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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二拖吊場] 三峽拖吊場將成「肇事車」「贓車」堆集場,請大家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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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5-27 12:49:58 |顯示全部樓層 |新文章置後
本帖最後由 寧靜海 於 2013-5-27 19:21 編輯

  前幾天有一則新聞,大家可能沒注意,但其結果對北大特區有重大影響,對周邊社區的居民影響更大。

  新聞內容是說為了因應違規停車拖吊業務明年回歸交通局管轄,新北市警察局年底前將裁撤數個公立拖吊場,並將現有拖吊場做整併,其中土城、樹林兩處拖吊場都會裁撤,併入三峽拖吊場

  另一個重點是未來公立拖吊場只負責妨礙救災、贓車、酒駕等肇事車輛的拖吊業務,也就是說作為公立拖吊場的三峽拖吊場,未來除了只拖吊前述車輛外,本身將成為這些肇事車與贓車的堆集場。


  這有什麼影響呢?

  首先是「景觀的破壞」。

  位在學成路(摩斯漢堡斜對面,紫京城社區後方,麗寶世紀館社區旁)的三峽拖吊場,原本已經堆放許多廢棄車輛,若未來再增加堆放樹林、土城等區的廢棄車、贓車或肇事車,恐怕情況將更加惡化;而且肇事車輛多半不是車體完整的車子,堆疊排放在拖吊場,肯定不會是美好的景色,對環境景觀將帶來衝擊。

  
  另外我也擔憂這些堆疊的肇事車、贓車也可能成為「治安的死角」,當這些車輛一多,是否會吸引遊民或犯罪份子躲匿其中,值得考量。


  最後,當然也是最可惜的,就是「無法充分運用」這塊公有設施預定地。畢竟北大特區的人口仍然持續增加,對於公共設施的需求將越來越高,與其將那塊地作為肇事車堆集場,為何不能做更有效益的使用呢?難道市府無法找到其他更適合堆放肇事車,更不會影響居民或環境景觀的地方嗎?亦或其他現有的拖吊場,找不到比北大特區更適合的場所嗎?


  目前這項政策看起來方向大致成形了,但似乎北大特區多數居民都不曉得這件事情,尤其是拖吊場附近社區的居民,似乎也都不了解這項政策未來可能的影響與衝擊,因此特別提出來跟大家討論。

  以下附上該篇新聞:


新北市數拖吊場遭砍 明年起領車跑更遠
http://udn.com/NEWS/DOMESTIC/DOM2/7913405.shtml
【聯合報╱記者何祥裕/板橋報導】
        
2013.05.22 04:06 am


為因應違停拖吊業務明年起回歸交通局,新北市警局規畫年底前裁撤多個公立拖吊場,整個新北市違停拖吊由6家民營業者執行;但部分公家拖吊場裁撤後,民眾擔心未來領車會更麻煩。

據查,目前新北市有15個公立拖吊場、6個民間拖吊場,明年拖吊業務回歸交通局後,公立拖吊場的板橋場將併海山場、永和併中和、土城併三峽、樹林併三峽;未來公立拖吊場只負責妨害救災、涉及贓車、酒駕等刑案車輛的拖吊,民間拖吊場則負責交通違規拖吊。

新北市議員金介壽日前接獲民眾陳情,質疑明年永和公立拖吊場裁撤後,若交通違規被拖吊,民眾得到中和領車,搭計程車的距離更遠、車資增加,若將來拖吊保管費修法改以停放時間計價,也得多花錢。

金介壽說,目前全市只有三重、泰山、板橋、中和、土城、新店等6家民營拖吊場,其他區域違停車輛若僅由這6家業者拖吊,恐造成偏遠地區違停氾濫。

市警局交通大隊長黃家琦表示,由於業務分流,加上人力成本沉重,才會裁併公立拖吊場,但部分地區因為當地無民營拖吊場,仍由公營拖吊場負責,例如淡水、汐止、三峽等地。

凌晨0時到7時若有重大違規等情況,因為民營業者已經休息,公立拖吊場也會視狀況協助拖吊。黃家琦說,新制明年起實施,市警局會與交通局密切溝通,確保民眾權益不會受損。

【2013/05/22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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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5-27 18:23:37 |顯示全部樓層
dingding 發表於 2013-5-27 18:12
認同,看看台北市土地寸土寸金,在台北市南昌路(總統官邸附近)、信義路3段、新湖一路、撫遠街、龍江路 ...


  你說的拖吊場,跟專門停放下列肇事車輛或贓車的拖吊場,性質不一樣。






  附上新聞一則提供你做個參考。

車拖回保管場…好臭!副座有焦屍
http://tw.myblog.yahoo.com/jw!_69FPriCFRn.oXv3QNf7CIUTPA--/article?mid=59145&prev=59361&l=f&fid=55&sc=1
【聯合報╱記者祁容玉 /苗栗報導】



中二高前晚發生火燒車意外,右前座男子的焦屍事後才被警方發現。
記者祁容玉/攝影


國道警察局副局長洪春木(前)昨天上午到苗栗,檢視車體狀況。
記者祁容玉/攝影


27歲苗栗縣男友董學承,前天深夜酒後載26歲友人鄭民政,行經中二高後龍交流道附近,疑因超速追撞前方砂石車,再失控衝撞內側護欄,整台車起火燃燒,董被拖吊車司機救出,卻沒人發現鄭在右前座,被燒成焦屍。

直到昨天凌晨警方將肇事車輛拖回保管場,國道員警聞到「臭火乾」的燒焦味,才發現座椅放倒的副駕駛座上,有具已燒到連骨架都難以辨認的人骨,家屬僅能從留下的工作鞋,勉強指認死者應是鄭民政,警方將安排DNA比對。

警方調查,前晚8點許,董學承邀鄭民政等4名友人到苑裡家中飲酒,深夜後友人陸續離去,董、鄭起意到苗栗市續攤,董駕駛BMW轎車載著鄭沿中二高北上,11點45分剛下後龍交流道,卻見警方在不遠處臨檢,董擔心酒駕被抓,調頭再上高速公路打算返家。

警方表示,董可能緊張加速,又因酒駕沒注意前方車況,剛上交流道就追撞一輛砂石車,再失控衝撞內側護欄,引擎瞬間起火燃燒。

由於現場沒有煞車痕機,擦撞痕長達70多公尺,車體嚴重扭曲變形研判當時車速可能接近140公里 ,董被趕來的拖吊車司機拉出車外,抽血酒測值達0.94,右手、頸部撕裂傷,右髖骨骨折。

負責救援的後龍消防分隊表示,趕到時曾多次詢問「車上還有沒友人?」但董學承車禍後受驚,口齒不清、語無倫次。火勢熄滅後也曾察看車內,但車禍路段沒路燈、車體變形、加上人體燃燒後焦黑萎縮,才沒有發現。

【2010/11/26 聯合報】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2/599731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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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5-27 18:33:22 |顯示全部樓層
dingding 發表於 2013-5-27 18:22
北市的肇事車贓車都放置在哪呢?


  台北市的肇事車主要是放在下列這種非住宅區的保管場喔!但新北市政府卻是規劃將這些肇事車、贓車放在我們北大特區這種高密度住宅區,你認為真的妥當嗎?

  真的沒有其他更適合堆放肇事車、贓車的地方嗎?這一點值得思考。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撫遠逾期車輛放置場
電話: 2761-6571
地址:臺北市松山區撫遠街419-1號旁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公有濱江逾期車輛第二放置場
電話: 2760-1244
地址:臺北市松山區濱江街888-1號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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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5-27 18:36:07 |顯示全部樓層
小柚子 發表於 2013-5-27 18:28
還可能有異味


  剛剛那個新聞是比較聳動,不是說三峽拖吊場一定會出現焦屍。

  但一個問題值得大家共同來思考,就是三峽拖吊場這塊地,既然位於住宅區當中,是否可以有更好的利用呢?

  換個角度想,肇事車、贓車這類車輛,難道真的找不到其他更適合堆放的地方?非得要停到住宅區當中?

  很多公共議題是可以討論的,不過現實的是,屬於自己的權益,是必須靠自己積極去爭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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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5-27 18:42:49 |顯示全部樓層
dingding 發表於 2013-5-27 18:36
對啊,每次走公務便道,不管南下或北上匝道口國道警察隊部附近停車場都放置一堆肇事車輛 ...


  肇事車輛或贓車若選擇停放國道旁的停車場或保管場,其實更為適合,但停放在住宅區當中,是否合適是一個問題,另外稀少的公共設施預定地沒辦法充分利用,也是很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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芸媽 發表於 2013-5-27 14:17
移走是不可能的了
剛詢問了一下 負責此案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的一位劉先生
他說因為土城拖吊場隸屬於新北市 ...
移走是不可能的了
剛詢問了一下 負責此案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的一位劉先生
他說因為土城拖吊場隸屬於新北市交通局的 而拖吊作業又要回歸交通局
所以新北市交通局要回收土城拖吊場自行使用
因此交通警察大隊便將土城.樹林.三峽的酒駕車.事故車.業務併到三峽拖吊場來
土城的103年開始裁撤  三峽104年開始
若民眾有疑慮 可寫信至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的民眾信箱
寧大擔憂地都是對的  環境髒亂破壞  治安死角  
就算寫信去 應該也都會是些罐頭文回信  
只是此案好像已經定案了  該如何是好呢


芸媽:

  這個案子我比較樂觀,我認為本案其實尚未定案,因為拖吊場的合併跟遷移作業是明年才開始正式實施的,如果現在我們可以要求這些肇事車輛或贓車改停放其他地方,或另外找尋適當保管場堆放,市府應該還有作業時間。

  至於作法,我想除了一定要寫的「市長信箱」外,這個案子直接找議員幫忙,效果會更好。因為議員只要一句話,說這裡「不適合」,市府就會想辦法趕快找出其他適合地方了!至於合適的地方很難找嗎?要符合偏僻、非高密度住宅區,且屬於停車場用地這些條件,其實非常容易。

  所以建議大家可以拿起電話,跟議員服務處反映,或是親自拜訪議員服務處,請他們務必關心這個案子,當然,若能委託社區管委會出面,直接行文給市府跟議員,雙管齊下,效果一定更好。

  以上建議提供大家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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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ngding 發表於 2013-5-27 18:46
北大特區裡有規劃設置拖吊場為既成事實,何不建議市府改為民營,這裡違停者眾,拖吊業績這麼好,相信開 ...


  改為民營當然也是好方法啊!

  至少比作為公立拖吊場,既沒辦法拖吊違規停車,還要堆放肇事車,要來得強多了...


  不過現在的重點是能不能更改政府的決策,肇事車保管場這項措施若沒法去更改,那改為民營停車場,在現行市府公私拖吊場分立的情況下,也只能淪為空談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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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ngding 發表於 2013-5-27 18:50
這又牽涉到事權機關不同,新北市府無法要求國道高公局承擔堆置廢棄車輛之責! ...


  當然,所以我強調的是新北市政府要另外找尋適合地點,像高速公路周邊這樣偏僻的區域,就遠比位於住宅區當中的三峽拖吊場來得合適許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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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寧靜海 於 2013-5-27 19:18 編輯
dingding 發表於 2013-5-27 19:06
市警局交通大隊長黃家琦表示,由於業務分流,加上人力成本沉重,才會裁併公立拖吊場,但部分地區因為當地 ...



  你錯了!你自己引用的這段文字,不也早就點出公立拖吊場人力不足的問題了嗎?

  所以公立拖吊場根本無法像民營業者一樣積極拖吊,更別說三峽拖吊場還要協助土城、樹林的拖吊業務,能拖吊多少三峽或北大特區的違規車輛呢?

  所以應該重新思考的是裁併的原則是否合理?另外應該將肇事車、贓車的保管場移出住宅區,到其他更適合的地方,這才是值得思考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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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5-27 19:21:11 |顯示全部樓層
阿正爸爸 發表於 2013-5-27 19:12
整個樹林段的住戶大概都被影響到了,沒想到在一堆住家建築中間居然是事故車停放場

呂前副總統每每對臺灣的 ...


  我想這問題不只是樹林區居民的問題,實際上對整個北大特區來說,這塊地當作贓車、肇事車保管場來使用,也是浪費了寶貴、稀少的公共設施預定地。

  別忘了北大特區人口還在逐年增加,若真的到了飽和的七萬人口大關,卻找不到土地增設居民需要的公共設施,那就真的讓人遺憾了。

  防患於未然,不僅是要捍衛你、我居住地區景觀、治安的權益,也是要爭取公共設施預定地能夠真正造福居民,這樣才是眾人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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