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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少糾紛 立委促設醫學保險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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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5-18 11:37:26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後
中央社記者陳偉婷台北27日電)陳先生父親罹癌過世,卻因診斷書所記病名與投保「保險病名」不同,保險公司拒絕理賠,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蔡錦隆今天要求,醫院應設立「醫學保險部門」,解決保險糾紛。  g7 q) C/ O- o: Z;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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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錦隆上午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表示,接獲民眾陳先生陳情,陳先生的父親因鼻咽癌過世,主治醫師以「因鼻咽惡性腫瘤顱內腦部侵犯,第四期,合併中風癱瘓」開立診斷證明,但保險公司以診斷書病名與保險病名不符,拒絕理賠。% T) H8 ^( z3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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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國內醫療保險常因醫學名稱認定有爭議,理賠糾紛時有所聞,傷病者及其家屬成為受害者。他建議先從署立醫院開始,成立醫學保險部門,協助保險理賠認定,減少糾紛。* y4 b: m) P" L" V6 C3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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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先生在會中表示,囿於保險理賠限制,常要奔波醫院和保險公司提出申請,病人權益被忽略。醫生最了解病人狀況,如果醫院成立醫學保險部門,處理保險糾紛將更有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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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會的行政院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醫務管理組科長黃淑雲表示,針對署立醫院先行開設醫學保險部門一事,將呈報衛生署,衛生署會持續努力,維繫醫院和病人的良好互動。1 X! N. N  P) M/ p+ Z*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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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5 s5 z( F. G/ g1 q另外,蔡錦隆也提案修改醫療法第76條,載明診斷書若用於申請保險理賠,應以中文記載,且所記病名應與保險病名一致,如需補充醫學名詞,則另外加註。100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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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在北大特區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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