10-14 08:31:27 |只看該作者
哀,版主!!

守法無畏,公"評"有理 !!

何有委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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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10-14 09:09:26 |只看該作者
回覆 Tony 的文章

看了這麼多的回文,就屬 Tony大的發言最中肯!

不偏不倚令人激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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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10-14 09:11:06 |只看該作者
和氣生財
退一步 海闊天空
全家一起完成泳渡日月潭3300m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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