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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 oBike占用機車格 新北市公告禁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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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7-7 21:10:14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前
本文章最後由 wang-35 於 2017-7-7 21:14 編輯

重點:不包含三峽區﹗﹗﹗覺得傻眼
以下節錄自新北市政府網站
http://www.traffic.ntpc.gov.tw/l ... amp;parent_id=10005
自今(106)年5月起oBike業者陸續將營業車輛大量投放本市境內,並衍生違規停車、占用機車停車位及自行車架等影響民眾停車秩序之問題,為有效規範停車秩序,避免業者營業行為影響民眾停車權益,新北市交通局公告「租賃自行車」禁止停車範圍,包含三重區、土城區、中和區、永和區、板橋區、新店區、新莊區、蘆洲區、淡水區、汐止區及林口區等11區之機車停車位;各捷運站、火車站等大眾運輸場站周邊之自行車停車位;以及其他特定路段、區域之機車、自行車停車位。公告自106年7月7日起生效,交通局提醒民眾,違反前揭公告事項,由警察局執法取締、移置違規車輛,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4條規定,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之罰鍰。
資料詳洽:新北市政府交通局停車營運科科長李友欽 電話29702960轉8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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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7-11 18:01:20 |只看該作者
唐爸爸 發表於 2017-7-11 13:13
卡拉 跟悟空是大陸目前倒的的其中兩間共享廠商 估計倒閉的還會更多

因為已經被ofo、摩拜這兩間比較成熟 ...

我沒有大數據來分析兩地的差異~社會觀察力也無法深入中國各城市~但從媒體報導~
中國ofo及摩拜應該漸漸殺出一條血路~就像共產黨殺國民黨、習進平等殺薄熙來、最後會是贏家通吃
這兩家在增資坐大後~應該會融入中國都市的軟硬體格局~並且符合中國國情的城市風景。並提供共享經濟的便利性~並把負面影響降至最低。

台灣我覺得比較困難~很多因素造成~
首先台灣每個3~4成員的小家庭都有1~2輛汽車(約4~5百萬量)、機車1-2輛(約1500萬輛)(目前gogoro可能會改變台灣的機車文化但畢竟還會是機車)、1~4輛單車(可能到達4~5千萬)所以台灣人在密集範圍小的都市鄉村已經有很好的移動方式,加上ubike其可及性已經非常高~重點反而不是共享單車、而是更友善的行車空間

obike錯估台灣機車文化(也就是台灣人對機車有非常有感情,你去佔機車位不僅影響機車族,其實是對台灣人的挑戰、我原本有位置放、可是跑來一個沒有文化認同的外來者,我想不管是大陸或是美國都是會有非理性的反對,加上其實obike或是大陸那些共享單車其實也還不成熟,自然不被多數人接受~
但我認為共享單車是好的~也會漸漸被接受~但還是有段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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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7-11 13:13:53 |只看該作者
juniormark 發表於 2017-7-11 00:52
台灣的狀況應該是與中國大陸不同~
隨便開幾個網頁看相關報導:
南寧市重點道路將禁止投放共享單車:進來就 ...

卡拉 跟悟空是大陸目前倒的的其中兩間共享廠商 估計倒閉的還會更多

因為已經被ofo、摩拜這兩間比較成熟的佔據大多市場了

大陸機車少 但是電瓶車是非常的多 目前共享單車在大陸的規範屬於推行中改進 改進中推行 不知道台灣是否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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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7-11 11:24:48 來自手機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發哥 於 2017-7-11 14:27 編輯

依照道路交通管理條例規定,自行車是可以停放在機車格內,且道管條例處罰的是行為人,不是單車,所以市府不會以oBike佔用機車位的原因來取締業者,亂停亂放違反交管條例才會受到處罰,其他如營利單位是否可以停放公共設施,未見新北市府指出依據。
開放oBike恐不是地方政府單一行政行為,應是外商投資台灣審核的行為,交管也不能有針對性,凡指有違規行為,均應遭受處罰,只要徹底執行交管規定,必能將其導入正軌,也能藉此整頓新北市交通亂象。
市府倘有針對性,恐將成為業者訴訟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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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7-11 00:52:49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juniormark 於 2017-7-11 09:42 編輯

台灣的狀況應該是與中國大陸不同~
隨便開幾個網頁看相關報導:
南寧市重點道路將禁止投放共享單車:進來就要被挪走 2017.6.25
共享單車亂停放?「電子圍欄」來了 2017.4.28
北京對共享單車進行規範|悟空單車創始人談失敗2017.6.19
首个共享单车标准在上海发布 行业人士称达标非易事2017.07.07

共享單車最終將走上規範一途~

雖然大原則是有(不亂放、押金規範、投射點、單車投放數量、罰款方式與對象等)
大陸可能每個都市都不太一樣(一線二線三線各有各的都市規模與交通狀況)
台灣的背景是:機車多、雙北市Ubike建置完善、街廓窄、能夠挪出的機慢車停車空間少
所以新北市禁止讓obike投射是正確的。因為短期內Ubike已經可以滿足約50~70%使用需求、
obike的無差別投射不僅佔用機車格也使"亂中有序的台灣交通"更顯無法智能管理
地方政府應該有一個規範並成立審查機制:
obike 等競爭廠商提出投射計畫(含押金辦法、是否使用電子圍籬或相關先進訂位技術、使用AI 等技術模擬單點投射量之大數據能力、顧客亂放後的使用GPS管理警示系統回收機制與時效、保險機制、12歲以下管理機制等等)、與Ubike的關係是補足或是競爭關係,若是競爭關係則停車格收費變得非收不可(因Ubike有收權利金)、若補足功能則可透過以上AI相關演算提出合理的投射量而不影響機車及私人等原有使用者權益。不然中國走這1年多的道路不是白走了~何必犯相同的錯誤呢?

ps 在定策略的同時~例如台灣的ubike有樁共享或是其他新加坡obike、中國的ofo、摩拜等一線共享單車,可提出無樁營運計畫、政府可就其營運計畫釋放出有樁停車位、市區新規劃電子圍籬控管共享單車量。如ubike可提出ubike 2.0計畫(若有低押金、高時效的違停回收率、強大的台灣共享單車大數據分析可單點投射量、並結合Garmin等先進GPS定位技術公司提出強大的電子圍籬技術),我想不只支持,走出台灣到日本、歐美都不是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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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7-10 23:11:46 |只看該作者
podzol 發表於 2017-7-10 22:45
中國的例子已經是失敗了 不知道嗎?

失敗? 我現在就在北京怎沒看到你說的失敗? 不要只用網上看世界 給你普及一下知識
大陸共享單車目前有好幾10家廠商 你說的卡拉單車是最近大陸共享單車廠商中倒的其中一間
有空google或是百度一下比較大間的 ofo跟摩拜  這兩家共享單車 在大陸創投市場裡面被挹注超多資金
基本上做共享單車的廠商目前都還在燒錢狀態 還沒有開始獲利 在大陸講好聽是共享單車但是實際上幾乎是免費的狀態  說了你可能也不太懂 有空到外面世界看看  台灣難得有一間廠商要進入市場 我看就因為網路看世界的人太多  oBike也很難經營  估計同UBER的慘狀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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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7-10 22:45:26 |只看該作者
唐爸爸 發表於 2017-7-10 22:36
新加坡 跟中國大陸 都早就施行一段時間了 重點是管理不是禁止

中國的例子已經是失敗了 不知道嗎?


會不會太扯?中國新創共享單車廠商上線才20天,就因單車遺失率達七成無奈暫停服務

http://www.techbang.com/posts/49463

janus janus 發表於 2017年2月21日 16:00 收藏此文
中國很多城市由於地方大,公共交通又無法照顧到每一個區域,因此共享單車服務就成為一個很好的代步方案。這幾年來,很多共享單車服務在中國城市各地都紅了起來,也造成很多新的業者想要來搶攻這塊市場。不過,很顯然共享單車並不是只要有人、有錢、有單車就行,經營這市場還是要有獨到的本事。

中國一間名叫卡拉單車(Kala)的新創公司,在不到一個月前才風風光光宣佈在福建莆田市區上線。不過,今天就灰頭土臉的宣佈,由於該公司今年在莆田市區投放了667輛單車,而現在遺失率已經達到了76.5%,市面上剩下的單車只剩下157輛,無法繼續營運下去,公司宣佈暫停服務。


中國目前的共享單車以摩拜、ofo最為知名,其實這些公司也常遭遇到共享單車被人破壞、毀損,甚至扔到河裡去的事件。但是這些公司已經拿到市場上數億的投資,面對單車出了問題,就再投入新的單車進入市場來解決就好。但是規模較小的新廠商來說,恐怕就無法面對這樣的市場挑戰了。

卡拉單車表示,他們在1個月內分兩批,在當地投入了500輛和167輛單車,但是在2月15日當天,這間公司派出五名員工去尋找這些單車的下落時,卻發現大多數的單車都已經找不到了,經過這些員工的徹夜尋找,也只有找到157輛,遺失率高達76.5%。


卡拉單車的使用方法與其它中國的共享單車差不多,採用微信掃描車身上的二維條碼,並完成註冊即可用車。前30分鐘免費,超時部分按0.5元(人民幣)/30分鐘收取。基本上賺不了什麼錢,因此,損失一台單車就已經是虧很大了,更何況還虧了這麼多台。


這個結果顯然嚇壞了他們的投資人,投資方堅決撤資。連帶導致他們原本預計今年還要繼續投入的後續單車,廠商已經為他們生產好的4333輛單車,他們也沒有錢可以提貨。因此公司只能宣佈暫停服務,等到找到新的投資人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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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7-10 22:36:18 |只看該作者
Dora貓 發表於 2017-7-10 20:51
哪裡是主流..

讓我們多開開眼界..

新加坡 跟中國大陸 都早就施行一段時間了 重點是管理不是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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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7-10 21:50:14 |只看該作者
快訊/oBike北市合法!新北市看不下去出手了:新增6行政區禁令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相較於台北市府傍晚聲明,仍然允許oBike會要求業者適時調度車輛,分散車輛投放。新北市政府「更硬了」!新北市在北市府聲明稿後,也發公告表示將「擴大禁令」,新增樹林區、五股區、泰山區、三峽區、鶯歌區、瑞芳區等6行政區機車停車位禁止租賃自行車停放。

新北市府10日晚間指出,租賃自行車禁停範圍,係依據停車場法第13條「地方主管機關應於路邊停車場開放使用前,將設置地點、停車種類、收費時間、收費方式、費率及其他規定事項公告週知。變更及廢止時,亦同。」及交通道路管理處罰條例第74條「慢車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四、不依規定停放車輛。」之規定辦理。


新北市府晚間表示,公告範圍內之機車、自行車停車位均屬新北市依法設置「路邊停車場」,是供公眾停車使用。而如oBike的租賃自行車停放於停車格時係屬等待出租之營業行為,長時間占用,排擠公眾停車使用,已嚴重影響停車秩序。為加強管理,有效規範停車秩序,新北市公告限制禁止具營利性質之租賃自行車占用公用停車位,自於法有據。

經交通局勘查,樹林區、五股區、泰山區、三峽區、鶯歌區、瑞芳區等6行政區,現況路邊停車位亦有租賃自行車業者大量投車之情形,排擠公眾停車使用,惡化停車秩序,已於10日發佈公告新增前述6個行政區機車停車位禁止租賃自行車停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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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爸爸 發表於 2017-7-9 23:49
共享單車模式在多國已經是主流了 台灣應該是快點設法管理 而不是禁止停放巴 呵呵 ...

哪裡是主流..

讓我們多開開眼界..
『北大王小陳』U質鄉民仲介兼北大生活觀察家,不想聽廢話找我就對了。 0977-115-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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