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Beta 愛北大論壇

 找回密碼
 註冊
搜索
查看: 6467|回覆: 12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社區管理] 法務部: 構成背信罪的要件

[複製鏈接]

142

主題

16

好友

2244

積分

大學生

Rank: 6Rank: 6

文章
861
在線時間
293 小時
回到到指定樓層
樓主
發表於 2018-5-23 13:13:43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後
本文章最後由 Dailybread 於 2018-5-23 16:51 編輯 ) |& J  [  G& ?! ?; `

7 X/ [. p! u: E8 g( y% Y. i: X  ?依據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條第一項的規定,構成背信罪的要件有下列四點:# t% W1 ~  `" X. e9 a* [
+ ~% s! B$ v- z5 `* F
第一.行為人是替他人處理事務:所謂替他人處理事務,是指行為人受到他人的委託或者委任來處理事務,像店員受老板僱用替他看店、公司僱用職員為公司辦事、當事人委任律師為自己處理事務等等,這些被僱用的店員或職員,受當事人委任的律師,都是為他人處理事務的人。
3 t. f* ], J" e) E3 k6 j+ L$ h5 V0 t) l! q6 L# K8 e
第二. 要有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的利益或損害本人的利益的意圖所謂意圖,是指犯罪的行為人在實施犯罪的時候有這種犯罪的目的或期望而言。
* n: U5 |( B, ?0 Y  g7 I# j, z; p
  K" V$ [' l! N( F3 b4 t第三. 要有作出違背任務的行為。也就是說犯罪行為人沒有盡到受人所託,忠人之事的原則,在處理事務的時候,違反誠信為人處理事務的義務,這些違背任務的行為除了積極的行為以外,還包括消極的不作為在內。
0 Q& Q3 T8 V3 m) n) G3 F7 k8 Z7 _8 p% j0 K  f& c
第四. 致生損害於本人的財產或其他利益。. X- N$ n3 }0 R2 R
' F; {$ A: H" [8 l" ]
行為合於以上四種要件,便構成背信罪,要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銀元一萬元以下罰金(折合新台幣三萬元)。另外背信罪依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條第二項的規定,也處罰未遂犯,就是已經著手犯罪的實施,本人的財產或利益還未受到實際的損害,這時候就成立未遂犯,可以減輕法定的刑罰到二分之一。
, k. G6 }$ H$ k8 U) r6 p% Q
8 w8 {# g9 e: }9 q, |
" `" {3 F$ J" v) ]; Ahttps://www.moj.gov.tw/fp-296-63133-0e69d-001.html

44

主題

2

好友

622

積分

國中生

Rank: 4

文章
237
在線時間
69 小時
沙發
發表於 2018-5-25 11:03:32 |只看該作者
違反誠信為人處理事務的義務,這些違背任務的行為除了積極的行為以外,' T3 g7 R( D$ {- k
還包括消極的不作為在內。

( p" s! ~. r1 O" y/ z+ k4 N6 N. z% N: J, a) F/ i2 \" a8 N
這三句話很關鍵!

142

主題

16

好友

2244

積分

大學生

Rank: 6Rank: 6

文章
861
在線時間
293 小時
3
發表於 2018-5-26 13:06:20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Dailybread 於 2018-5-26 13:07 編輯 " r; `& L) ]- c& V$ ^
; H. d1 e# w0 E8 v- {
背信罪的追訴期間為多久?  R& _, S8 a2 u+ w; [1 C
4 i$ @3 F/ y- ~. w9 B
追訴期係指,犯罪發生後,基於法律規定,因一定期間之經過,不提起公訴或自訴,則對於該犯罪行為人不可以開吞偵查程序,亦即檢察官已經不得提起公訴,被害人也不可以提起自訴,犯罪行為人將免於受到追訴處罰之風險。5 S' W* r3 s% I; s. L
' C$ x/ G  ]& \9 j( R( H
按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條第一項背信罪之法律效果為「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再按刑法第八十條第一項規定「一、犯最重本刑為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三十年。二、犯最重本刑為三年以上十年未滿有期徒刑之罪者,二十年。三、犯最重本刑為一年以上三年未滿有期徒刑之罪者,十年。四、犯最重本刑為一年未滿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罪者,五年。」,故背信罪之追訴權時效為二十年3 K6 \  T: p% X$ B0 d0 Z5 I$ Z: q

8 `) h+ d' L0 n% y. c* c6 w追訴期間應從何時為起算點?依刑法第八十條第二項規定,自犯罪成立之日開始起算,但犯罪行為有連續或是繼續之狀態,就從行為終了之日起算。
2 C( X/ r- q' A1 l, ~
8 _3 J' m  l" Yhttp://www.rclaw.com.tw/post-239-2882
$ L8 ]2 x) _4 W
$ p0 W, b& d( {* @! K3 S' A, ?

68

主題

23

好友

9989

積分

博士班

Rank: 8Rank: 8

文章
2965
在線時間
2891 小時
4
發表於 2018-5-26 14:45:27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yljimmy 於 2018-5-26 14:47 編輯
# F5 [: Z8 l* e( P9 A4 z
Dailybread 發表於 2018-5-26 13:06   E/ @- j( n+ {4 `0 o
背信罪的追訴期間為多久?
- w. x9 w% z, S+ K) d7 r) t' ~% U4 w7 u$ {5 X5 l
追訴期係指,犯罪發生後,基於法律規定,因一定期間之經過,不提起公訴或自訴, ...

, {, P) k: G2 {* }. A+ M2 S4 g1 d7 V- N3 q7 s+ I/ _
麵包兄可否明示您的意圖 ?7 r/ u! C) _$ ~3 f2 R, S, |
6 ^0 N$ A' _2 }  P) I5 F/ B; b8 @
比方說, 到底是誰幹了啥人神共憤的事, 但是又不好意思指名道姓說三道四
% v- p- c$ n" ~* r: Z只好在這邊貼些警世法律條文, 期待那些渾蛋傢伙自我覺醒之類的& h, I& s7 z9 O2 K
: ?' @, R( \7 `1 l$ Z' l9 N
不然, 一直轉貼一些法律常識放在討論區, 似乎低估了大家運用google大神的能力
已有 1 人評分金幣 收起 理由
Dailybread + 1 不必太在意我的法規介紹!

總評分: 金幣 + 1   查看全部評分

基本上我是個 C 咖 所以就不必太在意我的胡說八道了

142

主題

16

好友

2244

積分

大學生

Rank: 6Rank: 6

文章
861
在線時間
293 小時
5
發表於 2018-5-26 15:00:50 |只看該作者
yljimmy 發表於 2018-5-26 14:45
3 l& M* m% \# I& U* M$ L1 k麵包兄可否明示您的意圖 ?
1 _/ D3 g; H1 b4 ~# ?( I. q3 C6 `& P$ B, y' l+ q0 o, ?1 I! d
比方說, 到底是誰幹了啥人神共憤的事, 但是又不好意思指名道姓說三道四

+ v" K# x( r6 c3 `- e$ h# B[公告] 愛北大社群版規 v2.0
( W6 f4 M. ]2 o5 A& A: W; A3 x! z" r- ^
本網站「愛北大社群」所有文章及圖片,均受到法律、網站規定與討論區規定之規範。網友發表文章,不得因不知相關法律或規定而免除責任。「本站」提供網上自由討論之用,所有個人言論並不代表本站立場,應由該發表言論之個人負責,並與本站無關。$ P/ n6 u$ O( c8 V1 p* P- v
: g" s2 m% \) x& s/ f! k

68

主題

23

好友

9989

積分

博士班

Rank: 8Rank: 8

文章
2965
在線時間
2891 小時
6
發表於 2018-5-26 17:23:19 |只看該作者
麵包兄用轉貼來解釋轉貼的保守用心, 我可以理解2 H1 X; v- o5 W; U# n+ t

# c9 b/ q0 @! Q% A0 H9 t* p5 }5 |但是, 都是轉貼, 嚴格來說不算「討論」啊( _8 D! ^, N, ^! j
6 r* n' j1 a$ O- p$ f. J
比較像是幫長官做剪報(不是簡報喔)
$ b7 a3 W# W2 C' e1 J或者, 像是在暗示某些不守規矩的壞蛋可得小心一點了之類的...
' w$ f1 B  H; {% m1 Y) K) F普羅大眾看戲的如我, 是比較想看這些有劇情的啊
已有 1 人評分金幣 收起 理由
Dailybread + 1 感謝你加入討論,不想看可以忽略..

總評分: 金幣 + 1   查看全部評分

基本上我是個 C 咖 所以就不必太在意我的胡說八道了

19

主題

0

好友

715

積分

國中生

Rank: 4

文章
351
在線時間
115 小時
7
發表於 2018-5-26 20:24:05 來自手機 |只看該作者
議題討論,本來就是了釐清一些概念,否則討論了老半天,竟不知背信罪為何物,那樣只能流於噴口水,爰此,Dailybread之君,做法並沒有錯!
已有 1 人評分金幣 收起 理由
Dailybread + 3 多數住戶不了解法規,旨在提醒.謝謝.

總評分: 金幣 + 3   查看全部評分

43

主題

5

好友

1267

積分

高中生

Rank: 5Rank: 5

文章
291
在線時間
222 小時
8
發表於 2018-5-27 09:49:11 |只看該作者
拙見: 一定要有實際錢財利益損害才會構成此罪名 , 非文字片面釋之.

142

主題

16

好友

2244

積分

大學生

Rank: 6Rank: 6

文章
861
在線時間
293 小時
9
發表於 2018-5-27 10:00:24 |只看該作者
俠客 發表於 2018-5-27 09:49 & E/ X6 r: I# K2 B' a6 B" z
拙見: 一定要有實際錢財利益損害才會構成此罪名 , 非文字片面釋之.
/ e  \7 L4 r3 U$ X
也處罰未遂犯,就是已經著手犯罪的實施,本人的財產或利益還未受到實際的損害,這時候就成立未遂犯,可以減輕法定的刑罰到二分之一。

44

主題

2

好友

622

積分

國中生

Rank: 4

文章
237
在線時間
69 小時
10
發表於 2018-5-28 11:17:08 |只看該作者
yljimmy 發表於 2018-5-26 17:23 * q$ S) ~9 i2 h
麵包兄用轉貼來解釋轉貼的保守用心, 我可以理解
1 Y3 i% Z7 T1 J. \. j; b# R- z+ V" H, h9 X- d, T' s  R) }$ i
但是, 都是轉貼, 嚴格來說不算「討論」啊
2 c; }/ U2 Y" A: O7 C. I1 r
yljimmy大大是愛北大網的意見領袖,何不聲援一下prince88呢?: l/ y- f. o7 i+ y' P

' k, g4 t/ S( o' {https://forum.ibeta.tw/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13308
您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文 登入 | 註冊

本論壇是以即時上傳留言的方式運作,一切留言內容只代表發言者個人意見,非本論壇之立場,本論壇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由於本論壇是以「即時留言」運作方式,所以無法完全監察所有留言內容,若您發現有某篇留言可能有問題,請通知本站管理員處理。

Copyright © 2009~2020 iBeta 愛北大. 保留一切權利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