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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管理] 法務部: 構成背信罪的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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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5-23 13:13:43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後
本文章最後由 Dailybread 於 2018-5-23 16:51 編輯 $ o8 k; q# o- f" J$ ~4 R" n
+ F( ]) W$ R# M# I- {; @$ ^
依據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條第一項的規定,構成背信罪的要件有下列四點:
7 y! S+ i5 J% I% O- d
; ^2 b. o; k; }3 v  c第一.行為人是替他人處理事務:所謂替他人處理事務,是指行為人受到他人的委託或者委任來處理事務,像店員受老板僱用替他看店、公司僱用職員為公司辦事、當事人委任律師為自己處理事務等等,這些被僱用的店員或職員,受當事人委任的律師,都是為他人處理事務的人。5 ?' [5 W* I  o! L

! H3 l% n5 q8 |* O6 J9 m+ P! O第二. 要有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的利益或損害本人的利益的意圖所謂意圖,是指犯罪的行為人在實施犯罪的時候有這種犯罪的目的或期望而言。) K; q9 ~; d% j& k# ]
# k$ h2 v+ l: D% ?4 g
第三. 要有作出違背任務的行為。也就是說犯罪行為人沒有盡到受人所託,忠人之事的原則,在處理事務的時候,違反誠信為人處理事務的義務,這些違背任務的行為除了積極的行為以外,還包括消極的不作為在內。
1 z4 S5 b, n% `1 O8 j8 D+ n1 E3 |/ H# p; i4 L& j
第四. 致生損害於本人的財產或其他利益。
$ |3 U$ [+ p& `1 J6 F4 d0 F; s, {% N9 Z
行為合於以上四種要件,便構成背信罪,要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銀元一萬元以下罰金(折合新台幣三萬元)。另外背信罪依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條第二項的規定,也處罰未遂犯,就是已經著手犯罪的實施,本人的財產或利益還未受到實際的損害,這時候就成立未遂犯,可以減輕法定的刑罰到二分之一。6 X7 c: c5 C7 U# \; n' \8 _2 Z8 W

4 j/ U3 z; n1 F- g+ c( w+ v+ k- _/ O# Z) N
https://www.moj.gov.tw/fp-296-63133-0e69d-0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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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5-25 11:03:32 |只看該作者
違反誠信為人處理事務的義務,這些違背任務的行為除了積極的行為以外,
- l: r; n3 Y: l6 j$ h, g還包括消極的不作為在內。
8 ~, @" _& g7 m1 d
# y$ W7 t# o" C7 d' v% H; ]) d& c
這三句話很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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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5-26 13:06:20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Dailybread 於 2018-5-26 13:07 編輯 % z% d  H" K$ |8 C% W$ w

6 x# A: u2 V6 _/ l, r6 v4 Q6 I背信罪的追訴期間為多久?& e, B4 G9 s) w1 f

% Y5 s7 F/ x8 e4 q/ C追訴期係指,犯罪發生後,基於法律規定,因一定期間之經過,不提起公訴或自訴,則對於該犯罪行為人不可以開吞偵查程序,亦即檢察官已經不得提起公訴,被害人也不可以提起自訴,犯罪行為人將免於受到追訴處罰之風險。1 _# y. t/ w5 f/ ?5 `- A3 X
4 F, @4 u. G4 q  p& q$ Z- y" f
按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條第一項背信罪之法律效果為「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再按刑法第八十條第一項規定「一、犯最重本刑為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三十年。二、犯最重本刑為三年以上十年未滿有期徒刑之罪者,二十年。三、犯最重本刑為一年以上三年未滿有期徒刑之罪者,十年。四、犯最重本刑為一年未滿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罪者,五年。」,故背信罪之追訴權時效為二十年6 d- _5 _8 l# s( t6 Z9 p

- N6 M4 F1 f: i7 x9 H* Z- }  ?5 m追訴期間應從何時為起算點?依刑法第八十條第二項規定,自犯罪成立之日開始起算,但犯罪行為有連續或是繼續之狀態,就從行為終了之日起算。8 X% r, W  v1 n3 ?

+ Y4 \, ^( A  {: q+ I% Hhttp://www.rclaw.com.tw/post-239-2882
& q. t, ^( z; f
; v; `& Y* ?0 j3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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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yljimmy 於 2018-5-26 14:47 編輯
8 e/ C1 ~. A' w2 s& T0 L+ B
Dailybread 發表於 2018-5-26 13:06
9 }: m5 t. K9 W9 f9 C背信罪的追訴期間為多久?
" n6 D/ ^& T1 {6 T  X4 [
0 P, N& N" R% _! h" g9 K追訴期係指,犯罪發生後,基於法律規定,因一定期間之經過,不提起公訴或自訴, ...

* i$ W8 R0 Q. Y3 H6 t( S' X6 T
麵包兄可否明示您的意圖 ?
# S6 V1 ^4 x6 |& W3 o
$ \/ B6 J: k/ F2 d( I6 O5 j* @比方說, 到底是誰幹了啥人神共憤的事, 但是又不好意思指名道姓說三道四
* @1 C- N, D  V8 b+ w7 e; S只好在這邊貼些警世法律條文, 期待那些渾蛋傢伙自我覺醒之類的
8 o$ S8 p0 P& x) z9 e
4 v& [9 y. C$ n. @0 `" |不然, 一直轉貼一些法律常識放在討論區, 似乎低估了大家運用google大神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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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ilybread + 1 不必太在意我的法規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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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我是個 C 咖 所以就不必太在意我的胡說八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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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5-26 15:00:50 |只看該作者
yljimmy 發表於 2018-5-26 14:45
4 t% }! L$ ]- R麵包兄可否明示您的意圖 ?. {! q" I& |  a* u4 Q
: p" B* T5 U& L. z' ?
比方說, 到底是誰幹了啥人神共憤的事, 但是又不好意思指名道姓說三道四

4 K3 x: w8 P$ T8 x' R[公告] 愛北大社群版規 v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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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5-26 17:23:19 |只看該作者
麵包兄用轉貼來解釋轉貼的保守用心, 我可以理解
5 H5 c% }* x. p! R$ n! a& H0 _0 n' `/ r; U
但是, 都是轉貼, 嚴格來說不算「討論」啊7 Q' p' }8 l: L; X- P) P6 {

! X) V9 W# U* d; T! N( m' W比較像是幫長官做剪報(不是簡報喔)0 I/ F- f; q5 e' r2 B5 v' C& j" f1 W
或者, 像是在暗示某些不守規矩的壞蛋可得小心一點了之類的...+ e( R( g9 x3 k% X# l8 U8 g4 R
普羅大眾看戲的如我, 是比較想看這些有劇情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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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ilybread + 1 感謝你加入討論,不想看可以忽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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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5-26 20:24:05 來自手機 |只看該作者
議題討論,本來就是了釐清一些概念,否則討論了老半天,竟不知背信罪為何物,那樣只能流於噴口水,爰此,Dailybread之君,做法並沒有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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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ilybread + 3 多數住戶不了解法規,旨在提醒.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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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5-27 09:49:11 |只看該作者
拙見: 一定要有實際錢財利益損害才會構成此罪名 , 非文字片面釋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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俠客 發表於 2018-5-27 09:49 * X, u! c- T# Q; {* m
拙見: 一定要有實際錢財利益損害才會構成此罪名 , 非文字片面釋之.

' d* Y5 q/ S2 W/ I也處罰未遂犯,就是已經著手犯罪的實施,本人的財產或利益還未受到實際的損害,這時候就成立未遂犯,可以減輕法定的刑罰到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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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ljimmy 發表於 2018-5-26 17:23 : X' F  U9 w( X2 \( i
麵包兄用轉貼來解釋轉貼的保守用心, 我可以理解* Q% e. v# f" {- k6 U

# q$ q( r8 {# o/ d  W! P4 T但是, 都是轉貼, 嚴格來說不算「討論」啊
2 S! f9 E9 v6 S2 P
yljimmy大大是愛北大網的意見領袖,何不聲援一下prince88呢?# [' o4 w7 Y' m

( c, [1 a! f8 y: J" [https://forum.ibeta.tw/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13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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