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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靜海 發表於 2011-8-19 13:59
回復 福泉 的帖子
>>請教一下,現階段正處於居民擔憂、市府煩惱的狀況,雖然說一直不開說明會,一直延遲對居民來說也是好事,但居民的不安始終存在。
我想大家的努力,我們給市府的壓力,他們肯定是感受到的,否則不會一再拖延與廠商簽約,所以持續這樣做就對了!
而觀察這個案子,市府至今不表態(選擇中止審查程序賠償廠商或選擇面對群眾,對面抗爭),想畢內部一定也尚無共識
>>就法律面上,我們可以訴求市府怎麼做,才能完全解開目前的困境?例如要求市府駁回申請?還是重新進行評估報告?
就法律面,目前這個案子只有通過環評,如果可以從環評報告書中,找到不合理或重大的暇疵,由附近居民推派代表,找律師寫狀,提出行政訴願(訴訟),要求撤銷環評結論(其實目的也是在拖延行政程序),這或許是個方式
國內其他縣市類似的BOO案,最後結果都是不了了之,不然就是廠商拖得太久走不下去而申請賠償(因為已經走完了招商程序)
我自己的感覺,除非全市的民意支持度氣氛大到有非建不可的迫切性,要不然現在的執政首長,很少有人會願意去面對抗爭的!
>>不然我覺得只是被動期待市府不作為,似乎也不符法制社會或民主國家該有的程序與精神...
公務員只要不違法就好了,民眾或投資廠商的期待那都不干他們的事
所以這類鄰避的BOO案,最後的結果往往是民眾幹! 投資廠商幹! 公務員也很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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