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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管理] 法務部: 構成背信罪的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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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5-23 13:13:43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後
本文章最後由 Dailybread 於 2018-5-23 16:51 編輯
3 Q) o* F# \  [0 X* u" d4 {
- |* d2 x$ q1 i5 a' l6 Q9 C! ]- c依據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條第一項的規定,構成背信罪的要件有下列四點:
+ j' k# r& B1 b/ r; C: ]4 G" }6 ~0 C4 W( s7 }" V+ Y7 @
第一.行為人是替他人處理事務:所謂替他人處理事務,是指行為人受到他人的委託或者委任來處理事務,像店員受老板僱用替他看店、公司僱用職員為公司辦事、當事人委任律師為自己處理事務等等,這些被僱用的店員或職員,受當事人委任的律師,都是為他人處理事務的人。" o( K3 [6 q8 r5 k0 a: n! D

+ A7 R  s4 \! S" y第二. 要有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的利益或損害本人的利益的意圖所謂意圖,是指犯罪的行為人在實施犯罪的時候有這種犯罪的目的或期望而言。
, g, c3 Y2 A( s( _6 J1 b4 C7 v  ~8 R' |
第三. 要有作出違背任務的行為。也就是說犯罪行為人沒有盡到受人所託,忠人之事的原則,在處理事務的時候,違反誠信為人處理事務的義務,這些違背任務的行為除了積極的行為以外,還包括消極的不作為在內。
$ i6 A7 ?$ {1 V9 z; n3 {. l3 e* s# _9 w
第四. 致生損害於本人的財產或其他利益。, R2 D! x2 g6 ^
9 H7 t& ^' s" o& S
行為合於以上四種要件,便構成背信罪,要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銀元一萬元以下罰金(折合新台幣三萬元)。另外背信罪依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條第二項的規定,也處罰未遂犯,就是已經著手犯罪的實施,本人的財產或利益還未受到實際的損害,這時候就成立未遂犯,可以減輕法定的刑罰到二分之一。2 T- t. M0 _. z1 d$ ^# M
( y( k3 C0 U$ e

- z1 i% ~0 D+ z( \# C/ A' I; F+ Thttps://www.moj.gov.tw/fp-296-63133-0e69d-0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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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5-25 11:03:32 |只看該作者
違反誠信為人處理事務的義務,這些違背任務的行為除了積極的行為以外,
+ O  }( a  U9 D) F還包括消極的不作為在內。

7 ~& _, }+ p9 C( s/ O8 q8 {; f; ]& i2 e4 d" c, p
這三句話很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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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5-26 13:06:20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Dailybread 於 2018-5-26 13:07 編輯 9 u0 `$ L. a: i4 ^+ Y; ?' @4 ]

& W& B" j8 F: a& |; h2 `& z, O' P背信罪的追訴期間為多久?5 T% i# G9 b9 c8 F6 ~$ t, t

* h2 |' Y6 t" u1 w* w% {( U追訴期係指,犯罪發生後,基於法律規定,因一定期間之經過,不提起公訴或自訴,則對於該犯罪行為人不可以開吞偵查程序,亦即檢察官已經不得提起公訴,被害人也不可以提起自訴,犯罪行為人將免於受到追訴處罰之風險。/ z* u2 e" ]. O  U. }
" J& g/ M3 t0 u) r2 C
按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條第一項背信罪之法律效果為「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再按刑法第八十條第一項規定「一、犯最重本刑為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三十年。二、犯最重本刑為三年以上十年未滿有期徒刑之罪者,二十年。三、犯最重本刑為一年以上三年未滿有期徒刑之罪者,十年。四、犯最重本刑為一年未滿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罪者,五年。」,故背信罪之追訴權時效為二十年
* y: w7 `( k+ X) u6 M9 l! e, m8 X+ X, u$ Q
追訴期間應從何時為起算點?依刑法第八十條第二項規定,自犯罪成立之日開始起算,但犯罪行為有連續或是繼續之狀態,就從行為終了之日起算。
6 \+ A& t2 O/ f  z; b
# B; Y' u% @/ W& B; qhttp://www.rclaw.com.tw/post-239-28820 b$ ]& w3 e2 v5 l* T3 _
5 j0 {8 j2 B- ]1 }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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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5-26 14:45:27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yljimmy 於 2018-5-26 14:47 編輯 8 _3 n' F) C; V, T
Dailybread 發表於 2018-5-26 13:06 ' o- f, U) [3 a- N8 ^2 v
背信罪的追訴期間為多久?
+ j# W& B" y+ c! R
) |1 U1 G! C- r# }7 c0 u$ u追訴期係指,犯罪發生後,基於法律規定,因一定期間之經過,不提起公訴或自訴, ...

& r& c0 ^/ H- `9 m3 d: E  _. @! e7 A0 v
5 D+ D& \! O! y+ t4 p麵包兄可否明示您的意圖 ?5 M0 K$ `( t' X+ O4 n7 h4 j7 Q
( o/ n% ]% z) B- G! ?7 H: n
比方說, 到底是誰幹了啥人神共憤的事, 但是又不好意思指名道姓說三道四
3 L; i2 J* R; x: L* ^只好在這邊貼些警世法律條文, 期待那些渾蛋傢伙自我覺醒之類的9 d7 l: w' o) v; w5 Z

+ Z) z: d8 [/ B; y& R  w4 A不然, 一直轉貼一些法律常識放在討論區, 似乎低估了大家運用google大神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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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ilybread + 1 不必太在意我的法規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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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我是個 C 咖 所以就不必太在意我的胡說八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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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5-26 15:00:50 |只看該作者
yljimmy 發表於 2018-5-26 14:45 " ^8 K9 P9 ~6 h% h5 Y0 f; p
麵包兄可否明示您的意圖 ?
7 @! p6 P; `7 e) k& [0 r3 v- V7 l; H2 ~% _# W+ f
比方說, 到底是誰幹了啥人神共憤的事, 但是又不好意思指名道姓說三道四

5 Z8 z9 C$ w2 I' C% B( Z7 \4 g[公告] 愛北大社群版規 v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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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5-26 17:23:19 |只看該作者
麵包兄用轉貼來解釋轉貼的保守用心, 我可以理解
" n. S" D* ~  t5 ^
6 Y  j3 F# C% q7 _7 A! p' e6 C但是, 都是轉貼, 嚴格來說不算「討論」啊) ?- m' B" z/ s& {
/ a) |' m& m" e9 J2 [+ w" d
比較像是幫長官做剪報(不是簡報喔)) i: v  J, e! }. S
或者, 像是在暗示某些不守規矩的壞蛋可得小心一點了之類的...( H( W9 B6 s1 N( Q
普羅大眾看戲的如我, 是比較想看這些有劇情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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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ilybread + 1 感謝你加入討論,不想看可以忽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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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5-26 20:24:05 來自手機 |只看該作者
議題討論,本來就是了釐清一些概念,否則討論了老半天,竟不知背信罪為何物,那樣只能流於噴口水,爰此,Dailybread之君,做法並沒有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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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ilybread + 3 多數住戶不了解法規,旨在提醒.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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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5-27 09:49:11 |只看該作者
拙見: 一定要有實際錢財利益損害才會構成此罪名 , 非文字片面釋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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俠客 發表於 2018-5-27 09:49
/ O8 _1 j- c  s; z8 E拙見: 一定要有實際錢財利益損害才會構成此罪名 , 非文字片面釋之.

' I8 t$ N& `  M5 n6 _也處罰未遂犯,就是已經著手犯罪的實施,本人的財產或利益還未受到實際的損害,這時候就成立未遂犯,可以減輕法定的刑罰到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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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5-28 11:17:08 |只看該作者
yljimmy 發表於 2018-5-26 17:23
' D& q5 ~  Y3 J1 y" |$ j麵包兄用轉貼來解釋轉貼的保守用心, 我可以理解* o" \, f6 L+ u/ Y

4 U* \, D/ c# y+ P# [9 @但是, 都是轉貼, 嚴格來說不算「討論」啊
6 D! i" s$ b5 }" [4 }1 v. P
yljimmy大大是愛北大網的意見領袖,何不聲援一下prince88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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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_( i2 K8 e8 W) S: q4 qhttps://forum.ibeta.tw/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13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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