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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管理] 法務部: 構成背信罪的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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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5-23 13:13:43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後
本文章最後由 Dailybread 於 2018-5-23 16:51 編輯
# ?1 V. |" V0 k/ g0 \
  t% \9 p. y4 g+ g5 I8 W( c依據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條第一項的規定,構成背信罪的要件有下列四點:7 F: h2 }9 U* @* T( r8 K4 w

' A. F- c3 y% [! ]第一.行為人是替他人處理事務:所謂替他人處理事務,是指行為人受到他人的委託或者委任來處理事務,像店員受老板僱用替他看店、公司僱用職員為公司辦事、當事人委任律師為自己處理事務等等,這些被僱用的店員或職員,受當事人委任的律師,都是為他人處理事務的人。+ d! {/ {- U# Z5 D! x+ Z4 E
2 k5 H0 c$ x6 W5 I$ m
第二. 要有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的利益或損害本人的利益的意圖所謂意圖,是指犯罪的行為人在實施犯罪的時候有這種犯罪的目的或期望而言。- @% Z1 z. O! S+ C7 D/ c2 x: q5 {

8 W: R+ V, t* K3 f第三. 要有作出違背任務的行為。也就是說犯罪行為人沒有盡到受人所託,忠人之事的原則,在處理事務的時候,違反誠信為人處理事務的義務,這些違背任務的行為除了積極的行為以外,還包括消極的不作為在內。; _$ ?; B$ ]2 }( M7 e1 ~9 ?

( G1 D) X) t+ `  i& s: l第四. 致生損害於本人的財產或其他利益。$ j, f3 V2 D# b# ~0 w$ ?3 N

# p0 ?! m: k- z* r9 V' {  W, p行為合於以上四種要件,便構成背信罪,要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銀元一萬元以下罰金(折合新台幣三萬元)。另外背信罪依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條第二項的規定,也處罰未遂犯,就是已經著手犯罪的實施,本人的財產或利益還未受到實際的損害,這時候就成立未遂犯,可以減輕法定的刑罰到二分之一。
5 a! i( D, u5 x# w: X! t* n
2 e; N* F' }5 j) C. J3 ?; a
- Q7 {) V7 U# f; thttps://www.moj.gov.tw/fp-296-63133-0e69d-0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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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5-25 11:03:32 |只看該作者
違反誠信為人處理事務的義務,這些違背任務的行為除了積極的行為以外,
1 M7 X" r& Z) z4 c: G還包括消極的不作為在內。
% a! ~0 `/ x6 P6 w& b

9 k, T2 i6 D, Z: @, T這三句話很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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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5-26 13:06:20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Dailybread 於 2018-5-26 13:07 編輯
9 a) ]" h4 U! C" v. W8 z  w  `1 L  m
背信罪的追訴期間為多久?
  E3 d! c9 M$ E9 {7 w! h2 _0 K7 X7 D  ^' j" A
追訴期係指,犯罪發生後,基於法律規定,因一定期間之經過,不提起公訴或自訴,則對於該犯罪行為人不可以開吞偵查程序,亦即檢察官已經不得提起公訴,被害人也不可以提起自訴,犯罪行為人將免於受到追訴處罰之風險。
: d/ ^' r, b* [/ S* k* J, Q* X- t3 v
按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條第一項背信罪之法律效果為「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再按刑法第八十條第一項規定「一、犯最重本刑為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三十年。二、犯最重本刑為三年以上十年未滿有期徒刑之罪者,二十年。三、犯最重本刑為一年以上三年未滿有期徒刑之罪者,十年。四、犯最重本刑為一年未滿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罪者,五年。」,故背信罪之追訴權時效為二十年5 I9 t: Z9 e5 C2 a

& G  n) @/ ~  Y1 N$ ^追訴期間應從何時為起算點?依刑法第八十條第二項規定,自犯罪成立之日開始起算,但犯罪行為有連續或是繼續之狀態,就從行為終了之日起算。/ o/ u) O5 Y: ?- Y6 a9 H$ U0 p
% M& ~* ?( C+ }! K
http://www.rclaw.com.tw/post-239-28823 ~  Z& B4 x5 K, S. F
% B9 V. q. P"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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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5-26 14:45:27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yljimmy 於 2018-5-26 14:47 編輯
; `  s7 o' T7 o
Dailybread 發表於 2018-5-26 13:06
  Y: R/ R. j- e9 F' T" N背信罪的追訴期間為多久?) S- @" J5 J6 @$ z0 ^. n

. ?/ \8 @- w, Z, g追訴期係指,犯罪發生後,基於法律規定,因一定期間之經過,不提起公訴或自訴, ...

, M; j! }/ e( {" \. B
2 r7 M/ m, j# c( p麵包兄可否明示您的意圖 ?& Y# K7 C, m6 T  C9 K7 W/ ?
/ z% F4 U8 `6 b
比方說, 到底是誰幹了啥人神共憤的事, 但是又不好意思指名道姓說三道四
7 K/ i! B7 A3 i$ Q$ }只好在這邊貼些警世法律條文, 期待那些渾蛋傢伙自我覺醒之類的
9 W0 A9 T. v3 M. a% x- V! A/ q4 w
7 B+ y: J6 t, x$ B5 H' X6 f  S不然, 一直轉貼一些法律常識放在討論區, 似乎低估了大家運用google大神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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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5-26 15:00:50 |只看該作者
yljimmy 發表於 2018-5-26 14:45 8 y6 x0 m# U3 Y7 S
麵包兄可否明示您的意圖 ?
. p& E' v9 ~1 O+ Q- F0 ^( i& T% G2 r
比方說, 到底是誰幹了啥人神共憤的事, 但是又不好意思指名道姓說三道四

# h* u& h2 s  v: Z5 P$ U# p6 D, e, H[公告] 愛北大社群版規 v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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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5-26 17:23:19 |只看該作者
麵包兄用轉貼來解釋轉貼的保守用心, 我可以理解
& {) r0 |9 d1 H. n4 g6 q
* i7 ^  U$ n8 F# a但是, 都是轉貼, 嚴格來說不算「討論」啊
6 N) z) h  s; Y0 _* b" @. P5 X
5 q$ f6 k# o# u比較像是幫長官做剪報(不是簡報喔). g6 N6 H5 f' m2 L
或者, 像是在暗示某些不守規矩的壞蛋可得小心一點了之類的...
! T. p8 Z0 R$ x( @  p! R; F' L3 y6 A普羅大眾看戲的如我, 是比較想看這些有劇情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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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ilybread + 1 感謝你加入討論,不想看可以忽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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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5-26 20:24:05 來自手機 |只看該作者
議題討論,本來就是了釐清一些概念,否則討論了老半天,竟不知背信罪為何物,那樣只能流於噴口水,爰此,Dailybread之君,做法並沒有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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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ilybread + 3 多數住戶不了解法規,旨在提醒.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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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5-27 09:49:11 |只看該作者
拙見: 一定要有實際錢財利益損害才會構成此罪名 , 非文字片面釋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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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5-27 10:00:24 |只看該作者
俠客 發表於 2018-5-27 09:49 3 O& ~& Z) X2 K' \& r) w
拙見: 一定要有實際錢財利益損害才會構成此罪名 , 非文字片面釋之.

5 x; x7 ]1 U8 @9 H$ ]& Z: u也處罰未遂犯,就是已經著手犯罪的實施,本人的財產或利益還未受到實際的損害,這時候就成立未遂犯,可以減輕法定的刑罰到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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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5-28 11:17:08 |只看該作者
yljimmy 發表於 2018-5-26 17:23
. m0 E9 V; y. D麵包兄用轉貼來解釋轉貼的保守用心, 我可以理解5 P2 `0 x! w: y( v. l2 D% I
4 j9 d; {- h* B* E' a' E7 X
但是, 都是轉貼, 嚴格來說不算「討論」啊
. F7 ?% [7 v( O; C* u4 T
yljimmy大大是愛北大網的意見領袖,何不聲援一下prince88呢?. ?! ^$ V, Q3 m) E
$ H  H4 K/ x2 M0 q. D* w' H
https://forum.ibeta.tw/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13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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