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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污] 北大特區空污執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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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7-19 18:29:31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後
7/22 (四) 下午 3:00 - 5:00

洪佳君議員邀環保局空污科廖科長在大德路316號,

就北大特區空污執行方式提出說明,

歡迎各位鄉親與會蒞臨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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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7-19 18:34:32 |只看該作者
可否約在假日,讓更多居民也可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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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7-19 18:39:28 |只看該作者
1# Davie

希望各社區大樓管委會能派代表為大家發聲。也希望屆時有空的好鄰居們都來參加,給官員們施點壓力。
有朋友認識媒體的嗎?如果也能邀媒體採訪,相信能更有力些。
這問題能不能解決,就看關心社區議題的朋友們能不能團結起來。

希望這次座談,能有一個好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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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7-19 20:05:09 |只看該作者
瀝青廠應遷離人口密集區或全天監測,不然就像玩遊戲,你來我停‧你走我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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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7-19 20:57:04 |只看該作者
該怎麼做?
我們居民要求的很一致又明顯,就是不要空污廢氣,如此而已~~

為何約平常日,不是官員擺架子
就怕
官商都有默契...
不然
事發好些年
為何選舉到了才...又熱個三兩下

反正
選前沒搞定,處理清楚
縣長就換黨,民代換人/或投廢票...
其它解釋說明都是廢話,多此一舉,
不是嗎??
牽妳的手 就是一種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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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7-19 22:12:12 |只看該作者
7/22 (四) 下午 3:00 - 5:00
洪佳君議員邀環保局空污科廖科長在大德路316號,
就北大特區空污執行方式提出說明,
歡迎各位鄉親與會蒞臨指導。
Davie 發表於 2010-7-19 18:29


  希望飽受空汙所苦的居民儘量出席,
  若只是在網路上吐苦水,恐怕效果不大,
  另外建議是不是透過各社區主委這邊的聯絡網,
  請各社區主委或其他委員出席表達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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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7-19 23:44:43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fay 於 2010-7-19 23:47 編輯

據說這位廖科長蠻有心想做事的~
而且本週可能會討論偵測儀的部份

若可以趕的回來  會去旁聽一下...
也希望大家踴躍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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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7-20 07:28:59 |只看該作者
    另外建議是不是透過各社區主委這邊的聯絡網,
  請各社區主委或其他委員出席表達意見? ...
寧靜海 發表於 2010-7-19 22:12


昨天我和議員特助通過電話,
他也正在聯絡熱心公益的大學劍橋王主委這邊的主委聯絡網傳遞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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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7-20 09:12:23 |只看該作者
請有與會的芳鄰追問一下至瀝清廠採樣分析的結果如何, 就我所知7/15有採樣, 但要一個月分析結果才能出來, 至於6月份或5月份有無採樣或為什麼到7月才去採樣... 就得好好問一下環保官員了.
另就目前的法規, 有異味並不代表就超標, 也就不一定能告發更別說停業了(目前法規很鬆), 除非有人能証明因此事件死亡, 受傷或至癌... 所以個人覺得若只是依環保標準去稽查恐無法解決問題, 因朝向人口密集之住宅區不因設有固定污染源之設備廠商, 請縣府或政府跳過環保法規才有辦法. 但這用牽涉到龐大的利益勾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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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7-20 10:37:22 |只看該作者
另就目前的法規, 有異味並不代表就超標, 也就不一定能告發更別說停業了(目前法規很鬆), 除非有人能証明因此事件死亡, 受傷或至癌... 所以個人覺得若只是依環保標準去稽查恐無法解決問題, 因朝向人口密集之住宅區不因設有固定污染源之設備廠商, 請縣府或政府跳過環保法規才有辦法...Sam 發表於 2010-7-20 09:12


個人認為不論超標與否,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明文規定在各級防制區及總量管制區內,
仍不得有產生惡臭或有毒氣體行為(只是不知行為管制之執行準則為何?),如有違反,可依同法第60條加以處置。
至於排放標準,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也已賦予行政機關得因特殊需要擬訂個別較嚴之排放標準的法源依據,就看縣府有無魄力。
以上看法是否得當或有其他現行法條可資運用的地方,希望有環保、法律專長的住戶提供意見,感謝之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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