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Beta 愛北大論壇

 找回密碼
 註冊
搜索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公告] 捷運三鶯線

  [複製鏈接]

11

主題

9

好友

1160

積分

高中生

Rank: 5Rank: 5

文章
265
在線時間
397 小時
71
發表於 2014-8-20 13:40:37 |只看該作者
再過一陣子就會變成鬍子強的雙截棍BRT。
Captain Jack Aubrey: one must always choose the lesser of two weevils.

249

主題

31

好友

2499

積分

大學生

Rank: 6Rank: 6

文章
688
在線時間
317 小時
72
發表於 2014-8-21 09:02:43 |只看該作者
柯南 發表於 2014-8-18 20:51
其實三鶯線關鍵問題是政府沒錢,而政府沒錢關鍵在每年開銷支出太大 !!

以民國100年為例,個人綜合所得稅稅 ...

一項重大捷運工程,所花費時間將近15-20年,新莊捷運18年,土城捷運17年,而且必定經過許多困難,非三言倆語即可完成,三鶯線已通過環評,還是第二次有條件通過,可行性研究於101年核定,皆明確表示三鶯線勢在必行,當然錢是因素之一,但非主要因素,捷運工程有必定之程序,程序完備了,才是錢的問題,因此三鶯線已箭在旋上,我們會持續督促,以利早日完工通車,謝謝

249

主題

31

好友

2499

積分

大學生

Rank: 6Rank: 6

文章
688
在線時間
317 小時
73
發表於 2014-8-21 09:03:17 |只看該作者
ck8888 發表於 2014-8-18 13:29
萬大線都還沒消沒息.....三鶯線真的會在年底動工嗎?

還是選舉快到了政府官員們又虛晃一招而已? ...

您好!三鶯線今年底先期工程動工已是既定時程,我們將要求加速進行後續工程作業,以利工程早日完工通車;另萬大樹林線二期工程(中和至樹林端)預計今明二年先期動工,謝謝

249

主題

31

好友

2499

積分

大學生

Rank: 6Rank: 6

文章
688
在線時間
317 小時
74
發表於 2014-8-21 09:07:04 |只看該作者
道明寺司 發表於 2014-8-16 04:38
工期九年也太長了 , 之前說2021年通車 , 現在推下去看 , 至少要2023年才有可能通車 , 如果土城頂埔居民又 ...

您好!三鶯線今年底先期工程動工已是既定時程,我們將要求加速進行後續工程作業,以利工程早日完工通車,謝謝

249

主題

31

好友

2499

積分

大學生

Rank: 6Rank: 6

文章
688
在線時間
317 小時
75
發表於 2014-8-21 09:08:13 |只看該作者
您好!三鶯線今年底先期工程動工已是既定時程,我們將要求加速進行後續工程作業,以利工程早日完工通車,謝謝

249

主題

31

好友

2499

積分

大學生

Rank: 6Rank: 6

文章
688
在線時間
317 小時
76
發表於 2014-8-21 09:08:43 |只看該作者
phantom 發表於 2014-8-16 12:11
祝委員及夫人高票當選。

您好!三鶯線今年底先期工程動工已是既定時程,我們將要求加速進行後續工程作業,以利工程早日完工通車,謝謝
無效樓層,該帖已經被刪除

174

主題

12

好友

3684

積分

碩士班

Rank: 7Rank: 7Rank: 7

文章
892
在線時間
381 小時
78
發表於 2014-8-21 09:25:46 |只看該作者
請問

1. 先期工程動工包括那些細部作業?
2. 先期工程包括那些工程?是否已確定並正式通過?
3. 先期工程部分預訂何時完工?

感謝。

15

主題

0

好友

1922

積分

大學生

Rank: 6Rank: 6

文章
193
在線時間
592 小時
79
發表於 2014-8-26 13:03:33 |只看該作者
黃志雄&洪佳君 發表於 2014-8-15 14:00
您好!已具體行文市府提供相關細節資料,待市府回文後告知,謝謝


10天過去了!請教一下辦公室主任,市府方面有回覆你們委員&議員了嗎?
謝謝
您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文 登入 | 註冊

本論壇是以即時上傳留言的方式運作,一切留言內容只代表發言者個人意見,非本論壇之立場,本論壇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由於本論壇是以「即時留言」運作方式,所以無法完全監察所有留言內容,若您發現有某篇留言可能有問題,請通知本站管理員處理。

Copyright © 2009~2020 iBeta 愛北大. 保留一切權利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