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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市] 中華電信電話裡說不方便採納公所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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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5-30 16:16:49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前
本帖最後由 rainbow 於 2012-5-30 16:39 編輯

樹林區公所曾在採訪以及發文中華電信   建議地主中華電信採用下列措施
1.設立告示牌
2.停電
3.沿地界設立有開口的圍籬

今天打去中華電信行政管理科89415711詢問為何不見動作
黃科長表示已經回文公所  他們不便這樣做  有法律風險

我問停電或許在法院判決租約終止前有問題  但設立告示牌和有開口的圍籬應該沒問題啊?
黃科長表示  不方便  有風險

我又問:如果設圍籬的建議 你們覺得有風險  那居民會再去找法律顧問看看到底風險在哪
             是不是真的如中華電信的大律師所言 真的連有開口的圍籬都做不得
黃科長答:設圍籬會讓人家進出不方便  有違法風險

我又問:那設立告示牌總沒問題了吧
黃科長答:要去找區公所設立  他們沒公權力

我說:但你們是地主  我們會同步要求公所與地主  我只想問  設立告示牌有這麼難嗎?
黃科長:你們網站和新聞都報告過了  大家都知道違法  應該不用再設了

我說:就是沒有人人都知道才需要他們設告示牌  難道上新聞大家就會知道嗎?那我去中華電信門口舉牌布條
         看看有沒有辦法透過新聞讓人人都知道違法好了

最後  黃科長還是沒給答案  一直要我們去找公所設告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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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5-31 10:39:43 |只看該作者
小柚子 發表於 2012-5-30 18:02
深有同感!!

有錢能賺的話
他們連政府都不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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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5-31 00:55:07 |只看該作者
中華電信擺明就是在演戲給大家看得, 私人地主更可惡,不顧一切違法, 只為了私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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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5-30 22:13:28 |只看該作者
回覆內容: 親愛的市民朋友您好:    您致市長信箱陳情本市樹林區大義路學勤路口旁機關用地設立非經合法登記之攤販臨時集中場(北大幸福夜市),因涉及多個機關,經統籌彙整,在此向您一併說明: 有關合法性及取締裁罰處理內容如下:「北大美食廣場」設置地點為現行臺北大學社區特定區之機關用地;於該用地上從事商業行為,已違反都市計畫土地使用管制規定,本府城鄉發展局業依101年4月30日召開之「臺北大學社區特定區內機關用地設置夜市相關問題研商會議」結論,以101年5月2日北城開字第1011692502號函請違規人限期改善,並副知土地所有權人善盡都市計畫法第79條規定課予土地所有權人應維持土地合法使用之法律義務。(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開發管理科賴振昇本市境內1999、02-29603456 分機 7032。)經查該「北大幸福夜市」為非經合法登記設立之攤販臨時集中場,區公所已於4月16及5月1、4、7、14日於現場採証,並將資料檢送相關單位;另該業者疑似整地闢建停車場乙節,經查並未向交通局提出申請,已函文告知地主及相關單位妥處。(新北市樹林區公所經建課勾貴英02-26812106 分機 2611)有關交通、噪音、環境等污染之處理內容如下: 有關您反映案址治安隱憂部分,警察局目前已針對北大特區規劃巡邏、路檢等勤務,防制竊盜、飆車等行為,若您有發現違法行為,請逕撥110,警方將立即派遣巡邏警力前往處理。另查案址為私有土地非屬道路用地,並無「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第1項第10款規定,未經許可在道路擺設攤位之適用,警方執行取締依法無據。(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樹林分局行政組 聯絡電話:02-26872911 警用2573 承辦人:巡官 陳世。)環保局目前於案址營業時段,均派員加強該區域查察,日前已對該夜市環境髒亂及油煙逸散影響環境衛生部分,已分別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空氣污染防制法各開立1張罰單,並要求攤商自治會及各攤商加強四周環境清潔維護及加裝油煙處理設備,維護周遭環境品質。另現場並未發現有明顯噪音擾人之情形。爾後臺端若發現上述環境污染之情事,請多利用本局公害陳情專線2288-2327反映。(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環保稽查科第一股胡淑梅02-26874446 分機 70)消防局於101年5月15日派員前往查察,該場所大義路入口處擺放滅火器5具,檢查人員已對現場工作人員進行滅火器使用及用火用電安全宣導,以維護公共安全。(新北市政府消防局火災預防科傅正芬02-22535110 分機 6152)如您對於上述說明有更進一步了解之需求,亦可電洽各單位承辦人員,讓我們為您提供更詳盡之說明。謝謝您來信與指教,並祝您  健康愉快!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公用事業科陳莉菁本市境內1999、(02)29603456 分機 5528

市長意思是不是:如果業者改善空污噪音垃圾違停的問題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難怪朱立倫會被遠見雜誌評選為吊車尾的市長,這不是沒有原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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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5-30 18:10:41 |只看該作者
creed 發表於 2012-5-30 18:08
那他土地上那些大型違章棚子 可不可以算是大型廢棄物處理啊

好問題,要查廢棄物清理法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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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alee 發表於 2012-5-30 18:05
好阿,中華電信的地有垃圾,那就向環保局告發地主。

那他土地上那些大型違章棚子 可不可以算是大型廢棄物處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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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inbow 發表於 2012-5-30 17:05
向中華電信反映
是希望他們依照公所的建議設立圍籬  至少一道圍牆  來分開兩塊用地
不然兩塊地連成一氣   ...

好阿,中華電信的地有垃圾,那就向環保局告發地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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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5-30 18:03:49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evalee 於 2012-5-30 18:41 編輯

奇怪耶,違什麼法?
已經解約了,土地變成中華電信的,在上面插告示牌有什麼問題?中華電信聲請強制執行封閉以後,硬要進去設攤和逛的人才違法吧。
很多私人地主都在自家土地立牌寫''私人土地,禁止進入''之類的,難道這樣也違法?
中華電信怕和業者撕破臉才是真的吧。

如果封閉禁止進入,或許有強制罪問題,如果插牌,上寫
''本土地地主為中華電信,請勿擅自使用''等語,很正常,請問黃科長,違什麼法?搬出來討論看看。
該地下管線說不定違反下水道法了,還再駝鳥?地主無法卸責,中華電信自己要想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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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5-30 18:02:38 |只看該作者
麥克 發表於 2012-5-30 18:00
中華電信那來那麼多理由阿......市公所叫你弄的, 插個告示牌在你自己的地都做不到嗎?

不然插個兩塊牌子好 ...

好建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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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5-30 18:02:07 |只看該作者
suts123 發表於 2012-5-30 18:00
給我的感覺是,中華電信是玩假的。

深有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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