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Beta 愛北大論壇

 找回密碼
 註冊
搜索
查看: 6457|回覆: 12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社區管理] 法務部: 構成背信罪的要件

[複製鏈接]

142

主題

16

好友

2244

積分

大學生

Rank: 6Rank: 6

文章
861
在線時間
293 小時
回到到指定樓層
樓主
發表於 2018-5-23 13:13:43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後
本文章最後由 Dailybread 於 2018-5-23 16:51 編輯 1 t& @* i) Q. M* V# }( J3 v
; c7 ~+ e9 Y, i+ A) H1 R
依據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條第一項的規定,構成背信罪的要件有下列四點:; g) Z1 E2 x! V' x* i- s
- q5 X/ U, O0 v: ^
第一.行為人是替他人處理事務:所謂替他人處理事務,是指行為人受到他人的委託或者委任來處理事務,像店員受老板僱用替他看店、公司僱用職員為公司辦事、當事人委任律師為自己處理事務等等,這些被僱用的店員或職員,受當事人委任的律師,都是為他人處理事務的人。
' E' H$ W/ j2 V- O$ ^+ Y3 N( `  d1 L5 R/ e0 z
第二. 要有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的利益或損害本人的利益的意圖所謂意圖,是指犯罪的行為人在實施犯罪的時候有這種犯罪的目的或期望而言。
1 X) M% `* R6 h; X7 Z; j: P6 {8 j0 J0 S2 `
第三. 要有作出違背任務的行為。也就是說犯罪行為人沒有盡到受人所託,忠人之事的原則,在處理事務的時候,違反誠信為人處理事務的義務,這些違背任務的行為除了積極的行為以外,還包括消極的不作為在內。
1 h+ Q3 k" T6 C% B1 `
4 z! P6 \$ ^6 U& {& @; n4 ]0 \第四. 致生損害於本人的財產或其他利益。
+ f- k0 U: S! a$ q. B
# I- v6 O0 N2 v! p2 C行為合於以上四種要件,便構成背信罪,要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銀元一萬元以下罰金(折合新台幣三萬元)。另外背信罪依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條第二項的規定,也處罰未遂犯,就是已經著手犯罪的實施,本人的財產或利益還未受到實際的損害,這時候就成立未遂犯,可以減輕法定的刑罰到二分之一。: H. U5 u$ F: f

' w3 k5 n$ W9 w. ^$ X. X8 s/ |2 H9 z" t; I
https://www.moj.gov.tw/fp-296-63133-0e69d-001.html

44

主題

2

好友

622

積分

國中生

Rank: 4

文章
237
在線時間
69 小時
沙發
發表於 2018-5-25 11:03:32 |只看該作者
違反誠信為人處理事務的義務,這些違背任務的行為除了積極的行為以外,
) h0 K# |* h3 n6 s/ g還包括消極的不作為在內。

) W0 e! q/ i$ P( E( Q+ k
9 h) O/ u$ w$ h這三句話很關鍵!

142

主題

16

好友

2244

積分

大學生

Rank: 6Rank: 6

文章
861
在線時間
293 小時
3
發表於 2018-5-26 13:06:20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Dailybread 於 2018-5-26 13:07 編輯
  R/ W; P8 x' ^- U7 D# s% S1 \& P8 d2 d* ^& l: v
背信罪的追訴期間為多久?) X' ?- `& ^# T  k2 @  F

) `7 M0 L0 Z; v, @3 J追訴期係指,犯罪發生後,基於法律規定,因一定期間之經過,不提起公訴或自訴,則對於該犯罪行為人不可以開吞偵查程序,亦即檢察官已經不得提起公訴,被害人也不可以提起自訴,犯罪行為人將免於受到追訴處罰之風險。
* ^! l* j! r* Q+ |) [4 D* N: U$ p# R- D1 [9 E2 @8 P
按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條第一項背信罪之法律效果為「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再按刑法第八十條第一項規定「一、犯最重本刑為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三十年。二、犯最重本刑為三年以上十年未滿有期徒刑之罪者,二十年。三、犯最重本刑為一年以上三年未滿有期徒刑之罪者,十年。四、犯最重本刑為一年未滿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罪者,五年。」,故背信罪之追訴權時效為二十年
0 P, a9 T& F8 Q5 Y4 i# R" \. z' t$ ^* Q; u6 y1 @" D5 G' e) s) z
追訴期間應從何時為起算點?依刑法第八十條第二項規定,自犯罪成立之日開始起算,但犯罪行為有連續或是繼續之狀態,就從行為終了之日起算。
) W5 c/ ]: Z$ }$ x' a1 g2 X
! A7 B; T7 ~* K* W0 m) Hhttp://www.rclaw.com.tw/post-239-2882
) A% s; v4 K5 f: P) p+ c
2 c, R# T8 e7 M

68

主題

23

好友

9989

積分

博士班

Rank: 8Rank: 8

文章
2965
在線時間
2891 小時
4
發表於 2018-5-26 14:45:27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yljimmy 於 2018-5-26 14:47 編輯 1 w$ B5 y! q' f- X9 H
Dailybread 發表於 2018-5-26 13:06 4 f5 ?8 I6 }* p( A
背信罪的追訴期間為多久?
; C, ~9 A9 ?( `) k% _
+ Z1 o+ m+ `. {/ i# o" {8 H. |" ~追訴期係指,犯罪發生後,基於法律規定,因一定期間之經過,不提起公訴或自訴, ...

+ V2 ?+ Q8 T) L: B' b3 q5 k
) `( _9 Q: q) T  f, t5 S/ K麵包兄可否明示您的意圖 ?
- N. Q9 u& E& O+ i) u+ d1 {. X; X2 r* {) S# m
比方說, 到底是誰幹了啥人神共憤的事, 但是又不好意思指名道姓說三道四
5 F, m0 W9 m! _$ O7 G$ ^: X只好在這邊貼些警世法律條文, 期待那些渾蛋傢伙自我覺醒之類的2 ]: Y! I$ b4 Y/ {0 t* x6 X

8 J$ h( h; o* o7 d不然, 一直轉貼一些法律常識放在討論區, 似乎低估了大家運用google大神的能力
已有 1 人評分金幣 收起 理由
Dailybread + 1 不必太在意我的法規介紹!

總評分: 金幣 + 1   查看全部評分

基本上我是個 C 咖 所以就不必太在意我的胡說八道了

142

主題

16

好友

2244

積分

大學生

Rank: 6Rank: 6

文章
861
在線時間
293 小時
5
發表於 2018-5-26 15:00:50 |只看該作者
yljimmy 發表於 2018-5-26 14:45
7 ?/ w, g% |: n+ D* y1 G2 V麵包兄可否明示您的意圖 ?7 P* }. E1 Z: W% b0 {& G* w
, e& V. y: Q4 ?/ z
比方說, 到底是誰幹了啥人神共憤的事, 但是又不好意思指名道姓說三道四

+ F1 ?. i' @! @# k, w5 X4 ][公告] 愛北大社群版規 v2.0
3 V5 U1 B5 r: {1 V# `' B; _
  F, @# `% y/ G4 [) T3 v本網站「愛北大社群」所有文章及圖片,均受到法律、網站規定與討論區規定之規範。網友發表文章,不得因不知相關法律或規定而免除責任。「本站」提供網上自由討論之用,所有個人言論並不代表本站立場,應由該發表言論之個人負責,並與本站無關。
, h: y4 e& f3 [" ^0 {  v: y( X. z' ]1 Q9 b5 n

68

主題

23

好友

9989

積分

博士班

Rank: 8Rank: 8

文章
2965
在線時間
2891 小時
6
發表於 2018-5-26 17:23:19 |只看該作者
麵包兄用轉貼來解釋轉貼的保守用心, 我可以理解
) T( G% ?& f( h6 I! i$ M# B4 F
7 k  \, Z% `& n但是, 都是轉貼, 嚴格來說不算「討論」啊8 e, {; H4 y$ W: z
# Q- T" t* P7 e# ~4 \* Q
比較像是幫長官做剪報(不是簡報喔)( _; n$ P3 a3 d
或者, 像是在暗示某些不守規矩的壞蛋可得小心一點了之類的...: ?- V3 ~, S% h9 s; b
普羅大眾看戲的如我, 是比較想看這些有劇情的啊
已有 1 人評分金幣 收起 理由
Dailybread + 1 感謝你加入討論,不想看可以忽略..

總評分: 金幣 + 1   查看全部評分

基本上我是個 C 咖 所以就不必太在意我的胡說八道了

19

主題

0

好友

715

積分

國中生

Rank: 4

文章
351
在線時間
115 小時
7
發表於 2018-5-26 20:24:05 來自手機 |只看該作者
議題討論,本來就是了釐清一些概念,否則討論了老半天,竟不知背信罪為何物,那樣只能流於噴口水,爰此,Dailybread之君,做法並沒有錯!
已有 1 人評分金幣 收起 理由
Dailybread + 3 多數住戶不了解法規,旨在提醒.謝謝.

總評分: 金幣 + 3   查看全部評分

43

主題

5

好友

1267

積分

高中生

Rank: 5Rank: 5

文章
291
在線時間
222 小時
8
發表於 2018-5-27 09:49:11 |只看該作者
拙見: 一定要有實際錢財利益損害才會構成此罪名 , 非文字片面釋之.

142

主題

16

好友

2244

積分

大學生

Rank: 6Rank: 6

文章
861
在線時間
293 小時
9
發表於 2018-5-27 10:00:24 |只看該作者
俠客 發表於 2018-5-27 09:49 : W$ E0 t$ V1 U* D' C" ^
拙見: 一定要有實際錢財利益損害才會構成此罪名 , 非文字片面釋之.
# z* C) c) N. m: y
也處罰未遂犯,就是已經著手犯罪的實施,本人的財產或利益還未受到實際的損害,這時候就成立未遂犯,可以減輕法定的刑罰到二分之一。

44

主題

2

好友

622

積分

國中生

Rank: 4

文章
237
在線時間
69 小時
10
發表於 2018-5-28 11:17:08 |只看該作者
yljimmy 發表於 2018-5-26 17:23 7 J, B1 o9 z: O7 z/ ]
麵包兄用轉貼來解釋轉貼的保守用心, 我可以理解
5 w+ }7 E' _) ~# \$ Z$ Y- ]( Y& ~0 j' _  x
但是, 都是轉貼, 嚴格來說不算「討論」啊
+ `/ n: Q! d  j  _0 U
yljimmy大大是愛北大網的意見領袖,何不聲援一下prince88呢?
: o0 A8 H) |6 F' t
3 L. n8 X, C6 q! r  i0 f: }! thttps://forum.ibeta.tw/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13308
您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文 登入 | 註冊

本論壇是以即時上傳留言的方式運作,一切留言內容只代表發言者個人意見,非本論壇之立場,本論壇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由於本論壇是以「即時留言」運作方式,所以無法完全監察所有留言內容,若您發現有某篇留言可能有問題,請通知本站管理員處理。

Copyright © 2009~2020 iBeta 愛北大. 保留一切權利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