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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管理] 法務部: 構成背信罪的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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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5-23 13:13:43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後
本文章最後由 Dailybread 於 2018-5-23 16:51 編輯
, Q- h: ^/ I9 X# x$ ?' H( Z/ F9 r$ N2 ^
依據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條第一項的規定,構成背信罪的要件有下列四點:
* D- F& ~( @& f- t7 ?) v5 _) p9 T+ a6 t  g+ O  }+ K
第一.行為人是替他人處理事務:所謂替他人處理事務,是指行為人受到他人的委託或者委任來處理事務,像店員受老板僱用替他看店、公司僱用職員為公司辦事、當事人委任律師為自己處理事務等等,這些被僱用的店員或職員,受當事人委任的律師,都是為他人處理事務的人。" ?+ U. h, R  v, e/ g

6 U) r! Y& {1 ~  o: U第二. 要有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的利益或損害本人的利益的意圖所謂意圖,是指犯罪的行為人在實施犯罪的時候有這種犯罪的目的或期望而言。; L$ y2 U) u8 c9 k
0 C* v# i6 `, F+ `
第三. 要有作出違背任務的行為。也就是說犯罪行為人沒有盡到受人所託,忠人之事的原則,在處理事務的時候,違反誠信為人處理事務的義務,這些違背任務的行為除了積極的行為以外,還包括消極的不作為在內。* \6 }  Y9 x0 k

- M9 [& r* W* X+ ?% h# h第四. 致生損害於本人的財產或其他利益。
' \3 @) b+ q; |6 p( k/ s# s
4 u, ~/ y, `9 f; j行為合於以上四種要件,便構成背信罪,要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銀元一萬元以下罰金(折合新台幣三萬元)。另外背信罪依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條第二項的規定,也處罰未遂犯,就是已經著手犯罪的實施,本人的財產或利益還未受到實際的損害,這時候就成立未遂犯,可以減輕法定的刑罰到二分之一。/ l) K0 ^7 \. Y: z% K% t$ N) M

- P6 z; R" K4 c- \
$ K! \. ~; C2 s8 x, ghttps://www.moj.gov.tw/fp-296-63133-0e69d-0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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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5-25 11:03:32 |只看該作者
違反誠信為人處理事務的義務,這些違背任務的行為除了積極的行為以外,
8 z! e* W3 d6 ]# `3 P( Q& ~還包括消極的不作為在內。
" W) c; }1 C9 U2 o" G  y, v" S
6 M$ e2 W7 N+ V4 V
這三句話很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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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5-26 13:06:20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Dailybread 於 2018-5-26 13:07 編輯
! R3 N2 w$ ]- @
2 p/ {$ C" \7 E3 g  `背信罪的追訴期間為多久?. j! I. }( S7 Y, Y

5 m! M5 j+ I/ O; H. i5 D追訴期係指,犯罪發生後,基於法律規定,因一定期間之經過,不提起公訴或自訴,則對於該犯罪行為人不可以開吞偵查程序,亦即檢察官已經不得提起公訴,被害人也不可以提起自訴,犯罪行為人將免於受到追訴處罰之風險。/ u% s: i+ Q, P2 n% |' S

& G9 k, R% P( F. ~: ^# `8 q按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條第一項背信罪之法律效果為「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再按刑法第八十條第一項規定「一、犯最重本刑為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三十年。二、犯最重本刑為三年以上十年未滿有期徒刑之罪者,二十年。三、犯最重本刑為一年以上三年未滿有期徒刑之罪者,十年。四、犯最重本刑為一年未滿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罪者,五年。」,故背信罪之追訴權時效為二十年
: @5 o& {7 E) N/ K" P8 o, b$ m) N5 I
追訴期間應從何時為起算點?依刑法第八十條第二項規定,自犯罪成立之日開始起算,但犯罪行為有連續或是繼續之狀態,就從行為終了之日起算。% L# ]; L6 ]; X% z
: _/ s8 r) H9 g9 J
http://www.rclaw.com.tw/post-239-2882) J8 q, r$ Q' V. \9 x3 z* |, K$ M"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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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5-26 14:45:27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yljimmy 於 2018-5-26 14:47 編輯
; n! k. [6 ?  n- Z
Dailybread 發表於 2018-5-26 13:06 8 Z* c# {, Y: ~& O/ ^0 C/ m+ U
背信罪的追訴期間為多久?
: R& x# ]  J* ]8 j4 s0 [
5 G; ^9 b' b& t5 O8 m, S( r. c追訴期係指,犯罪發生後,基於法律規定,因一定期間之經過,不提起公訴或自訴, ...
% V6 l( C) _4 z, d8 A: g' v

$ D" C8 l+ \' O* C1 J3 F1 A麵包兄可否明示您的意圖 ?$ h1 `& I4 d4 O2 e$ w

: N* G, [. N. W6 J比方說, 到底是誰幹了啥人神共憤的事, 但是又不好意思指名道姓說三道四, v- C9 p5 F3 f" Z
只好在這邊貼些警世法律條文, 期待那些渾蛋傢伙自我覺醒之類的: k/ [; v# H+ \9 P1 i- q
0 f4 b& f  ]; }9 F" e$ z: H* S
不然, 一直轉貼一些法律常識放在討論區, 似乎低估了大家運用google大神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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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5-26 15:00:50 |只看該作者
yljimmy 發表於 2018-5-26 14:45
3 n- X* N# @- q( ?! u4 n麵包兄可否明示您的意圖 ?
+ x9 M+ E4 u) i; v  u$ O% B8 Q: [) r; F8 ?, x* B
比方說, 到底是誰幹了啥人神共憤的事, 但是又不好意思指名道姓說三道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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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5-26 17:23:19 |只看該作者
麵包兄用轉貼來解釋轉貼的保守用心, 我可以理解
; X7 S8 k7 y; f7 S0 e
0 L$ A, ~. F3 u+ k5 H! `: {# V但是, 都是轉貼, 嚴格來說不算「討論」啊
2 p6 u8 d: ^  a2 r- `9 g
8 B1 N; ?) a* v1 [) ?8 ]3 Z/ i比較像是幫長官做剪報(不是簡報喔)
2 d. ^- {9 V5 @; N6 i. g% h或者, 像是在暗示某些不守規矩的壞蛋可得小心一點了之類的...: c" m1 p* ]" t7 W" A3 @2 d: p
普羅大眾看戲的如我, 是比較想看這些有劇情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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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ilybread + 1 感謝你加入討論,不想看可以忽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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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5-26 20:24:05 來自手機 |只看該作者
議題討論,本來就是了釐清一些概念,否則討論了老半天,竟不知背信罪為何物,那樣只能流於噴口水,爰此,Dailybread之君,做法並沒有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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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ilybread + 3 多數住戶不了解法規,旨在提醒.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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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5-27 09:49:11 |只看該作者
拙見: 一定要有實際錢財利益損害才會構成此罪名 , 非文字片面釋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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俠客 發表於 2018-5-27 09:49
& Y1 f, E$ |3 |8 C" }' L7 p拙見: 一定要有實際錢財利益損害才會構成此罪名 , 非文字片面釋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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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處罰未遂犯,就是已經著手犯罪的實施,本人的財產或利益還未受到實際的損害,這時候就成立未遂犯,可以減輕法定的刑罰到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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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5-28 11:17:08 |只看該作者
yljimmy 發表於 2018-5-26 17:23
: Y8 H* t. X% H( ?) I麵包兄用轉貼來解釋轉貼的保守用心, 我可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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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 都是轉貼, 嚴格來說不算「討論」啊
4 R* ?/ @( T5 ]' Z4 @# `# q
yljimmy大大是愛北大網的意見領袖,何不聲援一下prince88呢?0 H$ z' y  |; p/ J- V: ~3 W2 l
2 J# t( g2 l2 s8 M/ O" {
https://forum.ibeta.tw/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13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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