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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管理] 社區強收帶看費 害住戶賣屋滯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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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25 12:34:28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後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 ... /20150125/36349660/+ ^9 J( ^& {: ]  w, t$ \8 A0 f

) b8 y+ U# X8 H4 |9 U( z, S0 ^- x近年房市交易熱絡,許多社區開始向房仲收帶看費,每次100~1000元不等,部分社區為規避營業稅,便以清潔費名目收取,引發糾紛。 , q+ K  b4 m. }4 l
日前桃園房仲陳先生向《蘋果》投訴,去年12月接下桃園市「演說家」社區委售物件,與同事欲至屋內拍照時,遭社區管委會強制收取100元帶看費,收據卻寫「臨時停車費」。 3 M0 a$ `2 F3 _
陳先生說,後來不想被收費,改由側門進入社區,卻發現側門貼著「房仲帶看屋走側門罰1千元」的告示,「景氣已經夠差,還要摸摸鼻子被收帶看費,令人生氣!」 2 K% ^, K) z9 o" s

5 I, s6 @4 Q2 h2 c) Q+ J( J1 U: S8 P* n
社區開立的收據,上頭寫「臨時停車費」(紅框處)。投訴人提供
7 R. N4 }' |" X7 a8 R# Z辯稱電梯保養費
- w7 W) T' W3 _' I# G. q. y- v委任房仲售屋的蕭姓屋主無奈表示,社區管委會收取帶看費,導致仲介不想帶買方來看屋,「房子1年來都賣不出去,已經換了12家房仲。」6 u0 j! P( N# B- k/ @7 h
「演說家」社區管委會總幹事陳先生回應,2年前住戶反映房仲帶人看屋導致電費增加,才開始收取「電梯保養費與清潔費」,非收取帶看費。# H8 t' L3 S& W- ~1 g1 w/ w0 h
總幹事陳先生強調,「平常若是1~2人不會特別收費,除非是超過10人或有不禮貌行為,才會收費;若超過5人,每坐1台電梯上去,就多收100元,不過如果住戶有異議的話,會再檢討此收費規定。」 ' X! F' g$ y2 C) W- p6 X( D2 _

" a/ l. |0 J* |- e1 a2 H# @' b$ M若涉逃稅可檢舉
$ N8 ]- g# s1 b5 M+ E4 W" N9 j& f: G桃園市政府地政局表示,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規定,仲介業是指從事不動產買賣、租賃或代理業務,若社區對外向房仲收費,涉及仲介或看屋行為,查證屬實,將處10~30萬元罰鍰。) [: Y9 t( y; s
國稅局表示,社區管委會向房仲業者收取帶看房屋費,屬「銷售勞務」代價,應辦理營業登記並繳納營業稅及營所稅,若未依法辦理營業登記,恐涉及逃漏稅,建議民眾舉發。
" f# b- `+ B2 f' L! ?地政局指,舉報帶看費糾紛很多,但內政部營建署2008年已說明,社區管理員向房仲收取帶看費用屬於「私權」,如有爭議,可循司法途徑解決。 7 i" E9 `7 {5 ]
4 I  {6 q& P+ J6 n" W2 `
針對房仲不合理4 b* T. e2 f/ E6 S2 x! u
吉家網董事長李同榮分析,無論是用何種名目,管委會針對房仲收費皆不合理,「政府主管機關應有更進一步的明確法令規定與懲罰,避免管委會妄自收費,或和房仲私下勾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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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25 12:37:07 |只看該作者
    這條我比較擔心的是管理人員 收了錢卻沒進社區口袋 該如何呢?" r6 M2 n8 d( C- T7 o

3 P, @) X$ p3 v0 J( h0 {    另外 這收據誰印 章蓋誰的 ,出了事誰負責?, _  t. @3 w% }8 O
! ]4 A" d1 R( V8 }* f
    科目不符事實 就算入了帳 也有方法出帳
; K% R( ]$ I' @, Y# P$ B$ t. \8 z' J. ]+ S3 O. U4 Z
    那錢會去那裏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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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25 16:59:44 |只看該作者
社區大樓的每年的結鄰都上千萬的一堆,還那麼小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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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25 18:44:40 |只看該作者
如果售屋住戶有繳交管理費的話,仲介帶看能否酌收少許費用(如20元)即可,終究所增加的電費,也不會多到每次要收100元以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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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25 19:36:15 |只看該作者
我覺得這個真的很誇張,我還沒買屋前看很多社區
% p3 _0 a- e0 d( P( u帶看我房子的仲介說:有一天100 一次100 一間100 還有一次300(聽到超誇張!!)% r( ?4 F0 B: N' M9 b4 B
問仲介公司會負責這費用嗎?回應我說都是自行吸收公司不負責
& m1 B0 t3 s/ _* D我感覺北大看房子就像散步,不用開車,若是每個社區都這樣比較看房子真的覺得這樣收費真的誇張!- G- y: c. C7 W- ~: s6 \5 m
要就辦理營業登記讓人無話可說,不然這樣收取費用我覺得不公平2 Y8 |& X! a! u; \. O

6 ], k3 K8 [5 D9 Z& k# f4 K8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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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25 23:55:23 |只看該作者
子子 發表於 2015-1-25 19:36
8 \6 A/ L) K, b! y$ P我覺得這個真的很誇張,我還沒買屋前看很多社區
2 i1 n4 ~0 R5 O5 L0 m7 D- @帶看我房子的仲介說:有一天100 一次100 一間100 還有一次300 ...
1 h, X$ Q6 e0 P0 x) v
     其實是已觸法了$ S# t9 D# i+ h- T/ e

1 K2 X; j4 S1 o. f6 L     因為管委會並沒未辦理營業登記 不是公司行號
( ?- L0 ~$ M. I" h& k2 E
) R, @; \# l* T/ P9 X     收費是不合理 就算用清潔費也是一樣的道理
( S4 T9 T/ T$ D' Q: I* m, B3 e: `4 [9 }4 d$ K
     會計科目裏 多出來的錢 要怎麼計算, y: o& Z: y  w: B) e" o4 G- K

" e# M9 H% l" f6 z     管委會本業 只有管理費 及雜項支出4 H+ ~: }# F" }; E: I5 o% S

- D. |2 \5 @8 P+ e- {9 T2 p3 W4 b- ^     而這筆費用 根本無法列作社區收入* w# ?) B! I7 F, L/ c* x: n

, F! i3 r7 ^+ V; T7 U7 T! b     目前北大各社區幾乎都有這些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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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25 23:58:47 |只看該作者
像這種事政府或立法機關應該出面解決,不要譲大家無所適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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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cleu 發表於 2015-1-25 23:58 7 d9 g( U' v! d- `/ o  c
像這種事政府或立法機關應該出面解決,不要譲大家無所適從.

# y8 @) b: J5 x( X9 B5 a    也因此目前所知已有些不動產同業公會2 C1 I7 b7 J3 i0 K
$ X& q) b7 P; U7 L) p8 z# j" ?
    在開始收集證據檢舉社區違法營利& T0 L2 r" A9 s

5 m. ]  C" P* y7 M1 A8 ?3 T    這對 買方雙方都不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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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26 08:22:54 |只看該作者
每次帶看都要收費,恐怕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8 g0 Y$ ?1 x( I7 M6 h我覺得若真要收,應該是向屋主收額外管理清潔費,每月收個300~500應該就夠了。$ U! a$ b  f7 u: A/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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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26 08:27:53 |只看該作者
依社區進出管理辦理即可,其實這也是對住戶及未來住戶的一種服務8 n4 ~3 H' k, U

( v( c% S9 x7 ^5 `% G+ L$ V+ b我個人覺得收錢是不太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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