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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管理] 社區強收帶看費 害住戶賣屋滯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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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25 12:34:28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後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 ... /20150125/36349660/
' f4 s9 c* P/ j; x$ X: x  g7 b, ]
. s% f: r/ Z0 B7 E2 S' J近年房市交易熱絡,許多社區開始向房仲收帶看費,每次100~1000元不等,部分社區為規避營業稅,便以清潔費名目收取,引發糾紛。
) C5 T( M2 z2 L7 n2 s日前桃園房仲陳先生向《蘋果》投訴,去年12月接下桃園市「演說家」社區委售物件,與同事欲至屋內拍照時,遭社區管委會強制收取100元帶看費,收據卻寫「臨時停車費」。
5 U8 y9 [4 f/ G) b2 [陳先生說,後來不想被收費,改由側門進入社區,卻發現側門貼著「房仲帶看屋走側門罰1千元」的告示,「景氣已經夠差,還要摸摸鼻子被收帶看費,令人生氣!」 & G; t2 D! i% p% L7 Z
( r& p- v' w& `" w" f

2 h% q, Y1 j5 }) M( Z9 z0 h0 R0 ?社區開立的收據,上頭寫「臨時停車費」(紅框處)。投訴人提供
" w! c1 h1 V" S: U! w7 i# q: B辯稱電梯保養費
% f9 x  \5 l8 y9 {委任房仲售屋的蕭姓屋主無奈表示,社區管委會收取帶看費,導致仲介不想帶買方來看屋,「房子1年來都賣不出去,已經換了12家房仲。」; r) k% _6 v" \: P
「演說家」社區管委會總幹事陳先生回應,2年前住戶反映房仲帶人看屋導致電費增加,才開始收取「電梯保養費與清潔費」,非收取帶看費。
  n* r, i) }, M8 d* D總幹事陳先生強調,「平常若是1~2人不會特別收費,除非是超過10人或有不禮貌行為,才會收費;若超過5人,每坐1台電梯上去,就多收100元,不過如果住戶有異議的話,會再檢討此收費規定。」
9 R: s6 M/ j5 x5 n+ k0 U6 Q
( `7 ~7 t( ]! b0 t- Y7 Z若涉逃稅可檢舉
7 u; F6 H3 b0 K3 `桃園市政府地政局表示,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規定,仲介業是指從事不動產買賣、租賃或代理業務,若社區對外向房仲收費,涉及仲介或看屋行為,查證屬實,將處10~30萬元罰鍰。
5 Y" Y8 p. _, r: [# [- s國稅局表示,社區管委會向房仲業者收取帶看房屋費,屬「銷售勞務」代價,應辦理營業登記並繳納營業稅及營所稅,若未依法辦理營業登記,恐涉及逃漏稅,建議民眾舉發。2 N! h7 @+ \# k' [4 }
地政局指,舉報帶看費糾紛很多,但內政部營建署2008年已說明,社區管理員向房仲收取帶看費用屬於「私權」,如有爭議,可循司法途徑解決。 ( m3 m$ ~4 e2 T8 k+ g7 f
2 c7 ?( F' E4 Q8 |
針對房仲不合理
- [  T7 B. g& ^( V8 w) \( _吉家網董事長李同榮分析,無論是用何種名目,管委會針對房仲收費皆不合理,「政府主管機關應有更進一步的明確法令規定與懲罰,避免管委會妄自收費,或和房仲私下勾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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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25 12:37:07 |只看該作者
    這條我比較擔心的是管理人員 收了錢卻沒進社區口袋 該如何呢?
/ M& q; L6 j+ ?3 j
' y% G9 r' w1 l% H$ H* D    另外 這收據誰印 章蓋誰的 ,出了事誰負責?0 A# n( i' a/ D
4 `  H: w$ J, B5 H- g2 M6 }
    科目不符事實 就算入了帳 也有方法出帳
% U2 T3 W) n) j7 e; N- a, D* g0 a+ d( l- B0 E" g: C
    那錢會去那裏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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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25 16:59:44 |只看該作者
社區大樓的每年的結鄰都上千萬的一堆,還那麼小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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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25 18:44:40 |只看該作者
如果售屋住戶有繳交管理費的話,仲介帶看能否酌收少許費用(如20元)即可,終究所增加的電費,也不會多到每次要收100元以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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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25 19:36:15 |只看該作者
我覺得這個真的很誇張,我還沒買屋前看很多社區
! a9 t0 @, j( p4 X/ u- \( o" G6 y* z帶看我房子的仲介說:有一天100 一次100 一間100 還有一次300(聽到超誇張!!)! g9 z5 W0 y$ N  J" i8 L) p" I
問仲介公司會負責這費用嗎?回應我說都是自行吸收公司不負責+ B* u" X7 [, ]* L+ b4 }
我感覺北大看房子就像散步,不用開車,若是每個社區都這樣比較看房子真的覺得這樣收費真的誇張!! v+ O5 `4 X7 ]9 A
要就辦理營業登記讓人無話可說,不然這樣收取費用我覺得不公平
) n( v: D9 C4 \$ t( I' q
2 f7 o9 N9 P2 Z, S. @! J( i6 w8 N' m(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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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25 23:55:23 |只看該作者
子子 發表於 2015-1-25 19:36 : d5 R$ s$ i0 c0 K2 @# g( v& |# h
我覺得這個真的很誇張,我還沒買屋前看很多社區. G0 C* D, W" O
帶看我房子的仲介說:有一天100 一次100 一間100 還有一次300 ...

6 G# U+ p1 X! Z# X* n     其實是已觸法了
( g  J/ {4 T5 I4 c* y# B6 m
+ ]: A3 U9 y$ }9 ~% H     因為管委會並沒未辦理營業登記 不是公司行號
4 F' K, W  U  W% u4 h9 g$ T
: K1 n- E& p" s8 u) v- I     收費是不合理 就算用清潔費也是一樣的道理
! d0 l4 D$ Z0 V5 C2 k. B  `$ z' Y  N; h$ T4 Y8 }9 E3 P
     會計科目裏 多出來的錢 要怎麼計算
3 B4 y& d: c( |: r; J) e; i* G8 K& y$ G
     管委會本業 只有管理費 及雜項支出3 p6 y  I% |8 q% P) T6 G' G

1 q2 t+ O7 ?" O) K  a     而這筆費用 根本無法列作社區收入
* @+ c. Q. s( I9 T  ^; K! g* H+ ~* V
     目前北大各社區幾乎都有這些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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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25 23:58:47 |只看該作者
像這種事政府或立法機關應該出面解決,不要譲大家無所適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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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26 00:32:18 |只看該作者
ycleu 發表於 2015-1-25 23:58
( ~6 r# D- r* V$ s2 p像這種事政府或立法機關應該出面解決,不要譲大家無所適從.
* e" h1 B* z3 F
    也因此目前所知已有些不動產同業公會! C2 k+ ^( i' _. M+ l

* o# P4 e: i4 K    在開始收集證據檢舉社區違法營利. x# c6 U. l( y6 f* l. I/ k! @. |2 A
3 u" i2 l4 ?; k) V7 J5 w
    這對 買方雙方都不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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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26 08:22:54 |只看該作者
每次帶看都要收費,恐怕是醉翁之意不在酒。7 U" X# O1 u7 t, y7 L# W# [
我覺得若真要收,應該是向屋主收額外管理清潔費,每月收個300~500應該就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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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26 08:27:53 |只看該作者
依社區進出管理辦理即可,其實這也是對住戶及未來住戶的一種服務
$ |) X  T; P6 h
( q8 X# |: S+ L7 {我個人覺得收錢是不太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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