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Beta 愛北大論壇

 找回密碼
 註冊
搜索
查看: 823|回覆: 1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媽媽寶寶] 最小霸凌 3歲捏4月娃 保母判拘役

[複製鏈接]

274

主題

8

好友

4902

積分

碩士班

Rank: 7Rank: 7Rank: 7

文章
1308
在線時間
1166 小時
回到到指定樓層
樓主
發表於 2013-1-26 09:56:22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後
〔自由時報記者王定傳、李忠憲/新北報導〕史上年紀最小霸凌!1名3歲兒童到宋姓保母家作客,用手指將4個月大的鄭姓男嬰臉頰捏得通紅,鄭父發現後氣炸,認為保母疏於照顧,要求賠10萬元,新北地院昨依業務過失傷害罪判保母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
2 n+ r$ F- b3 Q1 R- R( q
% ]+ g7 U0 T& y2 V4 ~宋姓保母家昨晚無人應門,無法得知她對判決的回應。$ a- q9 X) I0 f2 @/ d

: [; j1 b' R3 V6 H2 u* Q9 h9 H判決書指出,鄭姓男嬰去年3月出生,從去年5月28日起,鄭父每月花1萬8000元,請48歲宋女照顧兒子。7月5日中午,宋女母親的中國籍友人帶著年約3歲的小孩來訪,宋女短暫跑去廚房工作,獨留鄭姓男嬰在客廳,這時,3歲兒童突然以雙手緊捏男嬰臉頰,導致他雙頰通紅,宋女發現後,立刻通知鄭母,鄭父聽聞後氣炸提告。* p, ]% Z/ S; n

% {* F: q+ [' P' _7 G據了解,檢察官質疑保母是否涉嫌虐童,但因宋母出面證實確有此事,因而依業務過失傷害罪嫌起訴,並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法官閱卷後,也認為事不單純,因男嬰雙頰各有2至3處瘀傷痕,庭訊時,宋女仍堅稱男嬰是遭3歲童「霸凌」,坦承「業務過失傷害」罪行,因全案並無證據指宋虐童,法官遂依檢方起訴法條,認定她疏未注意,判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3萬元,可上訴。
9 H1 M5 z# U; A$ L6 Y- `0 A4 ~% L6 P% {7 n" l+ O

11

主題

1

好友

702

積分

國中生

Rank: 4

文章
118
在線時間
126 小時
沙發
發表於 2013-1-29 01:22:10 |只看該作者
有點瞎
您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文 登入 | 註冊

本論壇是以即時上傳留言的方式運作,一切留言內容只代表發言者個人意見,非本論壇之立場,本論壇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由於本論壇是以「即時留言」運作方式,所以無法完全監察所有留言內容,若您發現有某篇留言可能有問題,請通知本站管理員處理。

Copyright © 2009~2020 iBeta 愛北大. 保留一切權利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