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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管理] 社區強收帶看費 害住戶賣屋滯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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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25 12:34:28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後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 ... /20150125/36349660/: j$ q* U7 X- `, |" G. T! G
5 P2 M; F" A8 f$ c  D8 n* {* A4 ]' @
近年房市交易熱絡,許多社區開始向房仲收帶看費,每次100~1000元不等,部分社區為規避營業稅,便以清潔費名目收取,引發糾紛。 + v0 ]$ h4 W4 Y' h% @4 P
日前桃園房仲陳先生向《蘋果》投訴,去年12月接下桃園市「演說家」社區委售物件,與同事欲至屋內拍照時,遭社區管委會強制收取100元帶看費,收據卻寫「臨時停車費」。 5 k  \9 W3 y& A
陳先生說,後來不想被收費,改由側門進入社區,卻發現側門貼著「房仲帶看屋走側門罰1千元」的告示,「景氣已經夠差,還要摸摸鼻子被收帶看費,令人生氣!」
& B& g! y0 ~2 T7 P3 T$ V9 ~1 d! @& N# a6 r8 X! b

. X* d& S+ d/ b5 m4 S/ ^社區開立的收據,上頭寫「臨時停車費」(紅框處)。投訴人提供/ y3 c$ R' e1 {1 D
辯稱電梯保養費
1 p" v$ @" r" F委任房仲售屋的蕭姓屋主無奈表示,社區管委會收取帶看費,導致仲介不想帶買方來看屋,「房子1年來都賣不出去,已經換了12家房仲。」
0 J. }- X0 I- ^& r8 m' Q「演說家」社區管委會總幹事陳先生回應,2年前住戶反映房仲帶人看屋導致電費增加,才開始收取「電梯保養費與清潔費」,非收取帶看費。6 S3 a3 B; M3 k% f' `; N- e- R* j" I
總幹事陳先生強調,「平常若是1~2人不會特別收費,除非是超過10人或有不禮貌行為,才會收費;若超過5人,每坐1台電梯上去,就多收100元,不過如果住戶有異議的話,會再檢討此收費規定。」 4 O- Y* c6 U# d

* S/ h  D7 t6 B+ i若涉逃稅可檢舉$ g* v$ J9 d8 f* i
桃園市政府地政局表示,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規定,仲介業是指從事不動產買賣、租賃或代理業務,若社區對外向房仲收費,涉及仲介或看屋行為,查證屬實,將處10~30萬元罰鍰。
9 |" S* p  M& x: E. T& u9 {" s國稅局表示,社區管委會向房仲業者收取帶看房屋費,屬「銷售勞務」代價,應辦理營業登記並繳納營業稅及營所稅,若未依法辦理營業登記,恐涉及逃漏稅,建議民眾舉發。
: w- v) N; J8 @$ M9 O- S地政局指,舉報帶看費糾紛很多,但內政部營建署2008年已說明,社區管理員向房仲收取帶看費用屬於「私權」,如有爭議,可循司法途徑解決。
0 g5 ]9 ?2 I$ Z1 H2 L0 D" k! `1 g6 B* v8 c$ B$ n: V( \
針對房仲不合理. Y0 e8 @4 Q; B: V% T
吉家網董事長李同榮分析,無論是用何種名目,管委會針對房仲收費皆不合理,「政府主管機關應有更進一步的明確法令規定與懲罰,避免管委會妄自收費,或和房仲私下勾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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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25 12:37:07 |只看該作者
    這條我比較擔心的是管理人員 收了錢卻沒進社區口袋 該如何呢?3 Q( T1 ?3 w. P/ X5 m
7 _$ E4 P( ^: y( f7 F
    另外 這收據誰印 章蓋誰的 ,出了事誰負責?; M: C+ N. D- o3 h

8 _2 d/ O, q7 W0 V6 h. Z- x    科目不符事實 就算入了帳 也有方法出帳/ A! k5 U# O8 ?4 Z! O) [$ O

: N: @/ Z" Z; ]    那錢會去那裏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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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25 16:59:44 |只看該作者
社區大樓的每年的結鄰都上千萬的一堆,還那麼小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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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25 18:44:40 |只看該作者
如果售屋住戶有繳交管理費的話,仲介帶看能否酌收少許費用(如20元)即可,終究所增加的電費,也不會多到每次要收100元以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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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25 19:36:15 |只看該作者
我覺得這個真的很誇張,我還沒買屋前看很多社區
  Q. g/ i# V# A+ S帶看我房子的仲介說:有一天100 一次100 一間100 還有一次300(聽到超誇張!!)4 P% S' s! f3 t3 z
問仲介公司會負責這費用嗎?回應我說都是自行吸收公司不負責
+ X3 s1 Y1 [# Z- |' g4 R/ g( g我感覺北大看房子就像散步,不用開車,若是每個社區都這樣比較看房子真的覺得這樣收費真的誇張!
7 v: Y4 o# I& @" Y  D; A3 g要就辦理營業登記讓人無話可說,不然這樣收取費用我覺得不公平
4 N: I" ?, {4 E( D) E
# k1 P3 N* T8 N4 y) `5 u%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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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25 23:55:23 |只看該作者
子子 發表於 2015-1-25 19:36   N( ]& s% f: r" V
我覺得這個真的很誇張,我還沒買屋前看很多社區' a# d5 m* M% L4 _; h8 |! B- S( e: T
帶看我房子的仲介說:有一天100 一次100 一間100 還有一次300 ...

" s! D* |# G" b7 D     其實是已觸法了, [/ I. l; H7 O9 F  C# K
, `' n2 a- C: P# F$ h% p: K
     因為管委會並沒未辦理營業登記 不是公司行號4 v8 |; ~8 \! A, Q% j) D! v

4 z; ]6 ^' p9 I% w     收費是不合理 就算用清潔費也是一樣的道理0 }/ C1 ^+ Z& p0 D7 z  F, ]

2 j; L5 q1 V- z( N; ?" R$ T     會計科目裏 多出來的錢 要怎麼計算) `7 @" w1 r( Q/ o) A& D& S

' ~3 [. q2 I6 L/ ^3 M     管委會本業 只有管理費 及雜項支出
9 ]5 a! b+ V6 _8 f4 W+ _! {6 @
7 a& z& v9 o4 i1 u2 T     而這筆費用 根本無法列作社區收入- I. P/ c/ u: Z8 R2 w8 r4 b& z" s

/ g- s2 P7 u! r$ Z" H( i& f     目前北大各社區幾乎都有這些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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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25 23:58:47 |只看該作者
像這種事政府或立法機關應該出面解決,不要譲大家無所適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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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cleu 發表於 2015-1-25 23:58 ' x; _/ Q& Q6 ?/ W
像這種事政府或立法機關應該出面解決,不要譲大家無所適從.

1 N/ X2 C  F' n5 v1 c, M    也因此目前所知已有些不動產同業公會1 n9 ~1 J6 |. v$ W1 N9 x# U2 |
* m* o8 [) p1 L
    在開始收集證據檢舉社區違法營利
# R! U& S$ k: O. @/ l, i$ H+ P9 |$ N/ j- v0 Z( K' {( N' \6 G
    這對 買方雙方都不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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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26 08:22:54 |只看該作者
每次帶看都要收費,恐怕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 M, ?; S3 Z( V8 b7 O我覺得若真要收,應該是向屋主收額外管理清潔費,每月收個300~500應該就夠了。- ~6 X6 ^* N- ~-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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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26 08:27:53 |只看該作者
依社區進出管理辦理即可,其實這也是對住戶及未來住戶的一種服務
' Z5 X7 a2 O6 u3 }! n: a9 ~
: }% a5 U! M1 l+ a) G4 R我個人覺得收錢是不太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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