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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管理] 法務部: 構成背信罪的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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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5-23 13:13:43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後
本文章最後由 Dailybread 於 2018-5-23 16:51 編輯 - n5 |5 A2 c" k0 i1 j; o, D
: r" X) `) X9 p: T
依據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條第一項的規定,構成背信罪的要件有下列四點:. }1 u# H+ D0 Z. q
6 u6 j$ s3 @! ]) ?4 z" ]
第一.行為人是替他人處理事務:所謂替他人處理事務,是指行為人受到他人的委託或者委任來處理事務,像店員受老板僱用替他看店、公司僱用職員為公司辦事、當事人委任律師為自己處理事務等等,這些被僱用的店員或職員,受當事人委任的律師,都是為他人處理事務的人。" Z3 |/ X% K5 ^4 _; s
% A# u8 V8 h8 d; H" X3 n
第二. 要有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的利益或損害本人的利益的意圖所謂意圖,是指犯罪的行為人在實施犯罪的時候有這種犯罪的目的或期望而言。1 }. B* [" w# P0 b
3 p, }# v5 C! b  S5 M
第三. 要有作出違背任務的行為。也就是說犯罪行為人沒有盡到受人所託,忠人之事的原則,在處理事務的時候,違反誠信為人處理事務的義務,這些違背任務的行為除了積極的行為以外,還包括消極的不作為在內。
7 k! g" e8 |& p* y: |" @) j! T7 }8 _2 M8 V4 K
第四. 致生損害於本人的財產或其他利益。4 u3 l& `  {& a- G/ s8 S2 `

" G3 {" z1 E; C% R) b& J& Q7 q行為合於以上四種要件,便構成背信罪,要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銀元一萬元以下罰金(折合新台幣三萬元)。另外背信罪依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條第二項的規定,也處罰未遂犯,就是已經著手犯罪的實施,本人的財產或利益還未受到實際的損害,這時候就成立未遂犯,可以減輕法定的刑罰到二分之一。
% K& Y: ~. N" P  a. x; \  @4 n6 @/ w1 ^# [& Y: u* O7 k

) X- U7 ?- E6 B1 M( l/ a' Vhttps://www.moj.gov.tw/fp-296-63133-0e69d-0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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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5-25 11:03:32 |只看該作者
違反誠信為人處理事務的義務,這些違背任務的行為除了積極的行為以外,1 J" K# Q2 G# a7 p5 T; P* A; q
還包括消極的不作為在內。
7 }- o7 D2 L# O, J7 N/ v5 @
* B: l5 X3 H) e" K; n  v
這三句話很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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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5-26 13:06:20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Dailybread 於 2018-5-26 13:07 編輯 * g5 v) ]+ J$ F, w# m. h

  n5 x+ c+ j% t1 d  D1 j背信罪的追訴期間為多久?
: _3 K4 {1 X8 a9 o  E7 \* h8 Z2 \
追訴期係指,犯罪發生後,基於法律規定,因一定期間之經過,不提起公訴或自訴,則對於該犯罪行為人不可以開吞偵查程序,亦即檢察官已經不得提起公訴,被害人也不可以提起自訴,犯罪行為人將免於受到追訴處罰之風險。9 }( c2 g; |. J  z

  G# T( \/ I' z7 f7 z按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條第一項背信罪之法律效果為「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再按刑法第八十條第一項規定「一、犯最重本刑為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三十年。二、犯最重本刑為三年以上十年未滿有期徒刑之罪者,二十年。三、犯最重本刑為一年以上三年未滿有期徒刑之罪者,十年。四、犯最重本刑為一年未滿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罪者,五年。」,故背信罪之追訴權時效為二十年0 I* D' U) a& D( j) z3 l2 X
4 E0 O+ j, U! P. Q5 Y
追訴期間應從何時為起算點?依刑法第八十條第二項規定,自犯罪成立之日開始起算,但犯罪行為有連續或是繼續之狀態,就從行為終了之日起算。; P, E! G9 s3 B( `: Q

* c* Q. D0 `. p9 z# Lhttp://www.rclaw.com.tw/post-239-28822 h* T1 M1 c9 p5 Q; r4 O# {: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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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5-26 14:45:27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yljimmy 於 2018-5-26 14:47 編輯
- S  n# a: O* v# D
Dailybread 發表於 2018-5-26 13:06 " s5 l- T. [- A4 y
背信罪的追訴期間為多久?
; m, z! ?2 h1 y! ?
' j% ]6 R5 `2 I# p追訴期係指,犯罪發生後,基於法律規定,因一定期間之經過,不提起公訴或自訴, ...

, l$ I6 S9 ~0 ]/ B  W
- h1 B; o# I! N* a2 I! Y" ?4 Q- |麵包兄可否明示您的意圖 ?" l0 e% _: k; |) t4 d: A! y' _- w1 a- r

$ A6 f9 v1 r6 j* P: e$ j- d  w0 @比方說, 到底是誰幹了啥人神共憤的事, 但是又不好意思指名道姓說三道四
5 d/ E1 g% y& Y! W, F% C/ n只好在這邊貼些警世法律條文, 期待那些渾蛋傢伙自我覺醒之類的0 m, Z1 H: k! s

* Z5 d  ]& [# i不然, 一直轉貼一些法律常識放在討論區, 似乎低估了大家運用google大神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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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ilybread + 1 不必太在意我的法規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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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我是個 C 咖 所以就不必太在意我的胡說八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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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5-26 15:00:50 |只看該作者
yljimmy 發表於 2018-5-26 14:45 % H: e: e; Q* G* @
麵包兄可否明示您的意圖 ?
& q' v7 X1 v! O& K. l7 T5 B6 ]  T* l; E
比方說, 到底是誰幹了啥人神共憤的事, 但是又不好意思指名道姓說三道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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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5-26 17:23:19 |只看該作者
麵包兄用轉貼來解釋轉貼的保守用心, 我可以理解
7 L$ B5 I# C) {9 m+ f& b  }
* y1 _6 p& j8 s1 u* [( X+ s但是, 都是轉貼, 嚴格來說不算「討論」啊: D6 I+ O. u2 W1 R9 j

- Q# G, U7 l! l) K  D8 c" c: a比較像是幫長官做剪報(不是簡報喔)
9 z# k1 m1 g" D# o1 M3 l5 `或者, 像是在暗示某些不守規矩的壞蛋可得小心一點了之類的...- T' a# `6 C" j3 ]' B" ]1 y% ]
普羅大眾看戲的如我, 是比較想看這些有劇情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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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ilybread + 1 感謝你加入討論,不想看可以忽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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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我是個 C 咖 所以就不必太在意我的胡說八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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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5-26 20:24:05 來自手機 |只看該作者
議題討論,本來就是了釐清一些概念,否則討論了老半天,竟不知背信罪為何物,那樣只能流於噴口水,爰此,Dailybread之君,做法並沒有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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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ilybread + 3 多數住戶不了解法規,旨在提醒.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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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5-27 09:49:11 |只看該作者
拙見: 一定要有實際錢財利益損害才會構成此罪名 , 非文字片面釋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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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5-27 10:00:24 |只看該作者
俠客 發表於 2018-5-27 09:49
8 k% {' p! |" J# M% X' o# J拙見: 一定要有實際錢財利益損害才會構成此罪名 , 非文字片面釋之.
- Z: I1 W+ H6 D! T) J4 L: }
也處罰未遂犯,就是已經著手犯罪的實施,本人的財產或利益還未受到實際的損害,這時候就成立未遂犯,可以減輕法定的刑罰到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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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5-28 11:17:08 |只看該作者
yljimmy 發表於 2018-5-26 17:23 ' @5 H  I! p6 B
麵包兄用轉貼來解釋轉貼的保守用心, 我可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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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7 r% x+ _/ w; B) [# x4 p% a, T但是, 都是轉貼, 嚴格來說不算「討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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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ljimmy大大是愛北大網的意見領袖,何不聲援一下prince88呢?9 I; h% c! [8 Z3 e5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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