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Beta 愛北大論壇

 找回密碼
 註冊
搜索
查看: 2525|回覆: 14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社區管理] 大廈週邊是否屬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適用範圍〈續〉?

[複製鏈接]

58

主題

13

好友

6896

積分

博士班

Rank: 8Rank: 8

文章
4750
在線時間
1217 小時
回到到指定樓層
樓主
發表於 2014-2-5 23:10:37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後
本文章最後由 發哥 於 2014-2-13 22:58 編輯
8 W( {! _8 \# g) A  x" x0 X* j  y+ v9 f1 _7 x
社區周邊常見路人行走,也有騎士為躲避紅綠燈行走其上,橫衝直撞置行人安全於不顧,請問,大廈週邊是否屬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適用範圍?如是,交通警察有義務執法,並履行應盡的義務。
& F) m* [8 {* t+ [
! y8 }% @8 p5 N0 `" }5 u9 ]7 P3 K# R4 g$ c/ Q' j
多次見著很多有志之士,注意到汽機車停在社區周邊,即打電話至警察局通告取締,惟警察如無依據如何取締,又無親眼目睹開具告發單,如何知曉取締為真?恐僅是告慰人心空泛舉動而已,認不得真,若有依據,容不得推託唐塞,必須負起積極作為〈主動取締〉的義務。

1

主題

3

好友

1535

積分

大學生

Rank: 6Rank: 6

社區
X北大
文章
36
在線時間
439 小時
沙發
發表於 2014-2-5 23:34:31 |只看該作者
我曾經檢舉便利商店放置桌椅造成客人深夜逗留喝酒聊天聲音過大,但警察大人回復無法取締桌椅為路霸僅能以噪音規勸客人離去,原因即您所提的非屬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適用範圍,要靠該社區管委會規範,雖不爽但無奈!!

2

主題

18

好友

4923

積分

碩士班

Rank: 7Rank: 7Rank: 7

文章
2121
在線時間
473 小時
3
發表於 2014-2-6 01:47:20 |只看該作者
還是要靠大家一起努力!

58

主題

13

好友

6896

積分

博士班

Rank: 8Rank: 8

文章
4750
在線時間
1217 小時
4
發表於 2014-2-8 14:56:36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發哥 於 2014-2-8 15:39 編輯
! u5 a' {# Y1 Q1 y' |6 z+ f) R& [9 m; n
5 ]. [. V/ n  f! q% x有關退縮綠軸定義及範圍〈社區周邊〉部分,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已多次發函警察局,說明使用目的及內容,供警察局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條之「其他供公眾通行」之用途據以執法取締。

58

主題

13

好友

6896

積分

博士班

Rank: 8Rank: 8

文章
4750
在線時間
1217 小時
5
發表於 2014-2-8 15:31:49 |只看該作者
所稱「其他供公眾通行之地方」,請參酌交通部函示意旨(如七十二年七月十三日路臺(72)監字第○五二八六號函、七十三年七月四日交路(73)字第一四三四七號函、八十一年二月一日交路字第○○四○五九號函等),以該區內道路具有「無管制設施」、「非專供特定人通行」、「開放供公眾(車輛)自由進出等情事」,依事實認定之。
- N5 P8 P8 {7 k

58

主題

13

好友

6896

積分

博士班

Rank: 8Rank: 8

文章
4750
在線時間
1217 小時
6
發表於 2014-2-8 19:24:01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發哥 於 2014-2-8 19:31 編輯
& d; l9 _- `1 `) o( ^  X
5 H! w% w$ k) K+ b. h4 ^  J1 m依上開交通部的函示,各社區周邊之區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3 條第一項規定,道路係指公路、街道、巷衖、廣場、騎樓、走廊或其他供公眾通行之地方〉,並沒有管制設施如學校、亦非專供社區特定人通行、係開放供公眾自由進出,自然屬於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適用範圍,交通警察如遇到有該條例規定之違規情事,自應主動〈或他人舉發〉取締,所以沒有風之子提及警察所說的理由〈難以成立〉。

58

主題

13

好友

6896

積分

博士班

Rank: 8Rank: 8

文章
4750
在線時間
1217 小時
7
發表於 2014-2-9 10:48:02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發哥 於 2014-2-9 21:16 編輯
( I/ t( n. H+ i# x! b( q, Q: V' ^& L7 }5 ]# ~5 ^+ W
警察局的意見是,有關退縮綠軸違規停車部分,確可依主管機關函示之法源及使用目的裁罰,……。
4 n( V) v7 }: |6 K" a$ m7 a8 I' @, I/ F1 {$ t$ P2 R4 Q

58

主題

13

好友

6896

積分

博士班

Rank: 8Rank: 8

文章
4750
在線時間
1217 小時
8
發表於 2014-2-9 10:48:57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發哥 於 2014-2-9 10:54 編輯 , F( L9 X5 f; p! l
6 q# b8 r, ?2 s. r' G' w
那警察機關為何還不取締裁罰?

58

主題

13

好友

6896

積分

博士班

Rank: 8Rank: 8

文章
4750
在線時間
1217 小時
9
發表於 2014-2-9 17:52:20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發哥 於 2014-2-16 11:28 編輯
, n0 ~: k0 I' K7 ]1 Y6 \& \  m+ i! E
# h8 g, Q/ }8 w& w! D6 I, i警察說未取締的理由是,執法之範圍應更加明確,方可據以執行。

88

主題

17

好友

5019

積分

碩士班

Rank: 7Rank: 7Rank: 7

文章
1924
在線時間
985 小時
10
發表於 2014-2-9 20:01:38 |只看該作者
不能勇於任事的都會一番說詞的......
chioumj
您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文 登入 | 註冊

本論壇是以即時上傳留言的方式運作,一切留言內容只代表發言者個人意見,非本論壇之立場,本論壇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由於本論壇是以「即時留言」運作方式,所以無法完全監察所有留言內容,若您發現有某篇留言可能有問題,請通知本站管理員處理。

Copyright © 2009~2020 iBeta 愛北大. 保留一切權利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