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Beta 愛北大論壇

 找回密碼
 註冊
搜索
查看: 736|回覆: 4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綜合新聞] 「這像我朋友的」當街搶手機

[複製鏈接]

803

主題

119

好友

1萬

積分

校友

Rank: 9Rank: 9Rank: 9

文章
8353
在線時間
4416 小時
回到到指定樓層
樓主
發表於 2011-11-14 11:04:37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後
強迫借看 不及反應
) K: q8 E& S! n, r, S0 B9 b+ I4 e$ r
; @& h* H7 S( y9 l* a〔記者吳仁捷/新北報導〕「喂,你的手機很像我╳╳的…」,新北市土城街頭近來發生多起打劫手機案,歹徒劈頭就對被害人說,手機是親友的,要借用看一看,被害人半信半疑一拿出來,歹徒奪過手機騎車離去,來不及反應的被害人,只能眼睜睜看歹徒逃逸。
: n6 @& z' h3 m- a  H! B/ K- b/ z) a土城1個月連傳8起; Z7 }7 ~, `0 R- {# k4 s! U
近月來,土城發生7、8件類似犯行,警方過濾監視器發現,歹徒犯案地點散佈土城多處,騎的是贓車,車號追查不易,民眾被劫取的手機,多是一般手機,有一支是單價較高的智慧型手機,已組成專案小組持續追查。
; p/ b9 F" C. D# D* G9 p2 I趁人講電話不注意 . t# \) O: ^, s: \- Z9 ]
警方調查,年輕歹徒騎乘機車,鎖定在路邊講電話的民眾,趁民眾講電話注意力不集中時,劈頭就說︰「喂,你的手機很像我╳╳的…」,佯稱對方曾與親友發生糾紛,要借用手機看一看,但一接過手機,立即騎車加速逃逸。
8 k; x' |, m! }' S- X& }# X土城警分局陸續接獲報案,因歹徒藉故讓被害人拿出手機,警方以詐欺案受理,但歹徒犯下其中一案時,犯行是直接自後搶走手機,警方因此以強盜案受理,連日來派員埋伏,但歹徒沒再犯案,警方無功而返. B, c; ^, s, l

9 N  f% ~& ^0 O2 r$ G1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nov/14/today-so14.htm
9 w2 M. V2 T6 F) d* c請大家要小心歹徒流竄至本區
江海納百川~所以成其大

305

主題

420

好友

1萬

積分

博士班

Rank: 8Rank: 8

文章
4313
在線時間
3291 小時
沙發
發表於 2011-11-15 14:28:21 |只看該作者
樂在生活,活在當下

89

主題

65

好友

7456

積分

博士班

Rank: 8Rank: 8

文章
1482
在線時間
2435 小時
3
發表於 2011-11-15 14:46:38 |只看該作者
我在大陸還遇到一個大約12.3歲的小孩子來跟我借手機要打給媽媽" ?. H) x" Z) H9 I- T# u7 @
我說我幫他打,可是他堅持要跟我用借的說他要自己打( S+ e6 h2 }3 @/ s. l
我想到我的手機沒有跨區,所以跟他說抱歉沒辦法借
- S! E3 S$ E/ ?3 S6 @後來想一想覺得很有可能是利用小孩子借手機,拿到就跑的手法
* W, p5 f% H& `4 V' o) j  z因為那個孩子看起來很冷靜,不像是走失的樣子
! k5 Y, D! S! D$ t) q% O6 e; `2 A

803

主題

119

好友

1萬

積分

校友

Rank: 9Rank: 9Rank: 9

文章
8353
在線時間
4416 小時
4
發表於 2011-11-15 23:58:05 |只看該作者
雅麗卡 發表於 2011-11-15 14:46
. M, k! y8 w0 I) I! ]我在大陸還遇到一個大約12.3歲的小孩子來跟我借手機要打給媽媽
5 q, U/ D0 t* p我說我幫他打,可是他堅持要跟我用借的說他要 ...
6 [. W0 U) C) y' c
標準的"打"帶"跑"戰術,如果用在棒球比賽上...
江海納百川~所以成其大

252

主題

32

好友

1萬

積分

校友

Rank: 9Rank: 9Rank: 9

文章
5548
在線時間
1249 小時
5
發表於 2011-11-16 03:17:54 |只看該作者
您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文 登入 | 註冊

本論壇是以即時上傳留言的方式運作,一切留言內容只代表發言者個人意見,非本論壇之立場,本論壇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由於本論壇是以「即時留言」運作方式,所以無法完全監察所有留言內容,若您發現有某篇留言可能有問題,請通知本站管理員處理。

Copyright © 2009~2020 iBeta 愛北大. 保留一切權利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