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Beta 愛北大論壇

 找回密碼
 註冊
搜索
查看: 967|回覆: 0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旅遊討論] 「雪霸國家公園區域內禁止事項」

[複製鏈接]

74

主題

23

好友

3451

積分

碩士班

Rank: 7Rank: 7Rank: 7

文章
202
在線時間
673 小時
回到到指定樓層
樓主
發表於 2011-4-22 16:05:28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前
本文章最後由 sp3292505 於 2011-4-22 16:06 編輯 1 \3 K0 A6 U2 |' [8 A* L

! Y# \) E* ?' X* Y2 U" C6 }內政部令  中華民國100年4月15日 台內營字第1000802323號  
$ ~" |  g1 Q5 v& l# H7 y3 E修正「雪霸國家公園區域內禁止事項」,自即日生效。; W3 `7 _0 }6 Q4 R
" N4 a2 x& m* d2 }
雪霸國家公園區域內禁止事項修正規定1 c8 v6 A! d0 G6 b$ g) w
一、 禁止販賣、陳列、搬運、寄藏依國家公園法及有關法令所禁止或應予保護之動物、植物、礦石及其標本或加工製品。
% E$ T6 }/ K3 L. m- q' W& \二、 禁止於指定之商店販賣區以外地區設立攤位或流動兜售。$ t$ L7 _; c4 W( ~$ p, x- ?; k
三、 禁止違規填土整地或傾棄土石。
* b4 i. u8 T% U  l! }四、 禁止設置祭祀設施、墳墓、懸掛或放置路標及其他妨礙景觀之設施。, r; i3 S& g$ W) ]: C6 j1 W
五、 未經申請核准,禁止嬉戲喧鬧、舉辦歌舞、升火、野炊、吹奏或播放鳴器、燃放爆竹煙火、戲水、滑草、操作遙控玩具等有礙環境安寧或公眾安全之活動。! i, D0 _5 }) o  w; {+ Q. b
六、 禁止於非指定地點丟棄廚餘、保特瓶、保麗龍、塑膠製品及其他不易自然腐化之物品或垃圾。
$ c6 G; L' g0 r/ L: M2 c( k3 ~( Q七、 禁止攜帶獵槍、索、網、夾、籠、電瓶、毒藥及其他捕捉獵殺與傷害及毒害野生動物之器具、物品進入園區。
: e& h7 k  Z5 d2 c! S3 V/ q八、 禁止挖設陷阱或利用地形、地物、器具誘捕野生動物。4 ]+ d- t, q. @
九、 未經申請許可禁止進入七家灣溪、高山溪、桃山西溪及桃山北溪。9 T- B! T7 b2 ?7 L) k. [7 N) U) S
十、 大鹿林道東線除執行公務之人員外,禁止於上午五時至十一時以外之時間進入。1 P9 V4 l/ N% l" q% C% \
十一、 禁止攀登大霸尖山霸頂。: k, l) K( B8 A  `4 q
十二、 未經申請許可禁止於營地或露營區以外地區露營、搭設帳棚。) o% @: y5 h: M& ?
十三、 進出生態保護區禁止任意變更核准路線或行程。
1 \) J2 x# k' j4 t; O/ R: F, j: J十四、 禁止破壞牌示、觀景臺、山屋、廁所等公共設施。
  L4 E. s- a1 Q9 e# `5 x十五、 禁止餵食野生動物及放生、棄養動物。! {2 ~0 Y, s$ l
十六、 禁止攜帶寵物進入生態保護區及特別景觀區。
- T$ Z% a/ v& s, M% S$ d
# c6 y. d" k7 e7 ~+ k* C; m
您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文 登入 | 註冊

本論壇是以即時上傳留言的方式運作,一切留言內容只代表發言者個人意見,非本論壇之立場,本論壇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由於本論壇是以「即時留言」運作方式,所以無法完全監察所有留言內容,若您發現有某篇留言可能有問題,請通知本站管理員處理。

Copyright © 2009~2020 iBeta 愛北大. 保留一切權利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