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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管理] 社區強收帶看費 害住戶賣屋滯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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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25 12:34:28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後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 ... /20150125/36349660/7 y# b. f' w3 F, e

# A* }' C) W2 I  F7 z) ~近年房市交易熱絡,許多社區開始向房仲收帶看費,每次100~1000元不等,部分社區為規避營業稅,便以清潔費名目收取,引發糾紛。 0 o  F( K8 h0 N/ m' P$ a9 ^3 `( g+ C
日前桃園房仲陳先生向《蘋果》投訴,去年12月接下桃園市「演說家」社區委售物件,與同事欲至屋內拍照時,遭社區管委會強制收取100元帶看費,收據卻寫「臨時停車費」。
8 Q  A! c9 ]  O. A* Y陳先生說,後來不想被收費,改由側門進入社區,卻發現側門貼著「房仲帶看屋走側門罰1千元」的告示,「景氣已經夠差,還要摸摸鼻子被收帶看費,令人生氣!」
& Q9 w6 b+ |. Q2 c  j
- S2 S6 a, C  x' Z. x8 Z, J, y: |( b& R( ~- r
社區開立的收據,上頭寫「臨時停車費」(紅框處)。投訴人提供
0 r1 k( P! H- V, j$ N$ m辯稱電梯保養費
& H/ Y6 G. [( h0 O9 M7 ~7 h/ O! m委任房仲售屋的蕭姓屋主無奈表示,社區管委會收取帶看費,導致仲介不想帶買方來看屋,「房子1年來都賣不出去,已經換了12家房仲。」
; q0 s6 t) r, G- z. t1 b( ]「演說家」社區管委會總幹事陳先生回應,2年前住戶反映房仲帶人看屋導致電費增加,才開始收取「電梯保養費與清潔費」,非收取帶看費。8 t2 i1 [. w; _' O& \7 H* I1 U
總幹事陳先生強調,「平常若是1~2人不會特別收費,除非是超過10人或有不禮貌行為,才會收費;若超過5人,每坐1台電梯上去,就多收100元,不過如果住戶有異議的話,會再檢討此收費規定。」 " y4 W! V& p4 ?. W  \
' O$ ]6 r% P0 p: z
若涉逃稅可檢舉
/ [/ c: L1 N  }9 J桃園市政府地政局表示,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規定,仲介業是指從事不動產買賣、租賃或代理業務,若社區對外向房仲收費,涉及仲介或看屋行為,查證屬實,將處10~30萬元罰鍰。  R- _  k6 ?3 i6 p4 R3 z
國稅局表示,社區管委會向房仲業者收取帶看房屋費,屬「銷售勞務」代價,應辦理營業登記並繳納營業稅及營所稅,若未依法辦理營業登記,恐涉及逃漏稅,建議民眾舉發。/ r: f" i' |- C/ {: s
地政局指,舉報帶看費糾紛很多,但內政部營建署2008年已說明,社區管理員向房仲收取帶看費用屬於「私權」,如有爭議,可循司法途徑解決。 8 z7 N. T% c7 v; b
: x) t9 S' f4 l5 \0 h
針對房仲不合理
  T3 b7 p/ \& n6 H8 g& e5 ~吉家網董事長李同榮分析,無論是用何種名目,管委會針對房仲收費皆不合理,「政府主管機關應有更進一步的明確法令規定與懲罰,避免管委會妄自收費,或和房仲私下勾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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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25 12:37:07 |只看該作者
    這條我比較擔心的是管理人員 收了錢卻沒進社區口袋 該如何呢?& q* a. d4 x1 g9 Z2 ^) w

! Y1 L6 a& f1 x& L! F3 o( w1 ^$ J    另外 這收據誰印 章蓋誰的 ,出了事誰負責?
; O1 N5 q2 t: g; T/ W; S! q  ^
' y8 L- r' v+ I    科目不符事實 就算入了帳 也有方法出帳
- d7 j' Z4 U9 u8 C
$ e# |7 C6 K; i  S/ m2 v    那錢會去那裏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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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25 16:59:44 |只看該作者
社區大樓的每年的結鄰都上千萬的一堆,還那麼小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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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25 18:44:40 |只看該作者
如果售屋住戶有繳交管理費的話,仲介帶看能否酌收少許費用(如20元)即可,終究所增加的電費,也不會多到每次要收100元以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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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25 19:36:15 |只看該作者
我覺得這個真的很誇張,我還沒買屋前看很多社區
; L1 \% p/ X. p3 K9 S- X帶看我房子的仲介說:有一天100 一次100 一間100 還有一次300(聽到超誇張!!)5 Z+ a* t  u; @3 T
問仲介公司會負責這費用嗎?回應我說都是自行吸收公司不負責
! B  ~+ R$ V- ^我感覺北大看房子就像散步,不用開車,若是每個社區都這樣比較看房子真的覺得這樣收費真的誇張!
  ?! r9 a; Y0 v; X  v! b0 W" T1 Z# c要就辦理營業登記讓人無話可說,不然這樣收取費用我覺得不公平% o. d/ x( l7 ]% a1 h# E
" n6 o8 }1 u' I) D-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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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25 23:55:23 |只看該作者
子子 發表於 2015-1-25 19:36
0 a/ z  M) j8 \, ?( ?4 E我覺得這個真的很誇張,我還沒買屋前看很多社區- `2 R8 G! c: A: @9 P
帶看我房子的仲介說:有一天100 一次100 一間100 還有一次300 ...
( M; Q- V2 l& A3 H
     其實是已觸法了
* v1 z9 i3 K* g" ~
, H7 m* H5 t& [3 U/ e7 |' I9 z     因為管委會並沒未辦理營業登記 不是公司行號
% b1 n4 l5 D( ~$ A8 V0 U- N" v/ n8 W" X9 G1 r5 G' T
     收費是不合理 就算用清潔費也是一樣的道理
' x6 M+ T: j+ o; O+ V
5 Z/ a* ^8 O- g$ h  O4 ~8 ?; i     會計科目裏 多出來的錢 要怎麼計算$ d6 [/ E9 h, t, b5 o& W

$ e4 l8 D. Z, d9 j. X" J     管委會本業 只有管理費 及雜項支出# s* a) w0 i- x

3 l, |6 g9 s. R! D4 R. P     而這筆費用 根本無法列作社區收入
* b2 D+ L1 \# ~  y2 I0 j9 `* h8 i$ ]/ D( i  M8 O9 K) M
     目前北大各社區幾乎都有這些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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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25 23:58:47 |只看該作者
像這種事政府或立法機關應該出面解決,不要譲大家無所適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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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26 00:32:18 |只看該作者
ycleu 發表於 2015-1-25 23:58
  r& j5 v% N5 c2 V像這種事政府或立法機關應該出面解決,不要譲大家無所適從.
/ p! `( X1 a" u+ p. x& q
    也因此目前所知已有些不動產同業公會
2 O5 ~7 `. |9 R1 \& q2 A) g- `$ k0 d; C+ y3 m3 {& A
    在開始收集證據檢舉社區違法營利1 F# Z) F" m! C8 D6 Y& f7 U6 ~+ R

- N0 ^1 }0 ]2 T8 |2 v/ B: E, u    這對 買方雙方都不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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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26 08:22:54 |只看該作者
每次帶看都要收費,恐怕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J3 `: N  k! J& W: W7 L! x
我覺得若真要收,應該是向屋主收額外管理清潔費,每月收個300~500應該就夠了。
; G$ ]. d% [0 ].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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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26 08:27:53 |只看該作者
依社區進出管理辦理即可,其實這也是對住戶及未來住戶的一種服務3 f6 F6 \4 D+ I: a

/ s" d* ~" t& L0 s  T我個人覺得收錢是不太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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