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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招標] 微風四季社區113年度物業管理記保全服務案投標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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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4-1-30 14:36:24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後
微風四季社區113年度物業管理記保全服務案投標須知
一、概述
微風四季社區 113 年度物業管理暨保全服務案,其目的在提升本社區生活品質及精進各項管理工作之遂行。
招標標的:微風四季社區全部區域之共用及約定共同部份。
社區負責人:主任委員 胡哲郕
聯絡承辦人:社區主任 張郁婕
聯絡電話02)2991-6852
樓    層:地上 1~13F、地下 3 層、建物 13 棟、電梯 15 部
總 戶 數: 287 戶
委託管理維護起迄日:中華民國 113 04 01 日零時起至中華民國 114 03 31 日二十四時止(為期一年)
二、需求人力
以下人員,投標廠商負責派駐人員薪資、服裝配備、勞健保、教育訓練、責任保險,並符合政府業務管理單位及主管機關之各項規定。且無嚼檳榔、酗酒、賭博、吸毒或使用禁藥等不良嗜好者。
派駐本社區之人員如有免職或調遷,應於變動前7日以書面通知管理委員會,並經管理委員會同意方可實施。
(一)、社區主任 1 名:男女不拘,需具備:
1.     大專院校(含)以上畢業及同等學歷
2.     具備事務管理人證照、防火管理人證照
3.     具 200~300 戶大型社區管理經驗 1年(含)以上
4.     具熟悉電腦辦公 Office 作業系統操作 如:Excel、Word、PowerPoint、網際網路、e-mail 收發
5.     具文書行政繕稿能力、公文寫作與全方位之溝通協調親和力者
6.     具活動企劃撰寫與規劃辦理、具社區會計事務經驗
(二)、財務秘書 1 名:男女不拘,需具備:
1. 大專院校(含)或高中(職)以上商科相關科系畢業及同等學歷。。
2. 具熟悉電腦辦公Office 作業系統操作 如:Excel、Word、PowerPoint、網際網路、e-mail收發。
3. 具文書行政繕稿能力與優良服務態度處理能力。
4. 具事務管理人證照佳。
5. 具活動企劃撰寫與規劃辦理能力。
6. 具社區服務經驗。
7. 需穿著制服。
(二)、保全人員 2哨、1.5 哨,需具備:
1. 60 歲以下。
2. 高中(職)以上畢業及同等學歷。
3. 配合業主 24小時執勤。
4. 人品端正,經查核無不良記錄,附警察局查核資料之良民證
5. 相關證照(保全證)。
6. 需穿著統一制服(含代班機動人員)。
三、投標廠商資格
1.  物業、保全公司於台北市及新北市地區設有辦事處者。
2.   需具備「保全」、「公寓大廈管理維護」二項公司執照及營利事業登記證。
3.   保全公司資本額肆仟萬元(含)以上,管理維護公司資本額壹仟萬元(含)以上。
4.   相關同業公會 112 年度會員,具有會員證。
5.   業務實績月營業額新臺幣三佰萬元以上,最近一年完稅證明。
6.  目前在大臺北地區有經管 200 戶以上之社區經驗,並提供 3 個以上社區名稱、地址、電話, 請檢附於廠商基本資料內,以利管理委員會隨時查訪。
7.  目前在新莊區需有 3 個以上服務之案場,並提供社區名稱、地址、電話,請檢附於廠商基本資料內,以利管理委員會隨時查訪。
8.   最近半年金融機構開具之二年內無退票記錄證明。
9.   投標廠商需提供保全業責任保險單、員工誠實保險單。
10. 投標廠商未經管理委員會同意,不得分包其他廠商。
11. 廠商需具有免費法律諮詢管道。
四、招標方式
   採最有利評選標,由委員會評審合格廠商進行價格開封與服務建議書審查,並參考下列項目評分:
1.  公司規模與信譽,營運狀況及實績表現。
2.  價格(總標價之完整性,各單項標價之合理性)。
3.  能對社區評估規劃更事宜的方案。
4.  file:///C:/Users/%E5%BE%AE%E9%A2%A8%E5%9B%9B%E5%AD%A3/AppData/Local/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01.pngfile:///C:/Users/%E5%BE%AE%E9%A2%A8%E5%9B%9B%E5%AD%A3/AppData/Local/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01.png投標廠商提供之服務項目與回饋項目〈如超商手續費、贊助節慶活動禮金禮品〉。
5.  勞資糾紛記錄。
6.  簡報及答詢的應變能力。
  
評審項目
  
配分
公司   規模與信譽,營運狀況及實績表現。
25
價格   (總標價之完整性,各單項標價之合理性)。
25
投標  廠商提供之服務項目與回饋項目。
15
勞資  糾紛記錄。
20
簡報   簡報及答詢的應變能力。
15
五、領標日期
   自公告日起至中華民國113年2月6日12:00止,至本社區管理委員會領取招標資料(一份新台幣貳佰元整)。
六、投標截止時間
1.  中華民國中華民國113年2月6日17:00止,(以寄送達本社區時間為憑),將相關文件掛號郵寄或親送至本 社區管理委員會,逾時視同無效。
2.  標單文件請逐項填寫清楚,總價應以中文大寫填明,加蓋廠商及負責人之印章,裝入標單封內密封,封口處並應加蓋大小章。
3.  外標封未密封並加蓋大小章者或投標所附證件、文件為偽造或變造者,一律視為無效投標。
4.  寄送地址:新莊區昌隆街65-89號
  file:///C:/Users/%E5%BE%AE%E9%A2%A8%E5%9B%9B%E5%AD%A3/AppData/Local/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01.pngfile:///C:/Users/%E5%BE%AE%E9%A2%A8%E5%9B%9B%E5%AD%A3/AppData/Local/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01.png收件人:微風四季社區管理委員會收
七、投標檢附資料
1.內政部警政署核發保全業務特許函、各縣市政府公司設立(變更)登記表(資本額肆仟萬元
(含)以上)。
2.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公司登記證、公司設立(變更)登記表(資本額壹仟萬元( 含) 以上)。
3. 物業管理公司與保全公司需為同一負責人,具有政府立案之物業管理公司及保全公司雙證照,且不得租借牌照
4. 相關112 年度同業公會會員證
5. 完稅證明及最近二年無退票證明。公司投保保全責任險,保全業責任保險單、員工誠實保險單。
6. 勞工安全衛生管理證。
7. 標價清單(社區主任、保全分開報價,並大寫合併後總價),封於信封中。(附件一)
8. 公司基本資料表格。(附件二)
9. 無造假切結書。(附件三)
10. 服務建議書 14 份,內含:
A.    管理觀念與執行方案。
B.    履約保証之說明。
C.    公司簡介、專業能力及實績。
D.    對本案之服務計畫內容(含標準作業程序)、教育督導考核計畫及建議。
E.    服務費用之估算及運用分配預估。
F.    說明所附各項資格證明書。
G.   檢附具體工作計畫等資料。
H.    協助社區園藝維護與綠化建議計劃
I.       協助社區省電與節能減碳建議計劃
J.     協助社區性騷擾防治建議計劃
K.    後勤支援,節慶活動之企劃,海報以及行政後勤支援工作。
L.     三個 200 戶以上社區服務經驗之社區資料。
M.   曾經服務新莊區3個以上案場之社區資料。
N.    文件檢查表。(附件四)
八、開標方式:本案採三階段開標
1.      第一階段為進行書面審查:
A.       日期:中華民國 113年 02 月 06 日,時間:19:30
B. 就投標廠商文件進行書面資格審查, 資格符合之廠商由委員會進行服務建議書評比,遴選前三~五名廠商進入第二階段簡報評核。入選之廠商將以電話通知。
2.      第二階段為服務建議書簡報評選作業:
A.  第一階段評審前三~五名之廠商,於評選時,廠商依投標先後順序編號進行 20 分鐘簡報說明及 5 分鐘答詢。
B.  評選委員依評分表項目對各廠商分別評分,得分加總去除最高分與最低分之分  數,以防失真,平均後之合格分數為 75 分,未達合格分數者不得列為優勝廠商。
C.  總得分數相同時,以廠商投標服務費總價較低者為優先議價。
預計日期:中華民國 113年 03 月 08 日,時間:19:30
正式日期依管理委員會通知為準。
D.  請依指定時間到達,進行服務建議書簡報,簡報內容視同契約的一部份且每一投標商最多 4 人參加簡報。
E.   地點:本社區三樓圖書室。
F.   設備:簡報所需投影機、電腦等設備由廠商自備。
G.  簡報當日,總公司代表者與該區域主管必須隨同出席。
H.  決選:
j十三位評審委員選出最高分數之得標廠商與一家候補廠商。
k前項以最高分數優勝廠商得以優先議價三次。
l被選出之決選廠商分別進行補充說明及議價。
m委員會根據前項結果票選得標廠商及候補廠商各 1。
3.    第三階段為得標廠商應於 7 日內送服務契約書供管理委員會審閱以完成簽約手續。逾期視同不接受決標,本社區管理委員會並得與次名投標商進行議價簽約作業或另行訂期招標。
九、注意事項
1.    為了解本社區現況,投標廠商可至社區進行實地勘查。
2.    投標廠商不得有串通圍標、妨礙開標及暴行脅迫等情事,違者依法處理。
3.     投標廠商不得與本社區管理委員會有任何餽贈關係,本社區委員不得收受投標或得標廠商餽贈物品及錢財。
4.    得標廠商應於委託管理維護起始日起,依投標內容履行契約。
5.     得標廠商應於交接前 7 日(含)由確定派任之社區主任於上班時間(8小時)至社區現場了解作業方式與進行陸續交接事宜(人事費用由得標廠商自行負擔)。
6.     113 年 04 月01 日零時起由新物管公司正式上任,新約簽至中華民國 114 03 31 止,但期間表現不良時管理委員會得依契約相關規定終止契約。
7.    本辦法如有未詳盡之處得由管理委員會補充。
8.    如有任何疑問請洽管理中心。
  b$ C, J. c/ Y'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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