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寶萊茵社區管理委員會公告 公告日期:民國 113 年 8 月 15 日 公告字號:麗寶萊茵告字第 1130815 號 主旨:招商辦理本社區駐衛保全及物業管理。 依據:第十九屆管理委員會民國 113 年度8月份第1次委員會會議決議辦理。 公告事項: 一、委託管理標的: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49~63 號「麗寶萊茵社區」。二、委託管理事項:物業事務管理服務及駐衛安全管理服務。 三、委託管理約期:自民國 113 年 12 月 1 日至民國 114 年 11 月 30 日止,共計壹年。 四、投標廠商基本資格: 1. 具備「保全」及「公寓大廈管理維護」之公司變更登記事項表及經濟部核准函(保全、物業不需同一負責人,或同一公司名稱)。 2. 保全公司資本額肆仟萬元以上,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公司資本額壹仟萬元以上。 3. 派駐本案場總幹事須具實務經驗並檢附相關服務證明。 4. 以上規定檢附資料及文件應與事實相符,若經查證有虛偽情事者,取消評選資格。 五、領標期限: 自公告日民國 113 年 8 月 19 日(一)起 至民國 113 年 8 月 31 日(六)止。 領標費用:200元。 六、領標時間及地點:公告日起,每日 09:00~17:00, 本社區管理中心 (02-2673-3869) 七、投標內容截止日期:民國 113 年 9 月 15 日下午 05:00 止(郵戳為憑)。 八、本案採公開招標,「資格」與「價格」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不訂底價,以「最有利之合理標」決標。 九、其他相關事項,另詳「麗寶萊茵社區徵選保全暨物業管理廠商招標須知」。須知中,「本會」指麗寶萊茵第十九屆社區管理委員會。 十、管委會對本次招標案有解釋及增訂權利。十一、歡迎住戶踴躍推薦物管公司競標。 7 c' x! i+ a) t+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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麗寶萊茵社區徵選保全暨物業管理廠商招標須知壹、委託管理標的: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49~63 號「麗寶萊茵社區」。貳、委託管理事項:應包含但不限於下列項目 (一) 公共事務管理服務:協助推動大樓各項事務管理、大樓公共財產管理、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召開、財會業務、公共事務、公共關係、信件服務、規章研擬等。 (二) 警衛安全管理服務:安全維護、車輛管制、事故處理、防災演練等、信件服務。參、委託管理約期:自民國 113 年 12月 1 日至民國 114 年 11月 30 日止,共計壹年。 肆、服務人員編制:社區經理 1 員(休假需派補班人員)、櫃檯秘書 1 員(休假需派補班人員)、保全0 a: K5 V; a( ?! k% i
人員 1 哨(24小時)、環保清潔員 3 員。 伍、現場人員資格: (一) 社區經理:大專畢業,身體健康,年齡 50 歲以下,領有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事務人員證照,且證照有效期限至少1 年以上。需具備綜合行政庶務、社區財務收支作業、電腦文書處理及安全系統基本認知及操作能力,並具 100 戶以上社區管理相關實務經驗。 (二) 櫃檯秘書:年齡 40 歲以下,身體健康,需具備綜合行政庶務、社區財務收支作業、電腦文書處理及安全系統基本認知操作能力、郵件分發。 (三) 保全人員:身體健康,年齡 60 歲以下,領有保全護照且無前科記錄者(俗稱良民證),具社區門禁管理維護、巡邏勤務、停車場門禁管理、郵件分發、異常事故處理經驗。 (四) 環保清潔員:身體健康,國中以上程度,經過專業訓練熟悉各項清潔工具、藥劑、用品操作。 陸、投標廠商資格:參加投標廠商必須具備下列證件。 (一) 公寓大廈管理公司應具備之證照 1. 公司變更登記事項表 2. 經濟部核准函 3. 國稅局核准函 4. 許可證 (二) 保全公司應具備之證照 1. 公司變更登記事項表 2. 經濟部核准函 3. 內政部特許函 4. 勞工安全衛生管理證 . E) C8 M! m! k' A# x. O9 }
(三) 滿足以下資格: 1. 具備「保全」、「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公司變更登記事項表、經濟部核准函,保全公司資本額肆仟萬元(含)以上,管理維護公司資本額壹仟萬元(含)以上。 2. 保全、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公司負責人須為同一人或為關係企業(須提供證明)。 3. 得標廠商不得將保全業務轉包非關係企業。 4. 最近 兩期 營業稅單 影本乙份。 5. 最近 兩年內 無退票 記錄證明影本乙份。 6. 派駐之員工依規定投保勞健保、意外險、誠實險之 保單證明 影本乙份。 7. 需依法開立發票。 8. 投標廠商須有 100 戶以上社區現場服務經驗,並提供現有服務社區 3 個,檢附社區名稱、地址電話以利查證(以雙北、桃園地區,靠近本社區為佳)。 柒、投標文件截止期限:一律郵寄或親送至本社區於民國 113 年 9 月 15 日 下午 05:00 前 (郵 ' Q1 `. p2 J/ g6 Z# @9 Y3 c
戳為憑)寄送達: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49~63 號 麗寶萊茵社區管理委員會。1 b" [1 Q9 ?) C. E
參與投標廠商所提供資料均不予退還。投標廠商未達 3 家以上時則截標日順延 3 日(含假日) 捌、投標文件內容: (一) 符合第陸項廠商資格之相關資料文件 (二) 聲明書(附件一) (三) 服務企劃書(請提供紙本七份,本會委員共七位;可參考附件三) (四) 報價單(總價需含稅金,環保清潔員亦須包含人事、清潔消耗品及清潔用具成本在內)。 (五) 本案契約書草約(初審通過之通知預計於 113 年 10 月 1 日通知,並通知初審通過之廠商於委員會指定時間前來社區進行簡報評選,故需先提供草約以利本會預先審查,並得簡報當日於可能爭議之事項先做商議,最為決標參考)。 玖、公告方式: (一) 社區佈告欄及社區內電梯張貼此招商公告。 (二) 由委員及住戶推薦殷實廠商購買標單參與投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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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A+ V" N. x" r* j7 a; A. a拾、領標期限:自民國 113 年 8 月 19 日 公告日 至民國 113 年 8 月 31 日 截標期限 止。 拾壹、領標時間地點:公告日起,每日09:00~17:00,至本社區管理中心櫃檯領取招標文件(02-2673-3869)。領標費用200元整。 拾貳、開標方式:本案採二階段開標,第一階段為書面審查,第二階段為簡報評核。 (一) 第一階段為投標商資格審查: 1. 本社區管委會就投標廠商文件進行書面審查,經本社區管委會進行資格審查後,原則上,以電話通知三家投標廠商參加第二階段服務企劃書簡報評選。 2. 參與投標公司超過三家時,本社區管委會擁有資格審查之最後決定權,未獲邀請參加第二階段服務企劃書簡報評選作業之投標商不得異議,且參與投標公司所提送資料均不予退回,亦不得派員參加簡報與決標。 (二) 第二階段為服務企劃書簡報評選作業: 1. 服務企劃書:不限定格式與內容,但內容越詳盡越好(可參考附件三),且需明確訂定各項社區安全、財務收繳、設備維護、清潔工作之工作流程及執行方式。 2. 日期:依管理委員會通知指定時間到達,進行服務企劃書簡報,每一投標商最多 3 人參加簡報(社區經理之人選能親自到場為佳)。參與簡報人員如非公司負責人,請填委任出席代表授權書(附件二)供本會備查。 3. 地點:本社區一樓閱覽室。 4. 時間:投標廠商簡報時間原則 20 分鐘,答詢時間 10 分鐘,總計 30 分鐘。 5. 順序:依本社區管委會抽籤排定。 6. 設備:簡報所需筆記型電腦等設備,由各投標廠商自備。 (三) 第三階段為委員自由參訪廠商現有案場: 依廠商提供之現有服務社區 3 個,以新北、桃園地區,靠近本社區為佳;此項由委員個人自由參訪,預計民國 113 年 10月 20 ~ 25 日間,恕無電話提前通知日期。唯當天抵達前半小時將致電該社區之經理,並表明身份。 拾參、決標方式採最有利之合理標: 決標日為民國 113 年 11 月 1 日,時間由本會另行公告,服務企劃書內容評選評分採序位法,根據委員評定之名次轉優勝序位,各委員加總名次最低者為第一名最優者,取得優先議價權,依此類推。簡報評選作業後,通知第一名投標商進行議價簽約作業,議約不成則由第二名進行議價簽約作業,餘此類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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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肆、訂約期限: (一) 得標廠商應於決標翌日起算5 日內攜帶證件正本至本社區辦理簽約手續,逾期視同不接受決標,本社區管委會並得與次名投標商進行議價簽約作業或另行訂期招標。 (二) 若得標廠商所攜帶證件正本,經本社區管委會審核如發現與原檢送之影本有不符者,本社區管委會除取消得標資格外,並依前述規定辦理,得標廠商不得異議。 拾伍、注意事項: (一) 如有任何疑問請於 10:00~19:00 洽本社區管理中心(電話:02-2673-3869)。 (二) 開標前本社區管委會對招標如有變更事項,另行公告變更之。 (三) 本招標須知如有疑問時,應以本社區管委會之解釋為準。 (四) 本招標須知為合約附件之一,其效力視同合約。拾陸、社區概況: (一) 總戶數 224 戶,本社區大樓六棟,地上13 層及地下 2 層,社區住戶出入口2 處,停車場出入口 1 處。 (二) 公共設施包含:活動中心、室內游泳池、健身房、桌球室、撞球室、韻律教室、兒童遊戲室、閱覽室。 (三) 參與投標廠商請務必了解本社區哨所及公設現況做出最符合本社區之企畫書,如需社區實地勘查,請於 8月 26 日(一)~ 8 月 30 日(五)上午 10:00 至下午05:00 間,洽本社區經理,進入社區須於一樓管理中心櫃檯登記並換訪客證,逾時不予受理。 麗寶萊茵社區管理委員會 啟 中華民國 一一三年 八月 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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