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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新聞] 實價登錄闖關,增設2但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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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2-13 09:13:59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後
. D1 J9 r% N! y+ f" X

! s3 q  y  f; \( I( G2 h) x/ y【時報-各報要聞】居住正義五法昨(12)日再度朝野協商,由於無盟/ r& ~- `1 v- v: Z1 G  X
及中南部藍委仍對「實價登錄」機制強烈反彈,協商一度破裂。不過
: f7 ^) r7 q. @8 C5 I,在府院強烈「督軍」下,草案增列「在沒有完整配套前、實價資訊
- w" [2 [2 G' P/ g不得作為課稅依據」等但書,藍營黨鞭點頭簽字。
8 A9 k+ q' e: o$ e  Z% K4 ]0 X  立院院會將在今日處理相關提案,有機會在停會前完成三讀。
9 E& d/ l0 ]) Y 馬英九總統昨天也強調,「土地五法」是實現土地與居住正義的法8 ^% a4 w& h" N1 R7 z- T
案,在配套措施完成立法之前,實價登錄都不會作為課稅的依據,外/ K. n8 n9 R7 y) E
界無需疑慮,立院黨團也應盡全力讓法案在本會期結束前順利三讀通
& l5 M, b4 x$ n- F4 P9 j8 Y9 b* u過,以回應社會大眾的高度期待。
) D) H% H5 f" l+ C* R
. H: l% D( g' [1 \# _ 平均地權條例、地政士法、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土地徵收條例& N4 Q, i' r0 |  Z$ z6 N2 ^" B. a
和住宅法(前三項併稱地政三法)合稱居住正義五法。由於是藍綠兩
: @1 {6 |0 ~2 R: _- f8 J6 R* x黨總統候選人都強力主張選前要過的法案,朝野立委昨天上午協商。
: n; x" x$ u4 Z; U" f: w 部分國民黨中南部立委及無盟立委仍對實價登錄疑慮頗深,並表示- {& q. H& v1 v) a5 l+ Q- q
中南部有很多民眾持有土地,但土地都是「祖產」,若實施實價登錄% j+ b& K" B3 W8 e) @, c
,未來繼承土地或以土地貸款融資,都可能會面臨土地增值稅問題,: A; K+ ~! _) C5 r9 Q$ V
實價登錄後遺症很多,不應倉促過關。% u+ z7 A0 e* v* b
 據轉述,江宜樺向立委承諾,法律未有完整配套前,絕不把「登錄
- ]# m7 X7 w" K實價」作課稅基礎,但藍委及無盟對該承諾「沒信心」,上午協商破3 F$ p: Y' H8 U0 q' \7 Q+ t/ L
裂,該結果引發府院高度關切,國民黨團因此要求下午再度協商。
4 A+ s) k6 o" o3 c 雖然藍營立委仍有意見,但國民黨黨鞭林益世與江宜樺協商後,同$ U5 S& @' `/ d/ Z4 t9 r' n
意將實價登錄資料「區段化、去識別化」後再提供查詢,並白紙黑字
# ?7 J6 ^5 ?. u! s. M. W增列在「平均地權條例、地政士法、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住宅法# q& I' o& g; m8 u% x* m' E
」等相關條文中。例如,可能以10個門牌號碼或100個門牌號碼作為1
+ j8 p$ }% _' O6 v5 r$ d0 w區段,至於詳細去識別化作法,將由內政部另行規定。- o  w6 a4 ]2 z  I, M: F. V
 上述四法也將同時增列條文,明訂「以登錄之不動產交易價格資訊
% w) R, P( X  a,在相關配套措施未完全建立並完成立法前,不得作為課稅依據」,
  w# v8 e+ p" W以兌現江宜樺宣稱「實價登錄絕不等於實價課稅」之承諾。+ n8 Z+ B' g- r- g4 r
 朝野立委協商住宅法時,同時還針對民進黨立委陳節如高度關切的
9 z# K5 x% m5 p$ x7 d住宅法草案「社會住宅出租比例」,取得共識,採陳節如主張,將原
( U! R) d2 N4 A! F- G6 |先協商版出租比例7%調高到10%。至於一度有立委主張刪除的「交易! a# M1 V2 Z, O! V" K/ J/ S* }
價格透明化」條文,確定保留,維持行政院版規定。4 y) H; x6 M1 L9 {0 f1 E1 |
 至於引發農民及社運團體強烈反彈的土地徵收條例,朝野協商後敲3 c. g; @  M& k
定,有關行政院核定重大建設項目部分,特別加入爭議處理機制,須' b" S: |; |9 V1 Q8 C) m. g
舉辦聽證會,聽取各方意見、凝聚共識;「土地徵收審議委員會」的: a& a' w5 J; }% n) o; m4 D+ |9 S
組成,也明訂專家學者及民間團體代表不得少於二分之一。 (新聞來: g+ H) g. i. O2 }
源:工商時報─記者薛孟杰、崔慈悌/台北報導)
/ o0 }" g7 q3 w' J. Y3 k, c$ m5 N6 N. s9 ~$ a! s+ }

9 I* N7 Q) j  E% F) t8 p3 k+ Z, y, N! M. C
在股票及期貨市場,散戶投資人成功的不二法門不外乎兩種,一是非常幸運;一是非常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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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2-13 18:52:58 |只看該作者
馬英九總統昨天也強調,「土地五法」是實現土地與居住正義的法3 Y5 R7 T, u2 N# A( }) e0 u
案,.................虛幌一招
在股票及期貨市場,散戶投資人成功的不二法門不外乎兩種,一是非常幸運;一是非常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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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2-13 21:10:22 |只看該作者
實價登錄後遺症很多,不應倉促過關。  X& ?, t8 _3 R/ A
樂在生活,活在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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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2-13 23:51:52 |只看該作者
根本是玩假的,還區段公布,國外是每一棟房子每一筆交易資料都可以在網路上查得清清楚楚,連中國大陸都做得到,台灣還在搞配套... 真的很丟臉...9 E' c5 v0 ^- O; R) w0 a) y
8 y; H+ D2 ?2 \" m9 O# l
實價登錄不過是最基本的第一步罷了,唉,只能說台灣真的是這些有錢人享受資本利得富裕的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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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2-14 09:08:32 |只看該作者
寧靜海 發表於 2011-12-13 23:51 # S  Q0 ^0 C! B- o
根本是玩假的,還區段公布,國外是每一棟房子每一筆交易資料都可以在網路上查得清清楚楚,連中國大陸都做得 ...

/ J7 q7 r$ v$ ?6 P1 G! D7 s" P; u: K大概也是因為政客不想跟自己的錢過不去, 不想跟富人/財團過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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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2-14 09:26:06 |只看該作者
做事又做一半~~唉........ A% I1 Z/ x! K5 X2 K; ~% `9 y' g
最近看政府在電視用公費幫馬打廣告,也覺得很扯耶......
0 J- r" ^+ ?. Z( A* P不愧是米酒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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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2-14 23:14:20 |只看該作者
玩假的啦!哪個黨都一樣,誰敢得罪一缸子既得利益者?
蝦毀  川普當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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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2-15 11:49:45 |只看該作者
回復 歐陽 的帖子4 E4 q$ }4 \* ~

/ J% ^  C; |. }) n  e不動產個人很外行,僅依經濟觀點陳述己見:
0 |6 Q5 e# ~$ o8 s' ~4 P1. 過去台灣在不動產交易市場一直存在很明顯的資訊不對稱現象,並且真正的自住者往往是資訊弱勢者。因此,實價登錄主要為大幅降低(恐難以完全消除)資訊不對稱的現況,以求交易市場能更為公平;此為個人樂見。
' ^/ ~5 d* Q" s1 X2 b  X2. 部分建商提及實價登錄的施行,代表終將進入實價課稅的時代,對廣大自住需求者或地主遺贈給後代的土地所有人,都將大幅提高稅負的負擔,恐失去公平正義的實踐。個人倒不以為然。因為,實價課稅是先進國家的主流;政府執行實價課稅的目標,本是為打擊投機,並落實租稅公義,對於自用與投資為目的的不同需求,可分別訂定不同稅率,即不會傷及無辜。其實,現行公告地價本來計算的稅負就屬於不合理(過低),本國稅收在全球既屬於超低稅負國,除所有稅外的其他稅負本來就應反應其合理性。至於土地稅負由公告現值改為市價課徵,也只是回歸其應呈現其合理性;畢竟地價上漲的利益也給獲取土地者享有,負擔合理稅負是天經地義。並且,在市價為稅基的影響上,自然會抑制養地歪風,使土地利用更有效率性。
4 f1 A: N, i6 `2 T4 ?3. 總言之,現今的金融市場中,大多數商品的資訊度都相當透明,凡屬資訊不透明的商品投資風險都相對高(如:藝術品、衍生性金融商品等),若逢景氣不佳時對多數投資人傷害很大,政府作為市場的莊家,本有義務引導交易市場健全發展。不過現實上,凡是藉著政治力主導的決策,往往必須受到各面利害關係立場不同的政客角力下,某種程度的「妥協」常是難以避免的。
人若賺得全世界卻賠上自己,有什麼益處呢?
投資金錢不若投資健康,投資健康不若投資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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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2-16 07:38:25 |只看該作者
beats 發表於 2011-12-15 09:53
8 p8 C1 B1 `% K- C國民黨未逐條表決的強行偷渡通過了土徵條例 底下是土徵條例懶人包 http://www.died.tw/2011/12/blog-post.h ...

7 \8 T5 T0 V1 O# F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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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2-16 07:41:14 |只看該作者
回復 DanielYang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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